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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她诧异地扭头,眨眨眼,不说话。
    常弘以为自己猜对了,俊脸立即变了变,忍不住倾诉,“其实没有宋晖,我一个人也可以带你出去。”
    刚才她没进来的时候,他就是在跟魏昆说这个。他现在长大了,又不是当初的六岁孩子,带魏箩上街完全没问题。魏昆非要让宋晖跟他们一起,阿箩现在正值妙龄,他也不怕惹人闲话,真不知道怎么想的。
    魏箩忍不住笑了笑,她笑起来仍旧跟小时候一样,声音甜脆悦耳,听得人身心舒畅。“常弘,小时候宋晖哥哥是不是偷偷欺负过你?”
    常弘摇了摇头,“没有。”
    她更加好奇:“那你为什么这么不待见他?”
    常弘不吭声,自己在心里想了一下,大抵是因为日后宋晖会娶走阿箩。他觉得宋晖配不上阿箩,阿箩那么好,再来十个宋晖,他都觉得配不上。
    *
    翌日天晴,惠风畅畅,万里无云。
    傍晚出门时,魏箩担心晚上冷,便在外面披了一件牙白貂鼠镶边披风,跟着常弘一起出门。门口停着一辆忠义伯府的黑漆平顶齐头马车,马车前站着一个少年,正在跟魏筝说话。
    魏筝早早地来了,她一看便是精心打扮过,头梳垂鬟分肖髻,戴着金累丝嵌红宝石双翠翘。底下配送花色秋罗大袖衫和百蝶绣罗裙,外头罩一件红绉纱宝相花纹褙子,她本就长得标致,这么一打扮,更是明亮照人。
    不知两人说了句什么,她弯起嘴角笑起来,冲淡了眼神里的锋芒,倒显得顺从娇俏了许多。
    宋晖唇边挂着温和笑意,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自家妹妹宋如薇一样,说话时也有些心不在焉。待一抬头,看到门口走来的魏箩和宋晖,他眼里的笑意深刻三分,给人如沐春风之感,眼神也变得专注起来。直到魏箩走到跟前,他道一声:“阿箩妹妹来了。”
    当初隽秀昳丽的少年长成了英俊挺拔的男人,他宽衣博带,温柔雅致,说话时声音好听得如同流水,潺潺淙淙。一如多年他坐在马车里,一边温柔地揉她的脸蛋,一遍笑容无奈地说她“真是个娇气包”一样。
    魏箩点点头,“宋晖哥哥等很久了么?我不知你来了,所以磨蹭了一会儿,你不生气吧?”
    宋晖笑着摇头,他怎么会生她的气,他从未舍得生过她的气。见天色不早,暮色四合,街上想必已经十分热闹,便对几人道:“早些出发吧。”
    于是魏箩和魏筝坐上马车,宋晖和常弘骑马跟在马车外面,一行人往盛京城最热闹的西市而去。
    西市有灯会,里面挂着数不尽的花灯,五颜六色,样式不一,看得人眼花缭乱。灯会还举办了不少活动,猜灯谜、木偶戏、踩高跷、放花灯……街上到处挤满了人,热闹得不得了。
    魏箩他们到时,街上已是水泄不通,摩肩接踵。
    原本阿箩还担心晚上太冷,多添了一件衣裳,目下看来是她想得太多,这么热闹的氛围,烘托得人一点儿也不冷。她在车内脱下貂鼠披风,露出里面的月白合天蓝冰纱小袖衫,下面配蜜合罗裙子,腰上系丝绦,掐出盈盈一握的纤细腰肢,引得魏筝都忍不住多看她两眼。
    下了马车,魏筝提议道:“咱们先去看灯会吧?还可以猜灯谜,多有意思。”
    宋晖颔首,算是认可。他看向一旁的魏箩,“阿箩想去哪儿?”
    魏箩弯起眼睛一笑,“我听宋晖哥哥的。”
    宋晖眼神柔和许多,在这万千花灯下,眼里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那我们先去看灯会,看完灯会以后,再带你们去看木偶戏和放花灯。”
    魏箩说好,跟他一起走在前面。
    常弘和魏筝在他们后面跟着,常弘视线灼灼地盯着宋晖的后脑勺,就差没把他的头盯出一个窟窿来。末了抿了下唇,扭头见街上有卖炸元宵的,便去买了一小包,拿到魏箩面前道:“阿箩,你尝尝这个。”
    魏箩接过去,用竹签扎起一个送到嘴里,元宵炸得金黄酥脆,外头裹了一层白糖,里面是红豆馅儿,热乎乎的红豆又甜又烫口。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吃法,眉心一拧抱怨道:“好烫。”
    常弘闻言,脸上露出愧疚,他一买来就给她吃了,自己也没有提前尝过,不知道到底怎么样。眼下听她说烫,赶忙伸手放到她嘴边,“你吐出来,不要吃了。”
    当街吐东西太不文雅了,魏箩即便觉得烫口,也还是强忍着咽了下去。她捂着嘴巴,泪眼汪汪,“我的舌头要烫坏了。”
    这么一说,常弘更加心疼,连带着对那包炸元宵也不待见起来。他要看魏箩的舌头,魏箩不让他看,两人说说闹闹,倒是把宋晖冷落在了一旁。
    *
    穿过一座石头拱桥,对岸便是灯会。
    站在桥头眺望,整条街都是亮眼的花灯,一直蔓延到街道的尽头,璀璨有如银河。天上的星辰洒落在地上,映入人的眼中,使人意乱神迷。花灯有红的、粉的、黄的、白的,还有兔儿灯、莲花灯、八角灯、鱼跃龙门灯等等,多得人眼花缭乱。花灯上写着各种各样的灯谜,谁若是猜中了便到前头报出答案,猜对了还有奖品,每一个花灯前都围着不少人,大家猜得兴致勃勃,津津有味。
    魏筝也想去猜灯谜,她想叫宋晖一起去。宋晖看了看站在一旁吃炸元宵的魏箩,摇了摇头道:“你去吧,我们在这里等着。”顿了顿又道:“我让杜宇跟着你,里面人太多,你不要走远。”
    杜宇是他的侍从,跟着他有三四年了。
    魏筝鼓了鼓腮帮子,她要那杜宇做什么?她又不想跟杜宇一起去,她是想跟他去。
    奈何宋晖不解风情,她说什么他都不肯,于是一气之下自己也不去了,不情不愿地地跟在他们身边。
    魏箩把最后一个炸元宵喂给常弘,转头看见魏筝,疑惑地问道:“你怎么没去猜灯谜?”
    魏筝不看她,语气冷淡:“不想去了。”
    她慢吞吞地“哦”一声,指着前面道:“那我们去前面看木偶戏和皮影戏吧,我刚才看见了,还有表演幻术和飞刀的,不知道好不好看?你们想去吗?”最后一句是问常弘和宋晖的。
    常弘自然没意见,他都听她的,只要她想看,他当然陪着她。宋晖也一样,点点道:“那就过去吧。”
    魏筝抿着唇,更加不高兴。
    凭什么她说猜灯谜大家都不去,魏箩一说要去看木偶戏,他们都过去了?她沉着脸跟在三人身后,看着魏箩的背影,眼里渐渐闪过一丝异色,很快又消失不见。
    魏箩说的地方比猜灯谜那儿还热闹,熙熙攘攘,到处都是看热闹的人。尤其表演幻术那里,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挤都挤不进去。魏箩微微有些遗憾:“看不了大变活人了……”
    宋晖提议去对面茶楼上观看,她摇摇头,看这些东西看的就是一个热闹,去楼上反而没什么意思。不过也没关系,除了幻术,还有别的东西可以看。正准备拉着常弘去对面看喷火,忽见身后有两排踩着高跷,高耸入云的人往这边走来。
    那些人挥舞水袖,慢悠悠地走路,明明走得一摇一摆,偏偏脚下却很稳,丝毫没有摔倒的架势。
    有一个人甚至抱着另一个人转了个圈儿,长长的高跷扫过来,路人纷纷后退。街道哄然热闹起来,比方才更加混乱,人挤着人,乱作一团。
    魏箩被人群推得往前走了两步,扭头一看,已经跟常弘和宋晖分开了一段距离。她正准备往回走,不知被谁从后面撞了一把,正好撞到前面一个人背上。
    那人回头时,她正偏头往后看,露出修长光洁的脖颈和精致的侧脸。对方微微一滞,盯着她的脸,忘了行走。
    常弘和宋晖已经发现她的位置,正往这边走来。
    被她撞到的男人一动不动,人群簇拥着他们,使他不断向她靠近。最后他几乎半贴着她,手臂撑在她身后的墙上,低头凝睇她的眼睛,咬着牙叫了一声,“魏箩?”
    她诧异地回头,迎上他的视线,就着街上的五彩缤纷的花灯,终于看清他的脸。
    ☆、第045章
    魏箩最先认出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眼角下一小块燕尾形的胎记。过去多年,那块胎记一点变化都没有,在五色斑斓的灯光下闯入她的眼中,让她一下子想起他的名字。
    魏箩唇瓣牵出一点点弧度,带着些许漫不经心:“李颂?”
    少年俊秀的脸庞长开,因为常年习武五官变得坚毅深刻,皮肤是健康的深麦色。那双朗朗星目看着人时,除了桀骜不驯,如今又添了一些别的东西。踩高跷的队伍远去,人群也渐渐散了,他却将她越贴越紧,紧紧盯着她的眼睛:“是我。”
    这句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只有他自己知道,看到她有多么厌恶和不满。
    当初她逼得他在太液池中溺水,又被赵玠绑在靶子上射了一箭,这两件事对他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他至今都没法忘记,他在水中挣扎时,她在岸上挑起甜甜的笑,眼里却藏不住的讽刺。旁人都被她可爱的外表欺骗了,只有他知道,她是多么阴暗狡猾!那个可恶的丑丫头长大了,变成了出尘脱俗的豆蔻少女。
    她怎么长得这么好看?不是说相由心生么,她应该有一副丑陋的外表才对!这张漂亮的脸蛋跟她一点也不相符。
    李颂抿唇,正欲抬起另一只手看看她是不是戴了人皮面具,手还没触到她的下巴,余光便瞥见侧面有一人挥拳而至!
    他身形敏捷地躲开,顺势松开魏箩,往那边看去。
    魏常弘把魏箩保护起来,皱起眉头问道:“阿箩,他欺负你?”
    他跟魏箩有六七分像,小时候李颂就把他们两个弄错。如今两人都长大了,一个美得惊心动魄,一个郎艳独绝、世无其二。李颂不得不感慨一下魏家的人真会生,这样的容貌,别说盛京城,就是整个大梁也挑不出第二个。
    魏箩摇摇头,几人刚松一口气,便听她又道:“他轻薄我。”
    李颂一口气哽在嗓子眼儿,差点没把自己噎死。他轻薄她?什么时候的事儿!
    魏常弘的眼神刀子一样剜过来,一副极其护短的姿态,仿佛只要他敢承认,他就立刻上前揍他。
    盛京城权贵人家的公子哥儿有时会凑在一块聚聚,或是喝喝花酒,或是听听小曲儿,大部分都互相认识。但是常弘几乎不去这些地方,是以李颂对常弘很面生,只知道他的身份,不知他这些年历练如何,武功是否精进,是以一时间没有贸贸然动手。
    说起轻薄,李颂忍不住想起刚才两人被人群挤到一起的情况。少女的身体柔软脆弱,他低着头,几乎将她整个人都罩住,她的身上散发出淡淡香气,香味清甜可口。如果不是知道她的本性,他会真的以为她是一个天真懵懂的小姑娘,而不是可恨的小魔头。
    刚才人那么多,他贴着她,胸口似乎抵到什么,软软的……
    李颂终于反应过来那是什么,脸唰地红了,好在视线昏暗,众人看不出他脸上的异常。他别开头,破天荒地为自己解释:“方才人太多,我不是有意的。如果有得罪的地方……”他声音哑了哑,“你见谅。”
    魏箩没他想得那么多。她那儿原本就疼,平时自己都不敢碰一下,他猛地整个人都压过来,她疼得要命,在心里恨死他了,哪有他那么多旖旎龌蹉的心思!她往常弘怀里钻了钻,娇蛮道:“我不见谅。”
    李颂薄唇抿成一条线,看着她的侧脸,一时无话。
    若在平时,宋晖是会站出来打圆场的。不过这会儿他跟常弘一样的心思,见不得有人沾染魏箩,是以也没说什么。
    气氛很有些尴尬,好在此时众人都忙着看表演看杂耍,没有多少人注意他们,更不知他们的身份。
    李颂身后有一个清朗沉静的声音道:“不如我请各位到前面翡翠轩坐一坐?权当替阿颂向各位赔罪。”
    *
    几人循声看去,只见万千花灯下站着一人,身穿宝蓝色缠枝宝相花纹直裰,身披紫羊绒织金蟒纹鹤氅,容貌昳丽,爽朗清举。他跟李颂一样大,十六七岁,却有一种与生俱来贵气,眉眼含笑,眼神真诚。
    当年李颂曾是五皇子赵璋的伴读,两人关系好,几乎不必多想,几人便能猜到他的身份。
    不过眼下在街上,倒也不用行礼,免得太过引人注目。赵璋让他们免礼,目光在魏箩身上多停留一瞬,“四小姐肯赏脸么?”
    魏箩垂眸,旋即微笑:“殿下言重了,既然李世子不是有意的,我便原谅他了,不敢劳烦您出面。”
    他说没关系,踅身走在前头,“阿颂与我情同手足,他的事就是我的事,谈不上麻烦不麻烦。”说着笑了笑,十分平易近人的样子,“恰好我今晚出来得着急,尚未用晚膳,听说翡翠楼的羊肉汤锅一绝,不知你们试过没有?”
    赵璋口中的翡翠楼位于这条街的尽头,是一家老字号招牌,门面装饰得精巧华丽,里面也很干净,以羊肉汤锅闻名。所谓羊肉汤锅,就是将羊肉片成薄茹蝉翼的一片,放入提前熬好的锅底中,煮五到七下,便可以捞出来吃了。除了羊肉以外,还可以点别的配菜,例如火方、豆腐等家常小菜。
    这翡翠楼与别家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他的汤底鲜美醇厚,不油不腻,食之清鲜爽口。
    一行人上了楼,来到一个雅间,赵璋坐在上位,左手边是李颂,右手边是宋晖和常弘,阿箩和魏筝则坐在赵璋对面。魏筝一路无话,刚一坐下便忍不住问道:“四姐姐,你跟李世子是如何认识的?平时从未听你提起过,如今一看,你们两个似乎颇为熟稔。”
    这句话暗含多种深意,她故意在人前提起,便是有心要让魏箩难堪。若是魏箩拿不出一个好的解释,旁人便会误以为她跟李颂有私交。这对一个待字闺中、尚未出嫁的姑娘来说,可是极毁清誉的。
    魏箩笑了笑,睨向她,话中有话道:“五妹妹平时总不回房,不知去向,我即便想跟你说,也寻不到机会。”
    魏筝脸色一变,未料想被她反将一军:“我是……”
    什么叫总不回房?她只是经常去银杏园罢了,眼下从她嘴里说出来,好像她多不检点似的!魏筝有心反驳,奈何一想到母亲在英国公府尴尬的地位,又不好开口,只得勉强一笑道:“我是去三房找三姐了,这两日跟着她学绣凤穿牡丹,学得太过专注,才会不常在屋中。”
    魏箩含笑不语。
    解释就是掩饰,这个道理魏筝竟不懂么?
    要说阿箩和李颂的渊源,当年可是轰动不小的大事,只有魏筝眼界狭窄,至今不知道怎么回事。赵璋朗声一笑,娓娓道来:“……就是你将阿颂推下水的?听说那次他病了好些天。”
    魏箩看向一旁的李颂,笑容清甜:“李世子是自愿的,不是么?”
    李颂哼一声,别开头不看她。
    恰好此时店小二推开槅扇,端着朱漆托盘上菜。除了配菜以外,店里又附赠了两碟小点,雪夫人和芙蓉糕。雪夫人是用糯米做成的糕点,外形圆圆的,像一个小包子,里头裹着各种酥软的果酱,吃起来又甜又糯,极受姑娘家喜爱。翡翠楼为了好看,便又在糯米球上点缀了一颗小小的红豆,那抹殷红衬着白白的雪球,模样精致可爱,就像……这碟点心正好摆在李颂面前,他一低头就能看到,俊脸霎时变得通红,连连咳嗽起来。
    赵璋疑惑地问:“阿颂,你不舒服?”
    他掩唇,摆摆手,极力克制自己不要往魏箩看去。可是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闪现诸多旖旎画面,他这顿饭吃得心不在焉,索然无味。魏箩洁白姣丽的面庞时不时闯入他的视线,透着薄薄雾霭,她笑靥动人,扰乱他的心绪。末了他放下筷子,站起来硬邦邦道:“我去外面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