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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正式入籍

      一股清灵的水气从宝珠源源喷涌而出,将恪天震飞好几尺,他大骂一声,爬起来扬手正要对他下咒,却同时被两个不同方向喷来的黑森之焰和灵弹逼退到墙角,只好张开结界先自保。
    水气已形成一圈圈透明如冰的水壁,环环围住清晏,他半边脸上白色鳞片纷纷落去,一头灰发转成淡蓝白色的长发,龙纹的白袍皎洁如飞云。
    已经合一无缝的宝珠在他胸前流转七彩的光晕,他睁开已转为青色的双眼,目光如炬的直瞪墙角咬牙切齿的恪天,一手擒着粼粼闪动的长渊剑,声如雷电的隆隆喝道:
    「丧尽天良的无耻之徒!今晚若不要你以命偿还,我苍龙清晏,何以对得起天地!」
    「别以为你拿回那颗玻璃珠就能嚣张!要不是为了找那块碎片,你以为我会让你活下来?不安分好好当条鲤鱼,我这次就成全送你跟妻儿团聚!」
    恪天吼道,伸手就要施展雷击,但是炽热的烈焰顿时铺天盖地往他袭来!
    妈的!一群难搞的畜牲!
    恪天怒吼一声,瞬间将凝聚雷电的短刃一挥,剎时厅内亮如白昼,轰声大作,雷电交加!
    「哼,以为这点把戏就能搞垮老子,你们也太看不起我恪天了!」
    「不是太看不起你,而是根本没看得起你过!」
    恪天闻声正要回头,伊菲森一手已从他背的伤口后探入!
    嗯?这傢伙!
    他火速地把没抓到心脏的手抽回,就在这时,剑光闪过,长渊剑已穿过恪天的左胸。
    恪天转动眼珠,仰起头,哈哈大笑起来。
    伊菲森和清晏立刻纵身跳开。
    「看来我恪天还真的是被看不起了!」
    恪天挺起被桶一个洞的胸膛,血如河从洞中涌出,差不多把他一身锦袍染红了。
    黎明瞠大眼,不敢置信看着前胸后背已经开洞,却还没倒下的恪天。
    难道这是传说中已经失传的禁术?把心脏做为代价,换取其他东西?
    恪天疯狂的视线和自己对上眼那剎那,黎明便感到脖上一阵锐物割开的痛。
    恪天朝她咧嘴一笑,将摊开的手掌一握,道:
    「你应该是个非常有趣的女人,我改变心意了,如果你每晚都乖乖伺候我,就饶你不死!」
    黎明摀着脖子上被划开的伤口,听到这一席噁烂无耻的话,方才被性骚扰憋屈已久的火气瞬间爆发开来,怒挥法杖,三道无形的风刃狠狠飞过去,恪天的嘴还没完全闭上,他的头和上下半身已被风刃切开!
    「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又矮又丑!狗都比你有情调!」
    黎明身旁的杀气翻飞,举着法杖怒气衝天的暴喝道。
    话音刚落,轰隆隆的雷光霎时闪白了所有人的视线,恪天的声音放大的回响在厅内:
    「今晚就让你们爽一回,有本事就来天涯城找我!」
    大厅一片狼籍,地上墙上不是跳动的馀焰,就是被雷电烧焦的痕跡。
    伊菲森回身下令道:「两队列好!」
    三十五个人立刻列队两排,他迅速而仔细的一一扫过,除了大部分衣服边缘被雷波及而焦烂,一个也没少,也没闻到血味,没有狼族伤亡。
    队伍最前的子夜报告道:「王,城外四个大门的守卫队已全数歼灭,城内的巡逻队也已清扫完毕。宫内的禁卫军投降,说愿效忠我王,现正在宫门外待命。」
    这时,清晏走过来,噗通一声俯伏在地上道:「恪天虽未亡,然清晏已夺回所失之物,并信守诺言,此生为王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伊菲森点点头,道:「本王今晚就给你一个差事。」
    「悉听我王!」
    「基尔曼城从今晚起,復为大明都城。本王命你为大明都城主,即刻上任!」
    伏在地上的清晏一愣,随即道:「万谢吾王!」
    伊菲森摊手向上,一团金红色的火焰在掌心上方燃烧,他手握住火焰后展开,一颗金红色的珠子出现在掌心上。
    「这,是城主的印璽!」
    清晏抬身双手接过印璽,道:「清晏当不辱使命,为復国尽心尽力!」
    「嗯,本王对你寄予厚望。接下来——」
    黎明对上狼王移来的目光,同时其他三十五个视线也投向她,连清晏也看向她。
    她将手中的法杖化为银手鐲,脖子上的伤口还在渗出丝丝的血,细细的淌过她的锁骨和胸脯,导致胸和肩的白色衣缘被晕渲出朵朵的红花,几缕发丝垂落在颊旁,而脸上的面纱在开打时自己就把它扯掉了。
    她匀了两下呼吸,屈膝伏地道:「小女子黎明,愿随狼王,为復国尽心效力。」
    她脸朝地伏着,感觉到狼王朝他一步步走来,然后停在她前面。
    「起来。」
    黎明起身,这才发现狼王右耳、右肩到右臂,被雷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玄色的衣袖似乎被血染湿了,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伤口。
    她看着他近一半被血染红的脸,深蓝的眼炯炯发亮。
    「此刻开始,你便是我狼族一员。」
    伊菲森摊开掌心,一团紫红色的火焰在掌心上燃烧,然后反手将火焰朝她的额头贴进——
    「这印,是与我族同生共死的徽记。」
    她感到额上一阵灼热,垂首道:「受此殊荣,不负王予。」
    「今晚先下去,明早再传你。」
    「是。」
    黎明直起身,狼王已转身走开。
    「拓帕,给族里带话,十天后回营。子夜带着你的小队,跟清晏随本王来。其他小队在两个时辰内,再把城内外,清查一遍,馀党不赦,降者留命!」
    「是!」
    黎明看着大伙迅速有训的出了大厅执行命令去了,她跟在最后面走了出去。
    嗯,所以,现在是,她自己找地方过夜吗?
    她站在偌大的宴会厅门口,发愣起来。
    「黎明。」
    她闻声转头,是锦辉。
    他左下的衣摆有些烂,如果衣服不是黑色的,应该是焦黑一片。看来他也是惊险万分的避开了那臭矮变态的连环雷击。
    他朝自己快步走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竹罐。
    「这是止血的药粉,也有消炎的作用。」
    「噢,非常谢谢你。」黎明伸手接过小竹罐,因为方才一直用手压伤口,所以已经乾掉的血,让手有点黏。
    「走廊出去应该有房间。」
    「嗯,谢谢。」
    锦辉对她点点头,便快步离开。
    这好像是她来狼群后,第一次有狼叫她的名字。是因为狼王刚刚已认可她,接纳她入群?
    她打开腰包,小九迫不及待的鑽出来,本来张开的鸟嘴一看见黎明疲累不堪的脸,和血染的脖颈,便识相的闭上。
    「我去找休息的地方,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
    「嗯。」
    小九拍拍翅膀,一下就飞得看不见踪影。
    黎明走到一棵柱子旁,坐了下来,将竹罐举到伤口旁,撒上药粉,脑中重新整理刚才爆发的全武行。
    儘管歷史细节忘得差不多,但她猜得没错,清晏是条修行千年的锦鲤,歷经种种艰难,才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越过龙门,成为龙。
    一般来说,撇开仙人所化,神兽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天地所生,寿命与天地同极,像她的式神凤凰玄九;另一个,就像清晏和他的妻子,在天时地利灵合的机缘下,有悟性且进而修行成精。
    但是这种修来的也有再细分,一个是走正道修,极慢,歷劫多,可一但修成就不会轻易丧失法力;一个是修旁道,比较快,歷劫少,缺点是必须不断修持,才能维持晋升后的法力。
    而看来清晏是修旁道,才会把大部分的力量融注成龙珠戴在身上,便于修持,也难怪被恪天骗走龙珠后,会大失法力,直接被打回原形。
    不过,换作是自己,在这种不安全的乱世,也会选择修时间比较短的旁道。
    而那个恪天,有点超乎她预期的变态,不单是好色和心理上的变态,还有施法和武功上的变态。
    先丢开他搞出分离心脏而肉躯损毁,也不会死亡的禁术,毕竟就算是这样,背上被利剑开了一条那么长的口子,也是照样会喷血、疼痛无比,可他居然还能和清晏激战好几回合,也没能让对方看到破绽或佔到便宜。
    再者,他居然能够连续使出这么猛烈且大量的雷击,就算不负伤,这也够惊人了。雷术堪称是杀伤力最大最强的杀伐之术,专门用来对付难搞棘手的生灵。雷术可以借自然之力而加之召唤,或是施术者透过媒介,诸如法器,来转换自身的法力灵力,成为雷电加以使用。前者最省力,后者考验施术者的技巧和修练的等级。
    如果程度不到或等级不够,强行召雷会反弹殃及施术者,所以是极度危险又高难度的术。连她自己目前召雷的次数,两根指头就数完了,而且规模、强度、持续力,都没有恪天刚那串雷电这么变态。
    一道雷能劈准目标就很屌了,这丑色矮居然能把雷电当鞭炮放似的,连环爆!
    思绪一理到这里,她忍不住回想,自己怒挥法杖把恪天瞬切成三块的行为。
    她低头,看着自己摊开的双手,满手乾掉的血跡。
    觉得刚才那样的自己,好像屠夫,好像膾子手,恐怕刽子手都比自己好,因为他一刀下去让人身首异处,可她一杖下去,人是变三块的,而且还没算尽两条被切成四段手臂,因为手臂长,因此从腰部切过去那一刀,也会把前臂削掉。
    所以她刚才是把他削成五块才对。
    这应该就叫碎尸万段,一点也不为过,性骚扰很讨厌很欠揍很欠阉没错,走入魔道的人其实也不用多少怜悯,他自找的,恪天也没死,想来刚那种情况他也不会残障,但是,就因为一句「每晚乖乖伺候就饶你不死」,就这样盛怒地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削成五块。
    跟狼群挖心剥皮比起来,自己真的也没比较仁慈。
    难怪不断会有妖或魔,想来跟她做交易。
    也许自己有一天,也会不知不觉,变成魔。
    她握起黏溚溚的双手,背贴柱子,仰头望着雕绘着宏伟图画的高高天花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止血了,疼痛感也减缓不少,看来这个药粉真有用,药效很好。
    「啵!」
    一片橙黄色的小羽毛出现在她面前,她两指轻轻夹住,站起身。
    看来,小九已经找到休息的地方了。
    黎明捏住羽毛,一回身,消失在石柱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