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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一个失忆的人,就像一张白纸,在上面涂什么就是什么,就算不接受这个设定,日子也要过下去。更何况,一旦接受这个设定……
    好像也没什么。
    所以,当奚玉棠将那枚犹豫再三才买下来的、一大堆乱七八糟东西里最贵的玉佩摆在越清风面前时,越少主险些被扑面而来的惊喜冲昏脑子,直勾勾盯着奚玉棠看了好久,直到对方似乎有恼羞成怒之意,才笑成一朵花地将随身的玉佩扯下来,继而厚脸皮地求心上人帮他换戴上新的。
    ……奚玉棠哪会戴啊,折腾半天没戴好,生气地走了。
    默默看着自家主子端详了那枚玉佩大半天都不舍得放下,同样收到了小礼物的秋远高兴之余,无声地翻了个白眼。
    虽然记忆里这也的确是奚小教主第一次送东西给自家主子……
    可是主子,这是拿您自己的钱、在自家店里买的啊!
    这玉佩还没您原来戴的那枚的零头贵,这么爱不释手真的好吗?
    神经病的越少主,奚玉棠送了东西后就不再管了。她在想自己要不要在嫁人之前离开这里,去更大的世界看一看。
    那位被称为神医的沈七大夫也好、自称哥哥的银发青年奚玉岚也好,甚至这位越家少主,似乎都和失忆前的自己关系匪浅,而她是为了治病才来到这里的。虽然不知为何如此,但从身边这些人眉宇间的忧虑来看,或许她的失忆对这些人来说,是一件打击极大之事。
    而她这段时日受到这些人的照顾良多,要是轻易就一走了之的话……
    算了,总觉得有些说不过去。
    不过奚玉棠很快便发现,自家的未婚夫虽然样貌家世无可挑剔,但似乎身子不太好。且不提这段时间以来他毫无血色苍白如纸的脸色,单说每日都要在固定时间喝药、而对方似乎很习惯于喝药这一点,就能看出一些端倪来。
    她是失忆了不假,但她不是傻。
    明明身子弱,时常咳嗽,有一次甚至不小心见到他吐了血,却还喝药只喝一小半剩下的全部倒掉的行为……好像只能用一个【作死】来形容?
    是自己不想活吗?
    还是习惯性不爱喝药?
    脑子里一片空白的奚姑娘近来除了想不起自己是谁以外,又有了新的烦恼。
    这要嫁过去,会不会没多久就变成寡妇啊?
    联想了一下自己从失忆到现在十几日,这位对待自己简直可以用【无可挑剔】来总结的‘未婚夫’若是英年早逝,大约连她都要忍不住叹一声天妒英才了。
    又是一日无话而静谧的紫竹园端坐,对姑苏城已经没了兴趣的奚玉棠乖乖在看书,这次她换成了《四海图志》,而对面的越清风则在作画,画的还是她自己。
    原以为会被当成参照,谁知从越清风提笔开始,就仿佛要画的内容早已在他脑子里描摹了无数遍,即便偶尔抬起头来,也不过是和她说上几句话,无伤大雅地关心一下她有没有什么不懂之处。
    紫竹园前厅敞亮的环境里,日光透过房檐窗棱投射出斑驳的阴影在两人身上,尽管已经近十月,江南却依然湿热。昨夜下的雨早已干透,热风拂面,令奚玉棠有些走神。
    她不知何时已经托着腮开始盯着眼前人看,四海图志被扔在一边,而眼前人作画的景象犹如一幅活生生的水墨画,美得惊人。
    越清风早就感觉到了她的视线,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无法集中精神,只好落笔抬头,恰对上她的视线,“棠棠,你这么看着我,我会分心的。”
    奚玉棠飞快地收回视线,转而落在了他眼前的画上。
    越清风怔了怔,随即招手,“来。”
    她挪了过去。
    画上之人果然是她。只不过和她不同的是,画中女子眉眼间顾盼神飞,看起来英气十足,玄色劲装,手执血红长剑,笔直地站在一个擂台上,身后墨发飞扬,气势逼人,只看一眼,就仿佛能从画中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张扬和肆意。
    这已是她见过的,越清风画过的第六幅了,每张都是她,可每张都不太一样。以前还有一身红色男装参加宴会的自己、白衣蒙面女装示人的自己、舞剑的自己、廊下对坐饮酒的自己,拿银针红线当武器的自己……
    “虽不知有用与否……”越清风淡淡道,“去年正月十六,离雪宫比武招亲的擂台,你在台上战群雄,我在台下看你。不过那时你戴着面具,而我懒得画。”
    奚玉棠忍不住抬头看了他一眼。
    “你的字极漂亮,帮我题字可好?”他递过来一支沾墨的笔。
    这还是他第一次提出这个要求,下意识伸出左手接过笔,奚玉棠不确定地看着他,仿佛在问,我写?
    越清风轻笑着点了点头。
    犹豫了片刻,她提笔落字,写下了一句“江湖夜雨十年灯”,写完后怔愣了许久,觉得不合适,又想不起哪里不合适,脑海里乱糟糟一片,乃至于隐隐作痛。
    她放下笔,重新抬头看越清风,却见对方沉默地望着那几个字,良久才默默拿出小印按下,招呼秋远将画作收了起来。
    下一秒,奚玉棠整个人落入了一个清冷的怀抱里。
    她浑身僵硬,条件反射地要挣脱,耳边却忽然传来了越清风呜咽叹息般的一句“棠棠”。
    奚玉棠不动了,僵在原地,墨香混着淡淡的草药味萦绕鼻尖,令人熟悉而又安心。对方埋首在她颈窝,抱着她的姿态,仿佛是要将肩头无数的重压分担给她一般,又仿佛她是什么易碎之物,不舍得用力,只能克制而隐忍。
    “棠棠……”越清风低低开口,似是自语,“我好想你。”
    奚玉棠微微撑大了眼睛,心底不知为何忽然觉得酸涩。平日里总见他着广袖长袍,永远都锦衣端方,不过只觉得有些清瘦,今日才发现,他瘦得可怜,嶙峋硌骨,好似肩上背着一座山,又好似内里有什么怪物在不断侵蚀着他的血肉。
    她怔了怔,好一会才犹豫地抬手环住他,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背。
    她的未婚夫,好像活得很疲累。
    大约是感受到她态度的软化,也或许是越清风真的累了,不过一小会,他便在在奚玉棠怀里睡了过去。无措地任由他半窝在自己膝上,奚玉棠不敢乱动,生怕将这个一看就是长时间没有好好睡过觉的人吵醒。
    她低头望着近在眼前的越清风,犹疑了半天才伸出手,将他不小心覆在脸颊上的一缕发轻轻拨开,而后就这么端坐着,望着门外茂密的紫竹林发起了呆。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她双腿都失去了知觉,秋远抱着一个食盒回到前厅,刚要开口便见到这样一幅景象,顿时脚步一顿,怔愣地望着两人。奚玉棠对上了他的目光,竖起手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对方立刻点头,转过头,雕塑般站在了门口廊下。
    然而两人的动作还是吵醒了越清风。他缓缓睁开眼,少见地迷糊了片刻,措不及防地和奚玉棠对上视线,怔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地坐起身。而秋远见他醒来,悄悄松了口气,提着食盒进来,将两碗药分别放在了两人面前。
    “上面的是少夫人的,下面的是主子您的。”秋远眼观鼻鼻观心,也不管称呼对不对,顶着奚玉棠蓦然睁大的嗔怪视线,硬着头皮道,“沈大夫说了要趁热喝,主子您别任性,少夫人看着呢。”
    说完,便立刻转身回到了门外廊下。
    原来已经到了喝药的时间。
    越清风看了一眼仍旧端坐在原处的奚玉棠,顿了顿才意识到她大约是腿麻了,刚伸手过来要帮她梳理,却见对方眼疾手快地挡下了他的手。然而这一动,立刻牵动了腿部的酥麻,奚玉棠难受地深深蹙起眉头。
    “没关系。”越清风好笑地拨开她的手,小心地将她的双腿解放,同时用真气帮她梳理筋骨,“抱歉,害你迁就我了。”
    奚玉棠艰难地忍了一会,等那股难忍的僵麻感过去,这才长长舒了口气,乖乖地坐到桌前打算喝药。
    越清风笑了笑,也端起药碗。
    和前几次一样,他只喝了一半便放下,说什么也不再喝了。
    奚玉棠只好也放下喝了一半的药碗,苦着脸先捏了块蜜饯入口,而后伸手把另一个药碗往他跟前推了推。
    越少主:“……”
    见他还是无动于衷,奚玉棠蹙眉,指节敲了两下桌面以示催促。
    “……不想喝,太苦,倒了吧。”越少主故态重生,试图拿撒娇混过关,“每日每日的,再喝骨头缝里都要变黑了。”
    为难地看他一眼,奚玉棠思索半天,索性端起自己的药碗轻轻在他碗沿边撞了一下,而后抬了抬下巴示意他一起。这一幕有些眼熟,越清风怔愣了一下,深深看她一眼,忽然勾了勾唇角,顺从地端起药,“好吧,陪你。是不是还得说点什么?”
    奚玉棠不解地歪头看他。
    “那句话怎么说的?”越清风努力地回忆了一下,“愿明年此时,仍在此地,不用喝药,年复一年?”
    “……”
    “不过看来不怎么应验。”他垂眸轻笑,“大约不是什么太过认真的誓言……前年你我在烟雨台,去年你在一丈峰,而我在杭州,今年又到了姑苏,怎么看也不像是符了这句话。”
    他越说越低,最后几个字已像是无声呢喃。奚玉棠怔怔地望着他,总觉得眼前的越清风似乎陷入了一个极端消极的情绪里,想安慰他,却又不知该怎么做,只好伸手过去想拉一拉他的衣袖。
    然而刚抬起手,脑海里刹那间极快地闪过了几个画面。
    下一秒,只听咣当一声,奚玉棠指尖一抖,药碗摔落,热乎的药汁就这样撒在了她裙摆上。
    越清风骤然抬头,眼前人慌张无措地对上他的视线。
    接着,她忽然猛地蹙起眉头,艰难地张了张口,“你……”
    话没说完,整个人便毫无预兆地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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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如其来的昏迷让越清风整个人都慌了起来。
    事实上,当他抱着人一路轻功直奔海棠院,二话不说撞开了沈七书房大门时,那眼底的慌乱,就是连沈七都吓了一跳。
    而奚玉棠就这样沉沉睡了近三日。
    沈七诊治过后还算乐观,他也不是白白泡的书房,近来每日给奚玉棠的药方都有不同,细微之处一直在调整,加上每两日一次的行针,对奚玉棠真气极为熟悉的沈大夫已经隐隐觉得她该有所好转了才对。
    只是没想到好转是真,昏迷却令人不解。
    “你做了什么?”
    海棠院外间,沈大夫质问眼前的年轻人。
    “没有。”越清风头疼欲裂。
    他说没有,沈七愿意信。毕竟这天下间最不会伤害奚玉棠的几人里就有他一个。
    想了想,他话锋一转,“你的蛊解了?”
    对方不置可否,“静善禅师曾出身苗疆。”这也是越瑄为什么要将他丢在少林的原因之一。
    “我虽对蛊术不擅长,但也听过青丝蛊的阴毒之名。”沈七淡淡道,“大夫面前不要撒谎,青丝蛊盘踞于心,蚀人精气血肉,你说解了蛊,但不觉近来自己瘦得太过了?”
    越清风沉默不语。
    为了奚玉棠的病,沈七阅遍医术典籍,其中一本便是对南疆蛊术的介绍。作为南疆最阴毒的蛊术之一,青丝蛊偶尔会用于刑讯,然却又和其他令人痛苦万分的蛊虫不同,这蛊只有在养蛊者的操纵下才会发挥它令人生不如死的作用,若是平日里不被激发,则只会悄无声息地吞噬人的生命力。
    之所以叫青丝蛊,是因这蛊是由女子所养成。若是中蛊男子与下蛊的苗女行房,青丝蛊的威力便会打折扣,变得不那么致命。南疆是母系氏族,女子地位极高,青丝蛊通常都会被下在她们的丈夫身上,不仅不致命,还能控制对方忠于自己。但若是不下在丈夫身上,而是纯粹地想刑讯的话,青丝蛊也不会令人失望。
    ……想象越清风和苗女行鱼|水|之|欢,还不如想象被激发了青丝蛊的凶性而使他生不如死的模样。
    好半晌,越清风淡淡道,“无需挂心,静善的确给我解了蛊。”
    “只是有后遗症,对么?”沈七沉着脸直直望他。
    “杀了人,总要付出点代价。”他笑得极浅,“劳烦沈大夫回头给个养生方子。”
    沈七叹了口气。他七岁行医至今遇到过无数病人,唯独奚玉棠和越清风是最不听话、也最难缠的,表面上谨遵医嘱,实则倔起来十头牛拉不回。默默看了一眼对面人,沈大夫妥协,“至少告诉我前因后果,好对症下药。不需你说得详细,只说身体的变化即可。”
    “现在?”越清风怔,“棠棠才刚……”
    “她比你好多了。”沈七打断他,“也不想想是谁调养的。”
    好好好,大夫你最棒。
    越少主抽了抽嘴角,沉吟片刻后,开始试图回忆过往几个月的经历,“……也没什么,中蛊后受过几次折辱,杀人的时候也被激发过一次,忍一忍就过了。”
    ……说的还不如不说!
    沈七铁青着脸,一手执笔,一手覆上他的脉,“几次折磨?那是几次?”
    越清风为难地努力回想,“五六次?或者更多,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