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7节
太丢脸了……
做个人吧秦猎户!
作者有话说:
秦易:我也不想过度关注,只是你的动静太大了。
简嘉:%……&……(()
第10章 第十章
◎秦家小郎◎
虽然简嘉又羞又恼,可她还是喝下了那一勺药酒。这个时代的医术并不发达,小小的病症拖得时间长了很有可能发展成大病。秦家在山中,真因为拉肚子治疗不及时导致更严重的肠胃炎,想要看病也是一件难事。
药酒的味道有些冲,可是效果却很好,喝下去没多久,她的肚子消停了,那之后才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等她醒过来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简嘉站在回廊上眼神恍惚地看向天空,“几点了?”
没有钟表就是不方便,从穿越过来至今,她只能靠太阳的位置和树木的影子判断大致时间。可能是因为原主的关系,她觉得自己的时间掐得还挺准的。就比如现在,她觉得现在可能是上午八九点左右。
耳边传来了秦朗的招呼声:“姐姐,兄长在锅里留了你的饭。”
秦易留了饭?简嘉脑海中顿时浮现出颜色不明的糊糊和外焦内生的烤鸡,她刚想拒绝,就听秦朗说道:“兄长今天煮了白米粥。”
简嘉环视了一圈,只听秦朗说话,却不见他的人影:“朗儿,你在哪里?”
东厢房的门开了,瘦弱的秦朗从门缝中钻了出来:“我在这里。”
简嘉甚是惊奇:“哎?你是怎么看到我的?”秦朗抿了抿唇,抬手指了指身边的窗户。
简嘉这才发现杂物掩映的窗户推开了一条小缝,秦朗就是从这条缝里面看到了站在回廊里的自己。瞅了瞅几乎被杂物遮挡的东厢房,简嘉摸了摸下颚:“一会儿姐姐先把你门前的杂物收拾出来。”
对于普通人家而言,东厢房的位置很好。可是秦家不一样,秦家外侧没有窗户,只有到下午时分,阳光才能照到秦朗的屋子里。再加上杂物遮掩,秦朗的房间几乎不见光。他本就体弱,长期呆在荫蔽的房间里对身体不好。
秦朗抬起头,露出了一个怯生生的微笑:“谢谢姐姐。”
正如秦朗说的那样,秦易今天早上煮的是白米粥。只是简嘉起床太晚了,原本浓稠的白粥已经有些厚重了。不过比起昨天吃到的那两顿,粗瓷碗中的白粥堪称美味。
简嘉一边喝着粥一边问秦朗:“你兄长呢?”
秦朗细声细气地说道:“兄长还没下山。”
作为山中猎户,打猎是秦易赖以生存的手段,打到了猎物换成的钱是秦家主要的收入来源。山中猎物不可能站在那边等着他来猎杀,因而每天寻找并猎杀猎物就要耗费他很多时间,每当捉到猎物,他还要第一时间去镇上售卖,因而大部分时间他并不在家中。
*
秦朗是个安静的孩子,同简嘉说了几句话之后,他又一头扎进了屋中。简嘉在东厢房外收拾杂物时,除了偶尔听见他的咳嗽声外,就只能闻到屋内隐约传出的苦涩药味。
东厢房的窗台下堆着几件破旧的家具,家具的一角卡住了窗框,以至于秦朗的窗户只能打开一条缝。就在简嘉搬开家具的时候,她朝着窗户向着屋内看了一眼。
这一看,她惊讶地发现秦朗竟然正在窗前看书写字!小小的孩童手握着已经秃毛的笔,在粗糙的纸上一笔一划地临摹着,他的背脊挺得笔直,握笔的姿势也有模有样。他神情严肃,每一次落笔都无比慎重。
这一刻秦家两兄弟的表情高度重合,充分证明了血缘的奇妙之处。看到板着脸的秦朗,简嘉已经可以预见他长大之后就是另一个秦易了。想到这里,她不由得不由得轻笑了出声。
笑声惊动了秦朗,他飞快地放下了手里的笔,不好意思地说道:“姐姐,需要我帮忙吗?”
简嘉笑了笑,温声道:“不用帮忙,没想到朗儿已经开始习字了,都念了什么书啊?”
秦朗低下头,细细的手指揉着衣摆,声音低如蚊蚋:“没念什么书,就随便看看……”
简嘉轻笑一声,这孩子怎么像受到惊吓的小动物似的?看书习字是好事,他怎么还惶恐上了?只是这孩子也太不注意了,小小年纪就在昏暗的房间里看书,将来眼睛会受不了的。
简嘉快步迈进了秦朗的屋子,一推开东厢房的门,一股苦涩的中药味便迎面而来。外面明明大好的太阳,屋中光线却非常阴暗。
简嘉站定了半刻,让自己的视线适应了一下屋中的光线。待双眼适应后,她环视一圈将秦朗的房间布置收到眼底。
秦朗的房中只有四件家具,除了靠墙的小床和一个紧闭的衣柜之外,就只有窗台边的小案桌和过分高大的方凳。
窄小的案桌左上角落放着几本薄薄的书,最上面的那一本已经没有封皮了,泛黄的书页卷起,也不知被翻了多少遍。右上角则放着一个拳头大的砚台,砚台内没有墨,只有一滩深色的液体,比原主洗过毛笔的水颜色还要淡。砚台上搁着一根一尺长的毛笔,没有可供悬挂的笔绳和笔挂,只有已经包浆的笔杆和裂开的笔斗,笔头部分的毛更是秃得只剩下稀稀拉拉几根毛。
占据案桌最大面积的是堆叠在一起的黄麻纸,每一张黄麻纸上都写上了密密麻麻的字。深深浅浅的墨渍将黄麻纸染成了棕色。
简嘉的目光落在了平铺在桌上的黄麻纸上,麻纸上磨痕未干,衬得刚写的几个字比别的字要深一些。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她更加惊讶了,秦朗的字竟然写得很工整,至少比半吊子的原主和自己好多了。
她的目光在书页上转了几圈,由衷赞叹道:“朗儿厉害啊!”她随手拿起了这几本书翻了翻,都是孩童启蒙的课本,前两本被翻烂的一本是《三字经》,另一本是《千字文》。
在大景有很多百姓不识字,一是进不起私塾,二是很多人也没读书的意识。原主所在的简家村便是如此,一个村子二三十个孩童,能识字的一只手数得过来。
而这些能上学的孩童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他们年纪太小,比起端坐在学堂听夫子照本宣科,他们的心像是春日的纸鸢,更加向往学堂外广阔的天空。而幼小的秦朗却能在没有大人和夫子约束的情况下看书练字,而且还学得有模有样……
这孩子有天分啊!
回想原著,好像没有提到秦朗识字这点。不过简嘉很快就释然了,就连原主都是寥寥几笔简单勾勒出来的恶毒女配,更别说秦朗这个连名字都没出现的npc了。
秦朗小脸涨得通红,头垂得更低了:“对不起,姐姐,我以后会听你的话,你,你可以把这几本书留给我吗?我以后再也不在你忙碌的时候练字了……”
简嘉:???
看着垂头丧气的小秦朗,简嘉低着头开始认真思考,难道是刚刚自己说了什么话让这孩子误会了吗?亦或是自己的动作让他多想了?虽然她自己不能算个学霸,可是她从来都觉得知识很重要。秦朗爱读书是好事,她敬佩和尊重读书人。
思考片刻之后,简嘉放下了书,摸了摸秦朗的软发,然后快步离开了。
听见简嘉的脚步声远去,秦朗的眼眶开始泛红。都怪自己的身体太弱了,帮不了兄长也就罢了,竟然还在简嘉姐姐忙碌的时候没帮忙。
瘦小的手轻轻落在了卷页的书上秦朗抿着唇想到了曾经的小伙伴对自己说的话:“我爹说了,我们就是泥腿子,就算读再多的书,写再多的字,也还是要回家种地的。秦朗,你家里条件比我家还要差,你读不出头的。”
秦朗抽了抽鼻子,泛红的眼眶中涌出了晶莹的泪花。小伙伴其实没说错,他读不出头的。他的身体弱得翻不过两座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也就罢了,兄长辛苦打猎卖得的钱还要给他买调理身体的药。
他读不出头的,他活着就是个拖累。如果没有自己,娘亲和爹爹说不定还好好的活着,兄长也会有更好的前程……
“朗儿让一下!”耳边传来了简嘉的声音,秦朗抬头一看,就见简嘉艰难地拖着一张宽大的桌子挪进了门,她身后背着一个大包裹,“来,来,让一让啊~”
窗台下窄小的案桌变成了散发着樟木清香的大书桌,光洁的桌面质地温润又平整。稳当的书桌放置在泥土地面上不摇不晃,即便秦朗用力按压也不会翻倒。简嘉将小案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放回到书桌上,在秦朗目瞪口呆的眼神中,她解开了背后的大包裹:“朗儿来,姐姐送你一些东西。”
包裹中的物件本是原主送给许灵生的,许灵生是读书人,因而这其中有很多东西秦朗能用,就比如这一方天青色的砚台和与砚台搭配使用的散发着松香的墨块,还比如这一叠洁白如锦缎的宣纸,再比如这一套做工精良的狼毫笔……这些东西,如今都属于秦朗了。
秦朗晕乎乎地站在桌子旁,呆呆地看着简嘉从包裹中掏出一条毡袜。
简嘉三两下绞了毡袜前端碍事的部分,只留了后方圆筒形的部分。展开这个圆筒,露出内里白色的绒毛,半只毡袜就成了一块近乎方形的绒毛垫。
简嘉将绒毛垫铺在了方凳上,又细心地用上面自带的两根袋子系在了方凳腿上。布置好秦朗的书桌后,她一把推开了面向西方的大窗户。
清新的风带着阳光的气息从窗口吹入屋中,阴暗的屋子里苦涩的药味被冲散了许多。简嘉慢悠悠地将包裹重新包好,感受着微风拂面的同时也不忘提醒秦朗:“朗儿记得,以后不要在光线太暗或者太亮的地方读书练字,这样对眼睛不好。看书练字的时间也不宜过长,要劳逸结合,感觉到疲惫了就休息休息。”
说罢她低头对着秦朗灿烂一笑:“我们朗儿这么聪慧认真,将来说不定能成为状元郎呢!”
秦朗的瞳孔猛地放大了,清澈的瞳孔中清楚地倒映着简嘉的面容。简嘉笃定的声音回荡在他耳边,记忆中小伙伴那低沉又重复的声音被“状元郎”三个字盖过。
秦朗的眼底慢慢地出现了两团亮光,他嘴唇翕动,颤抖的双手缓慢又坚定地握紧。
作者有话说:
嘉嘉:读书这事上面我已经卷不动了,换个人卷一卷。
朗儿:姐姐不但没阻止我读书,还说我以后会成为状元郎!【握拳】
第11章 第十一章
◎死不瞑目的鸡◎
五月是麦子收获的季节,山中的野鸡哪怕在田里捡漏都能吃得肥肥胖胖。不出所料,秦易在农户家麦田旁设置的陷阱又捕获了几只野鸡。野鸡性子烈,无法带回家饲养,他需要尽快去镇上卖掉它们。
将捕获来的野鸡捆了翅膀和双腿塞在了篓子里,只有一只不小心夹断了脖子的野鸡被秦易放在了外面。已经死去的野鸡卖不上价钱,不如给家里人加餐。
要卖鸡,就得先回家骑马。要不然凭着这双腿,等走到镇上得一个时辰了。
秦易提着断了脖子的鸡走进了家门,一进门一股灰尘劈头盖脸笼罩而来。灰尘中简嘉头戴方巾口鼻上系着帕子,她手里提着一根大扫把,正将院落中的枯枝烂叶扫在一处。
原本杂乱的院落已经收拾出大半,院子中央被杂物遮掩的水井也露出了老旧的辘轳。
秦易突然想起了前些年的事,那时候爹娘尚在,朗儿正在蹒跚学步。每当自己满头大汗疯跑回家时,娘亲就会走到井边摇起辘轳。家里的辘轳有些年份了,有时候麻绳会卡着边缘动弹不得,那时候不用娘亲招呼,爹爹就会快步赶来接过摇手。
过去的记忆像是斑驳的水墨画突然涌上了心头,秦易已经不记得那时围着爹娘的自己在兴致勃勃说什么话了,只记得水井中的瓜果又凉又甜。
秦家院子中的杂物看着多,其实收拾起来还行。将横在最上面的几根朽木锯开之后,剩下的东东西就好收拾了。枯枝碎叶灰尘大,清扫时扬起的灰尘糊了简嘉一头一脸。不过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她的努力之下,垃圾们逐渐聚拢。
就在简嘉埋头清扫时,眼角的余光中出现了一双黑色的鞋子。下一刻她手中的扫帚被秦易拿走了,秦易熟练地接手了她未完成的工作,忙碌之余还不忘告诉简嘉:“一会儿我要去镇上卖猎物,可能会晚一点回来。厨房里面有一只鸡,你要是会处理,就先处理了,等我回来再做饭。如果不会就先放着。”
顿了顿之后,秦猎户像是安抚简嘉情绪一样补充道:“你放心,今天中午不做烤鸡。”
不说这话也就罢了,一说这话,简嘉立刻想起了被黑暗料理支配的恐惧。秦易是黑暗料理界的种子选手,她有预感,今天中午如果还是他出手,一定会带给自己更加猛烈的惊吓。
不过听说秦易要去镇上,简嘉倒是希望他能带些东西回来。思考一阵后,她斟酌道:“能带一些调料回来吗?比如糖、醋、胡椒、辣椒、生姜之类。对了,买些当季的菜种子回来吧?还有,家里的粮食也不多了。”
幸亏《田园娇宠》是一本架空小说,简嘉还能在这里找到她熟悉的调味料。如果真是她知晓的古代社会,可能有不少调料和食材还没传入。
可能因为小时候的遭遇和后来的职业习惯,简嘉有小小的囤积症。她会在家中存储粮食蔬菜和调味料,以便她随时取用。存储的东西还未见底时,她就会提前补货。
秦家的调味料只有最简单的油盐,厨房中的米缸中只剩下了不多的面粉,屋子西侧的蔬菜更是狂野生长大多老去……排查了秦家的库存之后,简嘉就知道接下来自己的任务还挺重,不过这些事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好的,先让秦易把能买的东西带回来再说。
秦易扫地的动作没停,只是微微颔首。他的反应太平淡,简嘉根本没注意到,当她抬头看时,只见秦易面色未变地保持着扫地的动作。简嘉愣了一下,难道是自己的要求过分了?
再细细一想,简嘉恍然大悟,她提的要求还真是过分了。秦猎户为了凑齐十五两彩礼变卖了家产,如今手里怕是没什么钱了。虽然她想要的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可秦易不一定能拿出钱来。
简嘉侧过头稍稍思考了片刻,随后快步进了自己的房间。再出来时,她手中提着一个小小的荷包,花里胡哨的荷包俨然是昨日从包裹中滚出来的那个,只不过戏水的鸳鸯下方,那个“许”字已经不翼而飞。
荷包中装着两百个铜板,这是从何小红给的铜板串上撸下来的。
大景的货币有四种,依次是黄金、白银、铜板、小钱。最值钱的是黄金,一两金等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可以换一千枚铜板,一枚铜板等价于十个小钱。
这年头,两个小钱就可以买一斤谷子,一个铜板可以买接近三斤的米或者六个脸大的烧饼。因此荷包中装的两百个铜板,可以购买好些东西。
简嘉很有自觉,住在秦家屋檐下,就得有共同进退的决心。拿钱给秦易买东西,一来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二来也能让自己住得更加舒心一些。
秦易看着手里的荷包,深褐色的瞳孔中终于出现了情绪波动,他修长的眉毛微微皱起:“这是做什么?”
简嘉站直身体笑道:“买东西的钱啊,是我要的东西,自然我出钱。”
秦易将荷包丢回到简嘉手里,偏过身淡淡道:“不需要,我有钱。”
这下轮到简嘉摸不着头脑了,她瞅着秦易的背影撇了撇嘴。真是的,端什么端,她最讨厌秦易这种人,长得这么帅却成天面无表情,每次说话都像要了他的老命一样几个字几个字往外头蹦。多给点表情和话语会死吗?作为共同进步的室友,和谐友好的交流难道会要他命吗?
见秦易态度坚决,简嘉也不再坚持了。以后用钱的日子多了去了,留点压箱底的钱总是好的。
秦易动作迅速,没一会儿他就将院子中堆积的垃圾运到了屋外,有他相助,简嘉的压力小了不少。听着马蹄声远去的声音,简嘉缓步走到了厨房中。
厨房的地上躺着一只被放了血的野鸡,可能鸡死的时间有点长了,简嘉看到它时,它的脖颈和双腿僵硬地绷成了长条,看起来有些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