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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节

      朱英华已经是参加工作的少年, 认知已经今非昔比,瞬间就从王蔓云这番话语中听出了另外一层意思。
    愣了一秒,他就理解了。
    只要安全, 不管父母做出怎样的决定,他都无所谓,对于他来说,只有家里三人是他认可的家人。
    母子俩见朱英盛还没洗完澡,干脆在院子里一边散步一边说话。
    “你明天是不是要回部队?”
    王蔓云看着朱英华略微白皙与饱满了一点的脸颊,很满意, 眼神里都是笑意。
    “明天一早就走,妈,你不用辛苦, 过几天我就能回家休息了。”朱英华瞬间明白王蔓云的打算, 心疼母亲, 不打算让对方忙碌。
    王蔓云还以为朱英华这次回去得一个月才能回来,听完孩子的话, 就明白朱英华这次回家是来自军区的任务。
    “我凉拌了两只风干鸡, 有油跟辣椒浸泡着, 就算天气热点也能放,不过最好是一个星期内吃完。”她今天在家已经忙活了好半天。
    给孩子带去部队的吃食, 也早就做好。
    “难怪回家就闻到了香喷喷的鸡肉味,我还以为是妈给外婆特意准备的。”朱英华幸福地笑了起来,虽然他说不想让王蔓云操劳,但知道母亲给自己准备了好吃的,他还是特别高兴。
    有种被宠爱的感觉。
    王蔓云见少年笑,她也跟着笑,心情很好地揉了揉少年的头,说道:“你周大舅家准备了饭菜,我今天就不献丑了,等你们外婆来我们家,我再亲手做饭给她吃。”
    她喜欢看少年的笑。
    别看朱英华气质清冷,但笑起来特别的纯净,让人如沐春风。
    “嗯。”朱英华点头。
    朱英盛花了十几分钟洗澡。
    不仅洗了澡,还换了新衣服,当他出现在王蔓云跟朱英华面前时,差点闪瞎两人的眼睛。
    “怎么穿得跟个红包一样?”
    王蔓云看着朱英盛身上的红色毛衣,又看了看红色的裤子,笑得不行。
    去年购进的那批布料中,有匹红色的布质量特别好,又厚实,过年送礼时,她都舍不得送人,干脆就给自家留下了。
    家里也就朱英盛年纪最小,她给做了一套红色的衣服,这布料厚是厚,冬天穿还是稍微单薄了一点,也就只能做春秋装。
    这套衣服从做好到现在,还没有穿过。
    没想到朱英盛今天用裤子搭了件毛衣穿出来,虽然红彤彤的看着很喜庆,但还真不错。
    毛衣虽然也是红色的,但却是深红,色差一错开,反而层次分明的好看,王蔓云笑是因为朱英盛这一身太喜庆,让人发自内心的开心。
    “好看吗?”
    朱英盛一点都不介意王蔓云说自己穿得像红包,反而是得意地转了一圈展示。
    “好看。”
    王蔓云跟朱英华同时点头。
    “开心不?”朱英盛接着问。
    王蔓云跟朱英华立刻就明白,朱英盛为什么要选择穿如此喜庆的一身了,这是为了让担心的老太太跟周卫军知道,他真的是一点事都没有。
    “开心,很开心。”
    朱英华及时捞过弟弟,把对方的头狠狠搓揉了一顿。
    “哥,头发乱了,乱了!”
    朱英盛急得哇哇大叫起来。
    “乱了就乱了,我还想更乱一点。”这会的朱英华一点都不像哥哥,反而是加快速度把弟弟的脑袋再揉了一下,才乐呵呵跑出了门。
    朱英盛急了,气得哇哇叫着追了上去。
    两个孩子的打闹王蔓云没有管,叮嘱警卫员看好家,她就提着礼物跟在两个孩子身后往周卫国家走。
    两家都住小楼,相隔不太远。
    走了不到五六分钟,就到了。
    至于打打闹闹的两个孩子,早就到了,这会跟周正江与秋秋在院子里玩耍。
    今天是周末,孩子们都休息在家。
    周卫国的级别还不能配家庭警卫员,为了迎接老太太的到来,夏乔一大早就带着一儿一女在厨房里忙碌,正正跟秋秋也就没能上朱家找朱英盛两兄弟玩。
    这会厨房里他们能帮忙的事刚做完,抬头往院门外一看,就看到欢欣鼓舞往他们家冲的朱家兄弟俩,朱英盛那身通红瞬间吸引了周家两个孩子的目光。
    那么喜庆的颜色,看一眼就让人高兴。
    于是正正跟妹妹立刻从厨房里跑出来迎接。
    两家孩子打成了一片。
    夏乔从厨房里出来时,王蔓云也刚好走到,都不用大人开口,几个孩子就帮忙着把王蔓云手里的礼物接进了家门。
    王蔓云这次拿来周家的礼物不重,也就没有让两个孩子帮忙提。
    “小盛今天这身衣服可真好,老太太看了肯定特别高兴。”夏乔一边招呼王蔓云在客厅坐下,一边看着红包朱英盛笑得不行。
    她以为是王蔓云给收拾的。
    王蔓云无奈地笑着解释:“你信不信这是小盛这孩子自己搭配的。”
    夏乔一愣,笑得更开心。
    但不管怎么,对王蔓云的功劳却是不能视而不见的,她夸赞道:“不管是谁搭配的,也得有东西搭配才行,看手艺,肯定都出自你的手。”
    夏乔对王蔓云的全能佩服不已。
    同样是毛衣,她给孩子们织出来的最多中规中矩,但凡算计错误一点,不是大了,就是长了,哪有王蔓云织的毛衣漂亮。
    看看朱英盛,再看看穿着白衬衣,外面搭着毛衣外套的朱英华,怎么看怎么都是大院里最亮丽的崽。
    夏乔太稀罕了。
    朱英华已经是少年,她不好意思‘上下其手’,干脆就过去抱了抱朱英盛,又摸了摸小孩的脸蛋,才满意地拿回一把小葱跟王蔓云一边收拾,一边闲聊。
    “这才几天,我发现你跟两个孩子肌肤开始恢复白皙了。”夏乔认真打量王蔓云的脸。
    发现确实是比头几天看到时白了些。
    “西部那边天气干燥,阳光猛烈,肌肤缺水下肯定会适当变黑,回来就不一样,我们沪市空气中水分多些,滋润几天,肯定就白回来了。”
    王蔓云今天照镜子也发现自己肌肤在恢复,心情很好。
    “听说那边非常干旱,吃水都困难?”
    说起西部,夏乔好奇不已,她是江南人,从来没有去过西部,也没有见识过西部的风土人情。
    “对,特别干……”不涉及机密的事,王蔓云毫无隐瞒。
    大人们一边干活一边聊天,几个孩子在家也坐不住了,打算去大院门口接人。
    “不是说要给外婆惊喜吗?”
    朱英华看着准备往外跑的弟弟,笑话起来。
    “我去接外婆就是最大的惊喜,比在家等更惊喜。”朱英盛不在意哥哥的嘲笑,反而是跑得更欢快。
    “你可得慢点,一会跑出一身汗,澡就白洗了。”
    朱英华提醒弟弟。
    朱英盛飞快往前冲的脚步慢了下来,最终停止。
    跟在身后的朱英华跟周正江同时笑话道:“怎么停下来了?不是说要去大院门口接人才更惊喜吗?不怕去晚了,外婆/奶奶已经到了?”
    “我决定还是走着去,得让更多的人欣赏到我的衣服。”朱英盛牵着表姐秋秋的手,笑得乐呵呵的。
    “我不跟你走一起。”
    秋秋拒绝跟朱英盛手牵着手。
    表弟这身衣服太亮眼,谁看到都会多看几眼,他们要是走在一起,大家也会看她,她觉得难为情。
    “表姐,你那么漂亮,干嘛怕别人看,你放心,有我保护你。”
    朱英盛笑嘻嘻地不肯放手。
    他天生喜欢热闹,觉得越多人看自己,就越开心。
    “华表哥!”
    秋秋挣脱不了小表弟的手,只能求救朱英华。
    “赶紧放手,你以为谁都跟你脸皮那么厚。”朱英华果然帮忙,看着精力四射的弟弟,他觉得应该让这小子进部队里锻炼锻炼,消耗一下多余的精力。
    朱英盛听话地放手,然后冲过来牵住了两个哥哥的手。
    表姐不愿意让他牵,那他就牵两个哥哥的。
    朱英华跟周正江对视一眼,无奈地牵着活蹦乱跳的朱英盛,他俩都是少年,长期锻炼下,足够牵着朱英盛玩出花样。
    朱英盛这身衣服确实足够吸引眼球。
    在小楼区的时候,遇见的人还算少,不怎么轰动,等到了公共区域,遇见的家属那是成倍的增长。
    朱正毅两口子在大院出名,他们的两个孩子更出名。
    看到一身红彤彤的朱英盛,家属们顿时乐得不行,甭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见到都要热情地打一声招呼,朱英盛那是来者不拒,一一回应。
    认人认得那叫一个熟溜。
    朱英华跟周正江都佩服不已。
    四个孩子只走了一会,就到了军分区的大门口,然后跟一旁站岗的警卫一样,身姿笔挺地站立着,目光看着所有过往的车辆。
    特别是军车出现时,几人的视线会格外重视。
    四个孩子大小年龄不一,穿着也不一,但不管是哪一个,都无比的亮眼。
    女孩娇俏漂亮,两个少年展露风姿,最打眼的还是朱英盛,这孩子除了长得好,那身喜庆的衣服硬是吸引了最多的目光。
    能把一身红穿得这么好看的,除了新娘子,也就天真活泼的小孩。
    “那小孩的衣服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