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江湖客 (二更)
小酒馆里走进来七八个身着斗笠,手里拿着刀剑的江湖。
他们落座在那边的长桌之上,呼喝着让店家上酒。
宁桃递给许仙一个歉意的眼神,然后扭着小蛮腰去招呼人。
那些江湖高声喧哗,声音一个比一个粗狂。
好似不拍桌子瞪眼睛,就不是江湖好汉似的。
许仙一个人坐在那小桌前,独自斟一碗酒,拈起小碟子里的花生米往嘴里递上几颗。
那边的江湖正在高谈阔论。
“嘿,听说越州的裘大当家已经带兵逼近绍兴府,若是裘大当家能打下绍兴府,那下一步肯定会打杭州府,到时候,这李唐天下也就该完犊子了。”
“没想到红莲教居然出了这么一号人物,想当初我等在江南道绿林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红莲教虽然有些年头,但比起我们五湖帮还要差些意思,想不到一转眼,这红莲教都成了这般气候。”
“谁说不是呢,听说那裘大当家还是个秀才呢,当初在杭州府试中屡试不中,蹉跎了小半辈子,都是那官府的老爷们太黑了,裘大当家能文能武,这样的人都留不住,还能指望这李唐有什么气数,若是裘大当家当真攻下了绍兴府,那我等兄弟自当去投那裘大当家。”
“大哥说的有理,我们五湖帮在这金陵天天受那端王的鸟气,不如去投奔裘大当家。”
其中一个文士模样的江湖,腰挎一柄宝剑,他却是摇头说道:“我观那裘世藩虽一时势大,却未必能成了气候,能攻城未必能守城,越州本就是蛮夷之地,朝廷平时也无暇顾及,绍兴府却是不同。”
“若是那裘世藩用兵神速,快攻绍兴府,然后一路朝着杭州府进发,还有机会巩固地盘,席卷江南,但其若是被人托住了手脚,估计会被朝廷的兵马给打的首尾不能相连,别说攻下杭州府,就是越州老巢都未必能守得住。”
那几个江湖听了,却是有一人道:“那照华二哥所言,那裘世藩岂不是秋后的蚂蚱没几天了。”
那文士却是摇头笑道:“那到也未必。”
又一人说道:“华二哥说话就是不痛快,急死个人咧,喝酒,喝酒!”
几个江湖说的唾沫星子横飞,也不怕隔墙有耳,一脸的凶煞模样。
其中一个大汉一拍桌子,道:“老板娘,再上几坛好酒来。”
宁桃款款移步,把那酒坛子给搬过去。
那江湖大汉瞅着宁桃的小蛮腰,就想顺手去摸一把。
却是被那带头的大汉瞪了一眼,吼道:“老八,别他娘的找不自在,这里是谁罩着的你不知道?”
那唤作“老八”的江湖大汉听了那带头大汉的话,缩了缩手,在嘴巴上抹了抹,有些尴尬的说道:“大哥,我就是开个玩笑。”
宁桃瞅了瞅那位“老八”,然后冷眼离去。
那带头的大汉,脸上有一道很明显的刀疤,他看着宁桃的背影,砸吧砸吧嘴,道:“狄老头可是护短的很,谁敢动他的女儿,那不是自找不痛快吗,你们都把眼睛放亮一点,别他娘的管不住裤裆里的那二两肉。”
“看什么看,尤其是你,老八!”
那带头大汉瞪着牛大的眼睛朝着那位“老八”说道。
那位“老八”尴尬的笑了笑,拿起碗来,喝了口酒。
宁桃走到许仙的桌前坐下。
许仙捏着酒碗道:“平日里在这地方,少不了要碰到这种事吧。”
宁桃点头道:“当然,不过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敢动真格的几乎没几个。”
许仙道:“怎么不见你爹?”
宁桃挑眉道:“义父在端王府常住,平日里是不和我在一起的。”
许仙饶有兴趣的问道:“怎么想起来在这闹市中开个酒馆?”
宁桃道:“为了生计呗。”
许仙笑道:“宁姑娘可不像是为了生计发愁的人。”
宁桃呵呵一声,道:“其实这里算是王爷府的一处据点。”
许仙点了点头,这才算是真话。
像宁桃这样的女飞贼,即便是再有不少本事,又怎么会委屈自己在这闹市里开一个酒馆,还整天受这些糙汉子的骚扰。
能让她有理由在这城里开个酒馆安心做个酒保的也估计只有她的那位恩主,九王爷了。
九王爷收揽那么多门,许仙可不相信他是用来养闲人的。
敢在皇城根子底下这么做,这位九王爷可不是一般人。
来了金陵这么久,他也对这位九王爷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人们习惯性的称其为九王爷,其实是因为他是太上皇李纯的九弟,排行老九,所以人们称呼其为九王爷。
但这位九王爷正儿八经的封号却是端王。
这位端王爷与太上皇李纯可是一母同胞的亲哥俩。
自从太上皇李纯御极,这位端王爷可是一直是朝中的肱骨人物。
这位端王与梁王算是李唐朝廷的两大柱石,总揽朝政许多年。
梁王与端王不同,梁王是当今太皇太后的亲弟弟,虽然封了王,但那也是当年太上皇李纯为了拉拢外戚,不得已为之的手段,谁让他继位时,皇权旁落呢。
太上皇李纯虽然名义上是太皇太后的儿子,其实是当年过继给太皇太后的,这涉及到当年宫廷里的那些龌龊宫斗,就不必详表。
总之呢,太上皇李纯对他的这位亲弟弟端王可谓是宠幸有加,这位端王在民间也一直名声不错,有着贤王之称。
当然到底是真贤还是假贤,许仙就不知道了。
不过按照许仙对于这种人物的大致了解,知道这样的人物一般都不简单,所谓贤与不贤,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宁桃看着许仙若有所思,久久不语,也不打扰许仙,而是给许仙把瓷碗里的酒水添满。
许仙笑了笑,然后将酒水饮尽。
那边的那几个江湖看到宁桃给许仙斟酒,倒像是个小媳妇似的,与对待他们之时孑然不同,不禁有些吃味好奇,那个唤作“老八”的不禁说道:“那小子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比华二哥还要白嫩几分,怪不得能讨得那小娘子喜欢,那小娘子却是不知,那等白嫩小子怎生比得上俺们这等好男儿,俺们这样的就是鸟蛋都比他的要大上几分呢。”
那污言晦语落到许仙的耳中,许仙也不以为意,反而笑着与宁桃说道:“宁姑娘,添酒。”
宁桃听话的给许仙添酒。
刚添满,便被许仙给仰头喝尽。
宁桃再添满,许仙再喝尽。
看的那边的那些江湖一个个的都傻了眼,见过能喝的,没见过这么能喝的。
那位“老八”不禁朝着许仙看着,赞一声,“好小子,是个爷们儿,是俺老八刚才失言了。”
说着,那“老八”站起身来,举起酒碗,朝着许仙遥遥一举,然后道:“这一碗是俺敬你的!”
许仙捏起酒碗来,与那汉子遥遥示意,而后又是饮了个干净。
那边的坐着的那个文士也举起手中酒碗,出声道:“公子海量,华某敬你一碗。”
说着仰头喝个干净。
许仙闻声,与那文士点头示意,又喝了一碗。
那些江湖见许仙面不改色,连半分醉意都没有,直道许仙是江湖高人。
宁桃看着许仙,心道他虽然看起来像是个柔弱书生,但喝起酒来的架势却是一点都不柔弱,反而有种别样的潇洒滋味。
若不是这次王爷下了令,让她趁机接近许仙,她还不知道许仙已经来了金陵。
甚至还中了状元,如今也是朝廷的新贵。
谁能想到当初在杭州城小院里那个给自己买菜的书生竟然能有这样的造化呢。
亦或者说他本来就不算是一个普通的书生。
他本来就有着自己也看不穿的本事。
这样的人其实在她的眼中是不可以太过接近的。
因为她看不透许仙,虽然许仙看起来人畜无害,甚至当初还救了她一命,但正是这样,她才知道,越是这样的人,越是有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而要想和这样的人做朋友,恐怕是有些不好玩的。
因为你若是刻意的带着目的去接近他,他一定会敏锐的发现不一样的端疑。
所以,她选择了不经意的遇见。
这种遇见不是刻意安排,却也是有意。
这家酒馆的确是九王爷让他父女俩个开的一个据点,她也的确是在这家酒馆做了许久。
以她对许仙的观察,他每日的生活几乎很是单调,除了衙门便是长生观。
而从翰林院到长生观有三条路,许仙平日里最常走的那一条路并不是这条福林坊。
而是另一条,不过今天下大雨,那条街上有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坑,积了不少水,所以许仙今天能走的路就便成了两条。
而从福林坊这条路走到长生观是最近的。
许仙会看到她和那个梁公子争吵,倒不是在她的计划之内,原本她是计划另一种偶遇方式的。
只是临时多了这么一个因素,正好被她用上了。
这一切都刚刚好。
她和她的义父之所以能被九王爷很看重的原因,就是他们办事向来很缜密,其实很少有失手的时候。
上次在杭州城不过是意外。
许仙虽然有着神鬼莫测的力量,但是在宁桃的悉心安排之下,就这么和宁桃在金陵城中偶然相遇。
与宁桃聊的还算开心,他乡逢故旧,总归是一件令人心情不错的事。
不过酒馆虽好,可不是久呆之地,许仙看了看天色,已经有些晚了。
那些江湖也醉醺醺的重新披上斗笠从酒馆离去,许仙与宁桃道别,与她说了一下自己如今住的地址,然后撑起自己的油纸伞迈向了雨水中离去。
宁桃站在酒馆的窗前,看着许仙融于黑暗中的背影,不禁嘴角弯起了一个弧度。
任你是斩妖除魔的修行人也好,还是文采飞扬的状元郎也罢,被我宁桃盯上了,是想逃也逃不掉呢。
宁桃咯吱咯吱的笑着,笑得花枝乱颤。
许仙手中油纸伞被他附上了避水符箓,隔水效果那是杠杠的。
这把他和自家娘子的定亲伞,算是他为数不多几乎走到哪都要带到哪的物件儿。
当然平时还是交给自家娘子保管的。
只是这些日子娘子在白龙殿中修行,无暇分身,所以便将这伞交给他保管。
今日正好派上了用场。
许仙刚转过街角,却是听到那边响起了一阵刀剑碰撞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