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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节

      为了照顾这些人,不但需要高手坐镇,而且还得有一定的人手在此留守。
    然而正因为如此,使得追兵仇恨的情绪越发地浓重起来,只要是确定到了我们的踪迹,肯定会不顾一切,集中所有的力量过来围剿我们。
    如何确定呢?
    这里肯定需要那名叫做马拜庭的杀手过来找寻,所以说,我们的第二步,则是需要将马拜庭这个关键点给敲掉。
    如何办呢?
    商谈这个问题的之前,我先跟老鬼确定了一个问题:“你现在还好吧?”
    他这一身鲜血看着有些吓人,老鬼摇了摇头,笑着说没事,刚才回来的时候被那个姓黄的老头给缠住了,老家伙果然厉害得很,一掌禁锢,差点儿就让他回不来了。
    我准备详细问,老鬼却不愿回答,只是跟我讲起了此人的手段和特点,并且告诉我如果碰到了他,千万不要让他摸出棍子来。
    那是一个使棍子的行家里手,一根棍子在手,就跟孙悟空拿到了金箍棒一样,凶猛得很。
    说完这个,老鬼对我说道:“除了之前伏击的那个,我还咬了一人,应该会给他们带来一些麻烦的……”
    被血族咬过的人,分为三种,第一种叫做初拥,是需要血族通过复杂的仪式和换血之后缔造而成的,这种人将会成为新的血族,拥有独立的人格,也继承了之前的一切。
    第二种叫做食尸鬼,就是已经被咬死了,大脑组织被破坏,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僵尸、不过行动却更加快速的鬼物。
    这玩意脑中尽是杀戮,对人肉充满渴望,所以叫做食尸鬼。
    还有一种,叫做血奴,就是被咬伤没咬死,虽然拥有一部分自我意识,不过大脑已经被感染,对于咬过自己的血族没有半点儿反抗能力,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屈从于血族的威胁,做些并不情愿的事情。
    就如同吸毒人员一般。
    一般来说,这种血奴存活的时间并不算久,最多一个月,就会自动变成食尸鬼。
    这般想一想,其实还是蛮恐怖的。
    我有些担心,说你这样一来,只怕血族的身份就会骤然公开了,到了那个时候,你就有可能变成整个江湖的公敌了。
    尽管我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邪门的手段,只有心怀不轨的人,不过老鬼的这手段实在是太过于古怪和邪恶了,很容易引发大众对此的恐慌和不满,而到了那个时候,问题可就有些麻烦了。
    老鬼苦笑,说这件事情其实瞒不了多久,毕竟我化作蝙蝠的事情,已经有一部分人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下,对他话说道:“这一次,我们尽量全部灭口吧。”
    老鬼对于自己的身份,其实是最敏感的,甚至都不愿意在我们的面前提起。
    他显然是对这事情的曝光有着很大的抵触,也知道它带来的后果是什么,不过最终还是选择了这样做。
    并不是他渴望去吸那一两口的鲜血,事实上他已经不需要靠鲜血来维持自己血族的身份了。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此刻干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于危险了,就如同在悬崖上走钢丝,任何一点儿差错,都能够让我们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能够给对方增添一点儿麻烦,我们这边就能够多一些胜算。
    老鬼都已经豁出去了,我又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
    反正黄家派来的这一帮人,都是专门替他们做脏活的家伙,双手之上定然是血腥累累,死不足惜。
    老鬼知道我是坚定的温和派,听到我突然说出这话儿来,有些意外。
    不过在看了我一眼之后,他还是点了点头。
    好的。
    他轻轻地说道。
    让小米儿帮我们简单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势,然后我们前往下一个的预备伏击点。
    这一次没有在泸沽湖,而是来到了西北角的格姆山之上,这是一处巍然矗立的平峰,连绵十余公里,山顶的最高处有近百亩的平缓地,而翻过这座山,就能够前往别处去。
    我们要造出一种伏击完了之后,仓促逃离的假象来。
    两人爬山,穿过了一大片的杜鹃林,在山腰间行走,感觉得到山峰边沿上凸现出来的奇峰异石在岁月的浸蚀作用下,形成了形态各异的石笋,行走其间,颇有特色。
    从半山腰回望,能够俯瞰大半个泸沽湖,永宁坝古朴安宁的村庄,此刻星星点点镶嵌在坝子边沿的山脚下,泸沽湖千姿的海湾一个接一个,婉蜒的山脊狂龙般的一条条从远处直伸湖中,气象万千。
    老鬼无暇欣赏此等美景,而是对我低声说道:“这个地方的视野最是开阔,马拜庭那家伙绝对在这儿的某一处角落里打量着,一旦发现我们有逃走的意图,依他的性子,绝对会出手阻拦。”
    格姆山又叫做狮子山,如同一头盘踞在泸沽湖畔的狮子,而我们则也如同一只张开了血盆大口的狮子,等待着整个继承了当年天下第一杀手亭下走马衣钵前来。
    不过当年的天下第一杀手,可是威震中原的顶级高手,这个家伙到底还是格局太小,最终都走不出名和利。
    不过马拜庭走不出名利二字,营营碌碌,对我们来说倒是一件好事。
    倘若他真的成为新一代的天下第一杀手,只怕我们就不过两块垫脚石而已,哪里能够现在这般畅快?
    我们在林中飞速行走,而小米儿则负责给我们放哨。
    之前的交手经验告诉我们,小米儿虽说并不能当做主力,但是她对于危险的敏感和天性却远远胜出于我们,而且身手敏捷,甚至能够爬到树顶之上去,观察四周,做这事儿正合适。
    很快,在接近山顶平地的时候,小米儿终于出声示警了。
    马拜庭动了。
    那家伙终于瞧出了我们准备“逃离”的目的,正在全速赶来,希望把我们留在此处。
    鱼儿上钩了,我和老鬼立刻切换到了猎人的状态来,两人再一次地朝着林子里的灌木丛中隐了身子进去,而小米儿则在高高的树梢之上。
    我将耳朵贴在了湿润的泥土之上,静静地听着大地的声音。
    风声、树叶的摇动声、虫子的叫声、鸟类的叫声……这些一点一点地进入到了我的耳朵里,然后被我一一淘汰,最后变成了那轻微的脚步声。
    在东南方向,正快速而又轻微地行进着。
    对方是用足尖点地飞奔。
    很快,越来越快,越来越近,我的脑海里勾勒出了这么一个图像来,那马拜庭在黑夜里高速地穿行着,焦急地想要去拦截两个即将脱离自己视线的大鱼。
    近了、近了……
    就在马拜庭即将进入我和老鬼的伏击圈之时,突然间他停住了脚步。
    常年在生死边缘徘徊的他对于危险有着一种异于常人的敏锐,这种第六感让他停下了脚步,仔细地打量着黑黝黝的林子,试图找到一些不一样的感觉来。
    我趴在地上,耳朵贴着泥土,尽量地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和心跳。
    我感觉自己仿佛已经融入了这个林子里去。
    我仿佛亘古以来,就是这林子的一份子,这种感觉蔓延过去,思维为之伸展。
    不知不觉间,我感觉自己获得了更加广阔的感知力,而就在这时,却听到马拜庭沙哑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出来:“别埋伏了,偷袭这事儿,我是你们两个人的老祖宗,何必在我面前班门弄斧?”
    他说了几句话,林子里一片空寂,没有任何回应。
    他止不住地笑了,说两位,你们真的以为我会上当么,信不信我现在就吹响口哨,把那边的人给叫过来,陪着你们一起玩耍一下?
    “你不会的!”
    老鬼的话语从林子的深处传了出来,紧接着他出现了,缓缓地走近了马拜庭的视线范围之内,平静地说道:“如果让那一大帮的家伙过来帮着捕杀,就凸显不出你的作用了。”
    马拜庭瞧了他一眼,说怎么只有你,王明呢?
    老鬼说在湖里。
    马拜庭不信,说别扯了,我分明瞧见你们朝着山那边逃走的,怎么可能在湖里?
    老鬼没有给他思想的空间,直接朝着他冲了过去,说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砰!
    两人交手了,老鬼在第一时间里使出了极度快疾的手段来,与马拜庭纠缠在了一起。
    两人都是南海剑魔的传承,不过马拜庭到底修行了几十年,自然要高明许多,三两下,却是将老鬼给压制,然后慢悠悠地说道:“我明白了,你一定是觉得自己行动迅速,过来拦我的对吧?没有用的,我马拜庭想要杀的人,绝对逃不了!”
    是么?
    老鬼冷笑,与其纠缠,并且越战越快,一点一点地朝着我们这边靠来。
    近了,近了,就在近得已经能够感受到两人气息的时候,我终于没有再忍耐了,而是从额头上拔出了逸仙刀。
    唰!
    第056章 清理,门户
    额头拔刀,这事儿对于很多人来说,估计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
    事实上,我也是过了许久,方才勉强接受的。
    不过相对于腰间的位置来说,从额头拔刀,其实有许多好处——刀与剑不同,那剑刚柔并济、吞吐自如,有诸多手法,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扫,威力皆是不错,但是刀,讲究的就是一个雄浑、豪迈、挥如猛虎,讲究的是一个猛。
    就是干,不能怂!
    所以剑由下而上,那叫做诡异,而刀却不行。
    它最大的威力,是由上而下。
    一劈。
    刀比剑简单易学,因为来来去去,就只是劈、砍、刺、撩、抹、拦、截与裹胸,训练不多的士兵也能够用得着,这使得它成为了冷兵器战斗时的主力。
    十八兵器之中,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刀排第一。
    年刀月棍,一辈子的枪。
    学刀比学剑容易,然而我一脑门的剑法,全部都是南海传承而来,却并没有什么刀式,唯有知道一点,那就是得猛。
    势如猛虎,刀如山倒,疾如闪电。
    劈!
    讲一千道一万,那马拜庭从我的藏身之处交错而过的时候,我没有任何犹豫,陡然跃了起来,刀势凌空而起,朝着那人的侧身劈砍了过去。
    快、准、狠!
    这三点算准了,刀可就要饮血了,不过马拜庭到底是常年在生死边缘徘徊的杀手,对于危险的预知有着出人意料的迅速。
    就在逸仙刀即将抵达了他的后背之时,他居然在万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微微一错足,朝着旁边倒去。
    他这倒是真倒,因为强行扭转原来的轨迹,使得他在瞬间失去了平衡。
    然而想凭着这个,就避开我的突袭,未免也太小瞧我了。
    我是谁?
    人称草丛小王子,蹲这儿等了这么久,难道就是给你秀手段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