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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搬来公寓的第三天,学校就宣布开学了,这市里的学校就是不一样啊,我们县城这假才放的哪到哪啊,这市里倒是说开学就开学了,也没个有关部门来管管。
    虽然学校到公寓只有五分钟的路程,但是第一天上学,为了摸索摸索附近好吃的早餐店,我还是提前了一个小时起床,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我在小区门口找到了一家味道特正宗的混沌店。
    我刚坐下准备吃眼前刚出锅的混沌,一眼就撇到了不远处支着画板在画朝阳的陆与之。
    难怪一早上都没见到他,原来是来这里画画了。
    他是真的很喜欢画画,他可以什么都不做,只画画画一天,我真的好奇他画的都是些什么,于是我吸着豆浆端着混沌走了过去。
    我问他;“你在画画吗?“
    他不理我。
    我又问:“你在画画吗?画的是什么啊?“
    他依旧不理我。
    于是我伸出抓着豆浆的手就要掰过画板来看,他却一下准确的抓住了我的胳膊:“油。“
    这是他这么多天来唯一跟我说的一个字,居然是油?我看了看自己的手,确实,不干净,但是能跟他说上话,也是一种进步啊。
    自那以后我每天都提早一个小时起床,坐在这边的混沌摊喝混沌吸豆浆,然后欣赏着对面的风景,不,对面陆与之画画的风景,等他画好了收了画板,我也差不多吸完了豆浆,再把最后一颗混沌送入嘴里,就拿着书包屁颠屁颠的跟着陆与之去上学。
    因为那时候留下的后遗症,我到现在跟陆与之讲话的时候还小心翼翼的。
    比如他现在就站在我面前看着我揉着被拍红的大腿,然后若有所思了一下说:“不错啊,张未乙,现在还学会穿短裙了。“我立马有考试作弊被抓的感觉,下意识的将裙子往下扯,干咳了一下:“工作需要,工作需要。”
    他瞥了我一眼然后说:“你那个全靠法律漏洞人民同情活下来的工作室还有这种需要?”
    听完这话,我立马不开心了:“张英莲是你妈还是我妈啊,你怎么说话跟她一摸一样,劲儿劲儿的。”
    他沉默了一下然后开口:“如果那时候你愿意,她会是我两的妈。”
    我愣住了,浑身像被电击一般,电流从脑门一下传输到心脏然后就卡在那里,我感觉我稍微动一下吸一口气都要心脏麻痹而死。
    这算什么?撩我?他以前不这样啊,再说了,这怪谁?怪我吗?确实怪我。
    我匆匆和他结束了这场本来水平就不平等的对话然后回到了我妈的办公室。
    她一边嗑着没嗑完的瓜子看报纸一边问我:“怎么样啊?旧情复燃了?啥时候领证从我家搬出去?”
    我抓了一把瓜子也磕起来然后说:“妈,你别瞎说,我跟他不可能了,这都什么时候的事了,人家说不定小孩都满月了,再说了,房子,我也出钱了,怎么就你家了。”
    我妈一下站了起来,报纸都给撕坏了一个角:“嗨,你真是,你那个打发叫花子一样的五万块钱也好意思说买房子你出了钱?你别跟我打马虎眼,从我这里套话呢,人家陆与之没结婚好吧,在国外两年忙着开画展呢。听你小周阿姨说对象都没谈几个。“
    我把瓜子壳扔在地上说:“没谈几个?我还一个没谈呢,哼!“
    张女士坐下去然后铺平报纸:“也没几个,就一个吧,好像是原来在这边就认识然后去国外遇到了,一直在一起画画来着。“
    我顿住了拿瓜子的手猛的抬头:“是不是叫,朝阳?“
    张女士想了一下然后回答:“嗯,好像是叫这个名字。“然后又想起来什么似的看着我说:“怎么?认识啊。
    何止认识啊,她简直是马克西姆和塞尚故事的重要情节。
    那时候,高二刚分过班,我还是每天都缠着陆与之,他在高二分班的时候选了美术班,其实以他的成绩,选什么都无所谓,他就是传说中那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除了不说话,他简直是同学们的好榜样老师的,呃……得意门生。
    那时候,他的社交障碍已经在我不懈的努力下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我每天都像中央一套的新闻联播一样,在他耳边嘚嘚嘚的说话,一开始他不理我,后来他会嗯一下敷衍我再后来他居然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了。
    他说:“你好烦,你一直说话嘴巴都不会累吗?“
    我说:“不会啊,每个人的嘴巴需求不一样,你的嘴巴这样可能会累,我的嘴巴不这样可能会寂寞。“
    他又说:“你跟我一样有病吗?”
    我撇撇嘴回答:“那不一样,你的病有的治,我的病,没得治!”说完还深怕他不知道似的补了一句:“相思病!”
    你说也是奇怪,他那白皙的脸立马就红透了,如果我将他涂满黑色的画纸拍他脸上,立马就能给他拍出一块夕阳来。
    我私以为,会被撩的害羞,那证明他总归是有点喜欢我的,虽然只有一丁点,我也能凭借他的一点喜欢和一腔孤勇,奋不顾身,披荆斩棘。
    虽然我的这份勇敢在他选了美术班之后消失了那么几天。
    在选过班后我不止一次的问他:“你为什么选美术班啊。“
    他都不回答我,可是我急切的想要知道答案,因为美术班的男女比例是1:10,而且女孩子各个腰细腿长,清纯的,妖艳的,各种美女一应俱全,而陆与之这种的完全就是唐僧入了女儿国,非娶一个不可了。
    终于在我坚持的拷问下,他回答了我这个问题:“因为你真的太烦了。”
    还好,是我能接受的答案,如果是因为喜欢了哪个姑娘,我可能第二天就会从我妈的医院搞点麻醉,麻倒陆与之就给他带走锁在家里,让他出了女儿国就入和尚庙。
    但是这一点小小的障碍怎么可能拦的住我的脚步,我还是每节课的下课,每天饭后都去找他,他吃饭,我就在旁边讲故事,笑的四仰八叉,他画画我就在旁边默默看着然后专业的点评。
    终于有一天他受不了了,他问我:“你一直跟着我,是因为你也喜欢画画吗?“
    “咳,咳,对,对啊,我也喜欢画画。但是,我又没钱看画展,就来你这里啦。“
    那是他那么多天来主动跟我说的第二句话,我既开心,又难受。开心他终于接受了我的存在,难受他不解风情。
    “我最喜欢那个什么马克西姆,对。“
    “他是弹钢琴的。“
    “奥,那就是那个但丁。“
    “那是写的。“
    “这样啊,那那那伦勃朗。“
    “那是搞哲学的。“
    “啊?我..我..我其实我..”
    “你,你,你我刚刚是骗你的,你到底喜不喜欢画画啊。”
    看着他俯身上色的模样,我竟然红了脸。
    你这个脑子被门夹过,除了左脑右脑全部死亡的家伙,我不喜欢画画,我只是喜欢你。
    后来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很久,有一天午后,我像往常一样在画室等着陆与之。
    没过多久,他就来了,除了他,还有一个很好看女孩子。
    我一看见比我漂亮的雌性物种靠近陆与之,我浑身的刺都竖起来了,立马以一种女主人的姿态开口:“与之,这是……”
    陆与之看着我,一脸漠然,然后身旁的漂亮女孩子回答:“你好,我叫朝阳,我是校长的女儿,我在美国读书,刚好那边放假,上周这边开了毕加索的画展,我们在画展认识了,然后居然发现了在同在毕加索画展上却喜欢塞尚的盟友,于是交了朋友。约着一起来画画。”
    我看着眼前大方得体,抱着画板一颦一笑都气质动人的朝阳,再看看自己左手抓着辣条,右手捧着可乐,关键她还是校长的女儿整个人都陷入了阴郁之中。
    想了半天我小声喃喃了一下:“原来,是塞尚啊。”
    朝阳抬头看了我一下:“什么?”
    陆与之也抬头看着我,看着他们两个同步的动作,少女的嫉妒简直撕裂了我的五官,我用力的一跺脚就离开了。
    那时候我最讨厌的可以说就是塞尚了,还有百度百科,为什么我搜世界著名过画家,第一个出来的是伦勃朗不是塞尚!
    后来的很长时间,都能看到她们一起的身影,而我就像个跟踪者,像个偷窥狂。
    他们的关系越来越亲密,陆与之会伸手帮她摘掉头发上的树叶,而她也能让一向淡漠的陆与之嘴角微微露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