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第159节
两个人接了一个苹果味的吻。
等一吻结束,陶竹整个人已经躺在了黎荞怀里。
黎荞像是摆弄毛绒玩具那般,大半身子都压在他身上,修长的手指去摸他耳垂,等把耳垂摸的红红的,便凑上去亲一亲,唇落下来,他半边身子都麻了。
亲完耳垂又捏他脸颊,手指顺着他脸部的轮廓描绘,描绘完了,就亲一亲,亲的他脸颊发烫才罢休。
但这还不算完,黎荞脑袋在他颈窝里蹭来蹭去,跟离不开似的,黏糊极了,不一会儿就把他蹭出了火气。
陶竹脸颊变成了粉色,一双眸子也湿漉漉的,但他叫停黎荞的拱火行为,大白天的,随时都会有人来找,必须停下。
“没人会来找,大家都有眼色。”话是如此,但黎荞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只是把他抱在怀里,抓着他比自己小一号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
“那可不一定,你现在是童生了,已经拿了两个案首,明年这时候你就是秀才公了。”
“你现在可是全村的主心骨。”
陶竹语气有些骄傲。
这么优秀的人,是他男人!
“府试的案首,我虽写的真情实感,但也的确是投机取巧了。有些胜之不武。”
哪怕已经过了好几天,但提起此次的案首,黎荞还是有些心虚。
其实陶竹一开始也有些虚。
当晚黎荞给他复述完文章的内容,他担心知府大人会不喜这种公然的“拍马屁”文章,从而故意不给黎荞案首。
可谁知道知府大人很坦荡的给了。
既然给了,那就拿着呗。
反正这也是黎荞自己挣来的。
“别的考生都比不上你,你这个案首,名正言顺。”反握住黎荞的手,他语气里全是肯定。
“算了,这一次就这样吧。明年的院试,我要更努力一些。”
已经拿到府试的案首了,不纠结了,但是,这个案首必定让他明年的院试更受关注。
想到三史三传的内容,他有些躺不住了。
县试和府试的卷子比较简单,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四书五经展开,很少涉及到三史三传。
但院试不一样。
院试的出题范围很广,必然会出现三史三传的内容。
甭管是成长期还是末世,亦或者是在这个时空,他努力习惯了,不提起此次的案首还好,一提起来,他就想坐到书桌前充实自己好让明年的案首正大光明。
“……你等明天再努力。”
陶竹看他要坐起身来,赶紧手脚并用的缠在他身上:“知县大人让你多休息,你这是奉命休息。”
“嗯……”黎荞又躺了回去,不过,他开始掰着手指数日子。
“若无意外,明年的院试定在五月份,等结果出来时都六月了。而明年恰好有乡试。”
“乡试三年一次,我若是错过了明年,那得再等三年,三年太长了,我等不了。”
“所以,明年五月我参加院试,拿到秀才这一功名,然后八月参加乡试,若是顺利通过,那我就是举人了。”
“举人继续往上考,那后年二月就得出发去京城参加会试。”
“所有人都认为我会一路通过冲到殿试站到圣上跟前,若真是如此,那么后年四月或者是五月我就能见到圣上了。”
说到此处,黎荞抬手在陶竹的背上轻轻拍了拍:“怕吗?”
陶竹:“……”
他把缠在黎荞身上的手脚放了下去。
怕。
后年四五月份就要面圣。
时间紧,任务重!
黎荞如今只是掌握了四书五经,对于三史三传,他只是细致了读了一遍,背了一些重点内容。
而其他考上秀才的人,都是把三史三传给背下来的。
可三史三传那么厚,想要背下来,定然要花费不少时间。
距离面圣满打满算只剩下两年的时间,圣上对黎荞又保又抬,若黎荞站在圣上跟前时腹内空空,连最基本的四书五经三史三传都未掌握,那就太辜负圣上了。
黎荞是圣上一手抬起来的,他得对得起圣上的期待和抬举,不能丢了圣上的脸!
这么一想,他伸出手戳了戳黎荞的肩膀:“你去书房读书吧。”
“那你呢?”黎荞问他。
“我去烧水给你泡个浓茶,提神儿。”
“好。”黎荞点头,他现在的确需要一壶浓茶。
坐进熟悉的书房,翻开了厚厚的《史记》,他心里的焦灼一点点消了下去。
他很快就投入到厚厚的史书中。
陶竹去前院烧热水。
黎菽正打算进厨房做点心,瞧见他从后院出来,有些意外:“你咋没和小荞休息?”
“黎荞他在读书,我给他泡壶茶。”
“……今天不休息吗?”黎菽震惊。
“眼下距离院试只剩下一年的时间,他得比旁人更努力,这样才能考上秀才。”
陶竹道。
黎菽:“……”
她小弟努力起来真的让她害怕。
今日是回来的第二日啊,有必要这么拼么?
但是,她小弟既然这么做了,那肯定是对的。
于是她低头对她身旁的黎瑜宁黎瑜安姐弟俩说道:“你们两个可要向你们四舅舅看齐,今后好好干活,多识字。”
“好。”
黎瑜安黎瑜宁姐弟俩一起点头,小脸蛋上带着钦佩,他们四舅舅太刻苦了,这份毅力一般人真没有。
“瑜宁瑜安是小孩子,该玩就玩,三姐,别太拘着他们。”陶竹见状忍不住道。
“不小了,看看小兰,每天也都干不少活儿,而且他们俩还拿着工钱呢。”
黎菽不觉得自己对黎瑜宁黎瑜安的要求严格,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乡下的孩子都是这么长大的。
黎瑜宁也道:“竹舅舅,我和弟弟不玩,我们干活。”
玩有什么好玩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干活才有意思,不仅可以学点心的做法,还可以挣钱。不仅是为他们四舅舅挣钱,他们自己也能挣钱,这是多好的事儿!
她和弟弟要向四舅舅学习,发奋向上,好好挣钱!
陶竹:“……”
行吧。
他抬手摸了摸黎瑜宁和黎瑜安的小脑袋,然后进厨房烧水。
给黎荞泡了浓茶之后,他回卧室整理此次在府城买的东西。
除了给亲朋好友买的礼品外,他和黎荞也买了不少物件。
像是布料,虽然家里有圣上赏赐的,但是,瞧见漂亮的布匹,黎荞还是买了下来,让他做衣服。
还有吃的,黎荞买了些干鲍鱼,可贵了,小小的一个就要二两银子,今天先整理出来,明天炖来尝尝,看这传说中的鲍鱼是不是银子味儿的。
除了鲍鱼,黎荞还买了燕窝,也贵的要死。
当时他不太想让黎荞买,因为太贵了,可黎荞说吃这个对他身子好,非得买,而且还要上等的。
上等燕窝一斤得四十多两银子,黎荞一买就是三斤,于是一下子一百多两银子就没了。
明日他也要把这燕窝给炖上,看是不是也是银子味儿的。
除了吃的,还有黎荞读书所需的物件。
现在有钱了,而且身份不同了,黎荞的文房四宝也跟着上了档次。
之前黎荞用的笔墨纸砚都是本地产的,像是毛笔,都是兔毛笔,很便宜,二十来文一支。
还有纸张,平日里练字都是用的草纸,虽然也买了宣纸,但舍不得用,买一刀能用上半年。
至于墨和砚台,更是不讲究,全都是大路货,哪个畅销买哪个。
可现在,文房四宝成了真正的文房四宝,湖笔,端砚,宣纸,徽墨,全都安排上了。
而且黎荞不只是给自己安排上了,给他也安排上了。
今后他练字,也可以用上几两银子一支的毛笔了。
他又不考科举,而且他暂时也看不出二十文一支的毛笔和几两银子一支的毛笔有什么区别,但黎荞说有区别,让他好好揣摩,当然,揣摩不出也没关系,反正他们夫夫一体,用的东西要一样,不能一个贵一个便宜。
既然黎荞非要给他买,那他过几日就细细对比一下,不能辜负黎荞的一片心意……
等陶竹把在府城买的东西整理完,天黑了。
吃过晚饭,陶竹拉着黎荞在他的书桌前坐下。
书桌上放着的是蜡烛,而且还是五根,全方位把书桌给照的亮亮的。
“咱们这次去府城,一共花了五千一百三十七两银子。”
陶竹把账本摆在黎荞跟前。
大到价值几百两银子的鲍鱼,小到一顿菜钱,都记得清清楚楚。
黎荞随意扫了一眼:“还成,比我想的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