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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

      ☆、第111章 蜜月
    热热闹闹的帝都婚礼就这么结束了,然后一行人又转战季千夏的老家摆酒,宴请邻里好友,这是兴城的规矩。这次去的都是家里人,伴郎伴娘都有事便都没去。盛茂明和安梓桐是第一次来到桃花浜这样充满生活气息,却又风景如画的地方。婚宴摆好了之后回美国又办了一场小型的宴会,然后回国竟然就住下了!
    租了一户搬去城里的村人的房子,稍加修整之后就搬了进去,每天清晨起床散步,然后去小巷子里吃早餐,和村人学着种地养花,闲来下棋,倒是悠闲自在。
    “我仿佛看到了我们老了以后的生活。”盛宴有一天感慨道。
    “那大概要很久之后了。”季千夏笑道。
    “我认识你之后就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一眨眼,都快一年了。”盛宴摸摸她的头发,指尖的眷恋谁都看得到。
    不说时间还好,一说到时间季千夏就有些不自在,她觉得自己已经和盛宴在一起够久也足够了解彼此了,可是满打满算不到一年就连婚都结好了,这大概算是最不靠谱的“闪婚一族”了吧。
    曾经标榜自己是个柏拉图主义者最看不上闪婚的季千夏有些被自己打脸的忧伤。
    她把头埋进盛宴的怀里,“怎么办,休息了这么久我都不想工作了。”
    “那就不工作了,老公养你。”盛公子自从名正言顺成了某人先生之后尤其喜欢这么自我称呼。肉麻的不得了。
    “不行。”季千夏皱着眉头,显然是想偷懒又放不下工作的那种人。
    “最近接连办了三场婚宴你也累了,休息一下不是正好吗?而且《归雁》已经杀青,瀚渝最近都没有给你安排什么工作吧?我们正好去度个蜜月。”盛宴非常有条理的说道。
    “度蜜月?”季千夏惊讶的问道。
    “当然,谁结婚不度蜜月?”
    “那千秋怎么办?”
    “……”忘了还有闪闪发亮的电灯泡弟弟。盛公子头疼了,“不是要准备期末考吗?千秋……”
    “我都准备好了。”拿着水杯路过的季千秋微微一笑,“说起来我还没出过国呢。”
    季千夏眼神一黯,盛宴心里就“咯噔”了一声,知道完了。
    就这样季千秋利用自己没出过国的“悲惨遭遇”成功的让季千夏心疼决定带他一起去度蜜月了!盛公子顿时觉得前途黯淡无光。
    别人度蜜月大多去海岛,阳光、沙滩、比基尼,季千夏综合了丈夫和弟弟的意见,决定去欧洲。
    从伦敦取道多佛尔海峡,途径巴黎、马德里、都灵、去看阿尔卑斯山,去维也纳听音乐会,最后在捷克的布拉格登机回国。盛公子计划得很好,无奈三人飞机一落地,善变的姐弟两就决定待在英国不走了。
    与其粗粗的浏览一番,倒不如细细品味一个国家的特点,这才是真正的旅行。季千秋说得头头是道,季千夏在一边连连点头,盛宴都懒得吐槽——就是懒罢了。他当初一拿出旅行计划书就发觉季千夏的脸色变了,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的安排不合她心意,现在才知道,是嫌弃行程太满!
    为了让蜜月旅行有充分的时间,盛宴还特地等两姐弟考完期末考才出发,结果辛辛苦苦安排的行程全部作废,怎不叫盛公子心里憋闷。
    七月的伦敦有一半时间是在雨中的,盛宴站在落地窗前,整颗心都跟外面的蒙在雨中的铁灰色建筑似得,忧郁而冷肃——老婆被弟弟拎着架单反拐出去散步了。而他只能在他们临时租住的高级公寓里对着雨幕当一块“望妻石”,还有比这个更悲剧的么?
    季千秋自从在他们的婚礼上见到跟拍的摄影师之后就对摄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自己买了架单反拍了拍又学会了ps,现在每天微博更新的都是拿她姐姐当模特的人物肖像照,粉丝都快接近盛宴了。
    盛公子一想到这个就更堵心,网上的粉丝们真是太博爱了!今天才在他微博底下叫亲爱的,明天就去季千秋那表白了,还念念有词的说他是已婚男人了,不能再勾搭了,千秋弟弟则是小鲜肉,这年头大家都爱小鲜肉。
    想想自己也才26岁,盛公子很委屈,他就不是小鲜肉了?
    楼下传来季千夏说话的声音,盛宴忍了忍,还是没忍住,理了理衣服走了下去。
    两人正在门口拍衣服上的水珠,季千夏的头发都湿了,盛宴看到了急忙从浴室里拿出一块毛巾来,为了以表大度还额外给季千秋也拿了一条,“不是让你们带伞了么?现在的伦敦每分每秒都会下雨。”
    季千夏乖乖站着让盛宴给她擦头发,“我让千秋带了,谁知道他竟然忘了!”
    盛宴低头看她脚上跟细细尖尖的高跟鞋,想到季小姐一路就这么跑回来肯定心有怨气,她平时多重形象啊,生怕遇到粉丝,连大笑都不肯。
    季千秋闻言眼睛一瞪,“我明明让你拿了,我还要拿相机,带三脚架,哪里有手。”
    “就你那摄影水平还需要用三脚架?”
    “你去微博看看有多少人夸我拍得好再来说这句话。”季千秋很得意。
    盛宴听着两人又开始的每天一吵,默默叹了口气,分开不行,在一起又要吵架,难啊……
    因为两人又吵架了,季千秋跑到暗房去洗照片了,季千夏坐在阳台的椅子上生闷气,两人完全忘了吃饭这回事。
    天气已经放晴,看着外面蔚蓝的天空,盛宴坐到季千夏边上,“趁天气好我们去你上次说好吃的露天餐厅吃午饭吧。他们的主厨新进了新鲜的食材,说你一定会喜欢,特地打电话来邀请你了。”
    季千夏还有些意兴阑珊,“有些远,不想走路。”
    “我们可以打的,或者开车,我有英国的驾照。”对盛公子而言什么都不是问题。
    季千夏看着他,觉得世界上再也找不出这么无所不能的男人了,忍不住凑上去亲他,抱怨道:“千秋什么时候能和你一样可靠啊。他这样肯定没有女孩子喜欢。”
    盛宴哈哈大笑,“季千夏小姐你才几岁,难道结婚了的女人都喜欢担心别人的感情生活?”
    季千夏气得打他,“你是嫌我老了?”
    “不老不老,相比我的年龄,千夏你可是还没毕业的小姑娘。”盛宴连连求饶。
    “你知道就好。”季千夏翘着下巴,要有多骄傲有多骄傲,可还没坚持几秒钟,又跟焉了的玫瑰花似得垂下了脑袋,“我怕千秋以后寂寞。等我们的家造好,他一个人住多空旷啊。”
    “可以和我们一起住啊。”盛宴笑道。
    季千夏猛然抬起头,“你不是……”她一直知道盛宴很介意千秋夹在他们两人之间,原以为他恨不得立刻把千秋放得远远的,谁知……
    “我好不好?”盛宴没有正面回答,反而一脸表功的神情盯着她,就像一只晃着尾巴的哈士奇。
    “……好。”季千夏重重点了点头,拉着他起身,“我们吃饭去吧!”
    “不叫千秋?”
    “不叫,就我们两个,这可是我们的蜜月!”季千夏兴冲冲的开始换鞋子。
    盛公子抱臂而笑,真不容易,在英国待了三天了才获得独处的机会,也不枉他用心良苦了。
    至于千秋和他们一起住的问题,等下学期他就要去住校了,周末回来睡一晚也不是不能忍受,这就体现出医学生的好处来了,一学就是八年,等季千秋毕业了不需要住校了,那年龄也估计谈恋爱或者结婚了,谁还要跟姐姐、姐夫住一起?
    所以盛宴已经偷偷摸摸都想好了,这次是特意在妻子面前装大度博取好感呢。不愧是商人,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
    和盛宴单独上街是和与千秋单独上街的感觉完全不同的。
    和千秋一起出来的时候,他们说是一起的,却是各干各的,季千夏对路边的摊位、商店感兴趣,季千秋则只顾着拿着相机拍拍拍,虽然偶尔季千夏会入境,可是谁都看得出来两人不是情侣关系。
    和盛宴一起出来则不同了。他会在路过一幢建筑的时候从建筑风格谈到当时的名人轶事,看到有趣的觉得季千夏会感兴趣的小店还会拉她进去逛一逛,季千夏看多久都不会不耐烦,反而会和她一起讨论这样东西买来和家里的装修配不配套。
    他会从路边卖花的小贩那里买一束用报纸包着的带刺红玫瑰送给她,当然是在去掉下面花柄上的刺之后。虽然这是季千夏收到的最小,包装最简陋的花束,可是握在手中的时候,她还是觉得心情有如阳光般明媚——别人看她羡慕的目光让她得意极了。
    这全要归功于她身边挺拔高大英俊如苍松般的男人。他是多么迷人啊,大不列颠的姑娘看到他也舍不得移开视线,即便没人敢上来搭讪——有一种男人已经抛开了容貌,光用气质就足够让人望而却步。
    季千夏突然发现,盛宴正式接手盛世之后周深的气质愈发疏离了,对她还好,对别人——光看现在王越祁王师兄对他的态度就知道,生怕被寒冰视线冻住,一口一个“先生”,工作也愈发卖力了。
    季千夏没去过盛世总部,如果她去过的话,那么对盛宴的评价恐怕不是“疏离”,而是“冷峻”了。盛世大厦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在盛宴接手之后,就没有人敢在上面逗留超过十分钟,女雇员的高跟鞋也不再发出“哒哒”的声音,大家都说,新总裁好严肃好认真好严谨。
    生怕犯了事成为新官上任三把火之中被火烧的那个。
    盛宴出门前打电话告知了餐厅主厨他们要过来,所以他和季千夏到的时候,主厨正烤着羊肋排等着他们。
    “真香。”季千夏深吸了一口气。
    “加了洋葱和番茄泥,我确信你会喜欢。”主厨露出一个极为矜持的微笑来。
    “谢谢您的盛情款待。”季千夏坐到边上的餐桌上,耐心的等待大餐是一个食客对厨师最好的赞赏。
    “你喜欢他做的菜的话我可以把他带回中国。”盛宴语不惊人死不休,突然说道。
    “……”季千夏楞了一下,“我没这么……”季千夏一时间想不出形容词来,“况且你从擅长黑暗料理的大不列颠带回一个厨师,不怕被人笑话?”
    盛宴摇了摇头,“谁会笑话我?谁敢?再说这个主厨可不是做的英国菜。我早就打算开一家餐厅了,可以招待亲朋好友,没事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去吃一下开个小灶。你说给他股份他会答应吗?”
    他自然是指正在给他们烤羊肋排的主厨了。季千夏摇了摇头,“背井离乡,难说。”
    “我等会问问他。”盛宴显然是真动了将人挖回中国的心了。
    季千夏突然有些担忧,别人出国回国都带特产,等他们回去带回一堆外国人怎么办?
    露天的餐厅每一桌都有一个白色的凉棚,边上木制的篱笆内载着艳丽的花朵,放眼望去不远处是清澈的河流,边上还有天鹅在互相啄着羽毛。阳光洒下来,不热却灿烂,就像此刻季千夏唇边的笑容。盛宴突然觉得有些被晃花了眼,又生出了想把这样的季千夏藏起来的冲动——刚才在路上不少男人对着她行注目礼,要是没有他在,恐怕上来搭讪的人都能打起来。
    盛宴突然有些担心季千夏和季千秋单独出去的情形了。季千秋这个一有感兴趣就全幅心神全都沉进去的性子,会大发来搭讪季千夏的男人么?
    恐怕……不会吧?
    盛公子陷入了深深的后悔中。
    ☆、第112章 法兰西玫瑰
    在伦敦待了一个星期之后,盛宴待不下去了,联系了在剑桥深造的同学准备把妻子和弟弟转移阵地,可是江瀚渝好巧不巧的打电话过来,霍特的作品《艾尔菲斯》要开拍了,通知季千夏去试镜。
    还未开始的蜜月就此夭折,盛公子面色非常不好看,直到上了飞机还板着张俊脸。季千夏安慰他:“以后我们有时间了再来玩啊。”
    “意义不同。”盛宴看着她,想让她息影的话就要脱口而出,可是话在嘴边又咽了下去——她喜欢演戏,他不能剥夺她的乐趣和事业。
    “其实只要我们在一起,时间地点又有什么关系呢。”季千夏轻声道。她如果试镜成功的话就又要和盛宴分隔两地了,现在想起来就先开始心情低落了。
    “嗯。”盛宴也想到了两人可能聚少离多,轻轻在她发顶落下一吻,“至少这一个月我可以在美国陪你,就当另一种蜜月了。”
    季千夏眼睛一亮,“国内的事没关系吗?”
    “如果凡是都要我亲力亲为,那做这个总裁还有什么乐趣。”盛宴笑了笑,“你还是先担心你的试镜吧。美国好莱坞的圈子虽然比国内专业,有工会之类的组织,可是这也代表了外人很难进入那个圈子。霍特虽然看好你,但最关键的是导演和投资方的意见。”
    “我知道。”季千夏点头,“江瀚渝已经和我说过了。但是我有背景有人脉,英文也足够好,用江副总的话来说如果我不能走出国门,那就是提不起的阿斗了。”
    盛宴哈哈大笑,“没关系,别紧张,你一定会试镜成功的。”
    连一直都在看摄影杂志的千秋也抬起头给自家姐姐打气,“从此以后名字前面要加国际两个字了,怎么样,紧张么?”
    额……虽然这打气打得很隐晦很挑衅,但看在他好彩头的份上,季千夏也懒得跟他计较。
    美国西海岸,加利福尼亚州。
    盛宴在洛杉矶有房产,这幢位于市中心摩天大厦顶层的高级公寓可以俯瞰洛杉矶最繁华的景色。这一片的富人们都喜欢在比弗利山庄置办房产,可是盛宴嫌那边明星狗仔太多,便索性挑选在了这里。
    简洁、现代,很适合因为工作暂时居住。
    “不过或许以后我们也得在比弗利那边买一幢房子,毕竟千夏你是演员,和同行们走近一些也无妨。”盛宴想了想道。
    “……以后再说吧。”季千夏有些无奈,在盛宴和季千秋口中,她几乎是已经十拿九稳了这个试镜角色并且准备常驻好莱坞了一样。看着身边肤色各异的外国人,季千夏还是更喜欢国内。
    今天是她试镜的日子,盛宴送她过来,一路走来看到了许多闻名遐迩的国际巨星,大家对她似乎也不陌生,应该说对她身边的男人——她的丈夫不陌生,微笑打招呼是常态。季千夏这才真正了解了盛世在美国的根基,比她想象中还要根深叶茂。
    “只是大家给我们盛家面子而已。我们在美国是一点娱乐行业都没有沾边的,所以除了能借着名头让那些不长眼的小明星离你远一点之外,对其他的就无能为力了。”盛宴无奈道。
    季千夏看着另一边不时看向他们窃窃私语的穿着暴露的女孩,了然一笑:“这就够了,其他的我自己能搞定。”
    剧组安排接待他们的是个年轻小伙汤姆,似乎是暑期来打工的,脸颊两边长着雀斑,笑起来稚气又阳光,听到两人的说话忍不住笑,察觉到季千夏的眼神便不好意思起来了。为了礼貌季千夏和盛宴刚才说的都是英文,难怪被人听了去,此时也不觉得尴尬,盛宴好奇的问他暑期打工的事情。据他说他上学的时候也打过工,就是没有来过剧组,不知道剧组的日薪高不高。正在三人聊天的时候,门口突然变传来一阵惊呼,季千夏转头望去,一个艳光四射的女人迈着妖娆的步伐走进来。周身的气质和美貌相得益彰,偏偏脸上却是面无表情的冷漠,让许多想上去搭讪的人知难而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