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页
“你阿爹说是你是个娇气包,半点都不差。”崔元九柔声说着话,利索的替怀里的小奶娃穿好衣裳。
在竹榻上又趴又爬又坐又站,姿势不知道换了多少个的巧妞儿,见着草哥儿进灶屋,兴奋的哟!扶着墙,腾地一下站了起来,还挥起了手:“弟弟,弟弟,弟弟。”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姐姐。”草哥儿开心的笑。
安安静静的灶屋,顿时变得好生热闹。
早饭,大人们吃荠菜饺子,孩子们吃荠菜肉粥,大壮吃了几个饺子又吃了半碗粥。
“荠菜饺子真是超级好吃,口感脆爽,一口一个,放嘴里咬,鲜得直打哆嗦。”沈乐都舍不得搁筷子,可惜,他真的吃不下了,胃都快撑爆了:“平哥儿,你做的荠菜饺子是我吃过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好吃的。”
“还有一点,喜欢吃,中午给你蒸热。”
沈乐还真不客气,也不觉得害臊,小鸡啄米似的直点头:“好啊好啊。”
草哥儿吧吧嘴:“粥粥,香!”说完,就冲着阿爹笑,白白的小牙,可爱极了。
“肉肉,香。”
安哥儿想了想:“菜菜,香。”
柳桂香抱着巧妞儿掂了掂,有点发愁:“三孩子里,就数她胃口最大,吃得最多,肉也长得最多。”
“还小,会抽条的。”陈老爹很有经验。
三合院建成,陈家众人不用再忙得脚不沾地,屋里屋外的活也都能及时收拾。
沈乐抢不到多少事,又舍不得平哥儿做的饭菜,只好厚着脸皮跟在九哥身边,九哥干什么他干什么。
陈玉平要去摘些野水芹,这时节的野水芹也是相当的脆嫩可口,用来炒腊肉,滋味儿鲜美又下饭。
崔元九和他一起去,沈乐像条小尾巴,腆着脸往前凑,笑笑嘻嘻。
“乐哥儿,真的决定了不往县城去?”陈玉平对沈乐挺有好感,相处了些时日,觉得这少年和老幺性情很相似,骨子里是吃货,两人有话说合得来,要是真能成事,婚后日子应该会很愉快。
令人头疼的是,这两都是榆木脑袋,不开窍啊不开窍。
“不去。我已经辞了镖局的事,就想继续跟九哥混口饭吃。”
陈玉平逗他:“你九哥如今可没营生。”
“平哥儿不嫌弃我,我就跟你混饭吃,有没有工钱无所谓,管吃管住就成。”
“听说你家有两间铺子,你完全可以回去当少东家。”
“屁的少东家。”沈乐撇撇嘴:“我哥一门心思想着读书考取功名,我阿父阿娘就琢磨着,给我招个上门夫婿,管着家里的两间铺子,兄弟俩也不准分家,意思就是让我养着我哥呗,心偏的都没眼看,还说不偏心。”
陈玉平有点后悔不该开口问:“我俩打算在镇上盘个大点的店铺做吃食买卖,目前店铺还没消息,你要是愿意,到时候可以到店里帮站干活,管吃也管住工钱自然也是有的。”
“愿意!一百个一万个愿意!”沈乐喜得跟个孩子似的,一蹦三尺高。
水芹炒腊肉,豆豉蒸腊鱼,凉拌折耳根,筒骨炖红豆。
顺便给孩子们蒸了点枣泥糕,就尝了个味主要是放着下午吃,一人一碗蒸蛋,香香地鱼肉粥,筒骨炖红豆只撒了点盐,也给孩子们喂了两口,其中巧妞儿咕噜咕噜喝了小半碗,舔着唇,还想要吃,柳桂香可不敢再喂。
午饭过后没多久,陈原秋和陈玉春兄弟俩回来了。
原来今儿遇到个大顾主,一口气买了不少店里的吃食,这才早早地关了店门。
饭菜是没有剩的,只要是平哥儿掌勺,家里的饭菜就能吃得干干净净。
一则是手艺好,二则他煮饭烧菜也很会把量,吃着是刚刚好。
陈老爹让三儿子歇歇,他给大儿小儿下了碗卤子面。
陈原秋和陈玉春兄弟俩饿得很,满满一海碗的卤子面几下吸溜就吃完了。
后面还各自拿了个馒头,沾着碗里剩下的面汁,三两下吃进肚。
“还是家里的饭菜好吃。”陈原冬拍拍鼓起的肚皮,心满意足。
沈乐闲不住,可陈家屋里屋外也确实没了活干。
他眼睛骨碌碌的转了圈,跑去撺掇陈原秋:“老幺,左右无事,咱们去寻野菜怎么样?今儿上午我摘野芹时,看见有株香椿长得极好,晚上让平哥儿弄香椿煎蛋,中午的野芹炒腊肉你没有吃着,味道真真是棒,好吃的不得了!猫爪也嫩得很,炒着吃别提有多香。”越说越激动,拿手推着跟前的人:“你去不去?”
“去!现在就去!”陈原秋听着口水直流,哪还坐得住:“走走走。”见外面只是毛毛雨,连蓑衣都没有穿,就戴了个笠帽:“阿爹,我和乐哥儿到山里找些野菜回来。”
陈老爹起身往外走:“你俩当心点,尤其是老幺,下雨路滑,多顾着点乐哥儿,别往山里面去。”
“二叔放心,我们晓得的。”沈乐见陈玉平也出来了,笑笑嘻嘻地道:“平哥儿,我和老幺多找些野菜,晚上烧着吃呗。”
“成。想吃什么你们自己找来,我给你们张罗。”
陈原秋在旁边催:“走了走了。”
两少年兴冲冲地往山脚下跑,还能听见他们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什么好吃,是炒着吃还是焖着吃或是凉拌,说得好有经验的样子,待走远了些,渐渐听不清说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