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和义兄he了 第77节
“过了三月,就该收下半年的束脩了,蔡文达为此一直很烦恼,直到大概十二天前吧,他突然很高兴地回来,跟我说他找到挣钱的营生了,是去人家里教书,说是那户人家开出的价格不菲,只要做足一个月,不仅能交束脩,还能把欠我的钱还了。”
“国子监陪堂的束脩可高了,一年下来少说也得上百两吧?”任海遥忍不住插嘴,“真的是找了教书先生的活?”
“我去问过了,陪堂束脩一年一百二十两,半年就是六十两,蔡文达没有功名又没有教书经验,应该不会有人出这么高的价格请他,除非——”
“除非他根本不是做教书先生!”
“虽不该妄加猜测,但确实太过可疑,我问了与他同寝室的人,据说蔡文达失踪前几日就早出晚归,也很少看书,不知在忙些什么,偶尔嘴里还会哼唱几段戏曲,听着像是周瑜设宴讨荆州那段——《黄鹤楼》。”
“除此之外,我还在他书箱里发现了郡主府的腰牌。”子书小王爷一口气说了一大堆,看看李靥又看看任海遥:“所以你们说的郡主府闹妖怪那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第104章 牡丹(四)
街市繁华地, 新开了一家首饰铺子,叫做春风阁,店铺的主人是媚儿, 东京城第一位被女客赎身的姑娘。
李靥来到春风阁的时候, 媚儿正趴在桌子上聚精会神地给一对耳环绕花丝,见她来了,笑着招呼道:“哟,金主来啦!”
“嗯,来看看我的媚儿今日漂不漂亮。”李靥摇着自己小团扇做轻佻状, “啧啧啧, 怎的黑眼圈还出来了?又熬夜了?”
“有套头面催得急, 就赶了几天工。”
“那可不行, 夜里灯烛昏暗,伤眼睛的。”
“倒也不打紧。”媚儿揉揉眼,将桌上东西收起来, “行, 左右你是金主, 我听你的。”
邱诚济的案子尘埃落定后, 李靥豪气地拿出三千两去凝香阁给媚儿赎了身,之后又帮她开了这间首饰铺子,收入就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
两人闲聊几句,门口又有人来, 是装裱店的伙计来送做好的牌匾,字是李栀写的, 春风阁三个大字苍劲有力,放在这嫣红翠柳的首饰铺子里, 倒也相得益彰。
媚儿高兴地看了又看,夸道:“改天找人算个日子,我得敲锣打鼓把这字挂上去。”
“值得值得,这可是我哥头一回给人写招牌,必须大张旗鼓!”李靥背着手欣赏了会儿,自己搬了个凳子坐下,环顾四周,“这几日生意怎么样?”
“还不错,天气暖和了,出游的人多,进店来的客人自然也多,再加上你给介绍的几位娘子都成了回头客,还介绍了些新客人,这里里外外加起来啊,可是不少。”
媚儿慢慢打着算盘,看起来还不太熟练:“这钱我算了三遍,应是没错的,上次你教的口诀也都背过了,一去九进一、二去八进一……还有这个,一归如一进,见一进成十,二一添作五,逢二进成十……”
李靥笑眯眯地听了一阵,点头:“看来都记住了,那今天再教你最后两个,《退商口诀》跟《商九口诀》。”
她说着走到媚儿身边,嫩白手指拨弄着算盘,一字一句教着,“无除退一下还一,无除退一下还二……”
连教了几遍,又找来纸笔写下,压在柜台下面,以备媚儿记不住的时候翻看。
媚儿学的认真,嘴里不住念着,直到背的差不多了,转身从柜子里拿出账本和银票来:“上个月的帐已经算好了,还是一人一半,这是你那一半。”
“那我就不客气啦!”李靥接过银票看了眼,眉开眼笑,“嘿呀呀,可真是不少!要好好存起来。”
去年给清梦茶庄除狐妖,她跟凌尘道长一起要了颜氏夫妇五千两,俩人一人分了两千五,再加上平时攒的钱跟过年时候的压胜钱,全都拿出来给媚儿赎身和开铺子了。
见她财迷的劲儿,媚儿不由笑出声:“我现在高门贵女也算见了不少,还真是没见过如你这般爱存钱的,照说亲哥是三品大员,未来夫婿更是名门望族,我若是你便每日吃喝玩乐就好,存钱做什么?”
李靥摆摆手:“我哥虽官至三品,却是穷人一个,我这钱存起来啊,是给他娶妻用的。”
“就是那位尚书的女儿吗?”
“你怎知道?”
“铺子刚开时她来过,当时太忙忘了跟你说了。”媚儿还是笑着说话,眼里的笑意却慢慢褪了下去,“那会儿风言风语挺多的,毕竟女子给妓子赎身的事情太过离奇,便是说出去了也无人信,而你又是李学士的妹妹,所以她担心也正常。”
她笑得云淡风轻,心里却是难过,那位玉兰花一样美丽高贵的女子,慌慌张张赶了来,盘问了她许久,确定她与李栀毫无关系后才放下心,温温柔柔说了句打扰,又留下不少银钱。
对方越知书达理,她就越难过,若真是那种嚣张跋扈的女子也就罢了,她还能安慰自己说只是出身不同,那人也没什么好,可对方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教养,生生把她比到了泥里,让她自惭形秽。
“怪不得后来我跟苏姐姐提起的时候,她说她来过店里——苏姐姐没难为你吧?”
“没有,苏娘子人很好。”
“那就好那就好。”李靥挠挠头,傻笑两声,“其实这次来,是有事情要找你打听。”
“就知道你不会无缘无故跑来。”媚儿收起情绪,起身倒了杯凉茶给她:“什么事?”
“上次你说郡主府闹妖怪,是从哪里听来的?”
“是小麻子告诉我的。”
“小麻子?”
“是南风馆的仆役,前阵子买东西打这儿路过,随便聊了几句,郡主府闹妖怪这事儿就是他说的。”
***
从春风阁出来,李靥在自己一个人去南风馆还是伙同小王爷他们一起去之间纠结了很久,最后决定去大理寺。
开玩笑,如果被义兄知道她去逛窑子,逛的还是男窑子,后果绝对比哥哥知道还可怕。
况且她有能耐瞒住哥哥,可没能耐瞒住明察秋毫的少卿大人。
李靥叹口气,有点委屈,明明是自己选的如意郎君,怎么越来越像选了个祖宗呢?
但祖宗那张脸还是极好看的,所以她在踏进值房见到人的那一刻,什么委屈都抛到了九霄云外,甜笑着扑了过去:“义兄!”
尚辰正忙着,老远听见她的声音就起身去迎,结果被扑的踉跄,见春和知趣地带上了门,干脆乐呵呵顺着小姑娘的力道靠在了大方桌边上。
“义兄义兄义兄!”她一迭声喊着,脑袋直往他怀里拱,小狗似的嗅了半天,喟叹一声过瘾,然后就开始嘿嘿傻乐。
尚辰被她一连串的动作弄得来不及反应,好不容易等她安静下来,摸摸她脑袋笑道:“今日怎的有空来找我了?”
“我哪日都有空的呀。”她小脸红扑扑的,看起来有点害羞,“以前是义兄妹,我来找你玩便找你玩了,不在意旁人说什么,可如今关系变了,再这么频繁地来往,总觉得不太好意思。”
“唔,那如今是什么关系呢?”
“如今——如今——”她拖长声音,逗他,“就是很普通的朋友关系啊。”
“乱说,普通朋友可以这样抱着吗?”尚辰忍不住抬手敲她额头,“调皮。”
怀中的小姑娘梨涡微漾,柔软发丝擦过他脖颈,软乎乎的身体贴上来,带着淡淡体香,一向严谨持重的少卿大人总算是明白了那句“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含义。
他嘴角笑容愈盛,揉揉小姑娘圆润可爱的头顶,将下巴搁了上去,眯起眼睛安静不语。
爱人在怀,谁还管什么公文卷宗?
这个想法持续了不到一盏茶,外面春和就敲响了门,犹犹豫豫地说有人来报案,需要尚少卿亲自定夺。
尚辰叹口气,有些舍不得这难得的独处气氛,倒是李靥松了手,体贴地将他衣服理平整,红着脸小小声:“公事要紧。”
“在这里陪我?”
“嗯。”
“一起吃晚饭?”
“好。”
见她都答应了,少卿大人笑着又揉揉她的头,重新端起清冷肃正的架子,转到书桌后坐好:“进来吧。”
门口已经等僵了的春和松口气,推开门让来禀告的录事进来:“卑职见过尚少卿。”
“何人报案?”
“回少卿,是步军司虞候许彦平。”
“许彦平?”尚辰略一思索,记起这是年后刚调任上来的一位年轻官员,顶了之前沈羽的缺,人一向老实,也不爱说话,是个不显眼的存在。
“他报的什么案?”
“这——”录事有点不知道怎么开口,“回少卿,大约是感情方面的。”
“感情?”
“他、他状告云香郡主暮翠朝红,戏耍于他,玩、玩弄他的感情,几位寺正都不敢接,所以来报给您。”
尚辰:“……许虞候人呢?”
“在中堂候着呢。”
“且让他等在那里,据报拿来我看。”
录事答应一声,将刚刚写好的据报呈上,说了声告退回去了。
李靥见他离开,迫不及待就把脑袋凑过去:“我瞧瞧我瞧瞧,这许虞候怎么就被玩弄感情了?”
两人凑在一起看,只见据报上写的清清楚楚,步军司虞候许彦平,在某次郡主府宴会上与云香郡主一见钟情,许下三生,谁知半月不到郡主便翻了脸,对于之前的山盟海誓全盘否认不说,还让侍卫将找上门来问个清楚的许彦平打了一顿。
“我想起来了,许彦平就是顶了沈大哥缺的那个人对吧,巡逻时候见过几次。”李靥也见过许彦平,评论道,“还挺痴情的。”
尚辰笑笑,指着下面的诉求一栏:“要求郡主府赔偿医药费五千两,痴情吗?想要钱罢了。”
“可云香郡主不会给的吧。”
“所以他来大理寺报案,大约想以郡主的名声做要挟。”
“哈,云香郡主会受这种要挟?果然是初来乍到,天真哪。”她想想见了美男就两眼放光的云香郡主,摇摇头,“全东京城谁不知道郡主的行事作风?没用的。”
“许虞候一直未娶妻,大约真以为得了郡主青睐吧,毕竟仪宾这个位置很诱人。”
“也对,做了郡主仪宾,便可平步青云了。”小姑娘胳膊杵在书桌上,支着下巴,脑袋一点一点的,“可许虞候这般年纪了,不该如此。”
尚辰听她这样说,不知怎么就来了兴趣,也学她支着下巴问道:“许虞候这般年纪当如何?靥儿说说看?”
“云香郡主何许人也,随便打听打听就知道,许虞候其貌不扬年纪又大,而且文不成武不成的,郡主干嘛要找他?”李靥见他问,也就认真分析起来,“依我看呐,郡主纯粹就是小鲜果子吃多了,想喝口老鸭汤漱漱口,没想到人家居然当真了。”
“……”尚少卿笑容渐消,重又端正坐好,喊春和进来,“去告诉许彦平,此案驳回不予受理,还有,大理寺乃司法重地,他敢再拿这种乌七八糟的事来捣乱,直接扣押!”
他说着,将刚才的据报扔给春和,“让他回去!”
旁边李靥吓了一跳,眨眨眼想了半天,小心翼翼道:“义兄,你、你怎么了?”
“无事。”他也不抬头,自顾自拿起一份案卷批阅起来。
“是、是我说错话了吗?”
“没有,靥儿说的很有道理。”少卿大人手里的笔顿了下,淡然道,“只是你说的那位老鸭汤,年龄跟我一样大。”
第105章 牡丹(五)
平日, 捧一盏热茶书桌旁看少卿大人批阅卷宗,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但如果他好看的侧脸绷着,只低头在纸上刷刷刷的写, 事情就变得难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