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
但经过了半夜的修整,这位罗将军也稳定了心神,沉下心来指挥军队。
鹤翼阵已破,再坚持也固然无用。
罗高驰先前布置下来的鹤翼阵中分为一阵、二阵、三阵和后阵。江俊所用的奇兵是“羊群”和雷火蛋,如今一阵的火炮和弓箭兵已破,剩下二阵、三阵多步兵。
如此,罗高驰当机立断,要二阵、三阵立刻以一个纵队的形式形成鸳鸯阵。盾兵于前,两翼则由手持狼筅的士兵补充,中间有**兵六,后置一门火炮缓缓上前。
此阵是将江南抗倭水兵与倭寇作战时候的**阵做了改良之后的一种阵法,虽说人数不多,但却形成了五路互相配合的攻击线,用上了四种完全不同的武器,形成了完美的杀阵。
古往今来,江俊还真没在兵书或者什么记载上看见过有人破过这个鸳鸯阵的。
虽然现在罗高驰的“鸳鸯阵”最后用的是火炮,行动起来有些不便,但是也并没有减缓这个阵法的威力,一个方阵的鸳鸯阵往前压境,**兵投掷出标枪,威力远比弓箭要厉!
江近天看出来那是鸳鸯阵的门道之后,更是直接鸣金收兵。
带领骑兵们迅速撤退、退回城中,江俊更是命令城头的士兵们严阵以待、准备守城。罗高驰的火炮还在,也难保他会生出强行攻城的心思来。
江近天回到城中后,对江俊叹了一句:“罗高驰也是个有心的,竟短时间内练出了这鸳鸯一阵。”
江俊扁了扁嘴,心里想的却是任你什么阵法,在现代的**面前都不过是纸老虎。但是可惜的是,他大学军事理论只考了个c的成绩,并不能拿出来现学现卖做点**、火统什么的。
见儿子没说话,老将军只当江俊是有些泄气,江近天拍了拍江俊的肩膀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且我们是佯作要从北门突围出城,既然是突围,必然有所胜负。”
江俊点点头,正准备说什么,这边无烟却已经到了近前。
“少爷!无烟此去——幸不辱命!”
无烟说着,已经从马背上跃了下来,然后给江近天和江俊行了大礼之后,才将他此去的见闻一五一十地说与江俊听:“公主同系寨主那边,我方才过来的时候已经禀告过了。”
“直接通往——不夜城么?”江俊摸了摸下巴,眼珠子一闪,转出了点小心思来,他看着无烟道:“如此,无烟,原定的计划不变,你自往公主那里领你的兵马,系寨主想必会愿意派人送你们前往。”
无烟点点头,立正、学着旁人的样子给江俊行了军礼。
“龚安固既然不愿意上当,而罗高驰又是个难与的,爹——”江俊说了半句,看了自家父亲一眼,他道:“儿子如今被逼无奈,也只能行些小人事了。”
江近天从小就教导江俊,武将虽然是拼本事和力气说话,但并非不讲道义。
用别人家眷弱小去威胁的,虽破敌也并非义举。
听江俊这么一说,江近天皱了皱眉,正欲开口劝什么,接下来江俊却拍了拍无烟的肩膀道:“走吧无烟,我同你一起回总督府,我正好也有一件事儿要求公主。”
江近天摇摇头,知道眼下情况紧急,一味坚持“大道”只会显得迂腐。他叹了一气,冲江俊道:“也罢了,事急从权,你记着为父的话就好。”
江俊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放心吧爹,不过是一点小小的障眼法罢了。”
被江俊找到的时候,同嘉公主身边的孟娘满脸的困惑,那句“听闻姑娘善御虫驱蛊”怎么都觉得包藏着祸心。
见孟娘满腹狐疑,江俊这才将他的来意对孟娘解释清楚了——苗疆的蛊虫在中原人看来简直是近乎邪异的妖术,加上江湖的传闻和茶馆说书人的演绎,更是将蛊术传得神乎其技。
至于孟娘有没有那种御千军、驱虫群攻击的本领,江俊倒是不在乎的。
“江俊所求不多,只希望姑娘能够想办法给对方制造一点点恐慌就成了,兵法有曰——上伐谋心,让他们无心恋战,我们的技法才能成。”
同嘉公主点点头:“孟娘,你若能帮上忙,便去帮一帮吧。”
小姑娘是个苗女,原本心性不定,跟在同嘉公主身边几年也学乖了,如今被江俊这么一说,就有些犹疑,红着脸小声道:“我虽然懂得驱虫之术,可、可也没在用过……”
“在下不求精妙。”江俊微笑。
“哪怕我……只是让地上的蚂蚁都从地面上涌出来?” 孟娘小心翼翼地问。
江俊笑着点点头:“哪怕只是蚂蚁。”
“这样也行?”孟娘的眼睛亮亮的,“只是蚂蚁,也、也能够帮上大军的忙吗?”
再次点头,江俊的脸上充满了鼓励的笑容。
这一次孟娘像是松了好大一口气,她点点头,又恢复成了同嘉公主身边那个骄傲得不可一世的大丫头,仰着头道:“那好,江将军,我答应你了!”
她答应之后,江俊便找来了系鸿轩、七大当家来定下细则。
罗高驰这边看见了虫群之后定然会慌乱,而他求援的士兵去了一天一夜都没有回来。八成是那边龚安固并没有当一回事,那么他们今次也不出城去攻击了,就让孟娘驱虫攻击。
能够杀敌也好,不能也罢,虫群、蛊术和天象这些事情,足够造成恐慌。
趁着那边朝廷的军队恐慌,江俊的连环计便是让系鸿轩身边那几位想着强攻庐州的当家,去尘湖水道上放一大批的鱼。这些鱼的肚子中,都被江俊放上了白色的布条。
当年陈胜吴广起义都能用鱼腹书“大楚兴、陈胜王”,如今他们在同嘉公主身边,更是有举义军的本领。
之前江俊还担心他用这个会不会被人看出来是“抄袭”了陈胜、吴广的创意,但他发现这本架空的小说里面的历史自成体系,锦朝之前是历朝,历朝再往前似乎是个南北分立的乱世。
并没有存在什么三代以后春秋、战国,秦朝来个大一统,自然也就没有陈胜吴广。
所以,江俊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系鸿轩等人还露出了佩服的眼光。让江俊心里罪恶感陡然升起,默默地语文课本和陈胜吴广道了好几句“谢”。
如此,白色的布条上,江俊就只写了一句话:天行不义,贼居中原。
这话虽然一点也不接地气,但是江俊也不是要让百姓看出点什么门道来,江南士人多,只要一两条鱼中的书被士人看见,他们自然会联想到同嘉公主的举义、想到废太子凌威。
加之孟娘御蛊,罗高驰的军队定然军心涣散。
适时他们再佯攻出城,就算不攻破罗高驰的军队,也足够声势浩大。就算此刻的龚安固还坐得住,京城的那一位、肯定会忍不住发声、下调令。
到时候,江俊会带人直接取道安闾开拔夜城。
而无烟带领青壮兵丁自然会从不夜城中里应外合响应,他们攻下夜城也是顷刻之间的事儿。只要攻下了夜城,龚安固想要反扑,便只剩下了从不复溪这边一条路。
先前的种种计划便又可用了,不复溪畔的十里白沙堤,定然是龚安固的埋骨之地。
计划安排下去,江俊也坐下稍稍休息了片刻。
他虽然没有上前线去拼杀,可劳心劳神还是有些累了。他低下头去捏了捏眉心,再抬头的时候,面前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紫金色葫芦。
眨了眨眼,顺着托着那只葫芦的手往上看,江俊看见了系鸿轩抿着嘴的一张冷脸:
“家师留给我的灵药,安神的。”
系鸿轩说完这句话之后,把葫芦往江俊的手心里一塞,就飞快地转身离开了。愣愣地捧着掌心还带着一点热度的灵药,江俊看着洞开的大门,还有外头灌进来的风,心里却暖了几分。
都是人家的好意,江俊便也倒出来一粒吃了,他不是江湖人,不知道他吃下去的是什么众人争抢、对功力大有助益的灵药,只知此药入口即化,浑身的疲累瞬间一扫而空。
他舒展了精神,伸个懒腰站起身来,却看见同嘉长公主抱着猫儿、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门口,望着他的一双眼睛里透着几分揶揄。
“……公主殿下?”
“都说了要叫姐姐,”同嘉嗔了江俊一眼,挑眉:“怎么老五不在,你就又改了回去?”
江俊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看了同嘉公主一眼,小声地重新叫了一次“姐姐”,毕竟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孟娘去准备需要用的东西了,大厅内的其他人也早散了。
同嘉公主走过来,伸出手捏了捏江俊手里的小瓶子,故意长吁短叹一番,才点着江俊的鼻尖,意味深长地笑道:“看来我得赶快给我那傻弟弟写一封家书才是。”
“?”
“他才没在你身边一段时间啊——”同嘉公主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门口,才揶揄道:“你这宝贝就要被外头的俊俏小伙给勾走了。”
=口=
江俊这下窘了脸,看着同嘉公主更加不好意思起来,也不能指责对方,只能小声抱怨了一句:“姐姐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哈哈哈哈,”同嘉爽快地笑出声,揉了江俊的脑袋一把,才道:“好了好了,姐姐逗你玩呢。知道你和老五感情甚笃,所以啊,才想着要开这么一个玩笑。不过本宫——确实是想要给老五去一封家书。”
江俊陪着同嘉公主坐下,他看得出、公主这是对他有话要说。
“我虽是父皇与母后的长女,又是长公主,手下有调兵遣将之权,但到底——不是男儿,我来举义,总有人会传些风言风语。认为我一介女流之辈,不过是为了夫婿一怒而已。”
这是体己话,江俊听得出,他神色一凛,正欲开口,公主却又止了他,抢言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无非是些宽慰、劝解的话,我听听也就罢了。江俊,有些事儿,还是需要老五出面,更加好些。”
昔年太子凌威冤死,太子妃如何辗转在报国寺诞下那个遗腹子,故皇后段氏的家人如何被祸害出的京城,江俊都清楚了解。
但同样的事情,同嘉公主来说同凌武来说,分量便不一样重。
尤其是同嘉公主举义,借的是裴君浩的出事。很多人就算明白当年太子被废定然有冤,可同嘉公主站出来,总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这本书所写的历史上,并没有出过女皇。
真实历史上的武则天当女皇、最后都需要立下一块无字碑,何况是在锦朝这样的架空朝代里。
江俊明白同嘉公主的担忧,可却也有些无奈:“公主所言极是,只是凌武他身处羽城,赶过来也需要一些时日,江南、还是需要公主你主持大局。”
同嘉见江俊明白了,脸上也重新绽放出真心的笑容来,她拍了拍江俊的肩膀:“江俊,本宫要多谢你。多谢你陪在我那个傻弟弟身边,也多谢你、在此为本宫稳定战局。”
江俊摇摇头,没有说话,心里却更加坚定了必胜的信念。
乾康九年四月初一日,罗高驰的军队凭借鸳鸯阵打退了江宁城内的“逆军”,然而第二日上,罗高驰驻地之中,就出现了大量的蚂蚁。
黑压压一片的蚂蚁几乎将他们所在的白色沙地尽数覆盖上,而那些蚂蚁疯狂地逃窜的样子,让罗高驰的整个大军生了各种各样恐怖的揣测——
有人说天灾又要将临,有人说这是神明震怒,有人说这不过是地下水倒灌导致的自然灾厄……虽然众说纷纭,但人心惶惶,逼得罗高驰不得不出来做了一次训话。
然而正在他训话的时候,江宁城北的城楼上,却重新出现了一群士兵,江俊今日披上了银色的战铠,手中也拿上了他惯用的长|枪。
“龚氏大军多行不义,已遭天谴。神明终将庇佑我锦朝军队,终将庇佑我大锦的公主——为故去的太子逃回公道!”
江俊看了看城下整装待发的士兵,深吸一口气,长|枪所向、直指罗高驰所在的中军大帐:“天行不义、贼居中原,还我河山、正我明君!”
底下的士兵很多都是同嘉公主带来的禁军,他们一直以为他们作战只是为了给同嘉公主争一口气,而那些江南投诚的士兵们,也只是为了吃饱一口饭。
今天,江俊站在城楼上,告诉了他们、他们是为什么作战,为了谁作战!你们不是奇怪为什么公主要造反吗?你们、不是奇怪为什么身在江南富庶之乡,还会吃不饱饭吗?
那是因为天行不义,有某位贼子窃据中原!他并非天命之子,更不是什么顺理成章的明君,他是窃国的贼人、他是行不义的昏君。
是因为他招致了神明的震怒,降下了灾厄才毁了江南的良田和土地。
也是因为他害死了原本应该继位的明君,才会让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害得天地震怒,害得百姓流离。
这些话,江俊喊得高昂,说得恳切激愤。他没有战场点兵、鼓舞过士气,但是他看电视剧至少见过民国时期的学生运动,知道当时的学生领袖那种鼓舞人心的力量。
所以江俊说着,更是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个士兵。一人响应之后,更是有更多的人响应。他们怀念废太子凌威在时,他们怀念先帝在时,他们不想要如今的兵荒马乱、不想要饥荒和逃难。
如此,江宁城的士兵纷纷振臂高呼、纷纷响应,跟着江俊高声呼喊:
“天行不义!贼居中原!”
“还我山河!正我明君!”
地动山摇,气势如虹,而江近天趁着士气大盛,那边为了蚂蚁慌乱不堪的时候,更是鼓舞了一番士气,三问三答,城门一开,立刻带着大军扑杀出去。
任你鸳鸯阵再强,此刻也难以很快结阵。
江近天带人杀了出去,江俊也没有闲着。他今日之所以带了银盔重甲,那是因为他准备出城、身先士卒。士气已经大振,像是一盆烧得正旺的炭火。
他此去,就是要浇上一大盆油,让这火绵延千里而不绝熄!
策马持**,守城的副官和鲁将军还有些担心,但江俊带上头盔、微微一笑:“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江俊苦练枪法多年,并不是为了站在幕后做个军师。”
“诸位,守好城池,待我和父亲、凯旋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