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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那个禁制是逼不得已所为,它限制了杨毓忻体内真元的流动,也大大减缓了蚀灵藤吸食他真元灵气的速度。当它破碎之后,真元灵根鲜血,再无丝毫阻碍地涌进了蚀灵藤之中,不过呼吸之间,杨毓忻的根基就被蚕食殆尽。
    就在他要被蚀灵藤吸干了的时候,他的身体深处有什么嗡鸣一声,有什么破土而出。
    杨毓忻昏迷了七日,醒来后,他身上因蚀灵藤脉络而存在的血线消失无踪,而他的手腕上则缠着小指粗细的赤色手环,细细看去,那正是首尾相缠的蚀灵藤。
    陌生的记忆与知识浮现,那是源自于半觉醒血脉的传承。
    蚀灵藤这种东西,对世上绝大部分存在是致命的,但对某一类的存在却是利大于弊。
    ——古族。
    古族传承自洪荒太古时代,彼时神魔隐没,仙妖相争,人族则生在夹缝之中。所谓古族,便是仙族与人族的混血,虽夹杂一丝人类血脉,却是天生的仙胎。在天梯被斩断之后,虽然古族的后代子嗣之血脉力量代代削弱,但侥幸能够觉醒一二,便远胜其他人族。
    而蚀灵藤,就是古族用来提纯血脉的灵物。
    蚀灵藤,无论是道修佛修还是魔修,他们的本质都是人类,所以遇到蚀灵藤便是致命。但古族有一丝仙族血脉,蚀灵藤将属于人类的血脉吞食殆尽,达成提纯血脉的目的。在觉醒的过程中若能够活下来,血脉就会半觉醒,谓之“伪仙胎”。
    但伪仙胎并非真正的仙胎,虽然修炼的速度比起天灵根资质修真还要快上许多,但这种体质有着致命的弊端。这也是古族渐渐退出大陆争端,只留下些许传说的原因。
    可对于那时的杨毓忻而言,血脉的半觉醒无疑是给了他一丝生机,也赋予了他报仇的底气。
    从金丹期的天之骄子到修为尽丧的普通人,再阴错阳差变成了觉醒伪仙胎的古族遗脉,呼吸之间,灵力不断涌入他的身体,如江河入海,源源不断。他曾经的修炼速度已让人咋舌,如今重修的速度只会更快。更何况,在他血脉半觉醒之际,扎根于体内的妖藤不仅被尽数驱逐,且认他为主。
    且不说他身为杨家少主,手上纳戒的资源堪比三品宗门的底蕴,单是吞了他当初所有的蚀灵藤,他只需心念一动,就能够让它将吞下去的真元精华再吐出来。
    重回金丹期的第一件事,就是报仇。
    同归于尽也无妨。
    可他又一次睁开了眼睛,他没有死。
    旧日让他贪恋的种种就在眼前,可杨毓忻却是第一次分不清这是真实还是幻境。
    杨毓忻猛地坐起了身。
    天亮了。
    昨晚枕着他睡了一宿的人已经不在了。
    杨毓忻的面容僵硬极了,他慢慢伸手将枕边的纸张拿起,上面是林徽末龙飞凤舞的大字。手指慢慢抚过上面熟悉的字迹,他的动作忽然一顿,冰冷的目光落在了他的手腕内侧。
    他身体的每一处都因为蚀灵藤的缘故而血线遍布,手腕内侧自然也不例外。然而今日,他却发现,他手腕内侧多了一小片印记。
    太乙玄纹。
    杨毓忻眉头微蹙,手指甫一触及那玄妙的纹路,他的眼前蓦然一黑,当视线复又清晰的时候,他首先看到是张牙舞爪的赤色植物,伞状的花冠,鲜红的针形花瓣向外翻卷,纤长的根须向外延伸着,细微的脉动在根须上起伏,每时每刻,它都会变得更红更艳。
    那是蚀灵藤,正无时无刻以他灵力为生的蚀灵藤。
    这里是他的识海深处。
    识海紫府是一位修士最要紧的地方,如今被这蚀灵藤占据,可见他此时的状态有多么糟糕。但唯有经历过一次的杨毓忻知道,只要他将识海上空那时隐时现的符文封印撕开,让蚀灵藤放开手脚吸尽他的真元,他非但不会死,反而会因此而血脉半觉醒。
    杨毓忻的目光微凝。
    他直直地看向被蚀灵藤根须缠绕在中间的物什,巴掌大小宛如女子惯爱把玩的梳妆镜,边框上刻着太乙玄纹,下端则缀着金色的流苏。从不曾见过此物的杨毓忻心中微惊,心底却有一个名字浮出。
    昆仑镜。
    上古十大神器之一的昆仑镜。
    昆仑镜嗡鸣一声,杨毓忻整个人如遭雷击,身体一震,下一刻他就被赶离了自己的识海。
    现实世界中,杨毓忻倚靠在床头,他捂着自己的额头,没有吭声,但冷汗顺着额角淌下,紧咬着的唇角依稀泄出几个字来:
    “两年前吗。”
    “我……竟是回到了两年前。”
    修真世家,自与寻常富贵之家不同。
    秣陵城南是一片绵延看不到尽头的湖泊,林家本宅就建在湖心岛之上。偌大林家笼罩在薄雾之中,一年之中只有短暂的夏日依稀能够看到湖心岛上的建筑,亭榭回廊,那是秣陵城人人艳羡的神仙府邸。
    林徽末熟门熟路地抄后门回到了林家,没有惊动一个护卫,但却被一个少年逮了个正着。
    “你还知道回来!”
    拦住林徽末的是一个穿着紫色锦衣华服的少年,不同于林徽末的清朗俊美,少年矮了林徽末一个头,圆脸猫眼,相当可爱的长相,下颌一扬的模样神气极了。他叉着腰挡在林徽末的面前,目光炯炯。
    林徽末搔了搔下颌,干笑道:“哎呦,真真,这个时辰了怎么还不去学堂?当心阿娘削你啊。”
    少年,也就是林徽末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林徽真都要气笑了。十四岁的少年用力地磨牙,咬牙切齿地道:“不许叫小爷真真。还有今天年初一,族里的学堂初三才开始正常授课!”
    林徽末哈哈一笑,抬手在自家弟弟阻拦不及下狠狠地揉了一把,将少年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揉成了鸡窝,而后在他愤怒跳脚之前迅速收回手,笑眯眯地道:“啊呀,原来是这样啊,都是大哥的错,没有记清楚~”
    林徽真深呼吸,他家大哥不靠谱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不气不气。世界这么美好,他却如此暴躁。
    林徽末都要稀罕死自己的弟弟了,明明年纪小小却整日装作大人的模样,然后一逗就破功,跳脚的样子跟奶猫炸毛似的,也不怪阿娘养了一只橘猫,取名叫做榛子。
    当然,弟弟虽然有趣,逗过头就不好了。
    林徽末轻咳一声,抬手行了一礼,动作潇洒,既有世家子特有的矜贵,亦有江湖人的豪爽,总之姿势十分赏心悦目。
    “昨日家宴,仰仗弟弟的仗义相助,为兄甚是感激。”
    “……哼,你知道就好。”林徽真头一撇,而后脚一小步又一小步地蹭到林徽末的身边,先是横了他一眼,做“恨铁不成钢”状,而后伸手拉住自己哥哥的手,竭力扳着的小脸透出的是小小的骄傲,道:“那些人问你在哪儿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你去看阿爹了。”皱了皱鼻子,林徽真控诉道,“别以为我看不出来,在我说你不在的时候,他们是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