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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

      往东飞了十多里,他们停在了一棵大树下。
    这一夜接二连三的历险,简直是经历了一场漫长的噩梦,众人疲倦得几乎睁不开眼睛,坐在树下,裹着防雨的蓑布,累得手指头都不想动。
    “这雨什么时候停啊。”云息摸了摸身上潮湿的衣服,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他从纳物袋里翻出药箱,递给每个人一颗药丸,“吃了,防风寒的。”
    众人吞下药,苦涩的味道在口中融化开来,让心情变得更加阴翳。
    “等天亮吧。”寺斯靠在树上,失神了一会儿,又突然嘎嘎笑了起来,“跟你们这群倒霉蛋在一起真刺激,总能碰到我没碰到过的东西。”
    “呸,乌鸦嘴。”江朝戈白了他一眼,“我什么都不想再碰到了。”
    寺斯自顾自地傻乐,双手还比划着自己射箭的动作:“怎么样,我可是百步穿杨,可惜就是缺一把好弓。”
    江朝戈知道,寺斯的弓只是一把普通的地级魂兵器,耳侻族传承千万年,有一定的积累,倒是有几件传世的天级魂兵器,却没有一把和寺斯契合。令他不解的是,耳侻族代代使弓,不可能连一把玄级的弓都不给族长的长孙吧,江朝戈忍不住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寺斯摸了摸鼻子:“小时候我有过一把玄级魂兵器,十一岁那年,我第一次偷跑出山,就偷了两个银币带在身上,很快就花完了,于是就……”
    阮千宿瞪着他,不敢置信地说:“你把自己的魂兵器卖了?”
    对于魂兵使来说,魂兵器就是自己最过命的朋友,若是黄级魂兵器这种随处可见的普通兵器,换了也就换了,一个普通的魂兵使,可能终其一生也只能得到一把地级魂兵器,一把玄级魂兵器售价几百金币,只有极少数魂兵使能够猎得到、买得起或者得到贵族赠予,天级魂兵器更是凤毛麟角。所以,一个魂兵使能因为缺钱把自己的玄级魂兵器卖了,就等同于为了一口饭丢弃自己的名节,听起来是匪夷所思,非常招人鄙视的。
    除了江朝戈这个异界人,其他人都以不理解的目光看着他。江朝戈关心的是他卖了多少钱,但是想了想,还是别在人伤口上撒盐了,不过这寺斯果然是从小熊到大的熊孩子,现在也没太大变化。
    寺斯目光有点闪躲,微弱地辩解:“我当时还小嘛,我也很后悔啊。”
    阮千宿摇了摇头,不客气地说:“你就是不长心。”
    寺斯撇了撇嘴,郁闷地说:“反正,回来之后,我被父亲在村口吊了三天三夜,从那以后再也不给我好兵器了,我几次离村,都是为了猎到好的兽料做弓,可是弓的材料不比刀剑,要刚柔并济,还要有足够的长度和宽度,我至今没找到合适的异兽。”
    众人纷纷表示:“你活该。”
    休息了一会儿,天明了,雨也适时停了。
    昆仑山上的天空透蓝纯净如水洗一般,点缀着几朵轻巧地白云,昨夜的狂风暴雨、乌云遮月,仿佛从不曾存在过,只有湿漉漉的草木和满地的泥水能证明他们经历了怎样一个雨夜。
    寺斯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左扭右扭,压胯抻腿,然后一脚蹬着树干,猛地借力而起,跟猴子一样蹭蹭蹭就爬到了树上,在树枝间几个跳跃、悠荡,就到了树顶,他欢快地叫道:“好天气呀好心情呀……呀?”然后沉默了。
    “怎么了?”江朝戈仰脖子看着他。
    寺斯在树上蹲了半天,左顾右盼,半天不下来。
    “寺斯?”
    寺斯跳到了最低的一根树干上,干笑道:“那个……好奇怪,这里我不认识了。”
    几人的脸顿时黑了下来。
    寺斯故作轻松地说:“昨天咱们在山洞里一阵疯跑,早就不知道方向了,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飞出来之后天太黑,也没仔细看……”他越说声音越小,抓了抓头发,“好像迷路了哈哈哈哈。”
    云息咬着牙:“耳侻族最好的向导?!”
    “这不能全怪我,我就没见过比你们更能惹麻烦的山外人了,一会儿人面鸮一会儿蠃鱼的,我说你们怎么这么倒霉啊。”
    虞人殊眯起眼睛:“你以前在昆仑山见过山外人吗?”
    寺斯一时语塞。
    江朝戈沉着脸说:“你还能把我们带到轩辕丘吗。”
    “能。”寺斯斩钉截铁地说:“只要给我点时间,我一定能把你们带去,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昆仑山了。”
    “吹牛。”就连一向寡言少语的龙芗也不客气地说。
    寺斯怒道:“我才没吹牛,我一定会找到路,你们在这儿等着,不要乱跑。”说完,他悠荡在树枝间,很快就跑远了。
    阮千宿叹道:“这个向导太不靠谱了。”
    “是啊,可眼下除了相信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江朝戈环顾四周,“现在我们甚至走不回耳侻族,算是彻底被困在昆仑山深处了。”
    半晌,寺斯回来了,脸蛋兴奋得红扑扑的:“我在四周看了看,我想我们现在就在我之前说的第三条路上。”
    江朝戈眯起眼睛,指着地面:“你下来。”
    寺斯摇摇头:“不下。”
    “你……”江朝戈气得想扇死他。
    寺斯笑着说:“认命吧,这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注定我们要走这条路。”
    虞人殊道:“我们想办法绕回原路。”
    “除了原路返回,我不知道怎么绕回去。”
    众人想了想“原路”里都有什么,立刻打了退堂鼓。
    “可这条路你从来没走过,你怎么带我们去轩辕丘?”
    “放心,我知道轩辕丘在哪个方向,这个方向感是天生的,无论怎么绕路我都不会忘记,只要朝着那个方向一直走就行了,无非是路线不同,目的地绝对是一样的。”
    众人用怀疑地目光看着他。
    寺斯急了:“你们那是什么眼神啊,我说了会带你们去轩辕丘,就绝对把你们带到!”
    江朝戈叹道:“眼下也没别的办法了,只能走了。”
    云息迟疑道:“可这条路不知道又会有什么凶险的异兽。”
    寺斯咧嘴笑道:“你走哪条路,都不会是平平顺顺的,既然是要去轩辕丘,就别怕死。”
    云息嘟囔道:“本来可以少点危险,如果我们没进山洞……”
    寺斯假装没听见,吆喝道:“走啦走啦。”
    寺斯在树上看着路,其他人在底下走,经历了一夜的折磨,众人小心翼翼,生怕哪处又窜出什么奇形怪状的吃人家伙。
    所幸一天平安,到了晚上,阮千宿被人面鸮咬到的地方,麻痹的症状才消失。
    江朝戈吃着吃着饭,靠在树上差点睡着。
    炙玄把水囊的口抵到他嘴边:“喝水。”
    江朝戈喝了口水,甩了甩脑袋:“好累啊。”
    众人都是一夜未睡,炙玄看着他青黑的眼圈,有些心疼,他道:“快点吃,吃完去睡觉,我守着你。”
    江朝戈点点头,随即高兴地说:“今天朝蠃鱼挥出的那一刀你看到了吗?我魂力又增加了。”
    “看到了。再过段时间,你可以试着召唤我。”
    “我行吗?”江朝戈迟疑地问。
    “不行又不会怎么样,你可以试试。”
    “那我不如现在试试。”江朝戈有些期待。
    炙玄挑眉:“现在肯定不行。”
    江朝戈集中精力,努力倾注魂力,但炙玄毫无变化,他泄气道:“果然不行啊。”
    炙玄贴着他的耳朵:“想召唤我的真身,就和我交配啊。”
    江朝戈斜睨着他:“咱们真的就不能融血吗?”
    “不能。”炙玄瞪了他一眼,“就是不能。”
    江朝戈早也豁出去了:“行,反正我答应过你了,等……等找到饮川。”
    炙玄用力亲了他一口,笑意盈盈,“饮川一定会告诉我,你是我的雌兽。”
    “饮川自己碰到过自己的雌兽吗?”
    炙玄摇摇头:“没有,所以饮川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幸运地遇到自己的雌兽。”
    江朝戈“嘶”了一声,还是听着这两个字别扭:“难道你们这些异兽就没有雌性的?人家就不能追求等待自己的雄兽吗?”
    “我都说了,十二异兽大多雌雄同体,只是要更强壮,最好以雄性姿态示人,久而久之,便也习惯自己是雄性了,不过,红渊倒是喜欢时而以雄性示人,时而又以雌性示人,那是他喜欢。”
    “红渊又是谁?”
    “朱雀,他臭娘们儿的样子讨人厌,变成男人的样子更讨人厌。”
    江朝戈忍不住笑了笑:“难道你也有雌性的样子?”
    炙玄挑眉道:“你想看?”
    江朝戈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炙玄居然真的有雌性的样子,他一时之间很是好奇,兴奋地说:“想啊,快给我看看。”他有些猥琐地想,若是炙玄这张绝色姿容变成女人,交配结契什么的他可就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了。
    炙玄捏起他的脸颊:“妄想,我才不会变成雌性人类的样子。”
    江朝戈有些失望:“我就是想看看嘛。”
    炙玄哼了一声:“人类这种孱弱的姿态我从来就不喜欢,更别提女人了。”
    “那饮川岂不是也有女性的样子?”
    “有啊,有时为了让人类不害怕,他会以雌性姿态示人,但是老是让人类色心大气,后来他就不再变了。”炙玄摸了摸下巴,“其实对于我们来说,雄性或雌性的人类姿态根本没太大区别,反正都一样的弱,外形上分别就更小了,尤其是穿上衣服之后,有时候我也分不太出来男女,比如阮千宿或者云息,如果你们不说,我一时看不出是男是女。”
    江朝戈微讪:“那你为什么不让我看你雌性的样子?”
    炙玄瞪了他一眼:“因为你是我的雌兽,我不能变成雌的。”
    江朝戈失望地撇了撇嘴。
    炙玄搂住他的腰,把他的脑袋按在自己的肩膀上:“而且,若是变成雌性,就无法比你高大强壮了。”
    江朝戈禁不住笑了笑,放松地靠在炙玄身上。其实,他心里暗暗地觉得第二种方式结契,更适合魂兵使和魂兽,在无数患难与共、生死相随的日子里,魂兵使和魂兽的感情会逐渐变得彼此依赖、难以割舍。他们因为相互依附存在的关系,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可以信任、最同生共死的同伴,这样的感情在任何人身上都无法获得,只要是有感情的人,怎么可能无动于衷。一旦有了感情,哪怕并非男女之情,为了能够提升修为,很多人应该也可以接受更亲密的相处方式,这样对彼此都有力。
    像他这样一个直了二十多年的纯爷们儿,不也已经动摇,甚至松口答应了吗。只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有炙玄在身边,他知道哪怕全世界都背叛他,炙玄也不会,他更知道,直到他死的那一天,他最后一眼看到的、最后陪在他身边的,也一定会是炙玄,这样的感情,早已经超脱了世间很多东西,让伦常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第67章
    半梦半醒间,江朝戈突然听到悠远的山林里传来一阵令人毛骨悚然地叫声,尖利刺耳,他身子一抖,就醒了。
    炙玄抓着他的手:“是肥遗的叫声,没事,离我们很远。”
    其他人也都是浅眠,很快都醒了。
    寺斯摸了摸鼻子:“我一直都很想抓一只肥遗来做弓,可惜小的兽料不足,大的我又打不过。”
    “我们在山外见过一只肥遗做成的飞爪。”江朝戈阴沉地说。
    “肥遗并不适合做弓。”云息道,“蛇骨适合做飞爪、节鞭、节棍等软关节的武器,蛇皮适合做软鞭或者软甲,肥遗的翅骨勉强可以做弓,但也要体型足够大才会比较理想,像你说的,那么大的肥遗,咱们见了只能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