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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节

      “哦,就是元朔!”
    沈月萝接过信,展开之后,发现落款之处,还真是元朔。
    这货走了许久,一点消息也没传回来。
    准确的说,是没有传给她。
    现在突然有信传来,沈月萝有种不好的预感。
    而她的预感每次都是很准的,有的时候,想不准都难哪!
    元朔的信很短,寥寥几句。
    蛮夷有人秘密潜入永安,应该是他弟弟的人手,从他字里行间,能看的出来,也许是元朔自己也不确定,所以才含糊其辞。
    沈月萝合上信,看着永安上空阴沉的天空,长长叹了口气。
    阿吉一直站在旁边,见她神色不对,“怎么了,是不是殿下有难?”
    沈月萝白他一眼,“你就知道操心你的殿下?”
    “呵呵,当然不是,我也操心您哪,”阿吉不善言词,跟着沈月萝,也还是那个样子。
    不过沈月萝跟他脾气相投,所以阿吉待的很自在。
    “唉,你家主子是在提醒我,永安混入蛮夷的人,这个事交给你应该没问题,想当初,我还不是一眼便认出你们在是蛮夷人,”沈月萝说道。
    “啥?混入蛮夷人?”阿吉也吓了一跳,这个事可大可小啊!关键在于他们的目地。
    沈月萝点头,“情报是这样的,所以我们的事,都需要抓紧!”
    用过早膳,赵虎等人已经赶来了。
    几个人围坐在锦绣的前厅,龙震天得到消息,自然是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坐在另一边的主位上,本想第一个开口的,但是看了看身边的沈月萝,最终还是选择闭上嘴,让她说去。
    沈月萝心中着急,顾不得谁先谁后的问题,开始分派任务,“这些是我命人印制的报纸,第一批,除了在永安城中售卖之外,我还需要通过各处的驿站,将报纸分发出去,我想过了,将原先七天一发的报纸,提前到三天一发。”
    正在这里,林无悠喘着大气跑了进来,手里还握着写好的文稿。
    “王……王妃娘娘,路程远了,下官已经拼上老命的跑了,”林无悠擦了把汗,好一会都没缓过气。
    他住的客栈离这儿不近,冬梅派人通知他的时候,他也刚起来,昨晚赶稿子赶的太晚。
    沈月萝难得没有生气,招呼下人搬了椅子给他,“公公,你看看林大人写的稿子,这是明天就要送去印制的。”
    龙震天还没搞清状况呢,就被沈月萝指派了任务,让他连支个声的机会都没有。
    林无悠赶忙将手中的稿子,双手奉上,交到龙震天手里,“请老王爷过目!”
    龙震天恨恨的瞪了沈月萝一眼,最终还是认命的接过稿子。
    沈月萝脸上也终于有了一丝笑意,目光转向在座的众人,“刚刚接到消息,有人要在永安城中作乱,可能不止是作乱,来的人也可能不止是一批,我想了想,与其被动,等着他们犯案,再去抓捕,根本不可能,所以,先发制人,才是王道!”
    这主意也是她刚刚想出来的,脑子一个灵光闪过,绝妙的计划便应运而生。
    “先发制人?这倒是个好办法,只是如果他们的目标真是制造混乱,恐怕没那么容易上勾,”应时元头脑很清醒,分析的也正在点子上。
    任海同意他的话,“没错,他们的目地不明确,就算我们要设套,拿什么去套?又凭什么让他们相信?”
    林无悠坐在那,捧着杯凉茶喝,一边听着他们的谈论。
    这几日写文稿,让他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了很多以前看不见的东西。
    现在的他,更擅长思考倾听,而不是盲目的再去证明什么。
    沈月萝站起来,负着手,像个大人物似的在厅里走来走去,“也不尽然,你们想想看,几方人马同时出动,他们互相未必知道彼此,咱们何不给他们一个机会,说点谎话,在恰当的时候,让他们自相残杀。”
    对,就是自相残杀。
    潜伏在永安的人马究竟有多少,谁也不知道,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这些人分属于不同的主子,本来就有互相防范着。
    应时元眼睛一亮,激动的站起来,“这个办法好,让他们狗咬狗,搅浑了这一池水,他们不想露面都难。”
    一直没吱声的赵子松,反应慢了点,“难怪我觉得这两日永安多了很多生面孔,而且还有武功,如果这些人真要做乱,那可是太可怕了。”
    张虎重重的哼了声,“你怕个什么,再可怕的人,我们也不是没见过,有道是兵来将挡,水来土屯!”
    赵子松摸着下巴,眉头皱的很紧,“那会不会是我们多想了,也许他们只是路过,又或者,他们的目标并非永安的混乱,若真的搞错了,那后果也是挺麻烦的。”
    他说的很隐晦,但聪明人一听就知道他话里的意思是什么。
    无非就是在说沈月萝小提大做,万一搞错了,就是一个在乌龙,更有可能会被旁人认为别有居心。
    应时元若有所思的看了眼赵子松,“赵兄说的也不无道理,眼下也是防范于未然,这一点很有必要,只要他们不动,自然不会被我们抓住把柄,但如果他们动了,我们也能在第一时间阻止。”
    张虎同意他的话,“我觉得王妃娘娘的担忧不无道理,属下这几日会加强城中的巡防!”
    沈月萝也朝赵子松看了一眼,随即对张虎点头,“具体的办法,还要视情况而定,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尚早。”
    应时元当然不笨,接过沈月萝的话,说道:“我们以永安百姓的安危为先,防止有人乘机造反,乘机传谣言。”
    “嗯,所以报纸的事,不能耽搁,你们也都看看吧,”沈月萝抬了下手。
    冬梅走上前,给他们几人各发了一份报纸。
    “这个叫报纸?不就是一张纸吗?”应时元早就看见了,一直忍着好奇没问。
    龙震天这时也看完了林无悠的稿子,眼神有些深,“林大人,你文章写的不错,有些观点也很犀利,但你想过没有,要是让朝中的人看见你写的这些,会如何想?”
    “我……”
    林无悠刚要回答,沈月萝已抢先一步,“公公,报纸就是一个说实话的地方,我让林大人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写这些文章,为的是让百姓看到,而不是为了让皇上高兴。”
    龙震天眉头深的能夹死一只苍蝇,“百姓高不高兴,重要吗?你可知道,要是让皇上不高兴,咱们麻烦就大了。”
    沈月萝摇头,反驳他的观点,“您说的更不对,报纸又不是让皇上一个人看的,这事啊,您就甭管了,让他们去发吧!”
    沈月萝很坚持,龙震天根本拗不过她。
    今日的早会,已确定了永安该如何度过此灾劫。
    离开锦绣园,赵子松,应时元,张虎三人便急心布置下去。
    百姓根本不知道永安发生了什么,只看得见永安跟以往不一样了。
    豆子跟小鱼儿很快就被接来永安城,两人拿到报纸之后,好奇的翻看,可他们一个字也看不懂。
    沈月萝教了他们卖报纸的诀窍,以及要想卖的多,应该在哪里卖。
    这两人都是很机灵的,捧着报纸跑到酒馆,茶酒,这些有钱人聚集的地方。
    遇上那些闺阁小姐,便以齐文煜为卖点。
    那些姑娘小姐们,瞧见美男的画像,一边激动,一边羞涩,偷偷的让下人去买了报纸藏在家中。
    其他的大部分报纸,由府衙的差人,送到各处驿站,再让他们送往附近的几个城镇。
    一天之内,报纸的事在慢慢酝酿着。
    齐文煜走在街上,总感觉有人在看他,有男也有女。
    真的还有男人。
    就在刚要去锦绣园找沈月萝时,一个长相秀气的少年,满脸含羞带臊的跑到他面前,支支吾吾的问他,“你……你是那个报纸上的公子吗?”
    “不是!”齐文煜没好气的回他。
    “你不承认也没关系,分明就是你,我好喜欢你的画像,偷珍藏起来,有空的时候,就会拿出来看看,你……你真俊美,”少年说完这句话就跑了,那脸的羞涩跟女子一模一样。
    齐文煜感到一阵恶寒,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他带着满腔怒火赶到锦绣园,沈月萝正要出门,去主持秋收的事,迎面撞上一脸阴霾的齐文煜,一看他的脸色,沈月萝呵呵干笑两声,“齐公子这是怎么了?谁惹着齐公子不高兴了?”
    秋香偷着笑,“主子,您是不知道,齐公子如今成了名人,走到哪都有认出他,想必成名的滋味不错,齐公子这是要跑来谢您呢!”
    “哦……原来是成名了,那样多好啊,你不是一直都喜欢风骚吗?这下正合你好的意,”沈月萝一边说着,一边朝旁边移,想伺机逃跑。
    齐文煜一个大跨步,再次拦下她,“你少在这里说风凉话,刚才有个男子拦住我,竟然对我说爱慕,太恶心了,沈月萝,我可告诉你,本公子有一天要是遭人非礼,罪魁祸首就是你!”
    秋香跟沈月萝全都忍不住的笑了,因为是站在门口,所以听见的人,何止是她们两个。
    齐文煜那个囧啊,恨不得一掌拍死这两个人才好。
    “你们笑够了没有,还不是被你们害的,”齐文煜好后悔啊。
    他怎么会着了这个女人的道,上了什么鬼报纸。
    这下,不仅是永安的人,南楚所有人都能看见了,还不晓得京城里的那些人会怎么想呢!
    沈月萝笑够了,才喘着气安慰他,“有什么大不了的,你又不是女子,能吃什么亏?放心啊,三天之后就要出第二期了,到时候我让琴兰大师画秦玉风,这总成了吧?”
    这个主意,沈月萝早就有了。
    齐文煜跟秦玉风完全是两种风格不同的美男。
    相同的是,他们绝对都能吸引众多女性读者的目光。
    瞧瞧今日街上有多少人谈论报纸上的男子是谁。
    因为没有点名,也没有具体写明是哪家的公子,神秘的美男,谁不想一探究竟。
    齐文煜摸着下巴,思索她这句话的可信度。
    没法子,这女人在他心里的信用度,可接近零点,瞧瞧,没有信用是件多可怕的事情。
    沈月萝知道他不信,又抛出一枚重榜炸弹,“我准备后面几期,刊登青楼的花魁,你要不要跟我做这个生意?”
    “花魁?永安城里头有花魁吗?再说,青楼的女子,虽然风骚,但她们都是隐在暗处,你突然要把他们弄到明处来,这岂不是违背道义廉耻?”
    “你才违背廉耻!”沈月萝怒气横生的骂他,“人家是靠身体讨生活,不偷不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齐文煜像看鬼一样的看她,“你……你怎么会如此想?”
    “这是事实,你就说同不同意吧?”
    “这个……这个是你的事,本公子管不着,”齐文煜起身就要走。
    “秋香,拦住他,”沈月萝不紧不慢的说道:“青楼的事,你最擅长,给你一天时间,去给我找个花魁出来,一定要是最美的。”
    “我不干!”齐文煜气的差点要火山爆发,又是这一句,青楼的事,他怎么就最擅长了?
    不就去逛了几次,喝了几次花酒吗?
    难道就成了永远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