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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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美食大亨
作者:寻香踪
文案:
美食大亨海轩一朝醒来,变成了三无人员——全无记忆、身无分文,还无身份证明。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海轩巴住了勤劳善良的小摊贩主于路,从此有吃有穿有床睡。
于路是个实诚青年,捡到三无人员之前,他的人生目标是还债、养孩子,捡到之后,就变成了还债、养孩子、饲养三无人员,歹命啊!
三无人员还很不好饲养,嫌这个咸了那个老了。白吃白喝还嫌东嫌西,有本事自己来!
美食大亨变身为小摊伙计,且看他怎么抓住食客的胃、抓牢饲主的心。
本文又名《美食大亨落难记》,《乞丐王子》。
内容标签:
主角:于路,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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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评价:
小摊贩主于路捡到了一个失忆的流浪汉,结果发现对方身怀绝技,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征得服食客、打得跑流氓。小摊主跟着流浪汉阿海开启了美食旅程,从此吃香喝辣,迎来人生一个又一个意外的美好收获。
本文以朴素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充满生活气息的故事,讲述一个失忆的美食大亨和一个善良的小摊贩主的故事,美食和爱情并存,金手指适当,情节较作者前文进步明显,比较紧凑,读来使人欲罢不能。
第1章 第一章 奇怪的男人
那个男人在于路的摊子前溜达好几圈了,走过去,往左不到二十米远,又折返回来,往右走过不到二十米远,再折返,像个钟摆一样精准,来回摇摆着,眼睛则不断盯着他的摊子看,但就是不过来。
于路觉得那个男人非常怪异,他提起了警觉性,该不会是来讨债或者寻仇的吧?赶紧四处看了一圈,叫了一声在早点摊附近玩耍的侄儿:“阿冰,不要跑远了,赶紧回来吃饭!”
四岁大的小豆丁于冰站起来,将手里的小石子扔了,小手往身上扑了扑,跑过来:“阿伯,我饿了,要吃粿条。”
于路说:“去洗手。吃炒的还是煮的?”
于冰用袖子揩了一把鼻涕:“要粿条汤,要放很多鱼丸,这么多。”他还用两只胳膊努力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圈,表示鱼丸数量之多。
于路冲着于冰扬起了手,威胁他:“臭小子,不要用袖子擦鼻涕,下次再擦,我抽死你!你弄那么脏,谁给你洗?”
于冰没把他的威胁当回事,蹦蹦跳跳洗手去了。
这个时间已经快九点了,吃早点的客人也少了,还有一对情侣在吃粿条汤。平时的老主顾都来过了,于路估计没什么人来了,便煮了两碗粿条,给自己一碗,侄儿一碗。煮好后,他又抬头去看刚才那个行踪怪异的男人,已经不见了,他扭头四下里搜寻一圈,发现那人正和于冰蹲在水龙头边。于路脸上神色一变,扔了手里的东西赶紧冲过去,像母鸡护崽一样,将于冰抓起来护在自己身后:“你是什么人?想干什么?”
那个男人仰起头来,这人长了一张轮廓分明的脸,浓眉挺鼻,倒是一副好相貌,消瘦的脸庞湿漉漉的,下巴还在滴水,只是额头上有很大一块青紫色的淤青,左眉角到眼皮那儿有一条三公分长的鲜红伤疤,还是新伤,使他显得有些戾气。他没有说话,只是用乌黑的眼珠疑惑地看着于路。
于路看着对方,有些气短,他咽了下口水,喉头滑动了一下,护着侄儿慢慢往后退:“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这人不会是大弟于林的仇人吧,那个混账东西,尽给自己惹麻烦。
男人开口了:“老板,招工吗?”
声音有点含混不清,像是大舌头,但是于路听清楚了,他差点滑倒在地,这整的是哪出,自己一个街边的小摊子,还用得着招工!要是能找得起工人,他还用在街边摆摊!他扔下硬梆梆的两个字:“不招!”说罢拉着于冰匆匆地离开。
被拒绝的男人看着于路的背影,伸手抹了一把下巴上的水珠,眼神黯淡了一些,又在水龙头下洗了把手,撑着膝盖慢慢站起来,肚子里响起了不合时宜的“咕——”一声长叫,他弯下腰,开了水龙头,猛灌了几口自来水进去,似乎这样能够缓解胃壁痉挛引起的痛感。
于路也听见了那声响,脚步顿了一下,于冰举着双手说:“阿伯,我手还没洗干净!”
于路只好拉着于冰回到摊子边,舀了桶里的水给侄儿洗手:“赶紧去吃粿条,给你放了好多鱼丸。”
于冰吸着鼻子,乐颠颠地去了。小小的人儿才刚比桌子高那么丁点,手脚并用爬上凳子,跪伏在上边开始吃早餐。透亮滑爽的粿条,热腾腾的漂着油花的清汤,炸得金黄喷香的蒜蓉,还有白胖滚圆的鱼丸,再缀着几片碧绿的枸杞叶子和几粒碧绿的葱花,令肚子饿了的小于冰胃口大开,他埋头唏哩呼噜先喝了一口汤,张嘴赞叹:“超爽!”这孩子正在学话,小人儿说大人话,听着特别有意思。
于路自己也洗了手,过来吃早饭,吃完早饭就该收摊了,回去准备一下,上午十一点左右再出摊,来卖蚝烙。
于冰呼哧呼哧吃了几口,吞下一个鱼丸子,两个黑亮亮的眼珠子转来转去,然后小声地对于路说:“阿伯,那个人是不是饿了?”
于路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先前看见的那个男人正在马路牙子边坐着,上半身伏在腿上,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前方,那儿有两条野狗在翻抢垃圾堆里的食物残渣。
于路严肃地说:“吃你的饭,不要管那么多!”他说这话的时候,那个男人正好扭过头来,直直地撞进于路的视线中,于路跟他对视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先败下阵来,收回了视线。他心里想,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来向自己找工作,那么多店铺不去,跟自己一个小贩找什么工作啊,实在是古怪。真的不是别有居心?
于冰一会儿又说:“阿伯,那个人好可怜,都没有饭吃。”
于路说:“你怎么知道人家没有饭吃?”
于冰一本正经地说:“我昨天就看见他了。”
于路皱着眉头:“你在哪里看见的?什么时候?”
于冰说:“我昨天在阿荣家里玩,看见他阿公在骂那个叔叔是叫花子,还让他滚蛋。”
于路诧异地扭头去看那个男人,天蓝色的衬衫,深灰色的西装裤,脚上还穿着一双皮鞋,相貌堂堂,哪里像个乞丐,看衣着打扮根本就是个都市白领,不过仔细一看,身上确实有些脏,像是几天没洗澡没换衣服了。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被抢劫了?看起来有点像,脸上还有伤,那就应该去报警啊,再不济也该去打电话叫家人朋友来接啊。
于冰仰头望着于路:“阿伯,我们给那个叔叔饭吃吧。”
于路看着侄儿纯真善良的眼神,心里叹了口气,你知道同情别人,有谁来同情我们呢。但是又不忍心让侄儿失望,唉,就当日行一善吧,想到这里,起身去下粿条。东南一带的人将用米粉、面粉或者红薯粉制成的食品都叫“粿”,粿条是用米粉等调成浆或蒸或烤出来的薄片切成的。
于路看见于冰放下筷子,麻溜地下了桌子,然后迈着小碎步跑到那个男人身边,不知道说了句什么,那个男人抬起头向于路看过来,于路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低头看着肉丸子差不多了,这才将粿条放进水里,待水一翻滚,就捞了出来,捞上肉丸子,又放了枸杞叶子,撒上葱花,浇上汤汁和蒜蓉,满满一大碗,端到桌上。
于冰还在和那人说话,没有过来的意思,于路只好走过去,说:“我不招工,请你吃个早饭吧。”
那人侧仰着头看着于路:“我干活,不要钱,给饭吃就行。”说话语速很慢,口齿依旧含混不清。
于路看着对方的眼神,并没有半分乞怜的意思,只是在征询自己的意见,他心下有些奇怪,这人的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乞丐啊:“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回家?”看他年纪也是个成年人了,应该不会比自己小,不至于这么大年纪还离家出走吧。
那人努力皱起眉头,然后又低下头去:“不知道,忘了。”
于路心下更狐疑了:“那你叫什么?”
那人抬起头来,看着于路,嘴巴动了动,没说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于路脸上露出一个诡异万分的表情,不会吧,这人是失忆了,还是脑子有问题?
于冰在一旁说:“叔叔,吃饭。”
于路才想起这回事:“先吃饭,一会儿再说吧。”
那人终于站了起来,跟着于路走到桌边,于路给他煮了一大碗粿条,里面加了三个鱼丸三个牛肉丸,满满一大碗,香气袅袅,引得饥饿的人直吞口水。于路给他拿了双筷子,他坐下来,看着于路,说了一声“谢谢”,然后低下头,先喝了一大口汤,然后夹了一个牛肉丸塞进嘴里,囫囵吞了进去,噎得他直抻脖子。于冰看着他的狼狈样子,乐得哈哈直笑。
正在收拾碗筷的于路听见于冰的笑声,扭过头来,看见那人被噎得一脸狼狈,眼泪都出来了。那人赶紧喝了口汤,摸着自己的胸口,打了个嗝,终于才把那个丸子吞下去,不过刚才噎的那下,也足够他难受的了。不知道有几天没有吃东西了,肯定饿坏了。
于路叫了一声侄儿:“阿冰,过来帮阿伯。”说实话,他真有点怕这人是个疯子,万一突然发作,伤了于冰可就不好办了。于冰听见他的话,跑到于路身边去了。
于路也并不真让侄儿帮忙干活,他收了碗筷过来,那人已经吃了大半碗粿条了,速度虽然不慢,但是吃相并不难看,教养应该还不错,当然,看他的穿着就知道了,衣服虽然脏了点,但并不是路边摊买的那种货色。比起相信这人是个疯子,他更倾向于这人失忆了,疯子一般不会跑到他们这个小岛上来。是遭劫被打失忆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的同伴呢,不会是一个人过来的吧。
于路收好碗筷过来的时候,那人已经吃完了,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可见是饿狠了。他看见于路端着碗筷,赶紧站起来,拿着自己的碗筷走过去。于路将碗筷全都放在一个大塑料盆里,舀热水开始洗碗,那个男的卷起自己的袖子,蹲下来帮忙刷碗。
于路抬了一下眉毛,没有说拒绝的话,说实话,他也理解作为男人的的自尊,嗟来之食和劳动所得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从这点上来看,他又觉得这人不会是个疯子。
于冰也挤过来凑热闹,被于路一巴掌把他的手拍了回去:“不要来玩水!”
于冰说:“我帮阿伯的忙。”
于路推着他,严厉地说:“赶紧到一边玩去,别来添乱,昨天还打了我一个碗,你就忘了?”
于冰仰着头看天:“昨天我还没长大,今天我长大了,不会打了。”
于路好笑地摇了摇头:“你要是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我也就没什么难处了。”
人们的孩提时代,总是想着一夜就长大了,长大了不受大人约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喜欢什么就买什么。但是真的有一天,那个曾经渴望长大的孩子终于梦想成真,一夜之间长大了,进入了一切都自主的时代,却发现,一切都身不由己,举步维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一夜长大并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以世界崩溃为代价。
于路想到这里,不由得叹了口气:“你个兔崽子,你懂个屁啊,长大有什么好?”
于冰在一旁舀水玩,说:“长大了有钱花。”
于路忍不住笑起来:“谁给你钱花?”
于冰说:“我自己赚,等我赚了钱,给阿伯花,给阿叔花。”
于路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算你小子有良心,还记得阿伯。”
那个男人一直在慢慢地刷着碗,沉默着,不时抬起头来看看于路和于冰。于路洗干净碗,将碗收起来放在盆里,然后将停在一边的电动三轮车推过来,把锅碗瓢盆煤气灶之类的全都搬上三轮车,桌子和台子则收起来,放在人家的屋檐下,用一张塑料纸盖起来,于冰蹦跳过来,爬上三轮车驾驶位:“回家啦,阿伯?今天我来开车。”
“你会开个屁,边上去点。”于路一屁股将小屁股挤到一边去了。
那个男人刚才一直静默地帮忙,此刻看着于路,欲言又止。于路回头看着对方,刚才还知道帮忙洗碗,应该不是个疯子,要是的,此刻也没发疯:“你是不是来这里玩的游客?你原来住在谁家里?你应该去找你的东西,然后跟你的家人联系。”
对方摇头:“我不知道,都忘了。”
于路心说,忘得可真够彻底的,怎么没忘记怎么吃饭呢,他发现对方带着渴望看着自己,伸手抹了一把额头:“这种事你应该去找警察帮忙啊,派出所你去了没有?”
对方显然有些惊愕:“派出所?”
于路朝他招招手:“上来吧,先到我家去,回头我空了送你去派出所。”
第2章 第二章 还很能干
于路启动电动车,悄没声息地就滑出去了。那个男人抱着于冰坐在于路旁边,这三轮车前座虽然不窄,但是对两个大男人来说还是有点窄了。于路将三轮车开得飞快,闻着对方身上的汗馊味,不由得扭曲着身体,尽量和对方保持着距离,于冰则兴奋地用嘴巴给三轮车拟声:“呜——呜——”。要是人人都能跟孩子一样快乐无忧就好了。
于路没有直接回去,先跑了一趟菜市场,买了必须要的菜,又去卖水产的老黄那儿取前一天预定的生蚝。老黄说:“今天有你要的珠蚝,我说阿路,珠蚝个头小,价格又贵,你不是自己吃,买来做生意的,干嘛非要挑珠蚝?现在人都爱吃大个的蚝仔。”珠蚝是生蚝中种不算大的品种,肉质鲜美,但是生长期长,在追究经济效益的今天,养珠蚝的人越来越少,价格自然也就贵。
于路提着一大兜子生蚝,凑近嗅了嗅,老黄作势拍了他一下:“从我这里拿货,什么时候给你不新鲜的了?”
于路笑嘻嘻的,也不多说,过称给钱,对老黄说:“明天要还有,还给我准备珠蚝。”珠蚝虽然个头小了点,但却是做蚝烙最合适的原料,因为蚝太大了,同样的火候就会有点生,吃起来有点子腥气,本地人有不少爱那腥气,觉得鲜,但是外面来的游客并不都能接受。于路做久了生意,知道现在人嘴都叼着呢,一点点差别都吃得出来,食材的好坏直接影响生意的好坏,他的摊子生意一直还不错,尤其吸引外来游客,还有不少回头客,就是得益于他在这些细节上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