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节
“呼……”妃懿重重的吐出一口浊气,放缓心情,脸上重新挂上了笑容道:“孙子轩,你既然能够在医术上赢过谢平,那么不如和我来比试一下医术如何?”
“怎么比?”对于医术的比试,孙子轩拥有必胜的信心,就算妃懿曾经是修真界最特殊的百花谷谷主,医术极为高明,孙子轩也不发憷,不就是治病救人嘛!有什么的。
“很简单,病人是现成的……”妃懿说道。
孙子轩点点头,这个现成的病人,很显然就是客厅中坐着的赵家三少爷赵旻睿。
“你我就以治好赵旻睿的身体为目标,谁先想出来办法,达到这个目标,谁就算赢,如何?”妃懿微笑着提议道。
“我猜,这应该不是单纯的医术比试吧?直接说重点吧!”孙子轩不屑道。
“很好,我最喜欢直接的男人了……”妃懿吐出香舌,轻轻的舔了一下红唇,虽然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动作,却显得无比妩媚诱人。
“如果我先想出了治疗办法,并且治好了赵家三少爷,那么,百草集归我所有。”妃懿终于说出了重点。
“嗤!看来你的真正目的还是百草集啊!”孙子轩不屑的抬起左臂,晃了晃手腕上的手镯。
“嘻嘻!我以为你在拍卖会上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妃懿笑道。
“你说错了,如果你之前不招惹我,没有让我知道你就是我这次任务的目标,那么在拍卖会上,我是绝对不会和你竞争这么一个破镯子的,我就算再有钱,也不会胡乱花费在这种根本就不知道用途,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破玩意上面……”
“可惜啊……”孙子轩不屑地笑道,后面的话虽然没有说,但实际上却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根本就不需要说,两人都知道这没有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妃懿听了孙子轩的话差点被气死,她没有想到自己千算万算,居然没有算到孙子轩的小心眼性格。
“该死,早知道如此,我何必去招惹他?先将百草集拿到手,这个死胖子还不是任凭我揉圆搓扁?”妃懿的肠子都快要悔青了。
“废话就不用说了,你答应不答应?”妃懿怒道。
“我答应什么啊?我输了,要把百草集交给你,那么如果我赢了呢?你有什么筹码能够和百草集相比吗?”孙子轩不屑的反问道。
妃懿被孙子轩的话问的一愣,确实,既然是比试,那就没有必胜一说,如果真的是必胜,那除非这个胖子是脑残,是脑抽,才会答应必输的比试呢!
而百草集的价值自然不许多说,没有百草集,根本就无法开启百花谷,如果无法开启百花谷,就算百花谷摆在眼前,也只会是擦肩而过。
可问题是,想要找出来一个能够媲美百草集价值的东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明天上午,这里,我会带来一个足矣媲美百草集价值的东西作为赌注,是不是只要我拿出来了这个赌注,赌约就生效?”妃懿问道。
孙子轩没有丝毫犹豫,斩钉截铁道:“没错。”
“那么明天赌约成立的时候,需要以灵魂来发誓,你没有意见吧?”妃懿接着问道,这是想要不给孙子轩任何退路。
“自然没有任何问题,既然要发誓,那就绝对不能违背,用灵魂发誓,很合适。”孙子轩笑呵呵的点头道,他还真怕妃懿输了之后赖账呢!
“好,那么,明天见。”妃懿点头道,从床沿起身,走出客卧,在客厅中和赵旻睿简单的说了一下治疗的事情后,告辞离去。
孙子轩来到了客厅,众人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疑惑、好奇。
“爷爷,伯伯、伯父、叔叔,我先回去了,明天上午我会过来给他看病。”孙子轩向俗世赵家四人告辞,至于赵旻睿,直接用了一个“他”来代替,显然对这个赵旻睿,孙子轩根本就看不上,更没有丝毫的尊重可言。
孙子轩说完之后,快步离去。
第411章 手镯认主
孙子轩回到了酒店套房当中,将房门反锁后,意识一转,整个人在酒店套房门廊中消失,再次出现,已经身处百花谷外的小树林中。
对于妃懿,孙子轩不得不防上一手,要是在俗世当中,别说酒店套房了,就算是进入到了美联储中心银行的保险库中恐怕也难不倒妃懿,而百花谷则是最为安全的地方,没有百草集,百花谷还未出现在修真界的眼前,那么妃懿累死也进不来。
孙子轩刚刚步入百花谷当中,一道黑影就疾射而来。
孙子轩张开怀抱,将黑影搂在了怀中,抚摸着紫玉灵貂绸缎般光滑的皮毛,对这个小家伙很是无奈。
小时候,孙子轩曾经养过一条小土狗,可是却在一次玩耍时被小狗咬伤了手,打狂犬疫苗让孙子轩留下了心理阴影,从那以后,看到了猫猫狗狗,孙子轩都绕着走,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现在看到紫玉灵貂对自己如此依赖,孙子轩索性选择了接受,不接受也没办法啊!总不能剥皮吃肉吧?
在百花谷的乾境当中,有一排虽然简陋,但是造型却极为古朴的竹屋,孙子轩随便挑选了一间,将紫玉灵貂放在了一边,往竹子铺就的地面上一趟,正要默念阴阳转换进入到地府当中,无良大叔出现了。
“我去,大叔,你想吓死我啊?”冷不丁冒出来的无良大叔让孙子轩的心跳都漏了两拍。
“嘿嘿!小胖子,我忘记告诉你一件事情了。”无良大叔嘿嘿笑道。
“啥事儿?”孙子轩不解的问道。
“你进入百花谷,应该是往这个镯子里面灌注了阳力对吧?”无良大叔问道。
“是啊!”孙子轩晃动了一下左手手腕上厚重的手镯道。
“这个镯子可是神农氏的神器,你如果单纯是灌注了元气的话,这镯子并没有认主。”无良大叔说道。
孙子轩愣了一下,认主这个名词他可是听的耳朵都出茧子了,网络小说当中经常会出现认主这个名词,认主代表的是一种认可,一种心灵相通。
“怎么认主啊?”孙子轩一骨碌从竹地上爬了起来,焦急的问道。
“滴血认主啊!这都不知道,你不是看了很多网络小说的吗?”无良大叔翻着白眼道。
“呃!就这么简单?”孙子轩无语的问道。
“废话嘛!难不成你还要和这手镯发生一些负距离的接触不成?”无良大叔撇了撇嘴道。
孙子轩狂翻白眼,左手食指中指并拢成箭指,阳力在指尖凝结成刀,在右手手腕上狠狠来了一下。
鲜血从伤口中喷涌而出,孙子轩将左手手腕摆在了右手手腕之下,喷涌而出的鲜血全都滴落在了手镯上。
原本通体银色,还带着金丝的手镯,瞬间将滴在上面的鲜血吸收了进去,接着,猛然一紧。之前戴起来感觉很是宽松,晃晃荡荡就和戴玉镯子一样,天知道啥时候走路的时候一摆手这镯子就飞出去的百草集,直接和孙子轩的左手手腕严丝合缝的贴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