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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景逸没想到邵华池恢复地那么快,如果不是刚才亲眼目睹那一幕,他可能都看不出邵华池的不同之处,有些哀伤地看着邵华池,“小池,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邵华池背脊一僵。
    小池,会这么喊他的人只有一个。
    再仔细看着景逸那张让人毕生难忘的脸,能生的那么好看的人,全天下也没几个,哪怕多年没见,哪怕这人早就离开京城许久,哪怕那是他并不愿意回忆的幼年时期,都不代表他能彻底忘记。
    尘封的记忆被掀开,邵华池慢慢想起来他是谁了,“景哥?”
    景逸笑着点了点头,“我陪了你那么多天,却不见你有反应,今日总算正眼瞧了我。”
    “你……何时来的?”
    “就几日前。”
    “我以为你早把我给忘了。”景逸苦笑,摸着邵华池已经包扎好的头,“对不起,失手打了你。”
    说的是那日与邵华池抢尸体,最后邵华池被他失手打得头破血流。
    若是他早知道会疯魔到吃骨灰,也许也不会与一个疯子抢。
    邵华池眼底闪过不悦,并不愿提有关傅辰的任何事,他只想将之埋葬在最隐秘的地方,再也没人有资格进入这片禁地。
    遇到故人,这伤疤更是一点也不想揭开。
    他并没有阻止景逸碰自己,只是撸起景逸的袖子,一条狰狞的疤跃于眼前,果然是他。
    那还是他小时候母妃很受宠的时候,父皇有一座别院,带着母妃一起,只是他面容丑陋,并不能和父母一起,便很喜欢外出,还竭尽所能地甩掉身边的人,却不知道那时候他的兄弟早就盯着他了。
    也只有出去的时候才能暂时忘记那些不愉快,他玩得很高兴,但在回去的路上就被一群流氓堵在了巷子里,这群人要杀了他,他从这些人的眼中看出了那样的信号。
    一个私自外出,被人打死在巷子里的皇子,甚至都找不到凶手,这样消失再好不过。
    若不是住在附近客栈的景逸路过救了他,替他挨了这要命的打,又喊了一群同僚,他恐怕也活不了。
    景逸得了第一的解元,是提前半年进京赶考会试的,还没后来的世故圆滑,一腔热血想要一展宏图,见不得这样恶意殴打孩子的事。那时候的景逸奄奄一息,他拜托嵘宪先生将景逸接了回去,虽然堪堪救回了一条命,但手上的伤势过重,哪怕治好了也再也提不起笔,让他失去了仕途,前途尽毁,堪比废人。
    那之后,也因为愧疚总是三五不时地找景逸,只是后来他要回宫了,只知道嵘宪先生把妹妹嫁给了景逸,他就再也没见过这个才华横溢又容颜极为出色的男人。
    他曾说过,景逸,我欠着你一条命,你随时可以来拿。
    “你怎么会在这儿?”邵华池没想到,还能遇到景逸,“你的夫人和儿子……?”
    景逸看着窗外,好像说的是与他无关的事,“都死了……”
    死了……邵华池能想象景逸有多么悲痛欲绝,就像他失去傅辰一样,撕心裂肺,哪怕只是听到名字,哪怕只是偶尔回忆起对方的音容,哪怕只是看到对方用过的某样东西,那些记忆就不停地将自己撕裂。
    “小池,我能抱抱你吗?”
    看到景逸那双满含悲戚的眼,就像看到了他自己。
    邵华池轻轻揽过景逸的头搁在自己肩上,没一会就能感到肩上有些湿意。
    似乎被这种心情影响,邵华池眼睛干涩地望着街道。
    只有不停往前走,才能以为自己一点事都没有。
    ……
    在回皇宫前,邵华池去了一趟城外,那里还留着一些伤兵,其实重伤的一些人已经被家人接回去疗养了,在离开前无论是当面还是让人转达,都对邵华池千恩万谢。留下来的是一些轻伤还有战力的,还为数不少,虽然天气很冷,但在邵华池的安排下这些帐篷不但预防了寒气,甚至还放了一些炭盆,这是邵华池一整个冬天的份例,还有好些是问九皇子讨来的。
    现在的九皇子与大皇子正在焦灼期,对于邵华池的要求只要不过分的,通通应了,恨不得邵华池为自己争取更多筹码。
    这些人看到邵华池后,都满面红光,有的伤势并不算重,还有战斗力,希望留在邵华池身边做护卫。
    回去也是种田,还不如在这位皇子身边出一份力。
    最重要的是,这些人的忠诚度很高。
    作为一群被朝廷遗弃的人,他们与其说效忠朝廷,还不如说效忠七皇子本人,这是傅辰在离开前,给这群人留下的暗示。
    分了一批混入国师扉卿的安乐之家,其他人都被邵华池秘密带出了城外山庄安置,待来日他成年分府后,就算是他的府兵。
    做这些事的时候,邵华池并没有避讳景逸,在他心里,如果连景逸都不能信任,还能信任谁?
    景逸自然没有去宫里,他回的是溧松书院。
    与骆学真讨论了如何与九皇子合计把大皇子拉下马,二皇子的去向以及朝廷的党派变化。
    在两人聊了几个时辰后,骆学真才说了两件小事,青染已经回了潇湘馆,带着一身伤,邵华池第一时间去见了,可惜出来后越发沉默了。第二,也是最关键的,他们拦到了一只密鸟。
    密鸟是一种经过特训的鸟类,只能用于传递信息,由离开许久的夙玉培养而成,平时用的非常少,甚至就连嵘宪先生都不知道它们被养在什么地方。
    抓到这只鸟纯熟意外,景逸抽出鸟爪上挂着的小竹筒,里面有一张小纸条。
    只有两个字:安全。
    这字看不出笔锋,中规中矩的。但景逸几乎能猜出是谁传来的消息,或者说是谁让人传递过来的。
    “先生,看来他的确还活着。”没有被灭口。
    骆学真也看过了字条,叹了一声,“他为人狡诈诡谲,只要一开始没杀了他,那群人想要动他恐怕就要难了。这不是他的字,他应该见过某个联系的“纽带”,你从这字看出了一些什么?”
    “他想表达四层意思,一是他已经脱险,这是在报平安;二是他离这里很远,暂时无法回京,不然何须用到密鸟传达;三从那么短的两个字可以看出虽然他现在安全,但却有着潜在的危机,并不能写太多字又或者不方便写太多,以免透露太多,他正在想办法脱困;四是他希望他不在的时候,他们继续按照原来的计划进行。”
    “不错,不过你还少想了一点。”骆学真赞赏地看着景逸,如若不是手上的致命伤,景逸现在何愁不能在朝廷一展抱负。
    “学生请先生指教。”
    “他既然是让人秘密送给青染信息,而不是直接联系殿下,可以说他并非百分之百信任殿下,听闻夙玉在离开前曾派人去过京郊墓地找一样东西,可惜没找到,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他不信任殿下的下属,比如我;这也说明他为人非常谨慎,在没有绝对的把握下,他会选择较为安全的方式,让青染决定是否将他还活着的消息给殿下。”
    “他……简直不像一个从小被买入宫中的太监。”景逸惊叹。
    “的确是惊才绝艳,可惜了。”也不知在可惜什么,“京城的天要变了,殿下不可再为此人分心,我们也没必要在他身上花其他精力,左右不是影响大局的人物。为免再生变故,你去昙海道发布一个任务,把假死变成真死吧,至于方位,在西北边。另外殿下近日对我不像往日那般信任,甚至遇到大事也不愿与我商议,在殿下这边就有劳你多照顾了。”
    骆学真边说着,边将那只密鸟的骨骼捏碎。
    报信,是不必了。
    李變天一行人已经过了泉州,再过几日就能到陕州,已经在西北部的边界地了。
    随着接触,傅辰越发觉得李變天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无论经过哪儿,都要散布一些不利于晋朝的流言,如果晋成帝在这里听到这些说的有鼻子有眼的话,恐怕能气得失去理智,流言猛于虎,李變天深谙人心。
    傅辰非常识时务,这段时间没吵没闹,完全不像被人硬绑来的,反倒像本身就是跟着李變天的仆从。没有表现出任何想要回中原的意图,反而尽量融入这个队伍里,有几次他有离开的办法,甚至他们还放了他出去在城镇上买过一些必需品,完全不怕他逃跑一样,而他也却回来了。
    李變天自从离开了京城后,就表现的食欲不佳,无论是什么都没胃口。
    伺候完他的梳洗后,傅辰轻声问:“阿一大人为您烤了些肉食,您要用一些吗?”
    李變天坐在马车中,慵懒地躺在车中看书,是一本游记,傅辰曾看过几眼,讲的是一些海盗出没的险境。
    “你下去好好休息,这几日赶路也是辛苦了。”对着傅辰,就像照顾什么小弟弟一样,很宽和。
    傅辰的学习能力很强,从一开始伺候人还不习惯到现在游刃有余也不过几天。身边这些糙汉子没几个能伺候好人的,他出来也不是那么讲究的人,与其带一些能伺候人却没自保能力的人,还不如自己动手。
    有一次看到李變天连洗漱都是自己动手,傅辰就自告奋勇上去了,也算再这个队伍里找到自己的定位。
    傅辰离开马车,那些护卫正在不远处架着火堆烧烤,一旁还有个大锅烧汤。
    傅辰要过去帮忙,阿三挥了挥手手打发着他。
    “阿三大人,能让我试试吗?”
    阿三鄙夷地看着傅辰手无缚鸡之力的身体,“这烤东西是个技术活,焦了你赔得起吗?要讨好就好好伺候着主子就行。”
    其他人看着,也不说话,他们并不接受一个外来人口,自然不会帮忙。特别是因为傅辰的存在,他们很多言辞和行为上都有所束缚。
    “如果我能让你们主子吃上一口,您以后就让我烤怎么样。”
    “呵呵。”听到傅辰的话,阿三不以为然,“你这小鬼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来吧,给你试试看!”
    旁边一个篝火空出来,阿三扔了个剥完皮的兔子给傅辰,“拿去!”
    阿四则是就近监视傅辰,这么一个外人他们可不放心,以防傅辰下毒。
    傅辰不停翻滚着兔肉,肉香飘散,烤的金黄色的兔子肉泛着一层诱人的光泽,令人不由自主分泌出口水。
    傅辰拿出了几个调料包,正要撒上去,就被阻止 。
    “什么东西。”
    “这是枯茗,是一种调料,由西域进贡的。”其实就是孜然,这东西在中原地区并不被百姓所接受,哪怕在周边国家也甚少有人用。
    “这东西能吃?”阿四不带相信。
    “当然能吃。”傅辰为了证明这东西没毒,沾了点吃了。
    见他这副样子,阿四又拿去给阿六检毒,最后当然是没问题,才给傅辰继续用。
    当傅辰撒上了孜然,又放了点自己特制的盐,类似后世的鸡精,这是他提供想法,小纸鸢试着做的。再翻滚着翻烤均匀的兔肉,引得几乎所有人目光都看向傅辰——手里的兔肉。
    这香味,这感觉……
    前所未有,打开了他们的味蕾。
    “喂,你那个兔子肉给我吃一点?”阿三忍不住问道,他们都是汉子,平日要做的事都和吃没什么关系,所以烤出来的东西可想而知,只是能吃而已,离美味那是十万八千里。
    其他人看着阿三,言下之意就是:你要不要脸,连俘虏的食物都抢,确是一个个紧紧盯着阿三的吃后感。
    傅辰撕了一个腿扔过去,阿三顾不得自己手上兔肉,一把接过兔腿。
    呼呼呼,好烫,好烫!
    吹了吹兔肉,呼哧呼哧地咬了下去,鲜嫩的肉质从口中化开,配上孜然和鸡精的鲜味,完美的融合,恨不得吞下舌头的好吃。
    他顾不得说话,连自己的兔肉焦了都忘了,只是一门心思吃这只兔腿。
    看阿三这吃相,这活像难民的模样你丢不丢脸!
    “喂,给我来一块。”
    “也给我来一点。”
    很快,傅辰烤的这只兔子快被几个人给瓜分了。
    这些人先是试毒,确定没问题后,才开始品尝。
    均两眼一亮。
    无人察觉,他们围绕着傅辰,对他的态度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也不过一柱香不到的时间。
    李變天只是远远地看着,深不可测的目光几次忖度,最终化为一片死海。
    傅辰撩开车帘,拿着烤好的兔腿肉,“这是我烤的,您稍微用一点?”
    在之前路过城镇的时候他就发现,李變天并不喜欢晋国太过清淡的食物,他更喜欢重口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