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虽然听起来离三十岁似乎还有一定的差距,可已经过了那个有资格任性疯玩的年龄了。
在国外的那三年,和以前留学过的经历不同,留学的时候知道迟早能回家的,在外工作却不同,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变故,颇有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慨。
他决定和成绮处处看。
多么好笑,三年前有个人用尽办法想逼婚,可那个人可能怎么都料不到,改变一个不想结婚的浪荡子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经历时间的洗礼。
他并不爱成绮,成绮也不爱他,两个人都少了年轻时轰轰烈烈燃烧的热情,他家够有钱,有能力给一个女人充足的物质保障,成绮够明事理,和那些初出社会还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幻想的小姑娘不一样,无非是各取所需罢了。
不过……毕竟太久没相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磨合。
他们家的传统是主张孩子成家后就要搬出去住的,就连大嫂和他的侄子东东,孤儿寡母的,照样住在外面。
女人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生物,对于房子这种能够安家的建筑总有一种特殊的执念。
盛醒带着成绮来到新开的楼盘转悠。
毕竟已经出来工作了,也不好意思跟家里多要钱,盛醒自己的意思是反正就两个人住,就随便挑个150平米的小复式得了,不巧跟来介绍的几位经理都是知道他家情况的,一个劲推销旁边那栋面积更大装修更豪华的,成绮眼巴巴瞅了半天,还是懂事地笑笑,“不用了,我觉得这套挺好的。”
盛醒被她的贤淑体谅感动,随口说了句,“总向家里要钱实在不好意思,等我以后赚大钱了就买套比这更好的。”
说完后,他恍惚中觉得这句话耳熟,想了一会才忆起,当时那个人抱着自己说,“小醒,我知道这里比不上你家,等我以后有钱了,就带着你去看更好的,想要哪套随便你挑。”
他是得天独厚的富二代,不管做什么都有家里人作为后盾,所以他可以很轻松的在女人面前保证,那么当初的方天晓,又是抱着什么心情做出这种保证的呢?
自从那晚宴会后,方天晓就再也没有缠着他了。
盛醒一开始觉得心慌,今时不同往日,他真的会怕现在的方天晓做出什么偏激的事情。
幸好,没有。
也不知道方天晓是不是和他一样变得成熟了,不再坚持那么偏执的感情。
不过他始终搞不懂,方天晓为什么要对自己做出那件事。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他和方天晓刚刚认识,尚未发展成情侣,他还调戏了方天晓几次,也许那个时候方天晓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就怀恨在心想报复?
不对……记忆有点乱,那么久远的事情,他真的记不大清楚了。
他只记得,在自己三年前出国时,哥哥亲口对他说过,方天晓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甚至在他还不知道的时候,方天晓就已经在暗中报复他了。
暗中救过他的保镖还给他看过那个时候拍下的照片,方天晓在跟踪自己。
不管方天晓是出于什么原因才这么做的,他都不能再继续和一个不正常的人在一块了。
所以他选择出国,躲避方天晓的纠缠。
所以他应该和其他二十几岁的正常男人一样,娶妻成家,让方天晓彻底死了这条心。
成绮过来想挽他的手臂,盛醒叹了口气,问她,“就这么将就不后悔吗?”
“可我都二十五了啊。”成绮理了理自己的发鬓,她正处在一个女人最适合结婚的阶段,一旦花期过去了就再也输不起了,起码对于盛家的家底和大方她知根知底,哪怕做最坏的打算离婚,也照样能得到很好的补偿。
盛醒笑了,“如果那个时候没有分手就好了。”
也不至于像这样相敬如宾,各自的利益都算得清楚明白。
成绮略微感伤,“那个时候你太不成熟了,从来不关心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像现在这样多好啊。”
盛醒呛了她一句,“那个时候你也是个傻妞,三言两语就被所谓的暖男骗走了,我就算毁了容也比他帅,就算破了产也比他有钱,你说你们女人到底图什么啊?”
一路无言。
经过一家珠宝行的时候,成绮突然攥了攥他的手,“进去看看吧。”
她看的是钻戒,各种款式摆在柜台里,奢华得很。
店员一看他们俊男美女,气质出众,立刻殷勤地来介绍。
盛醒拿起其中一款,突然想起以前,小方同学半夜趁着他睡觉的时候开着夜光灯,把自己偷偷买好的戒指戴在他手上,一遍遍地吻着他的手背,神态虔诚而专注……
他曾经和方天晓把一对情侣结婚前所有能做的事情都做遍了,所以成绮现在所感兴趣的每一件事,都让他不自觉地想起方天晓。
“算了,下次吧。”成绮挑不中自己满意的款式,习惯性地挽起他的手臂,像是在向那些店员秀恩爱似的,“我们走吧,啊——方总——”
她突然张了张嘴,礼貌地朝店门口突然出现的男人颔首,“您好,这位是我未婚夫。”
方天晓刚才已经在门口观察了好一会儿了。
他看着两个人挽手挑选钻戒,他看到盛醒虽然因为挑选过程稍繁琐而不耐烦地偷偷皱起眉头,却始终对女伴保持着礼貌的风度。
如果是在以前,盛醒面对这种事一定是嫌烦掉头到外面抽烟,直接给钱让女伴慢慢挑,反正有钱的男人只要负责结账就好了。
他的小醒已经长成了一个懂得负责的男人,可站在身边一起挑选钻戒的人却不是他。
“方总,抱歉,我们还有点事。”盛醒礼貌地冲他点了点头,“再见。”
再见,愿再不相见。
第66章 番外:小晓晓和小小醒
初春伊始,盛家的父母迎来了他们人生中的第三个孩子。
老幺一般在家里都最受宠,盛母很喜欢逗这个漂亮的宝宝。
她的姐妹们来家里看过后都啧啧称奇,“你们家小醒长得真好看啊,和一般的宝宝不一样,五官长得比其他孩子深邃点,好像自带浓妆效果似的,眼睛亮,睫毛长,如果是个女孩子该有多漂亮啊!”
盛母其实之前很想生个小公主的,没想到第三胎又碰上个儿子,顿时生了些心思。
盛醒小朋友长到四五岁,脸蛋白嫩嫩的,好像刚刚剥了壳的鸡蛋,因为发育得比同龄的男孩子慢,看上去小小一只,盛母眼睛发亮地把儿子逮了过来,诱哄他,“小醒想不想当小公主啊?”
“童话故事里的那个公主吗?”盛醒的眼睛亮得跟星星一样,他晚上听妈妈讲故事书的时候说过,公主都住着超豪华的大宫殿,头上戴着珠宝大皇冠,手底下有一批士兵保护,很牛逼很威风,立刻点点头,“我要当。”
盛母的少女心一下子爆发了,到商场订购了超多的儿童女装,天天换着给儿子穿上。
对此最为不满的不是盛父,而是盛唯这个当哥哥的。
因为弟弟老缠着他,跟着他后面像跟屁虫一样。
以前还好,现在盛醒整天穿着小裙子,一边摇晃着裙摆一边拉着他袖子叫哥哥,让他几乎快要崩溃了。
他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小学生,当同学用调侃的口气对他说“哟,你怎么突然多出来一个妹妹”的时候,让他羞耻得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太丢脸了,就是因为有这么奇怪的弟弟,让他在同学和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做人。
而且弟弟特别烦,一找不着他就嚷“哥哥哥哥”,喊不到人就开始哭,然后妈妈就会冒出来骂他怎么就不知道照顾一下自己的弟弟。
盛唯烦死盛醒了。
从这个弟弟一出生的时候他就开始讨厌,那个时候他还很小,很想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可是爸爸妈妈把大部分的爱都给了刚刚出生的弟弟。
他还记得自己有一次全科考了满分,兴奋地跑回家想要告诉爸爸妈妈的时候,弟弟碰巧发高烧了,爸爸妈妈就整天整夜地照顾弟弟,连正眼都不瞧自己一眼。
弟弟刚刚学会走路,妈妈恨不得打电话告诉所有的亲戚朋友,弟弟只要一哭闹,全家都别想做事了,而他这个当哥哥的,不管平时多乖巧表现多好,都似乎被父母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如果世界上没有这个弟弟就好了。
阴暗的想法犹如藤蔓一样悄悄伸长,终于在某一天爆发了。
他要去参加一场球赛,听说他最崇拜的球队明星也会到现场观摩,得知消息的前一天晚上,他躲在被窝里兴奋地快要落泪。
碰巧那天妈妈不在家里,让他帮忙照顾一下弟弟。
他们家里是有请专门的保姆照顾小孩的,不过盛醒不喜欢那些保姆,他只喜欢哥哥,所以再一看到盛唯穿上球鞋准备开溜的时候,就偷偷跟在哥哥后面。
没走两步盛唯就发现了,轻轻推了弟弟一把,“要喝奶的话回去找阿姨。”
“不喜欢阿姨……”盛醒咬了咬自己的手指,扯住哥哥的袖子,“哥哥……你要去哪里?我也要去!”
“烦死了!”
盛唯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躲开他,“哥哥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你快回去!”
“不要!”盛醒见哥哥不理自己,突然开始大哭,“我要哥哥,我要和你一起去!”
吵死了!
一听到弟弟的哭声,盛唯顿时就开始暴躁,狠狠拧了一把弟弟的裙子,“谁要和你这个小姑娘一起去啊,还哭,还哭,真是恶心死了!”
盛醒被吓得不敢哭了,一抽一噎的,盛唯急着去打球赛,骑上了前不久新买的自行车。
他骑的速度挺快,骑了老远一段距离,突然听到后面还有声音在叫“哥哥哥哥”,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转头一看,小小的身影跟在后面,跑起来跌跌撞撞的,一边哭一边往自己这边跑,盛唯嘴里哼了一声,把速度加到最大,一下子就把弟弟的影子甩没了。
……
“啊!”
盛醒的身体猛地往前一扑,跌到地上,因为小孩子的皮肤太嫩的缘故,膝盖上和掌心都渗出了淋漓的鲜血。
“我要死了……”盛醒一看到自己身上冒出的血,立刻就想到了电视剧里的场景,顿时“哇”的一声哭出来,“哥哥,哥哥救我,哥哥你在哪里?”
这一带很僻静,他哭了一会,没有等到哥哥来,也没有等到任何好心的路人,只好一个人擦擦眼泪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扶着墙壁走。
那些血,流了一会好像就开始结疤了,可还是刺刺的痛,他想起有一次自己撞到头也是这么痛,可是让妈妈抹上那个凉凉的东西,呼呼就不痛了……对了,回家,得快点回家,也许就不用死了。
盛醒皱着眉头对着自己手心的伤疤吹了几口凉气,抬起头观察四周。
这里……是哪里?
……好像迷路了。
他走啊走,刚好碰到路边有一户人家,立刻冲上去敲了敲门。
“谁啊!”一个大嗓子门的酒鬼醉醺醺地打开门,视线往下挪了挪,不耐烦地撇撇手,“去去去,我家没有饭,到别处要去……”
盛醒只好又到另一家,这次开门的是一个老婆婆,盛醒赶紧上去抱住老婆婆的腿,“奶奶,我迷路了……”
“什么呀?”老婆婆好像聋了,俯低身子问他,“你说什么?”
……好像没有可以帮助自己的人。
盛醒垂头丧气地走到街尾,却突然看到一个男孩子从门里走了出来。
比他高,比哥哥矮,应该是个小哥哥。
盛醒觉得同龄人好像比较好交流,立刻扑上去拉住他的袖子,“哥哥……”
“嗯?”那个男孩子阴沉着脸看他,“你干什么?”
好凶啊。
盛醒害怕地缩了缩手,却没有完全放开,“哥哥,我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