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郑未乔见状,叹气道:“你年纪还小,老师他们又去得早,你不懂这些也是正常。但是戚暮,我不希望你再这样继续下去,你这样是在浪费你的天赋。老师曾经说过,你可以在二十岁达到她四十岁的成就,可是你现在呢?”
大麻的戒断反应中,戚暮感觉的最为明显的就是失眠。
这三天来,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心情十分差,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心里却又说不出来,一旦到了夜晚便完全睡不着觉,经常感觉到饥饿,吃到最后又要吐出来。
真的是快折腾了他半条命。
幸好原主的大麻似乎并没有吸食多久,所以到了第三天,戚暮便感觉身体舒服了许多,也稍微有了点困意。而这刚打算入眠就听到了响亮的门铃声,他撑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便见着了郑未乔,还听了这长篇大论般的训斥。
“戚暮,如果你真的那么不喜欢小提琴,那我也不会逼你。我最近给你找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就是在《音乐之声》当个助理,如果你要愿意,以后还有机会可以再往上爬爬。”
闻言,戚暮诧异地挑起一眉,问道:“你之前不是给我安排过一个音乐老师的工作吗?”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最近几年一直不停地为戚暮张罗事情,光是介绍工作就找了几十种,最后都被原主要么嫌弃太累、要么厌恶上班而拒绝。就上个月,郑未乔还介绍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大学里做学生的小提琴课外辅导,没想到这才半个月过去就又换了一份。
听了戚暮的话,郑未乔倒是惊讶了:“你不是不想碰与小提琴相关的吗?虽然这份工作还只是个助理,但是如果你不想碰小提琴,是完全可以的。”
说这话的时候,郑未乔无奈地摇了摇首。
他相信自己老师的话,也明白眼前这个青年到底有着怎样的天赋。可是大概是老师在戚暮小时候逼得太紧了一点,所有人都没想到居然会让戚暮产生这么严重的逆反心理,如今死活不肯再碰小提琴。
其实这件事郑未乔也猜错了。
戚暮知道,原主并不是真的那么厌恶小提琴,更多的还是担心。
担心自己就算再怎样去努力、也达不到以前的辉煌,担心就算拿起了小提琴也只能做个普通的小提琴手、被人嘲笑曾经的音乐神童身份,这是原主最害怕的事情。
因此,还不如干脆不再拿起,还能保持曾经的荣耀。
“戚暮,你也该做点不一样的事情了。虽然你现在只是个助理,但是等以后还是可以成为编辑、甚至是主编,如果你愿意去努力,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最近有什么活动吗?”
“你一定可以成为《音乐之声》的……嗯,你刚才说什么?”郑未乔诧异地问道。
只见俊秀的青年微微抬首笑着看向他,精致的面容虽显憔悴疲惫,却难掩其逼人的光彩,戚暮笑道:“你知道最近……有什么活动吗?小型音乐会、家庭音乐会都是可以的。嗯……如果有大型乐团正在招人,那就更好了。”
郑未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愣愣地问道:“你想去看音乐会了?”
戚暮轻笑着摇首,道:“我是想去应聘了。”
“如果你想要去看音乐会的话,最近b市电影乐团……你说你想去应聘?!!!”郑未乔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惊骇地问道:“你居然想要去应聘?应聘什么?”
戚暮微微蹙眉,反问道:“难道……不该是小提琴手?”
郑未乔呆愣了许久,才点头道:“应该……”下一秒,他立即反应过来:“戚暮,你怎么突然想要去应聘了?你最近经济上有什么困难吗,居然想要再拿起小提琴?如果你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告诉我,我会尽量替你解决的。”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一向是个冷静沉着的人。因此见着对方现在这副不敢相信的模样,戚暮是觉得又好笑又无奈,他道:“我是真的想要回去了,郑哥,你不用担心。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正在缺人,可以帮我联系一下吗?”
“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直接告诉我,我可以……”
“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是经济困难!”戚暮立即开口打断了郑未乔的话,说着,他还伸手按住了郑未乔正在往外掏钱包的手,一脸哭笑不得:“你就相信我一次吧,郑哥。我是真的想回去了。”
闻言,郑未乔掏钱的动作倏地一滞。他用狐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眼前的青年许久,确认对方真的不是在蒙骗自己后,才道:“这件事我回去会多注意一下的。你……真的不是因为觉得助理的职位离你想象的太低,才决定回圈子的?”
从对方刚进门就一直被怀疑到现在的戚暮,再一次郑重、认真、庄严、肃穆地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就算你今天是想让我直接出任《音乐之声》的主编,郑哥,我也会和你说刚才这些话的。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招人,请你务必联系我。”
郑未乔用神情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虽然答应了下来,但是直到他离开前都仍旧没有完全地相信戚暮真的是想回去了。
临走前他犹豫再三,还是留下了一句话:“要是真的差钱……你就给我打电话吧,戚暮……”
这话让俊秀漂亮的青年是欲哭无泪,连连道:“是是是,如果我真的差钱,一定会联系你的。”
这年头,还是第一次见着有人求着别人来借钱的,戚暮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等到郑未乔离开后,戚暮才想起了自己似乎一天没有吃饭了。等他简单地填饱肚子后,还没离开餐桌,便接到了郑未乔的电话。
郑未乔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出人意料的高,他在b市的古典音乐圈内也算是有点名气,因此很快就查到了一些内部消息。
“最近的话,b市交响乐团正好在招人,两个月后他们要在b市大会堂进行新年音乐会的演出,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戚暮,你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碰小提琴了吧?”郑未乔的担忧透过电话都能传过来,他叹了声气,又说:“要不等我再找找?”
“两个月吗?”
电话那头,戚暮低悦好听的声音传来,郑未乔稍稍一愣,然后便道:“嗯,只有两个月了。因为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部的副首席前段日子生了场病正在休养,而且据说乐团里的候选小提琴手也总是不怎么符合指挥的心意,所以才会对外开始招人的。”顿了顿,郑未乔又补充道:“只有获得推荐资格才能去参加竞选,虽然我刚刚从朋友那儿获得了推荐资格,但是戚暮,我觉得你还是先练上几个月再回来……这样比较好。”
灿烂温煦的阳光下,戚暮抬首看向了无垠的天空。
只见天色湛蓝、云絮舒卷,b市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似乎在预兆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微微一笑,对着电话道:“郑哥,我记得三年前……我好像把小提琴落在你家了吧?”
闻言,郑未乔倏地愣住:“落……在我家了?!”
他怎么记得三年前,明明是戚暮死活不肯再见到自个儿的小提琴,才把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给了他,怎么现在就突然变成了……
“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子里后,戚暮抬眸想了想,道:“怎么想要再回去了?嗯……大概是叛逆期过了,也该回到正常了吧。”
听了这话,郑未乔脚下的步子一顿:“你最近……是吃了什么东西了?”
戚暮又塞了一片吐司进肚子,思考了一下,反问道:“大麻?”
“……”
嗯,果然是吃错东西了。
不过这东西……
吃错的真好啊!
郑未乔面无表情地在心里感慨道。
今天的b市真是晴空万里,碧澈蓝天。
一向淡定的郑未乔今天是来回奔波、汗都沾满了衣服,总算将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到了戚暮的手上,而戚暮正好泡了一桶方便面,笑着邀请郑未乔一起用晚餐。
嗯,对于戚暮来说,是他今晚的第二桶方便面了,他还心情大好地换了种口味——
从红烧牛肉味换成香菇炖鸡味。
两人一起享用了热气扑鼻的……方便面后,天色已黑,郑未乔在门外踌躇了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我很高兴你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半个多月不见,你也是真的有点改变了。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一旦你真的进入了乐团,那么……很多事就不是能够让你随心所欲地去改变的了。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明亮的灯光下,青年慢慢敛去了眉眼间的笑意,郑重其事地道:“郑哥,你是觉得……我今天给你的变化太大了,你担心……我只是一时兴起、随便玩玩?”
其实郑未乔和戚暮的接触并不多,也是在最近几年才稍微频繁一点的。这几年戚暮早已被生活折磨得不再像以前一样眼高于顶,待人处事也没有以前那样的不懂事,但是就算戚暮脾气再收敛,也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让郑未乔感到惊讶。
郑未乔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只轻轻靠在门栏上的手。
如果不是确定世界上没有人会再有一双这么漂亮的手,郑未乔甚至有点怀疑是不是有谁整容成了戚暮,要实行一个大阴谋了。
在心里叹了一声气,郑未乔却是摇头:“或许是你在这半个月里遇到了什么事,它彻底地改变了你。戚暮,你还拥有很多可塑性,你可以变成今天这样我是很高兴的。我不担心你只是一时兴起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只希望……你能郑重。”
戚暮闻言微微一愣,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他抬手扶了扶银丝眼镜,说:“今时不比往日,你的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办法给你带来更多的帮助了。我会尽力去帮你,但是戚暮,一切还是得看你自己。你的未来,只有你自己能够作出选择,你要选择好自己未来的每一步路,要认真地走好。我会尽量陪你,但是……真正的一切,还是要看你自己。”
直到郑未乔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的拐角,戚暮才怔怔地拉上了门。他背倚着冰凉的金属防盗门板,良久,才忽然笑开:“怎么都是人,你和人家的差别……就这么大呢?”
“老天也真是太瞎了眼了,怎么就让你身体倍儿棒的吃嘛嘛香,郑未乔就遭遇了车祸、伤到手指了呢?”
“罗遇森啊……你可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
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戚暮低低地笑开:“嗯,记住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罗遇森……”
第三章
b市交响乐团是华夏著名的交响乐团之一,一般而言对于这种正规大型的乐团,它们都拥有一套固定的班子,很少会新招聘成员。但是也会出现如今这样的新鲜情况,由于某个重要成员的位置无人代替,所以只得与外交换成员。
因此,当戚暮到达b市交响乐团的所在的招聘地点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了房间内,排队候号。在这之中的人,大多数戚暮都不认识,偶尔有一两个眼熟的也只是一面之缘。
郑未乔为他介绍道:“今天来参加招聘的大多数是b市其他乐团的小提琴手,你在欧洲呆久了,回来也没有在华夏演奏过几次。老师大概没和你说过,华夏的交响乐起步较晚,人员方面还是比较稀缺的,所以经常会有这种交换成员的事情。”
华夏的交响乐历史仅是从上世纪才开始,对于乐团内部的管理较松,这一点与北美的乐团比较相似。
而在交响乐发展成熟的欧洲,很多大型乐团的人员变动是非常难得的事情。比如有着“天下第一团”美称的柏林爱乐乐团,他们的各部首席甚至奉行着“不死不辞不变”的准则。
想到这,戚暮慢慢地眯起了眸子。
他记得六年前这个天下第一团的首席指挥便在巅峰之时急流勇退,大义凛然地卸下所有职务,将指挥棒交给了如今的乐团指挥闵琛,于是成就了一个现代古典之王的神话。
“不过你放心,b市交响乐团的选拔还是很正规的,拉帘选票是肯定的,我相信你的实力。”
戚暮轻轻颔首,笑道:“嗯,我会努力的。”
郑未乔指着那边一个正在较音的中年男人说道:“这是b市管弦交响乐团的副首席,他的水准还不错,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话毕,似乎是顾忌到青年的自尊心,郑未乔赶紧又道:“当然,他没有登上过金色大厅演奏过,你要是这几年没有荒废一定是可以超越他的。”
戚暮哪里不知道他的苦心,青年淡笑着点点头,露出一抹镇定的微笑:“嗯郑哥,我不会轻视对手的,你放心吧。”
郑未乔见状欣慰地笑笑,又叮嘱了几句后便与一位老朋友到一旁叙旧去了,戚暮便独自将手中的琴盒放在了桌子上,取出了那一把漂亮精致的小提琴,开始较音起来。
这琴身线条流畅优美,面板所用的云杉木纹痕清晰,恍若被上帝精心设计过的巧夺天工。当戚暮将她从墨绿色的天鹅绒琴盒中取出来的时候,一旁的几个小提琴手的目光就全被她吸引了过去,啧啧赞叹起来。
“好漂亮的曲线,这把小提琴真是太美了!”
“这个设计有点像是斯式琴,上头小、下头宽大,中间流线优美。”
“不会是真的斯式琴吧……那得值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