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3节

      寒风凛凛, 天空中飘着小雪,大宝一行人穿着厚厚的棉衣也忍不住一直哆嗦,他们背上都背着行囊, 直到进了候车站寻了处避风的地站着才暖和了些。
    小姑苏越大越爱美,她的行囊大部分被大宝师兄背着,肩上只有一个不重的挎包,此刻低头整理好自己的头发, 往外不经意一瞥, 突然道:“诶, 那不是二宝师兄吗?他怎么也在这?”
    众人也跟着她的视线往外瞧去, 确实是李二宝,他也背着行李,看样子是也要坐车。小宝朝他唾了一口, “姑苏我告诉你,这个人不是你师兄, 他没有这个资格, 太不要脸了这个孙子!枉费大少爷和师傅对他那么好, 他的良心是被狗吃了, 才会在大少爷生死不明的时候去搭上林茂荣!现如今被扫地出门,估计也是混不下去了, 想趁着年关回乡下吧。”其他几个师兄弟也纷纷附和唾骂他。
    往日里最爱护师兄弟的大宝冷眼瞧着不远处那个有些佝偻的身影, 也没阻拦, 实在是这李二宝太过忘恩负义, 已经被师傅扫地出门了。
    却原来, 这李二宝自那日被张师傅和林大少拒绝后,浑浑噩噩过了一段日子,眼看着钱快花完了,张师傅到底刀子嘴豆腐心,虽然没让他回林家酒楼,但是还是帮他奔走找了一家小饭馆当主厨,凭他在大少爷手下学的皮毛足够他撑起这间小小的饭馆子了。
    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经过风光的酒楼生涯,又在大帅府待过,拿着小饭馆的微薄工钱,李二宝怎么可能受得了这种落差,于是整日里便琢磨着回酒楼。
    这不,终于让他等到一个机会,林大少遭匪祸,酒楼被林二少给占去了,而他的那些师弟师兄们也罢了工。早已等待许久的李二宝立马就找上了林茂荣,林茂荣正愁没人用,当下便许诺要让他当主厨。
    林茂荣急吼吼地重新开张不过半日,便被警察厅的人带走了,李二宝他这主厨当不到半日也被一同抓了下大狱。林二老爷和夫人只有林茂荣这么一个独苗苗,别的也不指望他了,就盼着他传宗接代呢,怎么可能让他吃劳饭。林二爷到处求爷爷告奶奶,钱花了一大堆才有人跟他透了几句实话,只道他们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得罪了顶天的人物。
    林二爷一琢磨,心下骇然,赶紧就将林家酒楼给物归原主,但这事完了也没用,儿子还是在大牢里待着被人打个半死。林二夫人也不心疼钱了,提议将有凤来居按照原来的模样给重新装修了,还怕不够,又收拾好姜庄的林家田庄,好好地安顿了田庄的长工和管事,这才被人给了准话:关个十天半月给个教训他儿子就出来了。
    有一个师弟悄悄问:“你们说那叶四爷到底是什么身份的大人物啊,警察厅的人说调动就调动,实在是太厉害了!林二爷到处求人愣是没人敢搭理他,听说最近一阵子林家二房的生意也非常不顺,说是有人在道上放了话,都没人敢跟他们家做生意了。”
    林茂荣以私自强占他人钱财的罪名被关了一个多月才从警察厅出来,这还没完,因为这顿时间里林二爷和夫人忙着救他出来,没空管理生意。小女林若荷的能力又突出,儿子糟心,这段日子里女儿便充当了贴心小棉袄,哄着林老爷对女儿越发疼爱。现在又不是旧时代了,女子不能出来抛头露脸,于是林二爷便将家里的生丝厂生意交给她打理。
    林茂荣知道这事后,整个人性情大变,又不知从哪查出来散播他身体无能的谣言的始作俑者就是他的亲妹妹林若荷。血浓于水的兄妹俩因为争夺家产的事情闹得满城皆知。
    师兄们都在唏嘘钱财让人变得六亲不认,小姑苏却是突然道:“那位林若荷小姐真厉害!若不是她是女儿身,其实家业交由她来管理不是更好吗?那个林茂荣整日里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哪能担得起偌大的家业?迟早也是要被败光的。”
    男子们面面相觑,虽说这话听来有些惊世骇俗,但细细想来,可不就是这个理嘛!那位若荷小姐手段高超,听闻也有生意头脑,比起林茂荣那个草包却是好一百倍。
    小姑苏说完,又开始想起许久不见的飞扬李,“大师兄,你知道飞扬先生去哪了吗?大少不是要让他开奶茶店?”
    大宝见她整个人被棉袄裹成了个球,只露出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温柔地笑道:“听武先生说,飞扬先生已经早我们一月去了奉天,恐怕奶茶店要开在奉天了。你的手艺已经练成了,到时候大少爷肯定让你去帮忙!”
    小姑苏听了越发笑得眼睛都没了。
    火车到了,武文领着众人拿着大包小包上了列车。这一趟是北上去奉天的列车,要坐一天。有凤来居的这些人都是叶鸿鹄派人去接来的,借口即是他们大少要在奉天开有凤来居的分店,让人留下一批能够撑起酒楼的厨子在原来的老店,其余的师侄们都到奉天来帮忙。
    张师傅人老了,不愿奔波,就想替大少爷守着襄城的老店,但是他把几个最得意的弟子都赶去了奉天,一个不留。年轻人就该走出去闯一闯,更何况还是这么好的机会!
    他临走前对徒弟们说道:“你们这群小兔崽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福气,能够跟着大少爷。去了奉天不要偷懒耍滑,更加不能像李二宝那个畜生一样忘恩负义,记住,大少爷让你们学就好好学,踏踏实实,肯定埋没不了你们。去吧,有空回来看看我这个老头子就行。”
    大宝一行人都是第一次坐火车这种高端的交通工具,新鲜得很。小宝最停不下来,跟上蹿下跳的猴儿似的,被大宝教训了才坐好。
    小宝咧嘴笑问大师兄:“师兄,大少爷真让我们去奉天开新店啊!奉天啊!那可是跟北平、南京和天津一样的大城市,我们就要到那样的地方做菜给先生小姐们吃了吗?听说他们吃饭会给人小费,说的都是洋人的话,钱我们可以接着,就是到时候听不懂丢了大少的脸可怎么办?”
    大宝板起脸:“前头大少爷让飞扬先生教我们英语的时候你怎么不认真学?这时候想起来了,晚了。”
    英语学得最好的姑苏吃吃地笑:“到时候让小宝师兄一直待在厨房里不让他出来,他这个好奇的性子肯定得闷坏!”
    小宝求饶,众人大笑。
    前头坐着的武文胸前背着个大包,小心翼翼地全程用手护着。里头是大帅特意吩咐他去小别业取来的粉眼伏仙鱼,听说是大帅和夫人的定情信物,一个多月没人喂,它竟然也没死。旁边的下属脚边也各有三个行李箱,刚才还被怀疑装着炸弹检查了又检查,结果行李箱开了,三个汉子却被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没错,里头其实啥也没装,就是四尾锦鲤。
    一尾小的是林少爷的新宠鱼,全身上下只有黑白两色,跟水墨做成的似的,小巧灵动,十分文雅,符合大少爷的审美。三尾大的是旧宠冷宫鱼,嗯,特别肥,特别闪,看上去就好吃,林葳蕤想吃他们很久了。
    奉天大帅府,天色昏黄,中午下了一场鹅毛大雪,此刻地上厚厚的积雪踩上去能把人的脚都给陷进去一尺深。林蓁芃穿得跟球似的,小萝卜头踏着雪,浅一脚深一脚地往后厨跑。脸上有道刀疤的大管事眯着眼在后头护着。
    “婶子!”
    正在跟大帅府的老妈子学打新花样的胖婶放下手里的毛衣,笑着应他:“小少爷回来了呀。雪太深了,当心点别跑太快免得摔了。”
    旁边的老妈子也笑着看他背着书包像兔子一样从雪地里冒出来,然后蹦蹦跳跳而来。
    “婶子好,胡奶奶好。”
    胡奶奶据说是叶大帅已逝战友的老母亲,被安置在了大帅府,平日里也不让干重活。她摸索着从小布篓子掏出一颗麦芽糖,慈爱道:“芃芃饿了吧,先吃颗糖垫垫肚子。”
    胖婶往外头一瞧,哟,天都快黑了。“大少爷正在屋子里跟大帅谈话呢,小少爷,厨房里有吃的,我给您端来?不过要吃大少爷的饭就得再等等了。”
    林蓁芃摇头又点头,乖巧地陪着她们说话,顺便温习今日的功课。还没等他看一行字,屋里的灯就别人打开了,外头大管事的声音传来:“天黑了就开灯,大帅府不差这几个钱,别熬坏了眼睛。”
    大帅府的小红楼是中西合璧的别墅群,仿的罗马式建筑,外部的立体浮雕精美绝伦,内里更是富丽堂皇,西洋风格,是上任奉天都督耗资十几万大洋修建的。不过叶鸿鹄接手后,平日里这里只作为待客之用。从一个月前,这座被人浪费的别墅群终于入住了他的两位主人。说自己睡惯了东北大炕不习惯洋人床的叶大帅出尔反尔,还难得铺张一次将这里修缮一新,全部安装了地暖,将从襄城里掳来的矜贵人物藏了进去。
    可以说是民国版的金屋藏娇了。
    此刻,小红楼最深处供主人家休息的地方,屋前,江坤和吴冕不期而遇。两人小心听着里头的说话声音。
    吴冕已经在这等了一会,此刻便对同僚道:“如果不是有急事,我劝你先别进去得好。”
    江坤笑,“大帅没经人同意,就这么把人带了回来,还不让人走,难为林先生那么秀气文雅的人都要骂人。”
    助纣为虐的吴小八心虚得很,不敢搭话。
    江坤听着里头大帅的动静,却是又道:“我瞧着大帅就算是被先生骂,也是享受得很。”
    第50章 壬子年大雪·兆丰年
    奉天地处北地之北,隆冬大风纷飞, 滴水瞬间成冰是常事。林葳蕤无论前世亦是今生都未在这种纬度的地方久待过, 此刻他披着一件白狐狸毛斗篷, 手里还套着绒毛手套, 看上去非常暖和。颈边一圈细细的绒毛, 却是衬得他的肤色比屋外的霜雪还要白上几分。这皮子还是叶鸿鹄跑了一趟长白山猎的一头白狐狸做的。
    林葳蕤来奉天的时候是被人打包带走的,全程昏昏沉沉, 不过到了别人的地盘, 想走却是没有那么容易了……
    林葳蕤斜瞥了一眼沙发上穿着同款黑色披风的叶鸿鹄,对方一手搅着药碗,一手拿着电报正在看。他慢悠悠地再次说出这个月不知道重复了几次的话:“四哥, 叨扰你这么久太过麻烦府上了, 眼见年关将近, 我也该回襄城了。”此前他两次三番提出这个事情都被叶鸿鹄用别的事情给岔开了去。
    叶鸿鹄手中动作一顿, 将温度差不多已经不烫嘴的药碗递给他, 看他喝下去,才语气温柔但不容反驳道:“葳蕤的身体还未养好, 此事不急。”
    林葳蕤继续:“有凤来居和田庄还等着我回去收拾,酒楼已经很久没上新菜了,恐怕客人都要跑到别处去了, 到时候四哥赔我吗?”
    “自然是赔的, 把小红楼赔给葳蕤吧。“最好是一直都住这。
    “小红楼这么好的房子赔给我, 我也不敢一直住着啊, 姜庄的小别业虽小, 但金窝银窝还是自己的窝好。四哥说是吗?”
    叶鸿鹄没有正面回答,反而故技重施,说起了另外的事情:“葳蕤可曾听过《易牙食经》和《千金食疗方》二书?”易牙乃春秋时期齐桓公的司庖,擅调味,可以说是所有厨子的祖师。他最有名的便是他的食疗法,传说能够医死人肉白骨。有人说他生前曾将毕生所学著书,传给弟子,即所谓的《易牙食经》。《千金食疗方》则传是药王孙思邈所著,乃养颜圣本。千百年来无数人追寻这两本古籍的下落,不过都一无所获,倒是有很多托两位名人之名写的遗意之流书籍。因此世人便说此两本古籍应是后人臆测杜撰,并未真实存在。
    熟悉大少的人皆知别看林葳蕤长得好,但是个脾气大的主儿,还不好哄,被人绑来奉天,修养期间出个门透透气周围起码十个人小心盯着,就怕他万一摔了碰着哪了。就算是心知叶鸿鹄只有一番好意也要恼了。
    此刻见对方又顾左右而言他,竟然还拿那些早已失传甚至被世人认为不存在的古籍来引开话题,林大少当即便不高兴了,连名带姓地提高声量叫人:“叶鸿鹄!”
    那双丹凤眼微睁,瞪人的时候威慑力十足,这要是随便来个人恐怕也就立马不敢造次,应了他了,可惜对面的人看着他横眉竖目也跟看仙男似的,一点不惧。
    叶鸿鹄听他叫自己的名字,笑着应了一声:“在这呢”,又接刚才的话头说:“我前些年在一处古墓里找到了这两本古籍,不知是真是假,葳蕤有没有兴趣鉴定一番?”
    林葳蕤原本以为叶鸿鹄是来糊弄自己的,结果听他这话里头的意思,确实真有其物!竟然还是从墓里头带出来的。林葳蕤没别的爱好,唯有关于食物此一道的东西,最是心头好,其中历代古籍为甚。林大少眼下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回去的事情,不过还是怼了他一下,“大帅还学人下斗?”
    叶鸿鹄摸摸鼻尖,讪笑:“这不是白手起家嘛。”数年前,当叶大帅还是叶四哥,连声爷都称不上的时候,他带着一帮弟兄投了绿林,手里头要粮没粮,要枪没枪,只得先从老祖宗那借了点钱花。
    林葳蕤没说话,但是小眼神一直往他那飞,叶鸿鹄见他心急想看却又面上矜骄的模样,虽然很想让他高兴,但还是怕他饿着,便道:“如今天色已经晚了,不如先吃了晚膳我们再看?”
    林葳蕤勉为其难点点头,起身披着斗篷去了厨房。外头的江吴二人见此,将自家要跟着同去的大帅拦了去书房。
    “先生好!”“先生晚上好!”问好声此起彼伏,从叶鸿鹄专门为林葳蕤安置的小厨房里头传出,听到动静的林蓁芃扒着小厨房的门往里头瞧,这菜还没做呢,小孩就忍不住咽口水。
    说是小厨房,其实大得很,里头什么设备厨具都有,甚至一些诸如冰箱的现代类的电器都搬了一台。林葳蕤转了一圈,捡了几根金黄色的鹿筋看了看,见着是是梅花鹿的,吩咐道:“取些凤爪来。”
    底下人都是精挑细选的厨房好手,早被吩咐了一定要好好伺候这位先生,当即照办。
    鹿筋此前已经泡好胀发了,林葳蕤三俩下修净它然后切成一指宽细,加了料酒和其他药材、配料在锅里开大火煨煮,等到鹿筋煮透,胶质差不多快出来的时候,又放入炖盅里小火炖着。
    做的是凤足炖鹿筋,周围打下手的人已经十分有眼色地处理了凤爪,褪去外头的皮衣,爪尖和大骨什么的都拆掉,确保等会凤爪入口不吐骨。林葳蕤接过在沸水锅里焯了一下,也放入和鹿筋一起炖盅里,面上再摆上几片火腿片和长白山里的蘑菇。
    这菜的做法跟有凤来居的招牌掌翼煲有些相像,可想而知味道如何,等到林葳蕤再次揭锅放入鸡汤的时候,那股香味一下子飘散出来,升腾至炖盅上方,隆冬里在暖黄的灯下形成可见的白雾,熏得大冬天的人晕乎乎的。这一个半月小厨房里头的人已经遭受了无数波香味侵袭,但此刻仍是心思浮动,无心做事,一个个眼神都往林葳蕤那边飘。屋外的林蓁芃由扒着门缝偷偷瞧变成了像只小狗一样趴着灶台目不转睛地看。
    林葳蕤见了他小狗眼馋的模样,问他:“饿了?”
    小蓁芃刚想摇头,就被肚子里发出的咕咕声打断了,林葳蕤眼中带了一丝笑意,让人把锅上蒸着的粘豆包取几个来让他先吃,小孩子总是不耐饿的,“先垫肚子。”
    粘豆包是关东冬日里常吃的主食,寻常人家都是寻了一日无事,做上几十上百个,然后放在屋外头的缸里冻着成型,要吃的时候再上锅里热一遍,这样能吃上一整个冬天。用玉米面和大黄米混合发的面,馅是红小豆甜馅,用垫着苏小叶的笼屉蒸个一刻多钟就可以出炉了。
    刚出炉的粘豆包色如黄玉,散发着暖暖的谷香,林蓁芃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第一反应便是好粘,这股粘劲赋予了粘豆包特殊的口感,但并不粘牙,因为面皮光滑,它同时又十分滑腻,黏黏的面皮包含着半咬开的馅,里头流淌出来甜蜜的豆香滋味,林蓁芃不知不觉三个下肚,已有饱腹感,只能忍耐着不去拿第四个,毕竟后头还有好吃的呢!
    林葳蕤这头将刚才炖盅的凤足顿鹿筋又取出来给上了笼屉蒸着。那头叶鸿鹄便进了厨房,站到他身后,高大的身影特别有存在感。小厨房的下人虽然已经经历过好几次这种大帅到厨房的场面,毕竟按照往日的经验,只要这位林先生在厨房做菜,大帅只要没事便要在厨房给他打下手。不过饶是如此,一个个还是心惊胆战,手脚动作更加麻利,没事做的人也赶紧抓起菜就洗,捞起胡萝卜就削,一派生机勃勃忙碌状。
    看他低着头忙碌,叶鸿鹄也挽起军服的袖子帮忙,边洗菜边跟聊家常一样:“今晚天气冷,我们吃火锅吧?”
    林葳蕤觉得也行,火锅省事点,他还惦记着那两本传世古籍本呢。不过林葳蕤的火锅可不是一般的架上一口锅往里头倒汤底,切好各种生肉摆着,之后各人涮肉涮菜吃这种川式火锅。
    他让人取了一口稍微大口径的锅,冬笋汆熟切片在锅底打底,然后将快速处理好的鱼翅、鲍鱼、海参、鸡鸭蹄筋、母鸡嫩肉、猪肚、虾肉、鸽蛋等料整齐地一层一层铺上,遵循一层菜、一层肉的原则,中间用菠菜、金针菜和花菇做间隔,最上面放上各式肉丸子,再浇入高汤和调汁。放上桌的时候锅底用酒精灯点着继续烧着。
    大帅府现在的主子算上一个林蓁芃满打满算也就三个人,这么多菜自然是三个人吃不完的,已经蹭饭蹭成惯犯的吴冕和江坤又厚着脸皮上了桌,在大帅带着嫌弃和杀意的眼神下,嘴里不断说着好话,确保下次能够继续蹭吃蹭喝!
    他俩最近伙食之好让那群只喝过有凤来居神仙酒的同僚们羡慕不已!听说最近找他俩切磋的将领已经可以从大帅府门口排到小红楼了。
    吴冕的嘴皮子最厉害,跟林葳蕤也比较熟悉,将那道凤足炖鹿筋夸成人间难得几回闻的美味,然而等到一品锅上来的时候,他和其他人一个个都成了沉默是金的典范。
    锅里各种经过精心烹制的山珍海味的滋味自不必说,看桌上人伸筷子的频率就可以知道,就连那汤底都是味厚鲜浓,将所有食材都捞着吃完之后,再舀上一碗热汤喝下去,顷刻间暖到四肢百骸。可以感觉到原本已经被冻得没有知觉的脚底板重新恢复了温热。
    在零下二三十度的天气里,坐在暖烘烘的室内吃上这么一顿火锅,再酌上几杯小酒,人生简直不能更圆满了!
    第51章 壬子年大雪·易牙食
    一阵风卷云残之后,桌上的饭菜盘底就只剩下一些汤汁了。吴冕和江坤这俩人甭管是做文职还是武官的, 上了饭桌那就是奉行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的, 彼此抢菜的战斗力十足。毕竟大帅面前的饭菜没人敢去抢,林先生面前的阵地也是禁区, 可不得把爪子伸向战友的阵地嘛!
    林葳蕤晚间不喜多食, 偏偏有一个人自己吃得痛快的同时还喜欢给他张罗夹菜,一顿饭下来他就没往桌上伸过筷子,盖因碗里就没空过。不过让林葳蕤觉得心生异样的是, 但凡入了他碗里的菜,均是他爱吃的, 比如他不喜欢的鸽蛋和鲍鱼,叶鸿鹄瞧都没瞧。等到他肚子已经有八分饱的时候,叶鸿鹄的夹菜动作也停止了。
    这个人仿佛熟知他的所有爱好、小习惯。林葳蕤眼底泛起丝丝波澜, 但终究埋入心头。
    末了, 除了七分饱的林葳蕤依旧优雅之外,其余三个男人和一个小孩吃得形象全无, 满面红光, 小腹微鼓。
    林葳蕤挂念着叶鸿鹄说的那两本古籍,他比别人早放下碗筷,就在旁边等着,左右伺候的人立马给端了点心来, 他抓了一把松子在那里一粒粒地剥。长白山的松子醇厚味浓, 炒过的嚼着有股咸香, 伴着一丝独特的焦味。就连林葳蕤都忍不住闲来无事抓一把。他剥了一会放在一个碟子里, 见旁边的叶鸿鹄已经让佣人在盛第五碗饭了,不禁挑眉咋舌。
    这人……怕是个饭桶转世投胎的吧。
    也难为他之前患胃病多年了。叶鸿鹄上次被下属召回奉天,临走前吴冕几乎派人搬空了林葳蕤放在地窖里头的所有腌制的东西,说是给他们家大帅续命的,要不是僮掌柜誓死不从,他能连酒楼地窖的吃食都搬了。
    林葳蕤嘴上说着嫌弃,但还是又抄了几个养胃菜谱给他。多年后,林蓁芃回顾往昔,猛然发现,他叶哥之所以能成功虏获美人芳心,除了长得符合美人主厨的审美,会耍强势入驻、紧迫盯人这些寻常人做不来的流氓手段外,还有一处占便宜的地方,那便是他大哥这人吧,对食物的态度十足庄重,平生最看不惯有人对吃的挑三拣四了,更别说还有胃病吃不下饭的人了。看他叶大哥吃不下,可不就忍不住给人做吃的了。看着别人吃自己做的菜吃得格外香,是一个主厨最大的成就感来源。
    叶鸿鹄吃完第五碗饭放下碗筷,让人拿条热毛巾来,也拿过盘子剥松仁,林葳蕤有求于人,所以见他剥,以为他要吃,便将装着剥好松仁的碟子轻轻对移向他。
    “你吃你的,别动手我来。”叶鸿鹄说完,将暖热的毛巾递给他,“擦干净手指缝。”
    “你怎么什么都管?”林葳蕤默默接过毛巾,慢条斯理地将手上的细屑都抹干净。
    叶鸿鹄手没停,头都没抬就道:“不管谁,就管你。”
    林葳蕤:…………
    吴冕偷偷地瞧了眼,眼见对面俩人粉红而不自知的氛围,突然心生悲凉,暗叹英雄难免气短、温柔乡里难出霸王,想当年吾等奉天三孤狼,东打鬼子,北揍毛子,气吞关东如虎……而今长城犹在,不见叶郎……
    他望了眼江坤,突然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幸好还有兄弟你这个老光棍与我共进退啊!
    江坤见他不知发什么癫,抖了抖肩,甩开他的手,然后开始逗小孩玩。别看他面相能止小儿夜啼,但却是个爱跟小孩玩的性子。此刻小蓁芃吃饱了睡意上涌,坐在饭桌边,因为人小,从江坤那只能瞧见他的头。半困半醒间,他还坚持睁大双眼,只是细看之下,大眼里全无焦距,整个小身体东倒西歪,别提多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