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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每一下都像是激烈的鼓点,跳动得热烈激动。
    他喉结微滚。
    搭在她腰间手腕上的佛珠也有些情意难抑地晃了一下。
    就在刚才小姑娘红着脸,突然问他那天晚上说的愿望还作不作数时。
    聪明如他已隐约有了些悸动的猜测。
    没想到听到她亲口说出来。
    心跳一下就失了防,乱了掌控地疯狂跳动。
    岑昼气息乱了乱。
    向来成熟沉稳的男人,竟纯情地耳尖红了起来。
    “三哥,我喜欢你。”
    像是只喊他这个称呼不够满足,乔知漾微顿了顿,眉眼羞怯地弯起,再次轻道。
    “岑昼,我喜欢你。”
    被正确的爱意灌溉着的女孩仰着精致羞红的小脸。
    澄澈的双眸像是溺满了一池星海,潋滟出璀璨明媚的莹光。
    如果没有他。
    恐怕这辈子,她都不会能这么深刻感受到“爱”的含义。
    跟她有血缘关系的家人全都以“我都是为你好”的名义。
    不顾她的喜好与想法,偏激地管控着她。
    在他们面前,她只能是没有自我的乔家小姐。
    但如果是岑昼。
    她就是鲜活的,自由的,能为自己而活的乔知漾。
    正是这份坚定浓郁的温柔,让她得到成长。
    可以第一次这么勇敢而热烈地诉说出自己的心意。
    会怕吗?
    当然会有。
    怕他不喜欢她,怕他真的只把她当做一个晚辈。
    可是如果她再不表达出自己的心意。
    就这么稀里糊涂瞒一辈子。
    她笃信,她一定会后悔的。
    “三哥。”
    乔知漾勾着他的指尖,红唇弯起,“我真的好喜欢你呀。”
    “我想实现你那天晚上的愿望,所以——”
    她抬着脸,因刚才哭过,双眼比平日更加澄亮,直透人心,“我能有幸成为你的女朋友吗?”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被小姑娘抢走了台词。
    岑昼的呼吸再次被撩得一滞。
    耳尖瞬间更红了。
    已26岁的男人像极个情愫初开的男孩子,难为情地抬手半捂住了发烫着的脸。
    谁能想到这个运筹帷幄的猎人,像是角色对换了似,被自己心爱的小猎物反扑,夺走了掌控权。
    偏偏他还愿意沉溺其中。
    甚至还想要更多。
    他情愫难耐地喉结微滚。
    “漾漾。”
    像是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他目光幽深地盯着她,嗓音低哑,“你确定你想清楚了吗?”
    怕她现在只是陷于感动,而冲动地做出决定。
    怕她只是感激自己,想用这样的方式报答他。
    怕她冷静过后,会后悔说出喜欢他这句话。
    “你现在或许是情绪有些上头,所以没怎么认真思考。”
    岑昼眼底浓郁晦暗,紧紧地盯着她,“我现在再问你一次。”
    “你真的喜欢我?”
    “想要跟我在一起吗?”
    看似礼貌地询问。
    掐着她腰肢的双手却无意识地收紧。
    如果她点头了。
    就算日后她会后悔,他也绝对不会给她逃走的机会。
    如果她敢离开,他就命人打造一个精致华丽的笼子,将她关起来。
    用不伤皮肤的锁链绑住她的双腿。
    不管她怎样娇声求饶,他都不会心软,日日夜夜将她禁锢在怀里为他绽放。
    眼前的男人一如既往的温文尔雅。
    但气场又跟平时有点不一样,透着些危险的侵占。
    乔知漾眨了眨眼。
    以为他觉得自己是冲动下才跟他告白。
    “我没有冲动,我一直都很清醒。”
    她脸颊羞红,“其实很早的时候,我对你就有感觉了。”
    “只是那段时间我太迟钝了,以为这段情感只是依赖,不是男女之情。”
    乔知漾的脸更红了,“我又觉得你是我小姐妹的小叔叔,是我要敬重的长辈,我不该对你有别的想法。”
    “但是现在我已经想清楚了。”
    “我喜欢你。”
    小姑娘羞怯地抬起双眸,透红的小脸坚定又认真,“不是晚辈对长辈的喜欢,而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喜欢!”
    岑昼定定地望着她。
    心跳早已自再次失控震跳。
    方才那些担心和躁意,随着她清甜的声音全都消散。
    “我,我知道自己突然告白很突然。”
    见他没说话,乔知漾不由紧张起来。
    一种害怕失去的恐慌感,让她说话开始困难起来,“如果.....你一直都只是把我当做个晚辈,你可以拒绝我,但不要,不要讨厌我....”
    她根本无法想象,如果岑昼讨厌她,要跟她划清界限,会有多么难受。
    就在她双眼的光芒有些黯然时。
    突然腰肢一紧。
    整个人蓦地被用力地抱在怀里,熟悉低磁的嗓音在她头顶上方郑重地响起。
    “漾漾。”
    “我爱你。”
    不止是喜欢。
    还有深爱。
    这句话,他藏在心里已经有七年了。
    从小姑娘给了快要坠入黑暗的他一颗糖,告诉他要努力活下去起。
    他就已经将整颗心剖出来献给她了。
    她所有的喜好习惯,从来都不是依靠别人调查,只写在薄薄的一张白纸上。
    而是他多年来像极一道藏起来的影子,默默躲在她的身后,观察总结出来。
    从京北到港城,坐动车要几个小时。
    为了能买到一张站票,他跑去打黑工。
    不知道她学校在哪里,他就傻傻的找遍了所有贵族学校。
    在门口盯着每一个从里面走出来的人,去寻找着她的身影。
    这一间没有。
    那就下一间。
    直到找到为止。
    他总是躲在不易被发现的角落里,拿着本子和笔,笨拙而又认真地记录着她的一切。
    她喜欢穿旗袍,喜欢设计,经常周末跑去图书馆看各种有关服装设计的书籍。
    她乳糖不耐受,所以喝不了牛奶。
    她喜欢吃糖,尤其是黑加仑口味,因为每次从糖罐里取糖,第一颗永远都是这个口味。
    她喜欢紫色,因为日常的衣服,和一些小挂件这个颜色的出现率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