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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节

      017皇冠之尊,夫唱妇随
    众所周知,对于王室来说,冠冕是尊贵身份的象征,通常情况下,分为crown和tiara两种。
    前者,姑且称之为王冠,象征皇权,只有特定身份的人,在正式场合下才会佩戴,诸如,加冕、国庆等特殊仪式。
    后者,可以随性地称之为皇冠,仅是一种单纯环状的头饰,大小根据喜好而定,款式也不做严格要求,已经逐渐成为年轻女孩儿偏好的饰品之一。
    可是小旭儿手里抓着的这个,绝非一件单纯意义上的装饰品。
    这顶皇冠名为thecambridgelover''sknottiara,心形的设计灵感来源于lover''sknot,一种双绳的绳结,罗马时期用作婚戒样式。因其三十八颗水滴形的珍珠设计,又被赋予“珍珠泪”这个动人凄婉的名称。
    相传,剑桥公爵夫人黑森—卡塞尔公主奥古塔斯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这顶皇冠,作为她当时的结婚礼物,带到了丹麦王室。
    卡塞尔公主百年之后,将这顶皇冠留给了自己的女儿特克安妮,安妮公主二十三岁那年,嫁给了瑞典王子卡尔·菲利普,第二年生下儿子,同年卡尔王子登基,安妮公主成为瑞典王后,这顶皇冠一直是她出席家庭宴会必戴的首饰之一。
    最后,这顶王冠传到了安妮公主的儿媳埃塞王妃手上。
    从英国,辗转丹麦,最后到了瑞典,历经三国王室,佩戴之人不是公主,就是王妃,这顶皇冠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本身,而被赋予了极其尊贵的内涵。
    远非“价值连城”四个可以形容。
    如今,这东西就在一个周岁稚童的手里,被当做一件玩具。
    小旭儿显然对这个闪闪发亮的东西十分好奇,加上皇冠造型小巧,抓在她手里倒不显得吃力。
    大眼睛眨巴着,看了看,目露疑惑,下意识的反应就是往嘴里送,果然不改吃货本质。
    “旭儿,不行,脏!”知女莫若母,夜辜星一见闺女这表情,就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连忙开口阻止。
    她的本意是,皇冠上有细菌,不能放进嘴里,可落到众人耳中,意味可就变了。
    象征着尊贵与典雅的王冠,到了这位口中,就一个字儿——脏!
    好多人喉头卡着一口老血,喷不出来。
    小姑娘是个听话的孩子。麻麻这一喊,她就不动了,嘟着嘴,想了想,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一旁的安瑜——
    “擦……”
    安瑜一愣,询问的目光投向夜辜星。
    无奈一笑,夜辜星朝她摆摆手,迈步走到女儿面前,蹲下身,指着胖爪里那枚精致的皇冠——
    “丫头,你想要?”
    小姑娘点头,特实诚。
    夜辜星沉吟一瞬,将她两只小手抓到面前,一只掐了包子,一只握了皇冠,“这两个东西,你只能选一个。”
    粉粉嫩嫩的小丫头第一反应就是嘟嘴,两只手往后面缩,满脸不乐意。
    忐忑又可怜的小眼神儿望着麻麻,却在夜辜星严厉的目光下,别看了头,转眼去找安隽煌。
    “粑粑!”脆生生开口,叫得男人心头一软。
    夜辜星轻飘飘看了他一眼,安隽煌老实了,两步上前,把女儿捞进怀里,“乖,听你妈的。”
    小姑娘气哼哼扭过头,夜辜星半步不让,这才不情不愿地伸出了右手。
    夜辜星微感诧异,因为自家闺女选择放弃的,不是皇冠,而是她最爱的食物!
    安旭的想法很简单,包子明天早上就能吃,这个亮晶晶的东西明天就不一定有了,她先选了“亮晶晶”,明天再吃包子,都是一样的。
    她两样都有了!
    麻麻笨!
    若是夜辜星知道了女儿的想法,估计会被气笑。
    谁说胖丫头没智商来着?
    看见了没?这就是啪啪啪打脸。
    “不行!那个皇冠是我的!你们这是抢劫!强盗!”被人遗忘在角落的倪茜突然大叫,声音颤抖,明明害怕得要死,却还是强逼着自己出声,眼里划过一抹近乎恐惧的紧张。
    夜辜星瞥了她一眼,目光落到女儿手里的皇冠上。
    上辈子,她就是搞情报工作的,不说“尽知天下事”,但好歹也算得上“见多识广”,尤其是欧洲各国的“王室秘辛”还曾被作为一个情报课题研讨过,所以,这顶皇冠的来历,她了然于心。
    其实,这顶皇冠的珍贵,远非普通人所能了解的这般简单。
    当年,卡尔王子登基为王的时候,安妮王妃也被加封为王后。仪式当天,两人都戴上了特制的王冠,以示郑重,象征着皇权从今以后的归属,可是安妮王妃为了纪念母亲卡塞尔王后,便悄悄将内冠换成了这枚皇冠。
    所以,这顶“珍珠泪”不仅被公主、王妃这样尊贵的女子佩戴过,还曾无比荣耀地出现在加冕典礼现场,登上过后座——那个离王座最近的地方,进而成为皇权象征之一。
    她不知道为什么这顶被瑞典王室如此看重的皇冠会出现在倪茜头上,但可以肯定,是出自艾维斯家族的缘故。
    真没想到,一向看重血统传承的家族,会如此庇护一个“表小姐”,竟然把这样重要的东西交给倪茜,让她不知死活地戴在头上招摇过市。
    夜辜星保证,若是没有那个杰西的保护,单凭这顶皇冠,倪茜这个脑残就得死上个千八百回。
    安隽煌显然也认出了这个东西,所以刚才开枪的时候,才特意把这个东西给打下来,或许,在男人的认知里,尊严比生命还要珍贵,所以,那一枪,他没有要了倪茜的命,反而打掉了她头上的皇冠,削去了她骄傲的象征和资本。
    显然,安隽煌错了。
    在倪茜眼里,皇冠和性命,她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因为,活着比骄傲更重要,所以,她注定,成不了真正的公主。
    没有属于公主的信仰和高贵,再华丽的礼服,再贵重的王冠,也不过是东施效颦——不得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