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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第72节

      苏清风揉了揉羊毛,只觉得今天带回家的母山羊,颇有灵性,宰了倒还真有些可惜。
    他笑眯眯地撸了一把母山羊,“多吃点,争取多挤点奶,不然……只能把你宰了当肉吃。”
    母山羊又“咩”了一声,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听懂,那眼珠子,天然就带着一种湿漉漉的清澈感。
    这不由得让苏清风想到他三姐,也就是招娣。
    苏招娣的性格温和善良,跟这头母山羊一样,眼眸晶亮纯澈。
    第87章 夜晚的歌声
    中午吃了一大碗鱼,晚上自然不可能再大鱼大肉地供着。
    这年头,菜里都没多少油水。
    洗碗的时候,用丝瓜瓤子一擦,基本上就干干净净了。
    今天晚上本来也是冯素芬干活。
    但是她哪里是那种肯干活的人?
    单手撑着腰,一捂肚子,就落下一堆碗筷,溜回房间,躺在炕上,睡起大觉来。
    苏招娣也不是第一次碰见这状况了。
    她啥也没说,默默起身,把碗筷端到灶房里,不多时,就有水声传来。
    老太太没说话,但是心里把这种小事都记着。
    今天冯素芬仗着肚子大,没有干的活,等她出了月子,都得做回来。
    哪有当妈的当甩手掌柜,自己女儿却跟老黄牛一样,一天到晚地干活。
    没那道理!
    苏清风拿了两个地瓜,又泡了杯麦乳精,走进灶房。
    中间泡麦乳精的时候,冯素芬还闻到了味儿,想凑过来分一口。
    结果看到泡麦乳精的是苏清风,她又悻悻转过身。
    看她离开的样子,好像生怕被苏清风叫住。
    等到灶房的时候,苏清风看灶上温着一锅水,在灶膛里埋了俩地瓜。
    做完这些,他才把麦乳精递给苏招娣,“姐,先喝口麦乳精,剩下的碗我洗吧。我看你一整天,里里外外都忙得不停。晚上又没吃多少,你这样,就算是铁人也扛不住啊。”
    苏招娣有些慌乱,“好端端的,泡啥麦乳精啊。姐不爱吃这些,你受着伤,你喝。麦乳精太甜了,我受不了那味儿。”
    屁话。
    这纯粹就是屁话。
    这年头哪有人不爱吃甜的。
    苏清风平时都笑眯眯的,看起来没啥脾气。
    可是现在,他却倔得跟头牛一样,硬是把麦乳精塞到苏招娣手里,然后卷起袖子,就快速拿着丝瓜瓤子刷碗。
    起先,他的动作还有些生涩,但是很快,他就找到了记忆中的感觉,刷碗的速度也快起来。
    苏招娣有些急了,“清风,你放着!姐来!哪有一个大男人刷碗的,这说不去不得被人笑死。”
    苏清风却满不在乎,“刷个碗有啥?人大厂里,食堂洗碗工这岗位,还被人抢破头呢。咋的,食堂刷碗能行,家里刷碗就不行?一个大老爷们,刷个碗就成废物了?”
    “要我说,啥也不干,被家里人供起来的,那才叫废物。”
    见他刷碗刷的有模有样,嘴上还一套一套的,不知道为什么,苏招娣心中的担忧突然少了许多,连带着心情也有所好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捧着家里宝贵的搪瓷杯,浅浅喝了一口泡好的麦乳精,带有浓郁的奶香味,甜滋滋的,好像能甜到人的心里。
    说起来,之前家里虽然有麦乳精,但招娣都是远远看着。
    今天还是第一次喝到麦乳精。
    她一口接一口地抿着,很珍惜,也很享受,连带着腹中的饥饿感都消失了不少。
    苏清风也不赶时间,慢悠悠地开始打扫卫生。
    他这个人闲不下来,也爱干净,今天刚好有机会,就顺便好好清扫一下。
    打扫到一半的时候,他见时间差不多了,就从灶膛里扒拉出来两个地瓜,手一碰,就烫的龇牙咧嘴的。
    苏招娣一看,又扑哧一声笑了。
    “我来吧,我手上茧子厚,不怕烫。”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苏招娣神态自若,好像在讲述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
    见她连皮一起咽下地瓜的时候,苏清风坐在小板凳上,突然笑了:
    “三姐,你还记得我们上次坐在这里,吃地瓜的样子吗?”
    苏招娣一瞬间,就回忆起了那个场景。
    在那时候,她们二房三姐妹饿肚子是常有的事情。
    哪像现在,饿了有地瓜,白天居然还有酸菜鱼吃。
    她顿时笑了起来,“记得。怎么能不记得呢?现在这么一想,明明没过多久,但这发生的事情太多了。”
    苏清风拨了拨火星子,突然问道,“那时候,来娣吃着地瓜,说以后要赚很多钱。招娣说要好好读书。那么……三姐你呢?”
    “我?”苏招娣怔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想到,还有自己的份。
    她下意识地咬了口地瓜,咀嚼了片刻,有些迟疑,“我这么大了,还能做啥?我啊,现在就想找个老实人,嫁过去,踏踏实实过日子。”
    她看向苏清风,脸蛋蜡黄,背后还扎着一个土气的辫子,可是眼神却很温柔:“四弟,姐这辈子没啥追求了。能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其实已经是一种福气了。”
    “我知道,你心里总是觉得,我娘对我不好,觉得她总是……偷奸耍滑。但是你看看其它村里,灾荒年景的时候,有多少人被活活饿死?原先的大妮姐,小时候她还见过你,后来……也被送走了。”
    苏清风心里清楚,这说是送走,其实无非就是给人做媳妇,至于丈夫是谁……自然不会是什么好人。
    像鳏夫、二流子、地痞混混,恐怕都是好的。
    就怕遇见一个喜欢喝酒打老婆的。
    这种事情,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一旦被卖到这样的人家,只怕一辈子都要陷入泥潭里。
    苏招娣不傻,恰恰相反,她很内秀。
    她什么都知道,她只是藏着不说。
    眼见两个地瓜要啃完了,苏招娣坐在小马扎上,突然轻轻唱起了歌:
    “夜半三更哟~盼天明~”
    “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若要盼得哟~红军来~”
    “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这首歌,她之前在家里的收音机里听过,虽然只听了一两次,但是苏招娣还是把歌词牢牢记在心底。
    在唱出这首歌的时候,她只觉得胸中好似被清气涤荡,整个人陷入一种专注的境界。
    她平日里细弱的声音,在唱起歌词的时候,咬字清晰,好似能迸发出惊人的生命力。
    苏清风坐在一边,在这种清脆嘹亮,充满坚韧朝气的声音下,好似真的感受到了歌词中,拨云见日后,见证无尽曙光照亮大地的希望感。
    他一边听着,手指不自觉地轻扣在膝盖上,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第88章 信
    许是因为昨晚和苏招娣的谈话,给苏清风带来了,对于这个时代,更深的见解。
    这一夜,他难得有些失眠。
    翻来覆去了一整夜,到最后,他干脆再次进入系统空间,练习起刀工。
    所谓的刀工,并不仅仅只是指,将原料切成条、块、丝、丁、粒时,做到整齐划一,利落清爽。
    如果想要再上一层楼,就要讲究菜肴的精致美感。
    就好比玉兰片、葱姜蒜之类的,经过刀工处理,变成小雪花片,象牙片,马牙段之类的。
    这可是水磨出来的功夫,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
    苏清风唯一的优势,就是仗着系统空间,比别人有更多的原材料可以造作,同时还能有更多的时间来练习。
    等从系统空间退出来的时候,外边的天还黑乎乎的,但是苏清风看了看面板上的时间,也差不多到了该起的时候。
    他从炕上下来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个颤。
    这天寒地冻的,也不知道小狗崽子和母山羊怎么样了。
    母山羊或许还好点,小狗崽子就不一定了。
    他趿拉着鞋子,迈步往棚子里走去。
    小狗崽子靠在母羊身边,闭着眼睛,睡得香甜,看起来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小小的一只,甚至让人有一种,稍一用力,就会捏死它的错觉。
    母羊时不时舔舐小狗,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崽子一样。
    苏清风放下心来。
    这也是他第一次养狗,什么事情都是自己摸索着做的。
    像他前世做美食自媒体,每天飞来飞去,打卡探索各种老店,哪有功夫在家养条狗。
    他探了探棚子里的温度,不低,但也绝对不高。
    长此以往下去,绝对不行。
    苏清风琢磨着,趁着冬天农闲,带上大堂哥去捡些茅草和柴火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