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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节

      武明贞侧手抬剑格下这凶猛的一刀,虎口震得发麻,那句话似乎仍在耳边回响,她有些意外,却很快稳定心神,灵巧地旋开身子,后跃两步,向着屠眉刺过去!
    屠眉从小打着架长大,靠着长年实战的经验和直觉,出手迅猛、狠辣,刀刀琢磨怎么最快取人性命,或让对方关键部位受伤,甚至不惜以自己受伤做交换,用的是不要命的打法。
    武明贞论力气不如屠眉,一时间被屠眉压制,显得落于下风,众人看得捏了一把汗。
    不过她自己倒是镇定,落了下风也不见急色。她有师承有家学,身手、剑法上无懈可击,交手几招摸清敌手后,就自然而然地有了战术。
    两边你来我往,刀剑激烈相撞,夜色下甚至可见碰出了火花,过了一百多招后,屠眉越来越有些疲于应付,左支右绌,是武明贞前期拖够了他,找准了漏洞。
    下一瞬,她一剑带着峥嵘之气划破,屠眉侧身避开,那刀却回防不及,剑锋一挥而下,他发髻也被劈散了。
    长发在空中扬起散开。
    屠眉踉跄倒地,身子底下,还有迎面,都感到了四面八方的凉意。
    武明贞上前几步,剑尖冷冷指着他的脖子,借着月色和远处的火把,她看清眼前一幕,不禁也怔住了。
    屠眉长发披着,衣衫尽碎,清晰可见用长长的布条裹了胸。武明贞的剑尖上移半寸——
    那里没有喉结。
    这意外一时冲击了所有人。
    ——这个黑风军的老大,镇住了三千多山匪的,居然……是个女人?!
    难怪啊!谢令鸢心想,方才在屋子里,屠眉轻易看穿了她们的扮相,她一直没有想通。
    而今想来,作为山匪之首这么多年,若屠眉在女扮男装上自认第二,恐怕没人敢说第一了。
    “铛”的一声,屠眉重重喘息着,扔下了手里的刀,躺在地上,看着夜幕星空,苍穹低垂。
    她和这个女扮男装的将军过了一百多招,人生中第一次输了。
    输了就要任凭对方处置。
    说不上服还是不服,但奇异的是,比起被普通将领打败,她心情反而要好受些。
    虽然她讨厌这个不可一世的姓武的女子。
    也是有趣,在场六个女子,除了那个“石头精”,其他五个都是女扮男装。临死之前这样看着,倒也是亲切。
    。
    武明贞的剑尖也停在她的喉头,一时忽有些不定,便就顿住了。
    这也是第一个和她过了一百多招才落下风的女子,她原本打定了让匪首伏诛,此刻却忽然有些复杂。
    这人手上一定染了不少鲜血,在她们这些受过教育的上等人眼中,可称得上十恶不赦。然而屠眉自己也许不以为恶,她生活在崇尚力量、弱肉强食的世界,强大才是正义,弱者活该是猎物。
    与何贵妃不同,武明贞是多多少少了解些真正的流民的。疲于奔命、食不果腹的他们,没有什么善恶观念,他们甚至可以轻易做出生与死的决定,或许只因为一些常人不能理解的可笑原因。
    这有些惋惜的念头,逐渐抽丝剥茧的理清。她忽然有点明白了父亲和弟弟带兵时,看到有潜力的人便加以提拔的那种心情——
    这大概,就叫做,起了爱才之心?
    第一百一十章
    漫长的屏息凝神之后,如山洪迸发似, 四周爆发出一片欢呼。
    在这如潮的喝彩声中, 一直跟在副将身边的白婉仪下马,走到了人群里, 垂眸看着屠眉。论起来她们出身是相仿的, 然而终究是际遇不同, 一人上了云端又跌回泥淖, 一人凭着自己在泥淖中称王。
    把白碗救出泥淖并赐名白婉仪的人,却早已不在了。
    然而奇的是, 今夜她跟在武明贞身边, 看着武修仪带着兵从四面八方攻上山, 对质疑安排的张胜又骂又教,看起来好不快意。
    那剿匪对战的过程中瞬息万变, 武修仪熟练于应对, 每每力挫敌人,眸子里就似乎有光彩闪动,一霎时还有志得意满,旋即又变回严肃沉着的模样。
    这骄傲的少年心气,又不免让她想起了韦不宣。是不是他们这种人,都有这种狂傲——这种只要手里有兵,天王老子来了也敢一战的狂傲?
    她不禁恍惚,原来这种自信与气势,也可以出现在女子身上的啊。
    。
    小时候在朔方的酒肆里,韦不宣和酒肆老板喝了酒侃侃而谈,而她懵懂,和他们争论——凭什么不把供在神坛上的张将军当成女子?
    他们怔然之下错愕,哈哈笑着说,是忘了。张女是英雄,因而总让人忘记了身为女子的事实。
    而今她益发觉得,人们这种遗忘是没有道理的。当年她也并非童言无忌,她也不过是在提醒事实罢了。
    。
    欢呼声渐渐平息,何贵妃一身狼狈地往前走了两步,武明贞和白婉仪向她行了个便礼——这里是不能把宫里那一套礼节拿出来了。
    如今,数何贵妃地位最高,德妃也不能再率先开口。
    何贵妃盯着躺在地上耍赖的屠眉,话却是问武明贞的:“你要准备把她怎么办?”
    武明贞还在想着方才屠眉的交锋。一个在匪贼中混迹至今的女人,有着不输于将门之人的身手,除了经历一定是刀口上舔血的惊心动魄,本身的天赋也一定非比寻常。
    倘若就地杀了,她不觉有点惋惜。
    她从小和军营往来,对于杀降、兵诈、抢掠等等一些事见的不少,只要能打胜仗,谁会在意这些龌龊事?她和弟弟上的第一堂课,就是宋襄公的泓水之战,襄公守礼,成王背信,于是仁义之人反将自己国家沦为了弱小。
    她曾经很是不解,圣人说仁义道德,襄公似乎也没有做错。父亲以此警示她,对于国家来说,是不是好的将领,只在于能不能打好仗。是不是好的士兵,只在于听号令不怕死。
    所以,她只在意如今国难关头,一个有斗殴天赋的人能不能物尽其用。
    这样想着,她正有了决断,此时听见何贵妃一字一顿,冷声道:“不过,这个人是该死了。”
    身为何家长女,一国贵妃,却被山匪几次三番要挟,言辞不敬……何贵妃这辈子没有受过这样的屈辱!
    这屈辱在内心不断堆积,此刻在其他妃嫔面前,好似被看了一场笑话,终于膨胀似的爆发,尖锐地呼啸着刀刀见血的报复——唯有此才能抚平她的耻辱。
    只不过何贵妃不能暴露身份,因此她说得也是冠冕堂皇:“这个流民头子草菅人命,被她劫持的商队、杀过的人不知凡几,这种人手上人命无数,罪无可赦,千刀万剐也不埋没。”
    她恢复了世家风范的高贵模样,端着从容说出大发雷霆的话。
    没什么人会在这时触霉头去劝她。
    一片静默中,只听“嗤”的一声冷笑。
    屠眉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似的睁开了眼:“你说的倒是……堂堂正正,”她想表达冠冕堂皇,皱了皱眉,又一时不会用这个词。
    “说我手上人命无数,可像你这种出身大家族的小姐,过着好日子养到这么大,还不知道吸了多少家的血,踩在多少人命上的呢!”
    她的眼神不屑又厌恶。那些自诩诗书礼仪之家的侯门世家豪族乡绅,写着风花雪月或忧思庙堂的诗,摇着扇子清谈人生宇宙哲理,仿佛心无所欲超然物外,又仿佛不重名利甘于陋室,看起来真是令人敬仰极了。
    ——却真正对于“低贱”的平民又是另一副面孔了。他们才不亲手杀人,他们用慢刀子折腾得一些佃民家破人亡,他们养尊处优的手上依旧干净清爽。
    这些人和他们山匪有什么区别吗?只不过世家抢掠是披了层德行的皮,看起来就理所当然了;而他们山匪比较直接。理论起来,一个是伪君子,一个是真小人。她这真小人该死,他们伪君子凭什么能道貌岸然地活着?
    何贵妃乍听,气得面色有些泛红,随即脸颊有些烧,却又一时有些词穷,她冷冷道:“你不过是给自己找宽慰罢了,我可没有亲手杀过人。哪儿比的你双手染血。”
    屠眉仰头哈哈大笑起来。
    她嘲讽道:“你以为这样想,你就无辜了吗?可真会给自己开脱。你也不想想,因为你的一个不高兴,因为你觉得受了冒犯,有多少人命运被波及,又有多少人因为你送了命?”
    何贵妃一怔,想到类似的话,忘记是在什么时候,她曾听过了。可这些事并不陌生。
    那还是她小的时候了。
    她去听了《半生人》的皮影戏,心里很喜欢,偷偷藏了那风靡坊间的话本。之后书局每次刊本,她必定要派小厮偷偷去收一套。夜里挑着灯偷看,为了遮烛光,她拿棉被挂在幔子上去挡,看到结局怅然若失,擦着眼泪改写结局,不慎打落了灯,烧穿了帷幔。
    家里人也就发现了。其实早晚也会知晓,毕竟话本风靡,来买刊印是要亮出何家名头的,某一天书局的人与何家一间铺子的管事笑谈起此事,这事便也被捅回了何家。
    这脸面丢得有点大,且何韵致身为长女,偷偷看话本写话本简直是为长不端。冰天雪地的腊月,她身边所有的丫鬟婆子被扒光了衣服,当着全府下人的面打了一顿,然后发卖掉了。
    有几个家生子找了关系通融,只被流放到庄子上做粗活,那已经算是最好的下场。
    她那会儿难受了一阵,毕竟事端皆因她而起,她却没有受什么责难,只是被训斥。她觉得心里好像有一道口子。
    莲风就是那之后换到她身边的。她也没再那样胡来。
    再后来她入了宫,偶然遭遇几桩冲撞的小事,譬如妨碍了走路之类,她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但那些小内侍小宫女却被拖出去活活打死了。有一次皇后正好在场,看着她的眼睛,淡淡道:“没办法是吧。这也毕竟是规矩。”规矩不是她们就说了算的。
    虽然讨厌皇后,但那时候皇后的话,她忽然觉得心里的口子变大了,就好像哪里漏风,觉得有点空洞洞,并因这种空洞洞而有些惴惴。
    她也不知这莫名的惴惴是为何。好像一直以来的心安理得,也是在悬崖边缘的。
    如今,屠眉又这样一针见血地嘲讽她,当着一众人……好像不止是她的面子没了。
    何贵妃低下头看着对方,在屠眉的哈哈大笑声中,她觉得心里那漏风的地方风声变大了。
    她赶紧打断,冷漠道:“那又怎么样?他们那些人,死了也是罪有应得。他们冲撞上位者,冒犯主人,是他们犯错在先,那些都是受到惩罚而已。”
    屠眉不再笑了,可脸上还挂着冰冷的笑意,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聊闲似的:“我八岁那年养了一条狗。”
    众人一愣,不知她为何转而说起这个。
    。
    被“爹”和两个弟弟抛弃后,屠眉流浪于市井间,或偷或窃,有时候会翻垃圾和狗抢食吃。
    那条狗也是抢食的时候遇到,后来它跟着屠眉,经常为她叼来食物,一人一狗分着吃。那也算相依为命了,它从不乱咬人,冬天还把肚皮敞给她暖脚,跟着她四处跑。对屠眉而言,那狗也与亲人无异。
    有天亭长家的儿子与人路边寻乐,招惹她的狗,撕它的尾巴,那狗被惹急了反咬,他们就把那只狗打死了。屠眉赶来时只剩了狗的尸体,哭也嫌冷了。
    随后屠眉找到那两人,活生生打死了他们。
    “他们打死了我的狗,我就也把他们打死了。”屠眉轻飘飘地说,听在旁人耳中,只觉得心寒。“抵平了。”
    何贵妃有些不可思议,更觉得这个人狼心狗肺,自己和她方才的争论简直可笑。她冷冷道:“也是了,只有你这种冷血之人,才会为了一只狗,把人杀掉。”
    屠眉掀起眼皮子看她一眼,那嘲讽似是穿透了她,十分尖锐:
    “因为在我心中,我那狗才是高贵的存在啊。”
    屠眉蔑视地一笑,何为高贵,何为低贱,那也不过是个世俗的评价体系罢了。
    “这几个人,他们冒犯了我的狗,也是冲撞了高贵的上位者,是他们犯错在先,我杀了他们也是罪有应得,不是吗?这和你们杀奴婢也没什么差别吧。”
    “噗嗤”一声,官兵队伍里不知是谁笑出声,又赶紧噤声。
    这是拿狗来比喻那些高门绮户的少爷小姐们了,莫名的解气。
    何贵妃一时气愤,竟不能言。
    屠眉也没给她反口的机会,理直气壮道:“既然你们世家觉得自己出身高贵,其他人冒犯你们就是罪有应得,就该死。那我觉得我的狗比你们所有人都高贵,你们冒犯了我的狗,也当然该死。”
    死到临头,她也要张狂一回。
    这些世家的人制定着规则,他们什么都说了算,他们觉得自己怎样都有道理,无论发生什么都是别人没有道理。所以他们逼死很多平民也是没有罪过的,那些平民活该生来被他们苛捐杂税,他们觉得这很正常,并不感到一丝愧疚,他们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