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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计定丽国

      修整了七日之久,期间丽国红毛进攻了两次,都被我军防御住,失落的士气渐渐回升。
    虽然失去了三十万大军和两员大将,但是现在的大凉军团结一心,没有内奸的困扰,反而更加的志同道合,无异声发出。
    自古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我绝不会让这场战役持续十年之久,因为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这几天寻思良久,想到了一个计策,与欧阳歌武商议完毕后,我吩咐亲卫这些天多往我营帐内送些酒食。
    就这样,我不仅每日在营帐内寻欢作乐,还时不时的跑出军营外调戏几个良家少妇,将士们看在眼里,敢怒不敢言,而欧阳歌武则暗中训练精兵,日夜操练。
    如此过了一个月有余,不仅营内的军士知道我的品行,连丽国红毛都知道了。
    刘流等亲卫虽然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做,但知道我不是个贪玩取乐的人,这么做必然有深意,对我倒是没有怨言。
    这晚,暗夜无光,黑幕遮天,欧阳歌武来到我的营帐中,道:“大帅真是料事如神,探子来报丽国红毛果然掉以轻心,以为大帅堕落,今晚正准备全军出击,偷袭我方营地。”
    我平了平心境,道:“欧阳老将军布置妥当了吗?”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红毛过来”欧阳歌武忍不住笑意道。
    我走出帐外,仰头看向漆黑的夜空,今晚注定腥熏长空、血染大地,以祭三十万将士的在天之灵。
    丽国红毛暗夜中袭来,一个个如恶鬼般丑陋的面貌,口中“啊咦啊咦”的叫喊着。
    待其攻进大凉军营帐时,却发现营帐内空空如也。
    “放!”
    一枚枚着火的箭矢从四面八方射入营帐中,密密麻麻的营帐瞬间被点燃,几员大将用自身修为放出狂风,火凭风势,席卷整个营内。
    丽国红毛在营内“呜啊呜啊”的惨叫,一场大火过后,绝大部分丽国红毛都被烧死,化作焦炭。
    欧阳歌武跃上雪山飞虎,高声道:“将士们,随我冲!用红毛的头颅祭奠我们死去的三十万同胞!“
    “杀”
    “杀”
    “杀”
    喊杀声响彻云霄、震动穹宇,漏网之鱼被一绞而尽。
    这一战,最后是我们赢了。
    三日后的点兵校场内,欧阳歌武站在高台上,威武飞扬道:“各位勇士们,杀向丽国红毛!夺它个半壁江山!扬我大凉国威!”
    我在远处看着这一切,功劳对我而言已经无所谓,因为我的身份已经够高了。
    把功劳都让给欧阳歌武,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这样欧阳歌武对我会更加死心塌地。
    丽国经此一役,元气大伤,短时间内肯定聚集不出巨量的大军。
    我特意嘱咐欧阳歌武,只能夺取丽国半壁江山,让丽国残余有栖息之所,如果斩尽杀绝的话,必然会鱼死网破,代价太大,大凉国不只丽国这一个敌国。
    又过了一个来月,欧阳歌武率领着带出去的二十万大军占领了丽国近一半的土地,留下五万看守后,带着剩余的十五万回到了冲州。
    初春战起,如今夏天已临,这一战打了整整一个季节,来时八十万士兵,回去只有四十五万,另外有五万驻守在占领丽国的疆域。
    凯旋归来的士卒每个都昂首挺胸,雄赳赳气昂昂,因为他们保卫了国家,保护了黎明百姓,他们感到自豪。
    由于战斗的胜利,大凉国的国民对我也没有了仇视,口中称我为常胜大元帅。
    出风头、引人瞩目的事情让欧阳歌武代替,我带着亲卫从小道溜了出来。
    小荷才露,熏风迷人,一曲相思寄明月,随风直到金国西。
    由于回去的日子不赶,也为了让国民们知道打了胜仗!大凉国强盛威武,大军经过每个州府都会停留,预估欧阳歌武回到清凉城起码得花一个月的时间。
    我借着这个时间,来到了金国,上次答应小红蛟要过来看望她,奈何一直没有时间,正好趁着这次机会前去。
    金国的皇城名叫鑫城,是建立在沙漠之中的一座城市,神功鬼斧,别具特色,每年来这里看风景的人很多。
    进入后,街道上的每个店铺都挂满了“鑫城欢迎您”的标语,让人倍感亲切。
    沙漠中时常会出现各种海市蜃楼,而每次海市蜃楼的出现都会有大群的沙漠骆驼聚集,所以这里有许多狩猎沙漠骆驼的商贩。
    我带着亲卫们一路闲逛,东瞧瞧、西看看,店铺的老板与小二见我们衣鞋鲜美、容貌威沉,都宾至如归般对待我们。
    金国重戎武,刀枪棍棒自然居于首位,这里的武器比大凉国的武器种类和质量都高上一筹。
    既然来都来了,带着亲卫们挑一把趁手兵器回去是应该的。
    走进鑫城最大的兵器店,店小二见有大生意要来,将其掌柜呼了出来。
    “各位爷,咱店里面十八般武器都有,特殊的兵器、暗器也能打造,只有各位爷说的出,咱家就能有!”八字胡掌柜的从楼上下来道。
    一般贵重的兵器都不会放在一楼,虽然一楼的兵器看起来也不错。
    我道:“掌柜的,带我们上二楼。”
    八字胡掌柜听我说道,脸上笑容灿灿,“好嘞,各位爷这边请。“
    二楼的品质比起一楼的样式少很多,但是品质相对的好上一大截。
    亲卫们爱不释手,一个个眼中精芒大放,武者视自己的武器为生命,如若得到一柄好的兵器,整个人的气场都会不一样。
    可能就相当于人拿一把菜刀和一把冲锋枪的区别。
    以我的眼光来说,这些东西都是凡物,入不了我的视野。
    见二楼上面还有阶梯,我招呼八字胡掌柜过来。
    “掌柜的,楼上是否还有兵器?”
    “哟!这位爷,您的眼光最好,上面是本店的镇店之宝”
    八字胡嘴上说的溜光漂亮,但是站在原地,并没有带我上去的意思。
    我从怀中拿出一大锭黄金,在其眼前晃了一眼。
    八字胡掌柜立马灿笑道:“大爷,这边请,您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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