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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识路的狗狗

      狗狗小乖是个听话勤劳忠诚的好藏獒,背着一人两骷髅还有若干榕树叶子,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往前走。对于小乖的品行,小乖它父亲给予高度的肯定和评价。
    据小乖父亲讲述,证明小乖优良品行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毛才的亲身经历,想当年,毛才变成骷髅的那天,小乖没有把毛才骷髅当作零食啃了。毛才说:“我睁开双眼,就看到小乖站在自己胸上,舌头不断的舔自己的脸,看见自己醒来,口里发出欢喜的“汪”。那一刻,我就认定它是我儿子。”
    张耐掐指一算,打趣猜测:“你变成骷髅那年,呵呵,你儿子才多大,哪时候它不过是没长牙的小奶狗。就算它饿了,想啃你当粮食都啃不动。”说着用眼神扫了一眼毛才:“至于你,你是那么容易感动的,估计是想拿小乖当储备粮,后来发现小乖比储备粮用处大,才改了主意吧!说的对吗?”
    全中!毛才默默给张耐竖起一面旗,旗面书写四个大字:“算命先生”。算命是道士的生活技能,毛才对道士能完全猜中的事实完全能够理解,不过砸道士饭碗这事,毛才非常喜欢干。于是,毛才指着阮碗这个不在正常范围的骷髅,问张耐:“你算算大妹子啥时候醒的!”
    阮碗无语的听着后面两人将自己当作谜语,玩“你猜我猜猜猜猜”的游戏。张耐首先给出答案:“两年以前,第一批骷髅都是那时候出现的,从那时候开始到现在,再没见过人变成骷髅。”
    毛才不屑的反驳:“你没见过,就表示不存在。我见过......”毛才在心理盘算一下,不吃东西的骷髅能活多久呢?没有留意过啊!有活过两年的吗?糟!这也没有留意。我想想,对了,一年前在临海基地,听说有新的骷髅苏醒了。毛才心理有了推论,肯定的说:“1年。”
    张耐嗤笑:“肯定是两年,你看看妹子的骨头,这是石化两年骨头的颜色。你比比她的骨头颜色和你的颜色,完全一样。”
    毛才鄙视张耐:“说到对骷髅的了解,当然是我们自己。我1年前在临海基地,听说过,新的一批骷髅已经出现了。告诉你,我们骷髅会越来越壮大。当然,这些不重要,最关键的是,不吃活物的骷髅活不过1年,那骷髅快死的时候,骨头的颜色和妹子的一样,骨头颜色白灰。”
    “肯定是两年”。
    “1年”。
    “两年”。
    “1年”。
    “(大)妹子,你说,你什么醒过来的!”张耐和毛才异口同声的问阮碗。
    阮碗看着越来越有默契的两人,右手握拳,伸出中指和食指,比了个二。张耐兴奋的拍毛才肩膀:“我说对了吧!是两年”。
    阮碗摇摇头,接着比划二。毛才迟疑的问:“二月?”阮碗点点头。
    “这不可能!”张耐和毛才异口同声的说。张耐指着阮碗的骨头和毛才的骨头说:“一样的颜色,你不可能才死两个月。”毛才说:“二个月不吃不喝,你的骨头颜色不可能变成这样。二个月的骷髅,对,骨头上有血线!”
    阮碗转过头看毛才,左眼写着“血线,是什么?”右眼写着“求解释”。毛才诧异问阮碗:“妹子,你不知道骷髅骨头颜色会变吗?”阮碗摇摇头,毛才问张耐:“道士,你也不知道?”
    张耐说:“我当然知道。小师妹,不用问毛小人。我告诉你。人死变成骷髅的时候,血肉消失,骨头上都是血淋淋的红色。有专家分析,可能是人身上的血肉都被骨头吃了。然后,血的颜色慢慢消失,差不多一年以后,血的颜色全部消失,骨头变得白净细滑。二年后,骨头融和了石头,被风化,颜色变灰变硬,就是你现在骨头的颜色。”
    毛才点点头,“所以啊,妹子,你不可能是两个月前醒了。我想想啊!你这种情况我见过,属于记忆混乱。妹子,你想啊,你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围人都变骷髅,姑娘们胆子都小,害怕逃避都是正常的。妹子,放心吧,我是理解你的。”
    阮碗心想:“真谢谢你的理解喽,我心智健全骨头健康,被你这么一说,已经是行将朽木马上入土的神智糊涂的精神病患者。”阮碗懒得和这两货说道,现在我还是早期精神病,再说下去,我就得是晚期。
    阮碗专心的看着小乖前行的方向。说起来,三人坐在小乖背上的位置,阮碗坐在最前面,胸前抱着半人高的容树叶,用草绳结结实实的捆了,然后背在胸前。草绳是张耐用地上的草编成,取材方便,编完的成品也很结实。
    阮碗后面坐着毛才,毛才也同样抱了半人高的榕树叶。如果不是榕树追着毛才打,毛才会拔光摘光所有的叶子。
    毛才后面坐着张耐,张耐前面是砍下的榕树枝,这是张耐和榕树大战一场后,和榕树达成的和解协议。即张耐帮榕树砍下生病的枝条,榕树不打他屁股。榕树有灵,张耐尊敬自然形成的树灵,因此没什么犹豫的答应了,没想到,榕树病枝不是普通的多。
    张耐挑了几根病枝留在,剩下的一把火烧了。现在张耐就坐在藏獒背上看树枝。树枝本身很普通,就是一棵榕树的枝桠。但是树枝上有点点黑斑,张耐盯着看了一会,黑斑在扩散,然后扩散的黑斑上又长出新的黑斑。张耐看不出原因,打算带给大师兄看看。
    张耐知道自己认路能力差,但愿小乖真的能识路千里,顺利走到临海基金。眼看着天要亮了,小乖停在一处密林里。
    密林头上是金黄灿烂的稻穗,这理原本是稻田,地上的泥土已经干裂,稻子还长得很好,很高。一行人走进稻田里,被淹没在金黄色的海洋里。张耐站在藏獒背上,识别一下方位,问毛才:“临海基地在北方,我们现在的方向是往南走。毛小人,你确定你儿子没走错路?”
    毛才想了想,一拍大腿,大喊:“哎呀我的妈呀!我忘了,小乖认路都是去找我。不找我的时候,它都是去找吃的。”毛才讪讪一笑:“那个,这个地方肯定有好吃的,我们也能填肚子,对吧!哈、哈”。
    张耐感觉小乖跑的越来越欢乐,问毛才:“小乖最喜欢吃的是什么?”
    “骷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