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他是公的
云墨这孩子也是不长记性,见着眼前的可爱生物,便什么都不顾的冲上去,一把将它抱在了怀里。小绒球怕是也没有料到他突然来这么一招,直愣愣的望着他,直到云墨一脸满足的用脸蹭了蹭小绒球背上的绒毛。小绒球这才想起要挣扎一下,但它作为兽类虽然厉害,却毕竟还未化作人形,再怎么挣扎也挣不出云墨紧紧圈着它的怀抱。
云墨将小绒球抱到了偏殿,便在躺椅上舒舒服服的躺下了。我看着小绒球那生无可恋的表情,心里只觉着好笑。但现下却是不能笑出声来的,此时的小绒球还在气头上,我若是再嘲笑它,指不定这小家伙就给气回锁魂山寻云泽去了。
不过,这样还没完。云墨在躺椅上打了个哈欠,又将额头抵在小绒球的额头上蹭了蹭,还捧起它的脸,在它嘴上啄了一口。无视着小绒球惊恐的表情,云墨又将它紧紧地箍在怀里,挑了个舒服的姿势,便美美的睡过去了。
重现完方才发生的事,小绒球把小脑袋埋在我怀里,大约是在等候我数落云墨。
“墨儿,你再怎么喜欢它,也不能直接上嘴啊!”我活了这么久,都不曾数落过什么人,平日里的审讯,也是由我的三位兄长代劳,故此我实在不知该如何教训云墨。但它此事的确做得有些过了,也不知是谁教他这些的。
我原本想着让他认个错,此事便了了,却不想云墨抬起头,“父亲告诉我的!虽然我还小,但若是遇上喜欢的姑娘,就要先发制人。父亲还说,若是能亲上喜欢的姑娘一口,她没有躲开,那她便是我的人了。”
云墨的小脸涨得通红,但眼神却异常坚定。我不禁暗自将他父亲狠狠埋怨了一番,这老不正经的,怕不是酒又喝多了些。
“可你方才将它禁锢在怀中,它想躲也没处可躲啊!”看样子云墨是认定他父亲说的是实话了,我便也顺着他的话说下去。
“那便再来一回,我......”
云墨话还没说完,小绒球便惊恐的往我怀里缩,我才连连摆手。
“不必了,不必了,三番五次就不灵了。”我想着按云墨的年龄,虽说有些早了,但也不算太过,便又对他说道,“但小绒球还未化作人形,你若是真想尝尝情爱的滋味,何不去找些漂亮的女神仙?”
“那我便等她化作人形。那些女神仙都无趣得很,我也从未见过有人能及得上小绒球万分之一的可爱。”云墨这小娃娃的这股固执劲也不知是在谁那儿学来的。
但他非要坚持,我也就不得不打碎他这头一回的姻缘梦了。
“其实,”我望了望怀中的小绒球,“它是公的。”
云墨顿时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儿才缓了过来,“如此可爱的生物怎么可能不是个姑娘?”
“罢了,墨儿,你此番若是没什么事,便随我去人族一趟,教你感受些真真正正的情爱,别总被你父亲哄骗了去。”我思虑了一番,此次去人族是要解决那姻缘线之事,免不了要同情爱打些交道。正好携了云墨一同前去,一来我也有个帮手,二来让他感受感受情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好让他彻底打消对小绒球的念头。
云墨看看我,又看看小绒球,才缓缓点了点头。
故此,我们便即刻起身,往人族的皇城奔去。这一行说不定能顺便去人族皇宫一趟,找慕容临洛将那引梦珠拿回来,否则我见着月下老人的时候总会心虚。
六族自划分之日起,随着时间的发展,各族都有了其注重的领域。
像我们天族,因着万年前平定六族的南烛大人是天族之人,我们一族便建立成了六族老大哥的形象。平常其他族类有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总会邀上天族参与解决。但魔族向来暗地里不服我们天族,自然有事也不愿求助;而暗族在方非沉的强势统治下,也少有难事;灵族因着族人稀少,且分布散乱,根本没个首领。故此,真正会向我们天族求助的,也只有人、妖两族了。但即使如此,我们天族也以解决六族争端为名了。
再看魔族,为了同我们天族争上一争,历代魔尊都极其注重法术修炼。到了千帐的父亲,也就是现任魔尊轩无涯一代,更是要求魔宫众人勤练法术,甚至还要研究各种兵法战术。而轩无涯本人,也是时常闭关修炼,一心只想着法力大增。故此,魔族便是以法术强大为名。
而妖族,就连妖王的传承也是以妖王血玉为尊。这便由此也能知晓,妖族的法器是为一绝。有许多不同族类的族人,因找不到称手的兵器,都奔向妖族去寻一些厉害的法器使用。正因这样,妖族法器厉害的言论便越传越广。
比较特殊一些的,就当属暗族和灵族了。
暗族向来神秘,方非沉也严令族人不得同外族纠纷。因着暗族是其他五族因修炼不慎,变得异于常人的人渐多而自行组成的族类,且许多人因修炼而性情大变,中伤他人,所以总是为其他五族所恼。有人猜测,方非沉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族人免受其他族类的伤害。但虽不常见到暗族族人,暗君方非沉却是经常出现在众人面前,且行为大胆,不成章法,许多人怨恨他,却因他法力太过强大而拿他没有办法。而暗族之神秘,也让人看不透他们的实力,故此,即便方非沉行事过分了些,其他人也只是敢怒不敢言而已。
而灵族,自然是以天生灵力为名了。也正因为灵族出生便自带强大的灵力,成长过程中还能吸收更多灵力,更是能助其他五族的族人法力大增,便总被心术不正之人追捕。
人族是六族公认的最会享受生活的一族了,也只有人族才能拥有如此繁华兴盛的街道和各式各样的华美建筑。
我同云墨并排走在人族皇城的街道上,他大约是头一回来人族,兴奋的四处看个不停。我这一回没有将小绒球藏在袖口,便大方的将它抱在怀里。
上一次在锦封亭,我实在感觉有事情要发生,才留心将小绒球藏在衣袖里保护着,这一回在人族,大抵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只不过,过往的行人见我怀中抱着一只极其好看的宠物,纷纷多朝我望了几眼。还有几个活泼些的人族姑娘,似乎想过来逗一逗小绒球,但见着我神情冷漠,才做了罢。
这也不是我的过错,我向来就这副表情,不管在天宫还是别处,总难能有些变化。不过,若是有胆儿大的,真的过来将小绒球摸上一摸,兴许能沾染些南烛大人的福泽也说不定。
此时还是白天,我便由着云墨好好逛一逛,听说人族的青楼都是晚上才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