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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本书由(凝涉)为您整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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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也需要爱情
    作者:老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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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chapter 001
    一个小时前,我还在学校门口摆地摊,烦恼着晚饭要怎么解决。而一个小时后的我却坐在了富人区的豪宅里,面对着满桌子的珍馐美味。
    其实,我最想要的只是一碗热汤面而已啊。
    生活就是这样奇妙,瞬息万变,没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是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还是忽然被幸运之神砸中脑袋,价值千金。
    不过,虽然我被狗屎运糊了脸,却还清醒,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我是齐荠,是一颗随便扔在阴沟里都能茁壮生长的荠菜。而李明珊是天上的月亮。
    我是一个流浪少女,十五岁的时候祖父祖母过世,家里的房子被拿去低了债,我不愿意去收容机构,便开始了在街头流浪的生活。
    可是我想读书,下定决心一定要去全市最好的大学深造。
    书里总是说皇天不负有心人,努力就会有回报。果不其然,经过我多年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十八岁这一年,进入了鼎鼎大名、遍地富二代的道林大学!
    成为了学校里的一个保洁小妹……
    每天打扫完教学楼,我便偷偷溜进教室蹭课,时不时还会有一些不想上课的富家女顾我给她们签到和考试,让我挣一点“巨额”外快。
    当然,绝大多数时候,我并不受欢迎,人类似乎对外来者有一种天生的抵触情绪,尤其是对我这种没有花钱就蹭课的人。我能理解他们对我的轻蔑,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脸皮再厚一点。
    不过昨天,我人生的转机来了,中文系的大美人陆青媛忽然非常亲切地跟我说,“教授”要约我单独见面。
    其实“教授”也是学校里的学生,正在读一个博士学位和两个硕士学位,年纪轻轻但是博闻多识,人又风趣幽默,很出名。有时候老师有事儿会让他来代课,结果他的课比老师讲得还生动有趣,所以学院里的人都喜欢叫他“教授”。
    我喜欢教授。可谁不喜欢呢?
    他长着一张会让他永远被人爱着的脸啊……
    其实,仔细想想就会知道这是恶作剧,但是人总是选择相信他愿意相信的事情。况且,我和陆青媛的关系一直都很不错,她这个学期的作业都是我给她做的,我自顾自认定了她肯定不会骗我。
    所以我拿着身上仅剩的两百块钱,买了一条我认为很漂亮的裙子。
    女人就是这样,就算只是一个保洁小妹也渴望会有王子来爱她。
    我渴望接下来的故事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王子从天而降,犹如被人下了降头似的莫名其妙地爱上我。他会来拯救我的人生,我再也不用在红尘煎熬,不费吹灰之力,我就能得到真爱和数不清的漂亮裙子。
    可事实却告诉我,我的想象力还是太贫乏了!
    虽然是冬天,我还是咬着牙,只穿了一条裙子就去了学校鼎鼎大名的“情人坡”,西北风就像是一根根冰针扎进骨头里,但是我的心却是火热的。
    我已经做好为教授奉献一切的准备了,尤其是身体!
    然而事与愿违,教授虽然真的来见我了,却是怒气冲冲地来的。
    周围传来哄笑声,教授那双漂亮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眼神刻薄、恶毒。
    “这是最后一次,你以后再搞这一套,我不会来见你。”
    什么叫做我搞这一套?
    “你是什么意思?不是你……”我正想问,可李明朗却伸出手制止了我。
    他摆摆手指道:“我不想和穿得这么廉价的人说话。”
    我感觉被人很很扇了一巴掌,堵住了喉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瞧,这世界就是有阶级地位的,要不然为什么他对别人都风趣、礼貌、温柔,单单对我只有践踏和侮辱呢?
    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啊,难道默默地喜欢他,偷偷地看他,在他上课前把桌子整理得纤尘不染也算是过错吗?
    也许吧,喜欢你配不上的东西,就是一种十恶不赦的罪过。
    “还有,这池水这么浅,肯定是淹不死人的。”
    教授皱着眉说完这句话,便转身离去,他最后看我的那一眼里满是轻蔑和嫌弃,仿佛我是一只蟑螂,而实际上,在他们的世界里,我可能真的是一只蟑螂。
    我也是懵了,我从来没有想过教授会是这种以玩弄别人为乐的人?我想不到他也和别人一样坏,一样低劣,串通着大家一起来整蛊我、取笑我。
    很明显,我被上了生动的一课——不要以貌取人,长得帅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异装癖的恶毒后母。
    在那一刻,我的少女梦碎。
    教授走后,我被坏心眼的大学生推进了冰冷的湖水里,不过,就像教授说的那样,这池水真的很浅,淹不死人,所以他也不算太坏吧?
    好不容易爬出来,还被池塘里的鹅追杀,我听到好多人在笑,你瞧,这世界上就有那么多人把别人的悲剧当做热闹。
    可是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真的好冷,也因为身后的鹅群追着我不放!
    失恋、被玩弄、被群嘲,可我发觉并没有觉得愤怒或悲伤,我只觉得懊恼,懊恼身上的裙子泡过满是鹅屎的湖水,人家肯定是不会给我退了。
    这大概就是穷人的爱情吧……
    那时的我没有想过,再过几个小时,饥寒交迫的我,竟然会摇身一变,成为冉冉升起的社交名媛。
    拯救落难白雪公主的人竟然不是白马王子,而是拿着毒苹果的evil queen 。
    没错,就算沦落成捡破烂的,内心深处我还是觉得我是一个骄傲的公主。
    虽然这并不是重点,但是我还是想告诉那些人,无论他们怎么作弄、贬低、嘲笑我,却并不能挫伤我的尊严一丝一毫。因为死去的祖父祖母告诉我,高贵的人格,任谁也无法折辱。
    你要我毁灭?
    我不。
    李家人都纷纷给我夹菜,体贴而热情,这餐饭吃得我百感交集。如果我是李明珊,有这么多在乎我喜怒哀乐的人,我一定不会离家出走!我一定每夜睡前都要跪拜神灵,感激他给予我生命如此丰盛的恩赐。
    只可惜我不是李明珊……
    不过也奇了怪了,李家人似乎认准了我就是他们失踪多年的女儿。我不承认,他们便说我是流浪的时候受了刺激,要带我去看精神科的医生。
    这话吓得我直接就跪在地上认了爹妈。唯一比街头还要可怕的地方就是精神病院!
    “不着急,慢一点吃,一会儿你哥哥就从学校回来了,我让他顺路去给你买了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燕窝酥。”
    哥哥?
    我抬眼瞟了一圈李家人,好像的确差一个人……
    李家是城中著名的富豪,李爵是地产商人,与妻子庄雪结婚三十年,育有三子一女。老大李明诚、老二李明义都已经成家立业,有自己的公寓,今天听说小妹找到,便都带着妻子赶了回来。
    唯独只差老三李明朗。
    这个李明朗我是听说过的,今年二十二岁,可他的名字却已经是八卦报纸上的常客了,总是和一些小明星、小嫩模混在一起。李家人都是家庭主义者,在城中是名声很好的富人,就只有这个李明朗不受欢迎,社交圈的人也不大喜欢他,他是公认的“trouble maker”。
    不过,李家上下都非常溺爱这个小儿子,好像是因为这个李家三公子身体不好,从小到大不知道被抢救了多少回。因为知道儿子命短,所以家人凡事都迁就他,随他去闹。
    我正琢磨着,就听到屋外有汽车的声音。
    “明朗回来了。”母亲庄雪高兴地说。
    李家人似乎都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个李明朗,听到车声,脸上的笑意都温柔而喜悦。看来,这个李明朗还真的像传言一样是李家的宝贝。
    我的好奇心也吊到了嗓子眼,这时候大门被推开,大厅里走进一个人来。
    那个人二十来岁的模样,高高的个子,身材瘦削,虽然一脸病容,却长得极其俊美,即便李家人都熠熠生辉,可一到他面前还是会显得光芒暗淡……
    他睫毛长得跟蝴蝶翅膀似的,继承了母亲的一双桃花眼,天生就带着桃花债来。可他目光坦然,有这样的清清白白眼神的人怎么会是八卦报刊笔下的纨绔子弟呢?
    我不信。
    看着李明朗,一刹那,我觉得自己仿佛是到了红楼梦里,只是我是混世魔王,而他是那个神仙一样的哥哥……
    这个男人有仙气啊!
    “神仙哥哥”跟李家其他人比起来有些画风大同,李家有钱,自然各个都打扮得“精致奢侈”。
    可“神仙哥哥”却显得有些随意,头发略长,一看就不爱打理,穿得也非常朴素,不像李家其他人那样浑身名牌。
    一走进屋子“神仙哥哥”就把手里的两盒燕窝酥交给了佣人,然后把外面厚厚的大衣脱掉了。他大衣里面是穿的一件有些厚度的棉质衬衣和一件材质极佳的羊绒背心。手上带着的也不是什么名表,而是一块非常普通的电子手表。
    这看起来真不像是亿万富翁的儿子,倒是比较像哪个大学里的年轻教授。
    “明朗,快进来!”庄雪看着儿子笑眯眯地说。
    李明朗大步走向饭厅里,快乐地和爸爸妈妈、哥哥嫂嫂打招呼,最后才终于把目光定在了我身上。
    与李明朗目光交汇的那一刹那,我忽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我感到我的灵魂似乎微微颤抖了一下。
    我的耳边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我遇到了平生最可怕的危机,命运正为我准备着一场异乎寻常的冒险,交织着这世上最深邃的痛苦和最盛大的快乐。
    原来,李明朗就是“教授”啊。
    作者有话要说:  石头儿开新坑了!
    这个故事酝酿了很久,希望大家喜欢!
    存稿厚厚的,日更到完结,希望大家给石头多一点点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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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坑三更!
    ☆、2|chapter 002
    李明朗的眼神似乎要看穿我,冷漠、轻蔑、鄙夷。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人,周围找不到半片残布蔽体,羞愧得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
    可是,我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我羞愧啥?
    又不是我自己要认亲的!是李明朗的爹妈非要认我当女儿,我不认就说我疯了,要送我去精神病院!我完全是被动的好不好!
    你瞪什么瞪!
    于是我理直气壮地看向李明朗,我俩就这样沉默地对视着,直到家人都觉得有些奇怪了,李明朗才拉开椅子在我正对面坐下,拿起筷子面无表情地夹菜吃饭。
    “怎么也不跟妹妹打招呼。”李明朗的父亲李爵皱着眉说:“教你的规矩都丢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