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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那样的话,活人不就变成了……行尸走肉了吗?”潘叔很是惊讶,“而且附脑的力量极难控制啊!那么多年来,我们的这些家族里,至少有百分之二三十的人没有死于战斗,而是死于被附脑控制后的发疯发狂。”
    “也许他们要的就是发疯呢?”王璐皱着眉头。在她的身前,那个被打开颅腔的活死人还在地上一圈一圈地爬着,不时重重撞到墙上或者桌椅上,撞得脸上伤痕累累,却恍然不知任何疼痛。他的爬行姿态越来越舒展,就像是运动员通过热身运动把肢体活动开了一样。
    然后他就站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站立不稳,但很快地,和先前爬行一样,这个活死人的步履也渐渐稳健,懂得通过双手的摆动来帮助平衡。而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他的目光越来越亮,开始学会判断身前的障碍物并做出躲避的动作。尽管他的行走还是漫无目的,依然只是在这间小诊所里绕来绕去,但单从步伐而言,已经接近于一个正常人了。
    “他在学习。”潘叔缓缓地说。
    王璐点了点头:“没错,附脑在调整和学习。它在一点点尝试怎么由自己来完全控制一具人类的躯体——在大脑已经完全没用了的情况下,这可真是有意思。”
    “事实上并不只是大脑,小脑和脑干都已经整体死亡。也就是说,附脑现在同时起到了大脑、小脑和脑干的作用,既控制生理功能与反射中枢,也控制自主行为。只有他有没有思想,这就不得而知了。”潘叔说。
    王璐思考了一阵子:“潘叔,你能以最快的速度给我弄到一辆冷藏车吗?”
    “两小时以内。”潘叔简短地回答。
    “很好!”王璐猛一拍手,“先麻醉他。等冷藏车来了,把他装进去。”
    “你是想要把他带回大城市甚至于家族的秘密地点、技术力量足够的地方去好好研究吗?”潘叔反应很快。
    “这样一个完全由附脑掌控的活死人,实在是很难得,”王璐说,“也许能从中发现些什么,尤其是这种技术。”
    “你不会……也想利用这种技术吧?”潘叔微微一凛,“那可是家族不允许的……”
    “我可没那么说,”王璐诡秘地一笑,“研究研究嘛,你突然摆出一张严肃脸很恐怖的哎。”
    “这可是开不得玩笑的啊,璐璐!”潘叔没有理会王璐的玩笑,“人脑和附脑的界限,不只是家族禁忌,也是全体守卫人的底线。这件事我需要向家里人汇报一声,保证他们能接收到这具尸体。”
    “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吧?”王璐依旧带着笑容。
    潘叔摇摇头:“不,很有必要,你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有些失控了。不只是你对附脑的兴趣,你还要挟了那个姓李的校长,要他紧盯着天选者,毫无疑问是对道观的秘密产生了兴趣,那个秘密可比眼前这具行尸更加危险。对于我们守卫人来说,有些界线是不能越过的,不过我管不了你,只能让家族里能说话的人来管你了。”
    他一面说着,一面走向办公室,看来是真的要去打电话。王璐默不作声地看着他,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落寞的神色。
    突然之间,就好像是一段完整连贯的视频被抽帧了一样,那具正在漫无目的到处乱走的行尸竟然一下子从原来的站立方位消失了,在一瞬间整整位移了足有七八米,站在了潘叔的身前。而潘叔的身体陡然一震,脸上现出了痛苦的表情。
    行尸仍然没有表现出拥有任何的智慧,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他似乎把潘叔视作了一个不小心撞上的障碍物,漠然地转身走开。这时候才能看清楚,潘叔的左胸处赫然露出了一截手术刀的刀柄,刀身已经深深地插入了他的体内。由于刀还插在体内,流出的血并不多,但显然,这个受伤部位是致命的。
    潘叔无力地坐在地上,背靠着一把椅子,手捂着伤口,脸上的表情显得难以置信。在临死的时刻,他也明白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王璐具有将在她蠹痕范围内的物体任意移动的能力,她无疑是趁着潘叔不备,悄悄发动了蠹痕,先把手术室里的手术刀移动出来,塞进了行尸的手里;然后把行尸移到潘叔的身前,借用行尸向前行走时的手臂带动,把锋利的手术刀刺入潘叔的心口。
    “行尸受到附脑的操控,忽然暴起,抢过手术刀杀死了你。这就是刚才发生的一切。”王璐冷冷地说。她慢慢走到潘叔身前单膝跪下,眼眶里忽然有了泪花。
    “我还记得小时候你抱着我去附近山上看野花的时候呢,”她轻声说,“你为什么不能像那时候那样,一直保护我、顺着我呢?”
    潘叔无力地咳嗽几声,嘴里涌出了红色的血液,嘴唇瓮动着,已经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一个瘫坐着,一个单膝跪地,都一动也不动,恍如两尊静默的雕像。在他们身旁,行尸仍然在绕着圈乱走,咽喉里发出呜咽般的奇怪呼吸声。
    三、
    冯斯把医院的诊断报告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拍照发给了文潇岚,由文潇岚代他转交给学院,得到了一段额外的假期,这让他觉得自己被玻璃划这几下还是有价值的。
    养伤这段时间,他也把木盒、硬币、面人都拍成照片发给了宁章闻,连同姜米抢拍的黑色花朵的照片一同发送过去。尽管拍照时那朵花已经开始枯萎了,基本的形状还是在的,剩下的就看宁章闻的检索能力了。
    关雪樱也背着宁章闻和他联系了几次,告诉他这些日子她十分小心,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状。冯斯除了叮嘱几句也给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但他很清楚,以关雪樱的本领,没什么发现是很正常的,对方一定还在暗中监视着她。
    等待康复的日子里,姜米时常陪着他在医院里到处走动。虽然她言笑晏晏,看起来心情很不错,但冯斯还是能看出来,她的心境远未平复。
    “其实你当时还是应该和你奶奶相认的,”冯斯说,“季阿姨和你生父不一样,她是一个好人。如果你对她说明真相的话,我觉得她一定会好好对你。也许以后你还能接她到美国,陪她安度晚年什么的。遗产什么的太俗了,我就不提了。”
    “你已经提了,财迷!”姜米瞪了他一眼,“其实我也觉得老太太很不错,但是……算了吧。我们的人生原本不同,就不要搅和到一起了。”
    “你果然和我一样死犟。”冯斯叹了口气,不再多说。这些日子里,她也偶尔见到过姜米的父亲给她打电话,两人说话的语气冷淡而礼貌,更像是邻居之间不咸不淡的问候。他禁不住想,如果姜米真的能和季华相认,她应该会幸福得多吧。
    但是没办法,她就是和自己一样,驴子一般的死犟。
    除此之外,他又有一次似乎在不经意间见到了上次在温泉山庄里见到过的那个隐隐眼熟的背影。但这次只是一闪而过,他不敢确定是否是自己眼花了。但他有一种模糊的判断,这个奇怪的背影,或许就是在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夜里杀害了那么多人的真凶,而且也极有可能就是杀害姜米的生父杨谨的真凶。
    那些毫无血肉的白森森的骨架……冯斯每次想到这一幕场景都会觉得不寒而栗。这个家伙的凶戾程度绝对不一般,或许是现在在这座小山城里对他最大的威胁。但对方不现身,他也没有办法,只有无奈而被动地干等着。
    “你再仔细想想!”姜米说,“既然你觉得可能是在学校里见过,那就想一想呗,你认识的老师、官员甚至于食堂大师傅,一个个排除嘛。”
    “其实我就不怎么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冯斯惭愧地搔搔头皮,“我平时就很少去上课,上课也不怎么听讲,都是自己看书或者玩手机或者补觉。至于官员什么的,我连学校正校长长什么样都忘了……”
    “无可救药。”姜米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说起来,你的伤也没有大碍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北京了?要住院的话,北京医院的条件也更好。”
    “回北京干什么?”冯斯反问,“回北京还能找到点什么新东西吗?你隐藏起来的那些文档里还有和北京有关的线索?”
    “倒是……确实是……没有了。”姜米有些吞吞吐吐。
    冯斯看着她:“你这一副做贼心虚的表情可以直接上教科书了,你铁定有什么事瞒着我。”
    姜米的脸有点发红:“算了,是祸躲不过……我招了吧,其实我手里留存下来的资料,比你想象的要少,那个黑客太厉害了,删得飞快,我根本来不及保存。”
    “你的意思是说,当时你告诉我说,你不把那些资料给我,是为了防止我甩掉你,其实是……”
    “其实是假的。”姜米像被老师批评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低垂着头,“其实那些加密文档都是空的,我根本没有多余的资料可以给你了。但我不敢告诉你,怕你失去信心就不愿意帮助我了。我全招了,真的再也没有别的瞒你了,你要想揍我一顿我也认了……”
    冯斯叹了口气:“算啦,我不打女人也不打不还手的人。再说了,这一趟总算也货真价实见识到了玄化道院的真容,还抢到了点东西,不算白来。不过,我还是觉得继续在这边留着比较好。玄化道院毕竟是关键中的关键,既然回北京无济于事,不如在这儿碰碰运气,兴许那位一直偷偷跟着我的朋友会现身呢。”
    “你的意思是说……用你自己来做诱饵?”姜米问。
    “在宁哥帮我查出那个面人的线索之前,只能这样了,不然还能有别的办法吗?”冯斯一摊手,随即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当然了,鉴于你的欺骗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我将向你进行索赔。”
    “只要把孩子判给我,别的什么我都答应你!”姜米可怜巴巴地看着冯斯。
    最后两人坐进了当地一家日本料理店。按理说在川东应该吃火锅或是当地川菜,但冯斯看着姜米一面说“咱们吃川菜吧”一面满脸的英勇就义状,实在有些不忍心,最终选择了只有芥末才有辣味的日料。
    这种小地方的日料店,无论装修还是服务员都让人感觉怪异,不过食材还算不错,各类海鲜都还算比较新鲜。此外还有经过本土改良的一些河鲜类刺身,看上去不伦不类最炫民族风,吃进嘴里居然风味独特。
    不过总体而言,日本料理并不是太合当地人的口味,除了少量的年轻情侣在这里约会之外,店里的顾客并不多,即便是在饭点也显得相当冷清。服务员无所事事地站着,不时伸长了脖子闲聊一会儿。
    一对青年情侣结账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正好和一个刚刚走进来的食客撞到了一起。这是一个穿着深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和大部分中国土豪一样,袖口的商标没有剪掉,手腕上露出一只硕大的金表。他嘟囔了两句,倒也没有发难,径直走进了店里,在和冯斯隔着一张桌子的座位坐了下来。
    一个人来吃日料,倒是挺罕见,冯斯想,中国人一般都是成群结队来这种地方的。不过事不关己,他也就是随便一想,继续把筷子伸向他最爱的北极贝。突然之间,隔桌传来的话语声让他浑身一震,手里的筷子都掉到了桌子上。身边的姜米也是一脸震惊,和他对望了一眼。
    那是那个中年男人正在打电话。他手里拿着一个屏幕硕大的手机,对着听筒毫不掩饰自己的音量:“对,就是那个美国老头,考古学家,叫什么哈德利教授的……对,哈德利,就是他……好了我知道了!”
    这个人竟然提到了哈德利教授!美国考古学家哈德利教授!
    姜米的眼神里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冯斯更是立刻就站了起来,但并没有走过去,而是飞快地在脑海里考虑着措辞。不过还没等他想清楚,那个中年男人居然自己站起身来,走向了两人,并且把手里的手机屏幕冲着两人晃了晃。冯斯和姜米都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屏幕一片漆黑,并没有处于通话状态。
    “我刚才只是故意说出哈德利教授的名字,然后观察一下二位的反应而已,”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因为我隐约猜到一点二位的来路,却又不敢确定,所以采用这个方法来试一试,见谅见谅。”
    他嘴里说着见谅,语气却显得狡诈油滑,虽然人到中年,倒像一个轻浮的小青年。姜米显然很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眉头皱了起来,冯斯却想到了些什么,不动声色地接过了对方递过来的名片。
    “何少衡……贸易公司经理……神秘学研究会会长……周易协会理事长……爱国书院院长……好长的一串头衔!”冯斯带点儿轻蔑地笑了笑,“不过这张名片上,是不是漏掉了最重要的一个头衔呢?”
    “哦?什么头衔?”何少衡笑容不变。
    “川东元和观的观主,”冯斯慢慢地说,“曾经和哈德利教授会面、并且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卖给他的那个道士。”
    他随手把名片扔在桌上:“或许我应该称呼你的另外一个名字:广生子。”
    何少衡、或者说广生子,是姜米相当讨厌的那种人。这个人举止轻佻、油腔滑调,视线老是瞟向她的胸口,再加上那一身典型的暴发户扮相,很难让人不产生厌恶感。但另一方面,她也能看出,这个人的这种轻浮表现,其实是有点儿扮猪吃老虎的刻意为之,目的是让别人轻视他,他事实上相当精明,而且这种精明只指向一个方向:金钱。
    “我早已经不是道士了,”何少衡说,“这些年的宗教管理越来越规范,捞钱越来越难,而我之前赚得也足够了,索性还俗出去,好好享受享受。”
    “你倒真像是个会享受的人。”冯斯讥嘲地看着他西服袖口上的博百利商标,“说说吧,你是怎么想到我们俩和哈德利教授有关的。”
    “这大概是属于一种商业敏感吧,”何少衡得意地一笑,“那天的新闻出来之后,我马上就想到了,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去寻找玄化道院的旧址,说不定又是一个哈德利式的人物。于是我托朋友弄到了一点你们俩的简单资料,让我感兴趣的是这位姜小姐:来自美国,母亲是知名考古学家,而且她恰恰曾经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不相信这只是一种巧合。”
    “当然了,我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所以我跟踪你们到了这儿,故意用哈德利教授的名字来试探你们的反应。很显然,这个反应证明了我的猜想。”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都有些无话可说。冯斯想了想,发问说:“那你为什么找我们?当初那些东西不是全都卖给哈德利了吗?”
    何少衡的回答让他浑身一震:“我又找出了一些新东西。”
    “什么新东西?哪儿来的?你当时难道故意瞒着哈德利教授没有给全资料么?”姜米忍不住插嘴。
    何少衡有些委屈地摇摇头:“小姐,你说这话真让我伤心。我虽然爱财如命,但从来取之有道,做生意讲究的是信誉第一童叟无欺。我既然和哈德利教授达成了协议,自然会把当时我手里所有的东西都给他了,半片纸也没有留。”
    “当时你手里所有的东西……”冯斯琢磨着他说的话,“也就是说,你想要卖给我们的新玩意儿,是后来发现的对吗?”
    “没错,是有点儿新发现。我本来想卖给哈德利教授,但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也没有主动找过我,我只好寻求别的机会。正好你们俩在新闻里出现了,我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你们。我已经说过了,你们骗得了别人,骗不过我。”
    “”你先说说是什么发现。“冯斯说。
    “那是我当观主的最后一年,想要利用翻修道观的机会再稍微捞点钱,”何少衡毫不避讳地说,“结果在当年老观主曾经住过的一间旧房子的地下,挖出了一口棺材,棺材里装着一具尸骨。棺材里除了这具尸骨之外,什么其他东西都没有,不过我却发现,棺材的板壁上和棺材盖的下部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
    “写着字?什么字?”冯斯忙问。
    “和玄化道院有关的一些字,大概是那个死人临死之前刻的——我猜想他是被活埋的,但我们运气不错,他身上还带着一柄小刀,不够撬开棺材,刻字留遗言是够了。”何少衡又露出了他招牌式的狡黠笑容,“这些字远比当初老观主眼里所见的更重要。因为老观主见到的是表象,那些字所刻画的,却是实质。就看你们对这些实质感不感兴趣了。”
    何少衡无疑有着狐狸般的奸诈。他遮遮掩掩地透露出一些东西,却隐去了最关键的信息,毫无疑问是为了伸手要钱。但冯斯知道,这样的意外机会实在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村儿再也没这店儿了,这一刀免不了,无论如何也得伸出头去狠狠地挨一下。
    他只能无奈地开口:“你要多少?”
    何少衡摇了摇手指:“当初我卖给哈德利教授的秘密是十万美元。按理说这些年物价指数翻了那么多,我应该好好涨涨价的,不过看你们年纪还轻,要多了你们也拿不出来。所以我就要个整数就行了——一百万人民币吧。”
    姜米闭上眼睛,默默地算计了一下,然后说:“那得是十多万美元呢,我凑不出那么多钱。”
    “这我就管不了了,”何少衡胸有成竹,“要么一百万,要么免谈。”
    “你留在手里,也没法变成钱,只有我们会要它。”姜米说。
    “那可不一定,我不相信天底下只有你们对它感兴趣,不然那天晚上死了那么多人是怎么回事?”何少衡嘿嘿笑起来,“我做生意的风格,一向是特别沉得住气。当年遇到哈德利教授之前,我至少和七八个鬼佬搭讪过,他们开不出满意的价格我就绝不放手。我等得起。但你们呢,你们等得起吗?”
    冯斯和姜米面面相觑,都无可奈何。眼前的这个无赖,的确是精准地把握住了两人的心理,让他们明知眼前是个大火坑,也不得不往下跳。
    “能不能给我几天时间,我再想想办法?”姜米咬了咬牙。
    “一星期。我等你们一星期。”何少衡很干脆。
    “不,不用一星期。”冯斯忽然说,“现在银行已经关门了,网银和提款机转不了一百万那么大的数额。明天早上九点,我们在医院对门的那家工商银行门口碰面,一手转账,一手交货。”
    何少衡很是意外,姜米更是完全愣住了。不过何少衡反应很快:“好。就这么说定了。早上九点,过时不候。”
    他站起身来:“这真是一笔愉快的生意,为表谢意,今天我买单。”
    何少衡离开了。冯斯和姜米默默地坐了一会儿,谁都没有说话。服务员送上了果盘,姜米拿起一块西瓜,咬了几口之后,忽然说:“你如果不愿意告诉我你为什么有那么多钱,我可以理解。”
    “其实没什么不能说的,”冯斯说,“走吧,我送你回宾馆,路上说。”
    回到宾馆门口的时候,冯斯也正好把他和父亲冯琦州之间的纠葛讲清楚了。姜米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闹了半天,你不是个穷光蛋,而是个……有钱人?”
    “算是吧,除了这些钱我不想用之外,”冯斯耷拉着脑袋,“我忘不了我爸临死前舍命保护我,但我也实在不知道他当年收养我到底是怀着怎样的用心,所以这笔钱,我暂时不愿意去动。今天是特殊情况,这个线索很关键,无论如何也要拼一把。”
    “其实如果只是你自己,你也不会愿意拿出这一百万的,对不对?”姜米忽然转过身来,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两人靠得很近,姜米身上淡淡的清香钻进冯斯的鼻端,让他不自禁地有那么一点慌乱。
    “这个……”冯斯嗫嚅着,想要否认,却又说不出口。
    “你是为了我才那么做的,对吧?”姜米继续追问。
    “不能这么说……”冯斯咕哝着。他很清楚姜米说的是事实。当何少衡开出一百万的高价时,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姜米怎么能变出那么多钱来”,但是看着姜米咬住嘴唇、又是失望又是焦急的神情,不知怎么的,他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我好像一直都是这么一个控制不住情绪的人,冯斯想,当初关雪樱求我把她带出大山,明知道那是一件很麻烦很艰难的事情,但我还是答应了。而现在,姜米甚至压根没有向我求助,我却自己忍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