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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杨中元笑着把他推出门去,这才转身给自己和爹爹煮了两碗面出来。
    他知道酒香不怕巷子深,可酒香到底要散出去不是吗?所以还是引得食客先来尝尝味道,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喜欢的下次再来,他便也有了回头客。不喜欢的,就当免费送一碗讨个人情,也算是值得。
    他仔细算过这一碗面的成本,新季的面是十八文钱一斤,一斤面和水加四个鸡蛋,能醒出一斤半面条,一碗面只要三两,算上鸡蛋,一碗的面条成本是四文,还不算他费的功夫。
    而底汤则一般要用两只三四斤的活鸡,一般是一百三十文,算上山药枸杞香菇青菜和柴火,一天的汤底约莫要三百文,无论这一天卖出去多少,这三百文是必定要花的。
    杨中元打听过,北边的食摊馆子大多都不太贵,清汤面十文左右,加了好料的要贵一些,但是顶天也就二十文钱,他这一碗面,料是相当足的,又是用最新鲜的食材而作,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卖十八文一碗。
    他这一天要是生意不好,就算只卖三十碗面,也不算赔本。
    当然,房租和耗时自然是不算在内的,人工……他闲着也是闲着,也可以忽略不计。
    三十碗……以他的手艺,应该没问题吧。杨中元左思右想,还是决定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他先给自己爷俩一人准备了一大碗面,又去后院匆匆忙忙叫他爹吃早饭。
    周泉旭正靠坐在后院的小厨房里煎药,自从杨中元越来越忙之后,这煎药的活计周泉旭就非要自己揽到身上,他话说的好:“你忙着前头生意,哪里有功夫给我看着药罐子,还不如我自己直接上手实在,爹又不是下不了床了,你不用老这样紧张,有点事情做,也挺有意思的。”
    杨中元对他最没办法,只能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煎一次药能吃四天,倒也并不太累,于是只能嘱咐他:“爹,药你一定得好好吃,等你好了,我还指望你给我干活呢。”
    周泉旭知道他是玩笑话,不由笑道:“你这孩子,爹会好好吃药的。”
    因着时间还算早,父子俩舒舒服服吃了一大碗热汤面,有了程维哲打底,杨中元就不再那么紧张,只是等爹爹吃了几口,还是忍不住问:“爹,好吃吗?”
    这毕竟是儿子第一次开张做生意,而且面也确实是非常地道入味,周泉旭了解儿子紧张,只笑着安慰他:“你的手艺,这些天爹感受颇深,小元,你要自信一些,要知道,以前……你这一手,伺候的都是……对不对?爹觉得非常好吃,食客们,也会觉得如此的。”
    他爹这话倒是在理,虽说以前在御膳房里是轮不到他上手做吃食,但他一手厨艺都是御厨亲手教出来的,能差到哪里去呢?
    想到这里,杨中元不由挺直腰杆,飞快吃了自己那碗面。
    父子俩吃过饭,周泉旭想了想说:“小元,不如以后我坐在铺子里,你忙的时候帮你收收钱,也好找点事情做。”
    他其实以前就是个闲不住的人,前些年因为杨中元没有回来,他日思夜想都是儿子,也没心思做别的,现在儿子回来了,日子有了奔头,自然就觉得白日时间不好打发。
    可他又体弱,病还没好,杨中元根本不肯让他多做一点事情,于是在干干熬了三天之后,他才在儿子心情极好的情况下,提了这个事。
    虽说是为了让儿子能省点心力,但也确实能有个事情做,这间铺子不光有杨中元一个人的期盼,其实还有他的。
    无论能不能赚钱,也无论口碑好坏,只要一家人和和美美,为着未来好好努力生活,一起打拼挣钱,就是最好的事情。更何况,凭借儿子的手艺,这铺子是肯定差不了的,周泉旭真心希望,将来客人们一声声的小杨老板,能把儿子失去许久的自信与张扬找回来。
    这是他十几年来,几乎丧失贻尽的最珍贵的东西。
    杨中元见爹爹满眼都是期盼,于是终于松口:“好,今天铺子不收钱,等明日我去问过李大夫,他要是同意了,那就要麻烦爹啦。”
    虽说还是要问过大夫才行,但周泉旭却知道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差到那个地步,李大夫也不可能会拒绝他的这个提议,于是不由松了口气,笑着从屋里拿出一本书来,端起儿子给他准备的养生茶,一个人坐到后宅屋檐下老老实实看起书来。
    杨中元正想多跟爹爹闲话几句,却听前面程维哲喊他:“小元,快出来,字贴哪里?”
    他于是飞快跑了出去,一路出了铺子前面,凑到程维哲边上看他写的那张大字。
    程维哲这次用了小楷,一连串的招牌字写得有模有样,有那么点书卷味道。杨中元展开一看,见写的就是他嘱咐的那几句,不由笑说:“谢谢啦,小程老板,以后你来吃面,保准不要钱。”
    程维哲扫他一眼,翻过大字背面让他涂米糊,米糊杨中元早就做好了,放到现在非常黏,等他严严实实涂满了红纸,这才让程维哲高高贴在铺子正中间那根门柱上。
    这间铺子是两窗四门,右边的灶台正好在窗下,那一锅鸡汤就温在灶台里,来往路人都能闻到极香的味道,而中间的四扇门自然全部打开,红红一张纸贴在上面,识字的不识字的,自然都会好奇瞅上一眼。
    虽说大梁近年来新增许多学堂,但仍有大部分百姓家里孩子读不起书,识字的人不多,杨中元贴这个,也不过是为了能吸引识字食客的目光,能有那么一两个,便也不算费这一番功夫。
    等待两个人都忙完,天色才渐渐亮起来,橘红色的光束从东方的朵朵云层里窜出头来,昭示着太阳即将升起。
    几乎是眨眼的功夫,这条不大的小巷子里突然开始有了人声。
    杨中元站在铺子门口,看着渐渐多起来的人影,张嘴喊道:“面铺子开张啦,今日免费,都来尝尝。”
    他曾经在御膳房做过唱名宫人,一把嗓子嘹亮有力,远远就能让人听得一清二楚,程维哲几乎被他吓了一跳,转瞬片刻却又有些好笑地瞅着他瞧。
    自打杨中元归来,他的行为是那么新奇又那么有趣,程维哲觉得自己总是忍不住盯着他看,仿佛希望能看到他更多的样子。
    他不知道这样算是好还是不好,但他知道,无论杨中元变成什么模样,他都不会忘记小时候顽皮的他,却也不会觉得眼前这个优秀的青年是陌生人。
    只要看着杨中元,他就觉得十几年光阴仿佛扎眼便过去,他还是他,他也还是他。
    杨中元扯着嗓子当街叫卖,路上行人有的驻足有的行色匆匆,程维哲跑出去跟他一同点了长长的千丈红,在鞭炮的噼啪声里,一个中年男子犹豫地走了过来,问:“请问,今日是能免费吃碗面吗?”
    “是是!”杨中元立刻笑红了脸,他请客人坐到位置上,扬声道:“鸡汤银丝面,一碗就来。”
    ☆、026玉井饭
    有了第一碗,自然也会有第二碗,因着今日都可吃一碗免费的面,而且就摆在街边的汤锅不停咕嘟着诱人香味,不过片刻的功夫,这间小小的面馆便挤满了人。
    杨中元有在御膳房十来年工作的经验,因此只要是进来人了,他抬头认真看一眼,便能记住客人的顺序,试了十来个人,竟分毫不差。
    虽然客人多,而且是吃白食的,但杨中元还是一碗一碗面的做,不会因为人多而自乱阵脚,一口气煮好多碗出来。
    今日他开张,程维哲自然是要好好帮衬的,因此一直忙活着帮他端面擦桌子,两个人辛辛苦苦忙了一早起,才勉强把第一波赶早的客人送走。
    等到终于清闲下来,杨中元就端着那一整盆的碗,走到后院洗刷起来。
    程维哲站在他边上,想要帮忙,却被杨中元拒绝:“这洗碗的活你可干不了,你肯定洗不干净,快去前面帮我看店。”
    “你不叫我试试,怎么知道我干不了,你不是照样干了?”程维哲一面盯着前头铺子动静,一面嘀咕一声。
    杨中元手上都是泡沫,听了只是笑笑,用肩膀推他后背:“好了快去,顺便帮我擦擦桌子。”
    程维哲这才不情不愿去了前面,他知道杨中元的脾气,他拒绝的事情,哪怕别人说破天,也不顶用。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大太阳底下,挥汗如雨洗着碗,他洗碗很仔细,先用温碱水把油渍抹去,然后用清水过两遍,最后用烧开的热水一烫,便干干净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