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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第三十五片龙鳞(二十三)

      此为防盗章  这吃也吃了, 被褥也换了干净的,墙上的破洞也都暂时堵死了,总应该消停了吧?
    可废太子想的太简单了,如果这么随意就消停, 那还是玲珑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直接睡了?”玲珑几乎为废太子的个人卫生操碎了心。“洗脸刷牙梳头啊,你现在这么丑, 还这么邋遢。这被褥虽然不怎么好,却都是干干净净的, 你可别想弄脏它们。”
    废太子本不想理会她, 可不知何时, 已经有宫人送来了热水,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浴桶。玲珑自个儿是干干净净的, 她爱干净, 本身生活在荒海之中,所以特别不喜欢自己身边的人脏兮兮, 看着都碍眼。
    “你是自己进去呢, 还是我帮你呢?”玲珑露出分外天真的笑容, 有礼貌的询问废太子。
    她能将宫人们使唤的这样服服帖帖, 很显然不是靠她的大脑。废太子只犹豫了几秒钟, 就做了选择。他脱衣服的时候发现玲珑非但没有像寻常姑娘家那样非礼勿视,甚至还饶有兴味的盯着他。废太子再怎么心如死灰, 也没开放到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赤|身|裸|体。他解衣服的手停了下来, 转身去看玲珑。
    玲珑也睁着清泠泠的眼睛看他, 还奇怪:“你看着我做什么, 看着我能把自己弄干净吗?”
    废太子忍了又忍,他一点都不想开口说话,奈何在这少女面前却被逼得无路可走。“你不要看。”
    “……我就是想看看你身上有多脏。”玲珑真诚地说。“我问过下人了,他们说你三年没洗澡了,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你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一下吧?”当然她这话也没有要问废太子的意思,就是知会他一声,便自顾自讲了起来。“就是说啊,从前有一对懒人夫妻,他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懒,懒到什么程度呢?从来不洗澡,也不换衣服,不叠被子,不洗锅子,他们觉得被子叠了晚上也要铺开,洗了澡也会弄脏,衣服换了还需要清洗,锅子干净了还要做下一顿饭……就什么都不做。后来有一天,家里突然进了贼,贼看了看他们的家,发觉没什么好偷的,唯一值钱的就只有那口锅,于是就将锅卸了下来背走了,后来这个贼就变成了一个正义之士,人称背锅侠。”
    她讲到这里,停了一下,看了废太子一眼又继续:“后来妻子突然惊醒,发觉有贼,就将丈夫推起来。丈夫与贼搏斗的时候,贼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砍在了丈夫脖子上,丈夫应声而倒,贼就背着锅跑了。妻子吓得大哭,却突然看见丈夫从地上爬了起来,摸着脖子说,‘幸好我从来不洗澡,否则今日这小命就要交代了!’,妻子一听也十分高兴,两人点了灯,发觉家里那口锅竟然没有丢,原来那贼背走的,是锅上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那层垢。”
    “综上所述,我想看看你身上的灰有多厚。”
    废太子嘴角抽搐,他真是气都气不起来。他怎么可能三年不洗澡,便是心死成灰,也没得叫自己脏成那样的道理。宫人又不同他住得近,如何知道他洗澡不洗澡?
    玲珑讲完故事满脸期待:“你脱啊。”
    废太子:“……你一个女儿家——”
    “我现在不是啦,嫁给你,就不是女儿家,是妇道人家了,你们都这样称呼的不是吗?”她仍然眨着漂亮的眼睛催促,“你到底脱不脱,难不成还要我伺候你?”
    她很少伺候人的,就是伺候了,日后也肯定要千百倍的要回来。
    废太子被她气的,竟真的解开了破旧的外袍,玲珑看了两眼叹了口气,“一点肉都没有,这样的身材真不好看。”
    废太子如今权当她说的话是耳旁风,天这么冷,他迅速跨入浴桶,暖意顿时席卷全身,他舒了一口气,然后就看见玲珑自顾自洗了手和脸又漱了口,竟自个儿上床睡觉了。
    两床被子都很厚实,可玲珑不喜欢,这种普通的棉花被,里头的棉花不知道弹没弹,重的要死,压的她险些喘不过气来,这加重了她要过好日子享受的心,吃不饱已经很难过了,如果再睡不好,做龙有什么意思?
    两床棉被压的她窒息,底下的床虽然铺了两床褥子,仍然觉得硬邦邦的,这更让玲珑怀念起荒海归墟的龙宫,她好爱享受,性格奢靡,从来不加掩饰。
    谁会不喜欢过好日子?
    废太子洗完澡穿了衣裳,站在地上冷的发抖,却不知自己要睡到哪里去。玲珑单手撑着脑袋对他打招呼:“上来啊。”态度自然毫无羞赧,模样似是在叫一条狗……废太子咬咬牙,这寒冬腊月的,外头冷风呼啸,没有棉被御寒想过冬十分艰难。他想了又想,才在玲珑的邀请下掀开被子上了床,只是离她极远,两人之间隔了好大的距离。
    这本是一张双人床,这会儿废太子身上盖了被子,人却退到了床边,玲珑靠近一点,他就往边上挪一点,最后玲珑突然蹭的非常近,废太子一个惊喘,往后一躲——整个人摔到床下。
    玲珑抱着被子笑起来。她容色极美,笑起来也格外动人,废太子从未见过她这般姝色,还是东宫储君之时,他最是仁义宽容,与女子连手都未拉过,所见的也都是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哪有玲珑这般不拘小节几近猖狂放肆的。
    最后她一边笑一边伸手给地下的废太子,“还不上来?”
    那一只纤纤玉手,美极了,仿佛最优秀的工匠雕刻出的白玉艺术品,废太子抿了抿嘴,没有接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又掀开被子上床,结果刚上去就被玲珑推了下来,又是狠狠地摔在地上。他抬起头,怒目而视。
    玲珑噘着嘴,伸出小手:“快上来。”
    和着是因为他刚才拒绝了她,她不高兴,才推他下去,却又非要他握住她的手才能上来。
    废太子忍了又忍,还是屈服在了玲珑的暴力之下。掌心的小手柔若无骨,他甚至不敢用太大力气……就被拽上了床。玲珑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和他四目相对,气氛暧昧之时,她叹了一声:“你的骨头好硬,硌的我好不舒服。”
    “……那你下去。”
    “我不。”玲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我就要这样。”
    “……”
    “瞧你闷闷不乐的,难道娶了我不比当皇帝快活?”她的价值可远超什么狗屁皇帝。“总是一张苦瓜脸,害得我吃饭都吃不香。”
    你吃不香,五个馒头你吃四个。废太子如是想着。
    “夫君啊。”她叫他。
    声音柔嫩娇嗲,她本是绝顶美丽的女子,倘若有心诱惑,谁能逃过这温柔乡呢?这一声夫君叫的废太子心底狠狠一动。自他被圈禁在这西祠巷子,便似是死了般毫无声息,往日的友人也好,亲朋也好,都再无消息,亦不曾有人递过丝毫消息。他自己心死了,也什么都不想做了。既然已成废人,此生无望,又何必再过多强求。不过是得过且过,这样等死。
    在西祠巷子缺衣少食,清苦孤寂,他都忍了下来,因为他早已丧失活下去的意志。他这样的人,就算有朝一日出了西祠巷子,又能如何?眇一目,断一手,不过是个废人。更何况父皇绝不可能放他出去,便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他也不会重获自由。
    既然这样的话,在里头还是在外头,不都是一样的么。
    对废太子来说也许都一样,可对玲珑而言,非!常!不!一!样!
    “夫君啊。”她又叫了一声,趴在他胸口对着这张憔悴消瘦却仍旧依稀可见往日俊秀风采的脸卖萌撒娇,完全不顾之前自己展现出了何等惊人的武力值,“你看我如花美貌,怎能在这样的地方了此残生?这儿没有好吃的,盖的被子也这么硬,还这么冷,甚至都没有人给我欺负,你忍心叫我在这里蹉跎吗?”
    是……吗,废太子对于她最后那两句话很怀疑,她不是正在欺负他吗?“你如何会嫁进来,倘若这也称得上是‘嫁’的话。”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譬如玲珑说她是被骗的、被强迫的,亦或是其它种种理由,却不曾想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嫁进来,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什么?!
    若非她就趴在他胸口,废太子怕是要跳起来。他不敢置信地盯着玲珑,似是在问:你喜欢我什么?
    倘若是三年前的东宫储君,学富五车,风流俊秀,待人宽厚,你会喜欢,自然无可厚非。可现在他不过是个阶下囚,是个满身狼藉永远不再拥有自由的罪人,没了身份不说,容貌也不复当初,这种情况下,竟还有人说喜欢他?
    可玲珑的眼神真诚,又完全不似说谎,更何况,骗他,她又能得到什么?她这般美丽,世间任何男子见到,都会为之倾心,又何必将心思浪费在他身上。
    她跪在地上,也不知是膝盖剧痛,还是心底剧痛,整个人竟如同死了一般,毫无生息。
    玲珑就这样把初芷许配给了府里一名年轻的管事,这位管事过去在原主还存在的时候,可没少帮初芷的忙,玲珑清人的时候特意将其留了下来,为的就是给初芷配对。
    只是下人之间的成亲,都是签了卖身契的,搞不出什么名堂,嫁衣一换,红烛一燃,贴几个喜字拜了天地,这亲就算是结成了。玲珑可不会去观礼,只是送了些东西以示恩典,初芷也从下人房搬到了管事住的院子,当天晚上,这对新婚夫妻如何相处玲珑不知道,她只是看着永安侯,似笑非笑地问:“侯爷可觉得有些凄清?”
    永安侯正在更衣,听她这样问不由得微微一愣:“夫人这是何意?”
    “还能是何意,侯爷心里清楚着呢,何必来问我。”玲珑走上前接过男人手中的外衫,一双杏眼似水含情,一时半会还真叫人摸不透她的想法。“初芷嫁了人,侯爷就一点都不难过?”
    “她嫁人与否同我何干。”永安侯将拿着自己外衫的妻子拥入怀中,“只要吾妻快活,怎样都好。”
    “侯爷嘴可真甜。”玲珑眯起眼。“可初芷嫁人前却同我说侯爷对她有意,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怎能听信她的说辞。”永安侯心中一慌,面上却是不变颜色,冷声道,“我对她能有什么意思,难不成我还会动你的婢子不成?”
    玲珑但笑不语,永安侯被她看得心慌,不由将她搂紧,吻了下她朱唇,讨好道:“我的心中只有你,旁人如何,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夫人切不可听信小人言辞误会为夫。”
    玲珑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她早看清这个男人的本质,虽说时代发展会限制人的思想,但忠贞正直之人,什么时候都不会改变意志。只可惜啊,那样的人,实在是太难遇到了。她活了这么久,也不曾见过多少。来来回回,都是如永安侯这般的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就是有这般的人存在,玲珑对人类的观感才那么差。
    她踮起脚尖勾住永安侯的脖子,此事便当揭过了,唯独永安侯心中对初芷又计较了几分。其实初芷怎么可能跟玲珑说这些,她现在恨死也怕死了玲珑,不说出来,兴许日后还能得侯爷援手,直接说,怕是如今性情大变的夫人要直接打死自己。
    可永安侯不知道啊,比起初芷,他当然更相信自己的妻子。初芷不过是被厌弃的玩物,妻子却是要共白首之人。永安侯这人,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他信了玲珑的话,得知初芷竟敢违背自己的命令泄漏曾经的苟且,心中便有了计较。
    男人做事就是要大刀阔斧一些,不似后宅女子步步为营。没几日,刚成亲不久的管事就在一起做活中从马车上摔了下去,大夫看过后说伤得很重,日后就是四肢渐好,怕也是留不下什么根了。
    管事签了卖身契,本就孑然一身,唯独盼着能留个香火。眼下竟成了废人,主人家自然是不要了的,直接将他送出了府。为了彰显仁义,还给了一百两银子并承担了汤药费同看诊的钱,如此也算是仁至义尽。
    作为管事的妻子,初芷自然也是要跟着一起走的,可玲珑却不提卖身契的事儿,待到初芷跟管事出了府,她才笑起来。
    呀,真是低估了永安侯的狠心呢。
    果然呐,大部分的人类,都是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和背主忘恩的初芷比起来,永安侯的所作所为也没好到哪里去,只可惜他似乎认为这事儿就可以揭过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还想着百般隐瞒。果然是自私自立薄情寡义之徒,幸而原主早早死了,魂魄也被吃了,否则看到也不知要多么伤心。
    玲珑自然是不会伤心,她全然将永安侯当成了戏子,偶尔看他绞尽脑汁的遮掩表演也颇有趣味,只可惜她越来越饿了,怕是没有太多时间去培育他。
    永安侯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娇妻陪伴,软玉温香,真是让他溺死在这美人窝中都甘之如饴。尤其是最近这段时日,他觉着妻子似乎更是黏人起来,叫他片刻都不舍与她分开,恨不得日日夜夜缠在一起才好,恩爱不移。
    这日是永安侯生辰,他恰好休沐,便难得带着玲珑出门玩耍。可这一出门,才叫他意识到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如何美丽。一路上玲珑倒是兴致勃勃,永安侯却脸色难看,他恨不得将每一个眼珠子黏在玲珑身上的人都给打死,只顾着瞪人去了,哪里还有功夫欣赏美景品味美食。
    因为夫妻二人出行简单,除了一个小厮一个婢子外再没带其它下人,永安侯武艺高强,保护玲珑这样的小女子自然不在话下。只可惜他现在只想把她包起来不让人瞧见,免得遭人觊觎,让他恨不得去挖了那些人的眼珠子!他的妻子,也是这些市井小民能看的!
    人间的食物虽然吃不饱,却能感觉到味道,所以玲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吃。她对食物没有什么太大的喜好,也不挑食——能吃饱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哪里还能去挑剔好不好吃哦。
    一行人逛到一家医馆,只见一名青年男子从里头气冲冲地走了出来,不是之前被赶出侯府的管事又是哪个。他也瞧见了永安侯跟夫人,登时跪了下来:“见过侯爷,见过夫人!”
    “你身体恢复的不错呀。”玲珑率先开口。“怎么了,可是还有哪里不适?若有,可千万要说出来,切莫隐瞒。”
    她又左右看了看:“初芷呢,怎么没陪着你?”
    管事羞赧难言,他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来求医想要重振雄风的,妻子娶回去不让他碰,他一开始还想着日久生情,早晚能好好过日子,谁知道就出了这么桩事,现在可好,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也是知道初芷跟侯爷的事儿的,自个儿捡了侯爷的漏,本来心里头就七上八下,听到夫人问就更加忐忑,一时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
    玲珑纯粹是逗他玩,这些人都以为她一无所知,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可看着他们表演真的很有意思,所以她也愿意短暂地做一个愚蠢的人。
    管事走之前,玲珑又让初霜给了他一些银子,管事千恩万谢的走了,玲珑吞噬掉的记忆却告诉她,正是这位管事,爱慕初芷而不得,对其言听计从。最后永安侯跟初芷终成眷属,两人手上可是谁都没沾血,原主之所以会死,那可是这位管事为爱动的手。只可惜他动了手就留下了把柄,最后又为初芷设计而死。
    现在叫他们两个纠缠一生,也算是成全了这一份情。
    玲珑看着管事的背影若有所思,永安侯轻声询问:“夫人怎么了?”
    “无事。”她只是在想,管事什么时候会忍耐到极限。
    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什么比贫穷更能考验人的意志了。贫穷会带来饥饿、恐慌、嫉妒以及绝望,尤其是对曾经衣食无忧的人而言。管事也许能忍受,可初芷是绝对忍受不了的。之前初芷不被允许在她身边伺候,虽说较之过去条件是差了些,可比起寻常人家,仍旧是吃得饱穿得暖,若非她自己贪心,绝不会落得这般田地。
    现在应该过得很苦吧?毕竟一百两银子对寻常人家来说兴许是个大数目,可对初芷而言又算得什么?她在相府时便吃得好穿得好,到了侯府与永安侯勾搭更是享受,现在虽然不至于吃糠咽菜,却也绝不会再有山珍海味了。
    玲珑就是笑这个。
    永安侯牵起她的手,他对她也是呵护备至,想方设法的讨她欢心,要不怎么说永安侯魅力十足呢,他若是想对一个女子好,真是能剖心挖肺,只是这份好总有个期限,这个男人天性喜新厌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