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页
简华道:“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早不想理他了。前几个月他去美国看他女儿,说要去我家做客,他要不是说带他女儿去,我就直接拒绝了,懒得招待他。他女儿还不错,正在马里兰读MFA,比吴桐像个人,长得也漂亮……对了,我和吴桐说等他女儿回国,介绍简宁川和那女孩认识下。”
李铮:“???”
简华道:“她是比简宁川大几岁,不过你看那小混蛋的样子,我觉得找大几岁的更好,找年纪一样或者比他小的,肯定不行,凑在一起过家家吗?”
李铮:“……”还真是知子莫若父,找了大十几岁的。
“就说人比人能气死人,”简华一说简宁川,就要火冒三丈,道,“吴桐不怎么样,倒是会教女儿,学习好,还听话。简宁川是怎么回事?我让他去南加念书,我亲自做他的推荐人,他是不是脑子没发育好?非要留在北京上学?他还骂我!说我是香蕉人! 那他是什么?香蕉籽吗?我最讨厌吃香蕉了!”
李铮只好主动吸引火力,说:“你别拐弯抹角,不就是想怪我没教育好他?他现在在电影学院也还可以,成绩也很好,每年都拿奖学金,他的老师和院长都说他很优秀,也很有天赋。”
“天赋是他的吗?那是我的。”简华道,“本来就该怪你,他想怎么样你就让他怎么样,最后才把他惯成这个样子。”
李铮道:“好吧,是我不对。”
简华奇道:“你怎么不顶撞我了?以前我说他一句,你能还我十句,今天这么快就认错了?”
李铮笑道:“因为我今天高兴。”
他伸手,把简华头顶被风吹起来的一绺头发抚平,柔声道:“小楼,我们回去吧,风太大了。”
简华露在外面的眼睛迅速红了一圈。
李铮很想抱抱他,顾忌在外面,忍住了。
“回去之前,”简华道,“我能喝杯酒吗?”
第二十四章 复合
简华十九岁时正式入行,出演那部中国与美意两国合拍的电影。
其时给与他极大帮助的伯乐吴桐,建议他改一个名字,“小楼”固然出自中国古诗词,是很有中国味道的名字,但对他未来的发展并无裨益。
吴桐帮他取了一个“华”字。
《秦始皇》发宣的时候,身在中国的李铮看到新闻里简小楼的新名字,一猜便知是吴桐的主意,讨好国人的意图过于明显。
这么鸡贼的点子,凭简小楼的那点小聪明,是想不到的。
那时诸多种种,让他对简小楼和吴桐之间的暧昧关系深信不疑。
《秦始皇》一片到中国来取景拍摄,他和简小楼分别数月后再度重逢,见面时是个半公开的场合,在场有中国投资方,还有李铮的父亲。
李铮不欲使场面难堪,也不想让自己在“旧爱”面前失了分寸,和简小楼握手,装作不熟,称他:“简华先生。”
两人的手还握在一处,简小楼手心里的凉意,清晰的被他察觉到,让他一阵恍惚。
自那天起,“小楼”这个名字,在两人之间变成缄默的禁忌,它被关进了潘多拉魔盒。
和李铮曾经为了爱情一往无前的心,关在一起。
回到李铮长住的四合院里,李铮叫南山送瓶酒来,点名要他上次带过来寄存在这里的那瓶。
他上次带来,是要送人,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改送了其他礼物,这瓶酒就被搁置了下来。
“南山,我的好朋友。”鲁尼隔着自己客房的帘子看见南山毕恭毕敬拿着红酒进了院子,出来问,“这是什么?”
南山没有感情地告诉他:“二战时期白马酒庄酿出的,二十世纪最好的波尔多。”
鲁尼开玩笑道:“这是很大一单,会算在你的业绩里,你怎么不开心?”
南山道:“这是李先生自己的酒……当然我会收到一笔开瓶费。”
他开心不开心的,难道是为钱吗?
他在李铮面前总是刻意表现出年轻后辈的样子,是为了软化李铮对他的态度。实际上他什么猪肉没吃过?跑马拉松的猪他都见过。
刚才在回来路上李叔叔和简影帝的相处他就看在眼里,这两位之间分明就是恋爱磁场。
回来就要一起喝红酒,喝着喝着情绪一上来,岂不是还要拉灯?
送完红酒,他出来,走两步就在屋檐底下蹲着,伤春悲秋起来,如果不是因为还在上班,只想马上抽根烟。
鲁尼又隔着帘子看见了,拿了把瓜子出来,在他旁边也蹲下,邀请他一起嗑瓜子。
“你结婚了吗?”南山问他。
“结了,我有个女儿,四岁了。”鲁尼拿出手机给他看自己一家人的合影,女儿非常可爱,太太也很美丽,只看照片都能感觉到,是充满□□。
南山不吝啬地给与了赞美,并说:“真好,让人羡慕。”
鲁尼道:“你呢?”
南山道:“我?我妈死了,外公外婆也死了,我爸和死了没两样,我谈过五次……六次恋爱?忘了,反正都没到最后,现在就是,没人爱我,我也不知道该爱谁。”
鲁尼同情起来,问:“你是喜欢李吗?”
“对啊,谁会不喜欢他?英俊多金,很有才华,还那么温柔,全人类的终极理想情人。”南山道。
“说的也是,我太太只见过他一次,也很喜欢他。”鲁尼道,“但你要是那种喜欢,我是说那种,还是及时想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