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2章 改元正元
司马昭一口气杀到了巢湖边上,前面就是吴国的水军了,魏军没有水战的实力,自然无法继续地追击了。
不过司马昭也已经是心满意足了,此役魏军大获全胜,歼敌破万,缴获的辎重物资更是不计其数,吴军在逃亡之时,那还顾得上这些笨重的辎重,自然而然全部落到了魏军的手中。
诸葛恪逃到了巢湖之上,也就不再惧怕魏军的追击了,收拢起残兵败将,退往了江渚。
司马昭一面向洛阳报捷,一面整顿兵马,然后班师回朝。
新城大捷的消息传来,司马师总算是松了一口气,此前幽州失守东兴兵败,让司马师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这次司马昭在新城重创了诸葛恪,也给司马家挽回了不少的颜面。
这半年来司马师一直在网罗搜集曹芳的罪名,准备废立之事,虽然此次废帝是文武群臣联名上奏,但是司马师身为大将军首辅大臣,自然是排名首位的,也就是说司马师将会成为此次弹劾天子的首脑。
废帝可不是小事,参与废帝的大臣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望,已焉然撼动天子的根基,正所谓打铁也得本身硬,司马师虽然位高权重,但战绩功勋差强人意,在这一点上,是难以服众的。
而这场新城大捷,来得正是时候,让司马师声望得以提升,同时也给了司马师很大的底气,司马师决定,联名上奏太后,废除曹芳。
参与上奏的朝臣多达数百人,几乎囊括了朝中千石以上的所有官员,在司马师清除李丰张缉及其余党之后,朝中几乎所有重要的职位都被司马师的嫡系亲信所占据,所以他们自然站在了司马师这边,就算有一些非嫡系的朝臣,但面对如日中天的司马师,他们还敢心生抗拒吗?
那怕心里再不以为然,也不敢明面上和司马师做对,如果不想在奏章上签名,那么他的仕途也就算是走到尽头了,所以许多大臣明哲保身,只能是违心地在奏章在签了名字。
当然也有不愿意与司马师同流合污的,他们大多是三朝遗老,顾念先帝的恩情,不肯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但他们又无力改变目前的局面,只好请求告老还乡,不再掺合此事。
对于这部分老家伙,司马师早就看不顺眼了,于是大笔一挥,准了他们致仕,眼不见心不烦,虽然这些人和他不同政见,但毕竟是朝中老臣了,又没有什么过错,如果司马师收拾他们的话,难免会受到非议,这次他们集体主动地请辞,到是合了司马师的心意。
没有这些老家伙们的掣肘,司马师办起事来更加地得心应手了,于是在十月初八日,率领着群臣入宫,前往郭太后所居的永宁宫,递交奏章。
奏章之中列举了曹芳的诸多罪状,有年长不亲政、沉迷女色、废弃讲学、弃辱儒士、与优人、保林等淫乱作乐并弹打进谏的清商令令狐景、清商丞庞熙乃至用烧铁重伤令狐景身体、太后丧母时不尽礼等罪,今依霍光故事,请奏太后,废除帝位,另立新君。
所有的程序都是按照朝廷的礼法来进行的,不过结果早就在议定之中了,所以废帝之事也就是走走过场而已,郭太后下达懿旨,宣布废除曹芳的帝位,改封曹芳为齐王,迁出皇宫,另择新王府居住。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曹叡过继曹芳时,封的就是齐王,当时曹芳只有五岁,如今被废去帝位,依然还是封为了齐王,倒是另类的“官复原职”。
永宁宫那边热闹非凡,而嘉福殿这边却是门庭冷落,寂廖无人,曹芳坐在空荡荡的大殿之上,眼神空洞,形若木偶。
李丰张缉兵变失败之后,曹芳确实是惶恐了好一阵子,毕竟他也曾参与其中,而且以司马师的性格,睚眦必报,曹芳很是担心司马师会对付自己。
直到李丰张缉等人尽皆伏诛,再没有了什么动静,曹芳看到自己安然无恙,逐渐地放心下来,心想自己毕竟是九五之尊,司马师敢处死李丰张缉,却未必敢拿自己怎么样。
更何况,司马师已经当着自己的面,处置了张皇后,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番惩诫了,之后又改立王氏为皇后,想必此事也就告一段落了吧。
看来天子还是最好的护身符呀,曹芳忐忑了好一阵子的心情总算是平复了下来,这一次的抗争失败,夺权肯定是没指望了,不过话说回来,曹芳当了十几年傀儡皇帝,也早就当习惯了,毕竟除了没法子染指朝政之外,其他天子该享受的待遇一样也不少,荣华富贵,地位尊崇,天底下还真没有人能比得了。
坐在天子之位,曹芳当然不会珍惜这些,但感觉到可能会丢掉这一切的时候,他不禁是惶恐不安,他早已习惯了天子的生活,成群太监宫女侍候着,无数的后宫佳丽享用着,锦衣玉食,温柔富贵,如果这一切都没有了的时候,曹芳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下去了。
经过了半年时间,就在曹芳以为尘埃落定之时,突然传来消息,数百位文武官员联名上奏,请求太后废帝另立。听到这个消息,曹芳当即就懵了,他很清楚,这是司马师的手笔,隐忍了半年之久,司马师还是动手了。
完了,一切都完了,曹芳绝望而无助地坐在那儿,心如死灰,这一切都是不他所能掌握的,他的天子生涯,就此划上了一个句号。
东海王曹霖之子高贵乡公曹髦被郭太后立为新君,此时曹髦还在郯县高贵乡的封地,朝廷特意地派出钦差大臣,去郯县高贵乡宣读太后的懿旨,便护送曹髦进京。
曹芳黯然地离开了洛阳,魏国的第三任皇帝就这样悄然地下野了,而第四任皇帝在万众瞩目之中,来到了洛阳,并在正月初一,在太极殿举行了隆重的登基典礼,废除了曹芳的嘉平年号,改元正元,是为正元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