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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和魔尊离婚 第87节

      裴知玉用招魂铃招走了这魔族的一部分魂魄,而用来交换的魂魄却不是裴知玉的,而是她的。
    中间出了什么意外?
    施术的人并不是她,为什么会是她的魂魄被转来这里?
    来不及细想,鹿朝知道此刻应该要稳住自己的人设,否则被眼前这个男孩察觉到,应该会很不妙。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这个看起来绝对不会超过十岁的男孩子,比那个水渍里的魔族还要棘手许多。
    “咳咳……”鹿朝站起来,忽然发现离地很远,她低头看了看,男孩只到自己腰际,而自己……至少得两米。
    她深吸一口气……原来高个子呼吸的空气,真的要清新许多。
    男孩摸着自己的鼻子,抬头打量着她,幸亏他个子矮,否则,自己脸上细微的表情怕是会被他看出什么来。
    最可怕的是,她只是被临时交换过来的魂魄,根本看不到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也不知道他是谁,有什么能力,在这里做什么?
    看来,这具身体被招走的灵魂很多,而她过来的魂魄也很多,所以,她可以暂时支配这具身体。
    不知道这魔族的魂魄跑到自己身体里会干什么?
    “哼哼……”她抱着手臂,反正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干脆意味不明的哼两句,装高深,准没错!
    果然,她这么一哼,那男孩子一对清秀好看的眉就皱了起来,毫无耐心地问:“你到底有什么新计划,快说啊!难不成,还要本座在这里,和你一起哭丧?”
    这人小小年纪,居然自称‘本座’,他也太好笑了吧。
    但是鹿朝没有笑,从男孩的话里,她有了初步的判断:这两个魔族是一起来的,矮的这个看着厉害,但不够聪明,所以听高个子指挥。
    既然这样的话……鹿朝确实有了新的计划。
    “自然不哭丧了。”她故作高深地说,长腿往外一迈,“我们出去走一走。”
    男孩:“?”
    “你不是说,全城都在搜捕我们,我们需要在此,借助死人的气息隐匿踪迹吗?”男孩冷冷盯着他的背影。
    原来你们在这里假装哭丧的,是为了隐藏气息啊,真够聪明的,这么恶心的招都想得出来。
    鹿朝继续高深:“此一时,彼一时。”
    男孩问:“什么意思?”
    啧,一听就是不爱学习的小孩,吃了没文化的亏了吧!
    “既然读书少,就不要多问。”鹿朝神秘莫测的往外走,这茅草屋门太矮,她走过去时高度估算失误,脑壳‘砰’一声,撞上了门头,痛得她立刻捂着脑袋。
    男孩:“……”
    总觉得,这家伙看起来很不对劲。
    “快走,你还想继续留在这里哭丧吗?”鹿朝走出了草屋,外面是一条脏污泥泞的破旧巷子,两边堆满了丧葬用的杂物,还有几口拆了一半的棺材。
    这大概是禹州城边缘的义庄,一般人很少来这里,死气太重,不吉利。
    她踩着泥泞的路往前走,身后的男孩跟出来,抱着双手盯着他走路的姿势看……原来阴山大哥走路,这么娘吗?
    他跟了上去,一脸不高兴地问:“我们到底要去哪里?全城都在抓我们,你就这么走出去吗?”
    “别担心。”鹿朝一直安抚他,“圣贤说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和敌人周旋,要讲究战略,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叫他们拿不准!”
    男孩一脸厌学的表情:“你今天,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鹿朝只好说:“说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阴山大哥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男孩对于这一点,也并没有怀疑,阴山毒君是除了九幽鬼王之外,整个魔域最聪明的人,自从魔尊消失之后,魔域中大小事务,都由这两个人决定,这些年,魔域并没有和外界交战,而是休养生息,储存实力,静待魔尊归来。
    如今魔域的实力,比之魔尊在时,更强大了数倍,因此,他从未怀疑过阴山毒君的决定。
    他要走出去……且戴着这么惹眼的哭丧帽,披麻戴孝的,一定就是他所说的‘实则虚之’。
    两人走出小巷,外面是一条行人稀少的小路,果然是在禹州城最边缘。还好现在是白天,她得走到人多的地方,大张旗鼓,招摇过市,让禹州王的人发现,这样一来,就算那个被招魂铃招走的魔族魂魄什么都没有透露,他的原身都无法再藏匿了。
    她仗着一双超长腿,快步往前走着,后面那男孩不得不小跑起来跟上,一脸想杀人的表情。
    渐渐的,路上有了些行人,都是普通百姓,一看她身上的哭丧帽和麻衣,都远远绕着走,怕沾了晦气。
    鹿朝什么都没有说,一来不能让那男孩怀疑,很显然他实力强悍,他是魔族,若惹急了,在禹州城中,能阻拦他的人恐怕没有,她得把禹州王吸引来,才有对付这小子的力量。
    终于,走了许久,他们到了闹市中心,而此时,男孩的耐心显然已经没有了,他阴沉着一张脸,极其不适地看着熙熙攘攘的凡间闹市。
    在魔域中,热闹的地方都不是这个样子,魔域的热闹是混乱无序的,哪怕在闹市中,也有厮杀打斗,路边贩卖的货品,除了灵石草药,各类兽肉之外,还有人族的四肢血肉,都堂而皇之挂在街头,血腥味能飘出十里之外。
    他不吃人肉,因此厌恶那种气味。
    他看着人间盛世,忽然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而此时,前面的人忽然折回来,拍了拍他的脑袋,说:“走啊。”
    他愣了一下,随即抬起头,怒道:“放肆!”
    鹿朝挑眉,这小孩,人小脾气还挺大,这语气好像他才是魔尊似的。
    “别生气,我给你买个冰糖葫芦吧。”鹿朝下意识说,对方看起来就是个小屁孩,没有什么小屁孩是冰糖葫芦哄不好的,如果不行,那就再加个水晶糕,红豆饼子,果脯蜜饯,冰奶酪……
    “你说什么——”男孩拧起眉,正想教训她,忽然一串红艳艳的冰糖葫芦递到自己面前,甜甜的香气钻入鼻端。
    他冷笑:“这种东西……”
    “拿着吧!”鹿朝才没空劝他吃,一把塞进他手里,然后继续往前走,尽最大的可能吸引注意力。
    她这一身装扮,连买冰糖葫芦,老板都嫌晦气,不想收她的钱,白送了她一串。
    接下来,买水晶糕,红豆饼子等等,也没花什么钱,她身后的男孩怀里塞得满满当当,已经抱不下了,黑着一张稚嫩而漂亮的小脸说:“够了,吃不完!”
    “那就坐这儿吃。”鹿朝走到禹州城最中心,四条主干道汇聚到一起,形成一片圆形广场,人群汇聚在此,有商贩,有卖艺的。
    她带着男孩,就坐在一个台阶上,看前面的卖艺人表演喷火转钢圈。
    男孩尝了冰糖葫芦之后,开始尝试软糯香甜的红豆饼子,起初皱着眉,后来尝到甜腻的味道,眉心舒展开,一脸愉悦。
    鹿朝问:“好吃吧?”
    他点点头,老成地点评:“尚可。”
    鹿朝差点儿被他逗笑,他要不是个魔族,那多可爱。
    他们在这里吹着风吃着小甜饼,而在禹州王府的地下密室中,阴山毒君睁开眼睛,就看到了魔尊。
    他‘噗通’一声跪了下去,一声‘尊上’还没出口,就被魔尊掐住了脖子。
    “朝朝呢?”少年的嗓音又冷又狠,透着嗜血的杀气。
    阴山毒君:“?”
    什么朝朝?谁是朝朝?
    为什么尊上一见他就要杀他?
    “小山,冷静,那是朝朝的身体!”禹州王大喊一声,生怕他一时手快伤了她。
    帝夙没有松手,只是双眼中隐隐泛起了血色。
    阴山毒君看见他这个样子,害怕得瑟瑟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
    裴知玉呕出一口血来,手中的招魂铃掉回石台上,他转过头看着这边,喃喃道:“怎么会这样?”
    禹州王大步走过来,对着阴山毒君冷冷问:“你是谁?谁派你潜入到禹州城内的?你打算做什么?”
    阴山毒君一向颇有些才智,一看周围情况,再听他们所言,便弄明白了目前的处境,这些人族竟把他的魂魄招到一个凡人身上?
    这凡人,似乎还和魔尊有些渊源……
    他不敢直视魔尊的脸,却对着禹州王放肆地冷笑:“我乃魔域十恶道之二,阴山毒君,继任魔尊派我来此,吓唬吓唬你们这些凡人!”
    “阴山毒君!”禹州王神色顿时严肃起来,“你们藏在什么地方?”
    “禹州王,凭你那些凡人士兵,就想找到我,未免太太小看我了。”
    “你不必装蒜,你若当真人如此嚣张,就不必千方百计隐匿踪迹了!”禹州王并没有被他吓唬到,“你们到底来禹州城做什么?”
    阴山毒君的脖子就在魔尊手中,他发着抖,无论如何都不敢扰乱尊上的事情,他和这些人在一起,必定有他的用意。
    “反正你们找不到我!有本事就杀了我啊!”他有恃无恐地说。
    禹州王的脸色阴沉得很难看,而这时,霍柏匆匆忙忙跑进来,说道:“爷爷,外面发现那个魔族了!”
    阴山毒君一惊,立刻说:“绝不可能!”
    就算这个凡人的魂魄跑到他身体里,也还有砚焉在,以他的实力,压制那个凡人简直如同捏死一只蚂蚁!
    霍柏说道:“一个披麻戴孝的魔族,领着一个魔族小孩,不到十岁的样子,正在玄武大街上,招摇过市呢!”
    阴山毒君睁大眼睛:“什,什么?砚焉不可能跟着他出来!”
    霍柏笑了:“那个小孩似乎十分好骗,朝朝用一堆冰糖葫芦和红豆饼子,就把他哄到这里了。”
    阴山毒君:“……”
    脖子上一松,帝夙已经转身出去,顷刻间就消失不见。
    禹州王让霍桐抓住‘阴山毒君’,把他带上去,暂时关押在王府后院中。
    “裴公子,既然这魔族已经找到了,现在就把他们换回来吧。”禹州王轻出了一口气,“虽然出了一点纰漏,但事情还算顺利,朝朝的魂魄不能长久留在那魔族身上,否则沾了魔气,换回来时很可能会被招魂铃困住。”
    “好。”裴知玉重新拿起招魂铃,这沉重的铃握在手中,于他而言,似乎有千钧之重。
    只有他心里很清楚,这一次,不是意外。
    他是傀儡,傀儡又怎么会有魂魄?
    裴知玉垂下眉眼,这个招魂铃中,既封印着魔尊九分之一的力量,同时也有鹿朝破碎的魂魄。
    他的任务,只是要把她的魂魄,带去给妖王陛下。
    他摇动招魂铃,心里很清楚,朝朝再也回不来了。
    第60章 傀儡的心
    玄武大街上, 鹿朝和男孩坐在台阶上,她带着哭丧帽,十分惹眼, 而男孩因为长得漂亮, 特殊的红色眼眸一看就不是凡人, 更是引得行人纷纷侧目。
    但他好像一点儿都不在意,专心吃着手里的红豆饼子,他似乎十分钟爱这一样,买回来的一包只剩下手里这一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