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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本来她可以快快乐乐地在纽约过留学生活,因为我的缘故她只能小心谨慎不能让别人发现她的异能,好好的一个小姑娘变得沉默寡言。不过我们家里很庆幸的是她有个很好的朋友,哪怕这个朋友是在网上认识的,在哥谭艺术大学念书,也一样。”
    靠在旅馆走廊上咬着烟蒂,陈冠江扭头看着迪克·格雷森,手依旧因为之前的飙车速度有些颤抖:“微微有的时候太看重感情,偏偏因为觉醒的异能官方名称是‘保护罩’,我们都知道她能很好的保护自己。但是很多事情不是和计划好的一样,就像是她最好的朋友在哥谭因为小丑女抑郁症发作崩溃差点自杀,我也不希望哪天来美国,是来给我妹妹收尸的。”
    “什么时候的事情?”
    “四五年前,别想着查了,小丑干的事情你想查出来除非你是蝙蝠侠。”
    陈冠江轻轻一挑眉,仿佛是看透了什么又像只是随便一说。迪克懒得管他,学着他也靠在走廊上开口:“她和我说过她路过很多次哥谭。”
    “那是因为她习惯在哥谭转机,还来接过她最好的朋友回纽约。”
    将嘴上的烟给拿了下来,陈冠江注视着走廊上的灯光,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前两年的纽约大战她都不忍心一个人在家,等到事态平息一点就去街上救人。她不说以为我们不知道,实际上我们全明白。”
    “很勇敢,能在保护自身的情况下救助他人,很善良。”
    “别夸她,再夸她她都要飞天上去了。”
    “那她来哥谭,是为了给她最好的朋友报仇么?”
    抬头看了一眼迪克,陈冠江仿佛是总算休息够了站直,把香烟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知道她来哥谭做什么,但是我不想告诉你。就像是你不愿意说你背地里的身份,猜死你。”
    看着陈冠江扬长而去的背影迪克不由得哑然,同时看了一眼宁微的房间皱起了眉头。这个女孩子很聪明,也很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她不是来复仇的。可如果说她不是来复仇的,又是为了什么?
    带着一丝疑惑和警惕,夜翼先生在得到消息之后离开了韦恩大楼,决定回到老宅找提姆整理一下所有的信息。而宁微则是坐在房间里打开电脑,对着自己新开的文档满脸深思。
    她绝对,在哪里见过蝙蝠侠。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宁微有一些华国学生特有的习惯,比如说两位数乘两位数会打草稿而不是按计算器,比如说写文的时候习惯手打大纲和设定。-*---更新快,无防盗上<a href="http://www.dizhu.org--" target="_blank" class="linkcontent">www.dizhu.org--</a>*--多年的书写让她觉得手写比单纯在电脑上打字更靠谱,也更利于几种注意力。
    但是这里是哥谭,宁微不敢在纸上留下哪怕一丝一毫的信息,连电脑都直接掐断各种无线联网重启三次确定没有连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才斟酌地点开本地记事本,敲下所有自己已知的信息。
    或许是因为小时候认真读书主要精力在作业上,高中住校大学直接来美国的关系,宁微对自己家了解也略有些表面——就像是网上说的,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当地有多大能量,因此很多人并不知道他们看不起或者说认为很普通的父母在生活经验有多丰富、积累下来的人脉有多厚重、对子女的爱有多深沉。
    很多可能对于学生来说天塌下来的事情,对于父母而言却并没有那么难做。当时网上举的例子是校园贷,或许一开始只是一两万块钱,对学生来说一两万是个天文数字,不敢告诉父母怕被责骂到后来甚至于因为利滚利的关系跳楼。可这钱在父母眼里和孩子相比,无足轻重。
    这个时候宁微就庆幸自己小时候很喜欢问自家爷爷奶奶辈一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就和现场听六零或者七零年代文似的,让她觉得特别有意思。再加上小时候她和陈冠江和亲兄妹没什么区别,喊陈冠江爷爷奶奶也直接喊的爷爷奶奶,也因此知道不少陈冠江爷爷曾经的事情。
    陈冠江的爷爷曾经是国内学术界某位大拿的学生,公款出国留过学。那个时候的哥谭比现在还要混乱,然而“国外的月亮比较圆”再加上哥谭大学的金融确实出色,陈冠江的爷爷在哥谭大学里学习的时候结识了一位好友。
    那位好友的名字,叫做托马斯·韦恩。
    陈冠江爷爷后来回国之后因为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无法与托马斯·韦恩联系,后来托马斯·韦恩和妻子玛莎·韦恩因为车祸去世,陈冠江爷爷无法收到从美国传来的消息什么都不知道。直到后来陈冠江的爷爷才重新和韦恩家有了联系,在改革开放阶段陈冠江的爸爸因此与布鲁斯·韦恩的韦恩集团有了合作,将这段友谊延续了下去。---
    瞥了一眼自己的手机再看了眼时间,宁微抿了抿嘴没想也不敢在哥谭给爷爷打电话,甚至于连电脑记事本都不准备继续写点什么,胡乱码了半章字之后抱着手机闷进被窝,把自己盖了个严严实实。
    盯着手机上面泛着微光的屏幕,宁微先开了飞行模式然后再打开自己的记事本,慢慢地敲了几行字之后理顺了第一段思绪,想到今天在车上看到的猫耳紧身黑衣男……不是,蝙蝠侠,逐帧逐帧地在脑海里重新放了一遍自己用变态一样动态视力看到的场景。
    披风用于掩盖视觉上对身高体型的判断,眼罩用于替身对外形的关注而非对脸本身的,胸口的标志是用来表现自己的存在,黑色与暖黄色的对比同样会让人第一眼关注标志而不是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