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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离开游泳馆,几个人去酒店餐厅吃东西。丁骁和丁骥抢先跑去占了靠窗的位子,丁潜和夏绿紧跟其后。
    点了一份烤肉芝士披萨,服务生端上来以后,丁潜替众人把披萨分到碗里,丁骁和丁骥哥俩儿自幼受到培养,吃相斯文,相比之下,夏绿没形象多了。
    丁潜简直没看过这样的女孩子,她几乎在用手抓,真不愧是非洲来客,化外之民一般,只差茹毛饮血。
    看到丁家三个男孩都用一种鄙夷又惊奇的目光看着自己,夏绿悠然自得,“不好吃吗?你们都看着我干什么,我觉得挺好吃的啊。”
    “绿绿,你可不可以不要用手抓?”丁骥很小声地提醒夏绿,这不是在家里。
    夏绿这才不自在地拿起刀叉,一小口一小口的吃,她在无拘无束的环境里生活惯了,和父母过得都是简单质朴的日子,让她讲究用餐礼仪,还真是赶鸭子上架。
    “野丫头!”英俊少年丁骁最擅长的就是给人起外号。
    夏绿眨了眨眼睛看他,在非洲的时候,她就经常听人叫她野丫头,没想到回到母亲的故乡,依然被人叫野丫头。
    看到夏绿明亮的双目扫视丁骁一眼,丁潜暗道一声不好,丁骁口无遮拦,得罪这丫头不会有好下场。
    见夏绿默不作声,丁骁更得意了,随手拿起手边的番茄酱,想倒一点在披萨上,哪知道倒了半天才倒了一点点,丁骁拿起番茄酱的瓶子放在手上晃了晃,这一晃不打紧,番茄酱喷出来,喷了他一脸。
    丁骥见此情状,没心没肺地大笑起来,丁潜也笑,拿纸巾给丁骁擦脸。丁骁既尴尬又懊恼,撅着小嘴气红了脸。
    夏绿一边吃,一边看着丁骁,嘴角一丝笑意,哪知道丁骁只顾着生气,头也不抬。夏绿又把视线转向另一边,和丁潜目光相触,她明显感觉到对方表情里的敌意,似乎他是既生气又有些好奇。
    大概他又把丁骁这件事算到自己头上了,夏绿只要一看丁潜的目光,就能感觉到他的情绪,他是她回国后第一个发现她秘密的人。
    夏绿没有解释什么,她觉得完全没有解释的必要。
    玩了一下午回家,丁骥邀请众人去他家玩。
    丁骁爱热闹,头一个表示赞成,丁潜眼珠转转,也同意了。夏绿看到他嘴角牵动,一脸心怀叵测,心里隐隐不安。
    丁兆宁的几个子女都是军人,丁潜的三哥、也就是丁骥的爸爸也不例外。
    外人一进到丁家,从那种简单大方的氛围就能感受到,主人家特别注重家风,每一件家具和器物都放在最恰当的位置,房间内没有一点多余之物,因而不显凌乱。
    从丁潜心里来说,他对他哥哥们的家并没有参观的兴趣,因为这里处处都跟他自己的家一样,一草一木皆是规规矩矩,家里人从不高声说话,连保姆和勤务员也都是柔声细语。
    丁骥家唯一特别之处是家里的庭院,因为女主人苏乐吟喜欢绿色植物,院子里种了许多花草,有玫瑰有月季和栀子花,还修建了一个金鱼池,一到夏天,睡莲绽放,人走过去能看到数十条金鱼在清澈见底的池水里悠游,其中不乏丁骥爸爸心爱的珍贵金鱼品种。
    客厅里摆放了不少盆栽,还插了一瓶粉色玫瑰,让家里的气氛多了几分温馨。
    父母都不在家,丁骥作为小主人,自豪地带着小叔、堂哥、妹妹,几个人浩浩荡荡上楼去他的房间。
    看到隔壁房间的门紧闭,丁潜有意问,“旁边有人住?”
    “哦,那是绿绿的房间,小叔,你想进去参观吗?我劝你别进去。”机灵鬼丁骥眨巴着漂亮的眼睛神秘兮兮地笑。
    丁潜的好奇心成功地被侄子这番话给勾起来。
    “为什么?里面藏着什么秘密?”
    “没什么特别,就是……那房间里住的不仅仅是她,还有她许多朋友。”丁骥又一阵怪笑,向夏绿眨巴眼睛。
    “许多朋友?”丁骁也好奇了,那么小小的一个房间,能住得下许多朋友?
    当他们好奇地推开夏绿房间门的时候,尽管做好了心理准备,还是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仅仅一个乱字,已经不能形容他们所看到的,不仅乱,还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到处都是瓶瓶罐罐不说,书籍也随手乱扔,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个九岁女孩子的房间。
    他们都看过丁骏的房间,那才真正是千金小姐的闺房,家具和地板、床单色彩搭配协调,到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就连床上和沙发上摆放着的毛绒玩具,也是坐有坐相。
    “我的天,都是虫子,各种虫子。”丁骁夸张地大叫。
    他长这么大也没见过这么多种类的虫子聚集在一个地方,但是他的注意力很快被玻璃缸里那只绿蜥蜴吸引住了,他不是没见过有人养蜥蜴当宠物,可没见过这么大的。
    夏绿见他对蜥蜴感兴趣,忙提醒他,“你千万不要用手碰——”
    没等她话音落下,毛手毛脚的丁骁已经把手伸到玻璃缸里去抓蜥蜴,手指头当即被蜥蜴锋利的牙齿咬住了,鲜血直流。
    丁骁疼得嗷嗷直叫,下意识地想甩掉蜥蜴。
    夏绿着急地在一旁安抚她的蜥蜴,嘴里说着听不懂的语言,说来也神奇,那蜥蜴仿佛听得懂她声音,松开嘴,爬到沙子里藏起来了。
    “你把它吓坏了,它钻进沙子里,起码一晚上不敢出来。”夏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看看丁骁受伤的手指头,从柜子里拿出药箱。
    丁潜意外道:“你还会自己急救?”
    “我爸爸经常带我去野外露营,简单的急救我都会。”夏绿很从容的拿出消毒用的酒精,替丁骁处理伤口,又拿纱布替他包扎好。
    “你刚才念的是什么咒语?”
    “肯尼亚马赛语,蜥蜴的上一任主人是马赛人,所以它听得懂马赛语。”
    “蜥蜴有这个智商吗?一只爬行动物,能听得懂人类的语言?我以为它只是出于动物遭遇攻击时的应激性反应。”丁潜不信道。
    夏绿撇了他一眼,却也没反驳他。
    丁潜原本以为她是无言以对,但很快会意,这丫头傲得很,对于说了超出自身知识范围的话的外行人,她懒得解释。别看她小小年纪,小脑袋里知识丰富。
    丁潜在沙发上坐下,哪知道刚坐了没多久,就感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在自己手上爬,他有种不好的预感,这是他平生最讨厌的生物。
    果然,他一甩手,那只巨大的毛蜘蛛被他重重地摔到墙上,落地之后停顿了好几秒钟,才气势汹汹地向他爬过来,可谁都看得出来,蜘蛛像是受了伤,爬了没几步就爬不动了。
    “你为什么把它丢到墙上?它是玫瑰蜘蛛,没有毒。”夏绿跑过去蹲下,把她的宠物蜘蛛拿起来放回它的瓶子里,看到蜘蛛被丁潜摔断了两条腿,很是心疼。
    “谁知道它突然跑出来咬我的手。”要说丁潜最怕什么,毫无疑问就是这种巨型蜘蛛。
    他不记得是几岁的时候,母亲带他去动物园,在昆虫馆看到过各种巨型蜘蛛,越是五彩斑斓,毒性越大,其中一种捕鸟蛛把活生生一只老鼠咬死吃掉,那场面把年幼的他吓坏了,从此有了阴影。
    这些男孩子讨厌死了,进了别人的房间乱翻乱找不说,还不停搞破坏。夏绿终于忍无可忍,“你们去小丁丁的房间玩,别在我房间里了。”
    看来这丫头是生气了,丁潜知趣,带着两个侄子离开,夏绿关上门,再不理他们。
    对着受了伤的玫瑰蜘蛛,夏绿自言自语,“玫瑰,他不是故意的,你不要生气,你好好休息,多多吃虫,你的腿蜕皮的时候还能长出来。”
    说话间,她在另一个瓶子里拿了几只小虫放到玫瑰蜘蛛瓶子里,用木棍推到玫瑰蜘蛛面前,哪知道那小东西竟真的像是生了气,一动不动。
    夏绿叹了口气,在小床边坐下,看着窗外暮□□临,思乡之愁在小小的心灵里泛起涟漪,那里有亲切的父母、动物保护中心风趣幽默的叔叔阿姨们,就连村子里那些迷信但善良的村民她都想念,当然,还有她的小伙伴汤姆。
    而这里,虽然物质生活比她一直生活的马赛马拉自然保护区好上很多,但是一点也不自由,不能光着脚在森林里爬树,也不能自由自在的跳进池塘里游泳,不能跟她爸爸捡来的那只小黑猩猩一起吃香蕉,所能做的,只是等待新学期的到来,进学校,当个一年级新生。
    她不快乐,一点也不快乐!
    丁潜临走前来敲门,很久也没有人回应,手放在门把手上转转,发觉门并没有锁,推门进去。
    房里没有开灯,暮色中,夏绿背对着门,身影在飘飞的白纱窗帘中若隐若现,听到声音,她转过头来,丁潜呆住,他看到了一张忧郁的小脸,精致美丽如瓷娃娃。
    年少的丁潜听见自己的心一阵狂跳,他没想到,这个小女孩其实这样美。
    掩饰住心绪,丁潜讪讪道:“那蜘蛛怎么样了?对不起,我刚才不是故意的,我是——”
    “他是害怕,我小叔最怕虫子了。”丁骁很不知趣地插嘴。
    丁潜在他脑袋上弹了一指头,“乱说什么,谁怕虫子。”他怎么可能当着别人的面承认自己怕虫子?
    夏绿瞅着他俩,脸上并没有过多表情,“它还没有成年,亚成体蜘蛛的腿断了,蜕皮的时候会长出来。”
    “那就好,不危及生命就行。”丁潜放心地带着侄儿离开。
    夏绿目送他背影,嘴角微微牵动。丁骥刚好走过来,看到她这个表情,懵懂地看看她,又看看楼梯,却只看到小叔模糊的背影一闪而过。
    “你在笑什么?”丁骥不解地挠挠后脑勺。
    “我没笑。”夏绿矢口否认。
    丁骥没跟她争执,催促她,“我妈让我每天教你学会十个汉字,我们现在就开始吧。”丁骥这孩子聪明伶俐,虽然调皮,学习成绩却是名列前茅。
    “哦。”夏绿应了一声。小丫头很懂得入乡随俗。
    丁骥的房间里,两个孩子趴在书桌上,夏绿照着字帖上的字一笔一划的学着写,丁骥则像个小老师,一边看漫画一边监督她。
    看了一会儿漫画,丁骥打了个哈欠,凑过头去看夏绿写字,见字写得歪歪扭扭,评价道:“你的字写得真难看,要多练练。”
    夏绿忽然抬起头,明亮的眼睛看着丁骥,“小叔叔为什么怕虫子?”
    丁骥嘿嘿一阵笑,见夏绿满怀期待的等他答案,才不得不说:“不知道。”
    怕夏绿瞧不起他们丁家人,丁骥又补充道:“小叔胆子一点都不小,他跟我们玩真人cs,从来都是冲在前面,大人都玩不过他,而且他的枪法特别准,从来没打偏过。”
    “可他怕蜘蛛。”夏绿笑道。
    “你那些蜘蛛,一般人都怕,那么大,还毛毛的,电视上说,蜘蛛都有毒。”丁骥天生是个不肯服输的脾气,凡事都喜欢跟人争辩。
    夏绿不说话了,抿着嘴角只是笑。可丁骥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他刚才的话并不能说服她,不禁有些着急。
    “我小叔什么都会,他参加奥林匹克,还去德国拿过金奖。”丁骥觉得,男孩子的尊严一定要维护,尤其是丁家的男孩子。
    “奥林匹克?他是运动员?”
    “奥林匹克物理竞赛。”
    “就算他当了物理学家,成了爱因斯坦,跟他怕不怕蜘蛛也没有什么关系。”夏绿是个逻辑清晰的人,并不会被强词夺理扰乱思绪。
    丁骥被她气坏了,可又辩不上来。夏绿见他气得脸都红了,忍不住咯咯直笑。
    “黑丫头,非洲人!”丁骥悻悻地使出杀手锏,充分暴露了他这个年龄男孩子的情商,不管掰出什么理,他一定要在语言上压倒对方。
    夏绿依然不气不恼,从容反驳,“就算你说我是外星人,小叔叔怕蜘蛛也是个不能改变的事实。”
    丁骥彻底气疯了,把夏绿的作业本推到地上。
    夏绿趴在桌上哈哈大笑。
    作者有话要说:  这些男孩子为什么这么讨厌呢?绿绿一个也不喜欢。
    ☆、第 4 章
    丁骥没有撒谎,丁潜自幼就被称为天才。不过他这个天才,要加上引号,说是捣乱分子更合适。
    母亲杜蘅知怀上丁潜的时候,他父亲丁兆宁已经六十二岁,大哥丁志国也二十七了,对这个小家伙的横空出世,全家上下谁也没有想到。
    尽管三个哥哥都表示,愿意接受这个迟来许多年的小弟弟或者小妹妹,老夫妇俩儿还是拿不定主意,主要是担心杜蘅知高龄再产子不安全,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非常盼望这一胎能生个女孩儿,弥补丁家没有女儿的遗憾。
    经过几番讨论,杜蘅知甚至一度站到了军区总医院妇产科门外,丁潜还是被留下了。
    尽管没能像全家人盼望的那样,是个可爱娇俏的女孩,丁潜出生以后依然备受全家人宠爱,到了四岁还没有正式名字,一家人都叫他宝宝,就连跟他同龄的侄女丁骏,也娇声娇气地用她漂亮的小嘴叫他宝宝、宝宝。
    宝宝的破坏力是惊人的,堪比十级台风,所到之处、人仰马翻,所有经他手的玩具被拆得一件不剩,图画书撕得破破烂烂,他还喜欢用牙咬,一连咬坏了好几个搪瓷小勺。
    宝宝的婴儿可爱期一过,渐渐成了人见人恨的小魔头,尤其当他什么话都会说、又能满地跑的时候,几乎成了万人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