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回到望郡,连姨带着个女孩老远迎了出来。
“尘尘,这是我家的珊妞,”连姨很是抱歉地解释,“她在青府柳州大老远的上学,今天才放假回来住。我就……”
“你好,珊妞。我是程尘。”程尘微笑着打断她,向少女伸出手,萌萌哒。
“你好,程尘。我是朱琦珊,琦和珊都是斜玉旁,美玉和珊瑚的意思,我爸就喜欢财宝。”女孩婷婷玉立,长得挺乖巧,长发披肩,她笑吟吟地伸出手轻轻握了一下程尘的,突然低声轻呼:“哦,对了。你才‘醒来’没多久,听妈妈说去龙川读书了?琦和珊字都学过了吗?要是不认识,反正放假,我可以帮你辅导。”
“哦,不用了,珊妞,我们老师都挺好,教了很多字。”程尘仔细看了她一眼,女孩背脊挺得很直,穿着精致的制式校服,非常合身。她的笑容也是那样甜美而得体,但是笑意未达眼眸,虽然竭力掩饰,但还是让人很容易就感受到那种自上而下,略带鄙夷的自傲。
啧!太嫩,城府略浅啊!再修练个几年,烟火气不那么重了,大约就修成个都市“白骨精”了。现在算是少女仆身公主心?要上演怒怼纨绔逆袭上位,还是草根少女奋发图强?
不管哪一种,程尘都不打算当个替人垫脚的丑角。
朱琦珊矜持又标准地笑了笑,认真地提醒:“程尘,我比你大一岁,你可以叫我珊姐姐,也可以叫我琦珊,但是请别叫我妈喊的小名。你知道的,她们这辈人取的小名都有些土。哈哈!”
“好的,珊妞。”程尘点点头,甩手进屋。也不管留在后头的珊妞脸色如何。
别墅一楼只有一间保姆房,平时连姨和朱大头夫妻住着,一楼还有两间客卧,二楼则是两间主卧。不想当珊妞的朱琦珊同学自然不能住主卧,连姨准备安排她住一楼客卧。女儿小时当然是和他们一起住,自从上学后又多是住校,难得假期回来,慢慢也就让她住一楼客卧。
小少爷没醒之前,反正房子都空着,也都含糊得过去。现在主人在家了,似乎让女儿住客卧又有些说不过去,毕竟干再多年,说到底她连姨也就是这家的住家保姆。老公蹭吃蹭住已经是难堪,女儿还住客房,这……
饭桌上,四个人吃得有些闷。连姨心不在焉,欲言又止的;珊妞坐在末位更是别扭,端着身姿,只闷头夹自己面前的菜;朱大头是心痒难骚,不住地给小少爷使眼色,钱,要钱啊!着急撒!
好不容易等程尘吃饱喝足,放下了筷子,连姨终于张开了口,她讨好地笑着,有些结巴,小心翼翼地商量:“尘尘啊,你看你珊姐姐难得回来,我,我想,要么让她住一楼客卧,就这个假期,等她一走我马上……”
朱琦珊的头压得更低了,恨不得埋进碗里。她实在不想看到母亲讨好恳求的嘴脸,但又无法可想,总不能这么大了还和父母挤一间屋,一个假期都去外面租房也不现实,又贵。
她紧紧握着筷子,指节都发白了。既担心程尘不答应,又厌烦这个无可奈何的现实——她的起居住所,居然得让一个刚启灵没半年的智力障碍来决定!
“……好啊!”程尘漫不经心地回答,客卧里老早就放了些女孩子的用品,答不答应的都已经住进去了。连姨现在提出来,也算是对主家的尊重,要是反对,也不过徒生尴尬,大家为难。
“对了,我要买台电脑,老师说假期里要在家好好学。”
“啊?啊!好的好的,老师说的一定要买,要好好学。”连姨一时也没想到,她为难了许久的事,小少爷答应起来一点不为难,喜出望外,忙扯过女儿说:“尘尘,让你珊姐帮你去选,买台最好最贵的!姨把家用的卡给你。”
珊妞扯开一个有点尴尬的笑容,轻声道:“谢谢你啊,程尘。电脑就交给姐姐来办吧!一定妥妥贴贴,让你好好学习。”
程尘笑嘻嘻地接过卡。不错,财政大权暂时到手。
第16章 野天鹅
带了没能经手大钞,哀声叹气的朱大头、采购及相关事务助理珊妞、地头蛇兼苦力沈的哥,程尘一行浩浩荡荡地冲向电脑城,背了台最新台式电脑回家,顺带让电信的师傅拉上了网线。
电脑两万七,拉根网线用了五千,珊妞报账时,把连姨心疼得直吸凉气。
珊妞把卡和程尘的身份证还给连姨时,小少爷撅嘴抱怨:“连姨,我零花钱都不够用,多发我点呗!”
“噢!好好,尘尘学会花钱了,是该有零花,自己买东西也方便。”连姨小心地收起证件和银行卡,想了想说:“要么以后每个月给你500元,够了吗?”
这年头一般国企员工收入也就二三百,五百一月算是大数目了。
“行!”程尘高兴地说。
去银行转账、取现金时,他顺手让银行拉了张流水。这张以他名字开的卡,在95年6月——他苏醒的时候起,每月15日会固定汇入两万元,而每月固定支出是2千元,最近一笔大的支出是8万元,应该就是龙川的学杂费之类。
加上以前的积累,现在卡上的余额还有127万左右。
平心而论,这个别墅的养护和连姨的工资、家用、他的衣食行等等,一个月两千,在保证这样的生活质量下,算是挺克制节约的。连姨的职业操守很值得敬佩,起码在这个卡的账面上,他看不出什么循私揩油的迹象——尤其是在主家不过是一个“弱智”的小屁孩,也没有其他人制约监督的情况下。
敬佩归敬佩,大男人没有机动的小钱钱可怎么活?
在掘出自己的第一桶金前,程尘觉得卖萌换零花钱,其实是个相当划算又省力的买卖,至于脸面——切,宝宝才十五,智力还没开发完全呢!
※
开机,上网,熟练地登入“搜文”网,选择了外国文库搜索。
面对搜索条,程尘凝神想了片刻,打下几个关键词:“公主,荨麻,哥哥,天鹅,织衣”。
选择这个故事,第一是因为这是个老外的儿童故事,穿越过来改成中文“触雷”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第一次试水,他可不想让自己上《弱智少年欢乐多,抄文“天谴”挨雷劈》的新闻头条!
其二则是因为林家小妹妹显然撑不了多久,弄个长篇能不能用还没明白,人就……肯定是来不及。找个短篇经典童话,至少换篇也快。
而最重要的一点,当他听到林家兄妹的悲惨故事时,脑袋里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这个小故事。只是那位为亲人忍受苦楚和磨难,一心拯救亲人,连死都不能让她屈服的小公主,在程尘脑海里代入的不是林家小妹妹——而是林良羽这位为妹抽血好哥哥。
呃,这个性别只是小问题,要是能启灵,哪怕写只猪都是好文啊!
不见人家蒲公写篇《狼》让5千多人启了灵,就算一半对应了屠夫之类的人类角色,总还有一半对应“狼”这位主角吧?
嗯,说起来,难道用“狼”启灵的,这人就会像狼性凶残?那书里还能不能写坏蛋了?用反角启灵了坏蛋,长大了这些家伙要是反人类反社会,难道都是文人的锅?可是小说里不写反派,难道篇篇都写世界和平真善美?
思绪发散开去,他就走神了,眼神迷离,脑袋里神兽川流不息。
果然还是要多做准备工作,万一出什么岔子,自己挨天打雷劈固然糟糕,把别人小命弄没了,那才叫愧疚一辈子。
电脑页面闪烁片刻,搜索结果很快出来了。
外国文库里公主、哥哥、天鹅自然是满坑满谷,但要同时满足搜索条件,并且在同一篇“灵文”的,一个没有。
程尘还不放心,又换着条件搜了又搜,在国内灵文库也再三搜索,确认不会撞车后。吁了口气,起码题材可以初步定下了。
至于非启灵的文章,倒不太要紧,即使偶然会有情节类同,只要未曾启灵,其实在启灵的文章面前,普通文字是没有“文权”的。天地生灵已为文章的灵性作了判定。
又花几个小时搜索写“灵文”的注意事项,对基本常识了如指掌后,程尘揉着酸痛的脖子抬头,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门外轻轻的扣击声,珊妞的声音传来:“程尘,电脑装了什么时候都能玩,不要急于一时,先吃饭,菜都快凉了。”
“知道了,就来!”
食不知味地匆忙扒完饭,程尘在连姨有些担忧的眼神中又跑回自己屋子。
“尘尘也不知在忙什么,龙川学业这么紧啊!不过尘尘现在倒是机灵多了,学校教得真好。就是还要弄什么电脑,不要熬坏眼睛喽!”连姨叹口气,夹了筷鱼肉给女儿,“快趁热吃,柳州可吃不到这么新鲜的海味,妈妈特地为你买的,只放了一点姜、酒和盐提味。”
“妈,你别瞎操心了。程尘他们老师既然说要用,那总是要用的呗!”朱琦珊心里嗤笑一声,至于是不是用来学习,哈,现在的游戏连弱智都爱玩!
命好的,字都认不全,玩个游戏就要买个快三万的电脑。可她连学校组织校外实践去德国游学,妈妈都不肯拿出两万来。投胎果然是技术活!想到这些,朱琦珊顿时觉得最爱吃的玉秃鱼都不再鲜美,蔫蔫地放下了筷子。
“哎呀!珊妞你怎么不吃了,你可莫学人家减什么肥,女娃儿肉嘟嘟的才好看哩!”
“你莫管她,小娘要俏,才找得上有钱的男朋友撒!”朱大头嘿嘿笑,眼都眯起。
“老爹,你胡说什么!”看着笑容猥琐的老爹,朱琦珊现在真是觉得吃得够饱了!
※
程尘在自己房间里,锁上门,翻出白天买的荨麻纸,准备开始抄写他的第一篇作品。
搜完一堆资料和须知,他才知道担心反面角色启灵出坏蛋,真是杞人忧天了。
对生灵而言,魂本无善恶。
这个世界并没有“人之初,性本善”与“性本恶”的千年之争,肉体凡胎本就是一片空白。而启灵带给肉体的,是有特性有灵性的魂,并无善恶之分,只有有无灵赋的区别,甚至于灵赋也是可以后天慢慢培养的,而非启灵定终生。
比如灵性偏执,智商高,沉默寡言的反面角色,哪怕他在原书里的角色是个变态杀手,反派大boss。被这个角色启灵的孩子,哪怕他灵合度再高,序数又在前的,如果启灵后从小接受的是正常的教育,生活在平凡的家庭里,有极大的可能他会成为非常有出息的社会精英。三观的塑造在养育的过程中,偏执的另一面是执着,高智商又踏实肯干,想不成功都难。
约翰?洛克菲勒还说过——“只有偏执狂才可以成功”呢!
在某篇《角色性格与人生成功之我见》的论文里,还例举了许多由反派角色启灵的成功人士。主流的研究结果是:人的成功机率,排除幸运值的干扰,很大程度与角色的序数排列、角色重要性,以及灵合度呈相关正比。
而相对的,人类的犯罪率与启灵角色是正派还是反派,并无线性相关。
那么既然写上一堆反派,也不会启灵出成窝坏蛋,程尘就放心大胆地开干了。
选择荨麻纸是因为荨麻特制的硬质纸,与他想写的故事内容相呼应,又能适应他的硬笔“书法”——背景相宜的合适纸张与墨水,能一定程度上提高启灵率。
程尘闭眼凝神,他儿时看过的,那篇著名童话故事的绘本,顿时亮起在脑海,翻开了第一页。
他端坐在桌着,认真地写下一行三个字的标题——《野天鹅》,作者:安徒生。
安大师请安息,您虽早已作古,您光辉作品的版权也已归属于全地球人类,穿越的我并未被开除球籍,也将在这个世界宣扬您的名。阿门!
程尘照着那本绘本一字一句地将故事抄写在纸上,花了一个多小时,手都快写断才抄了两千多个字。全文有一万多字啊!文人真是个苦力活。
他苦着脸,拼命揉着快抄断的爪子,一边瞄向满满当当的两张纸。这算是能不能启灵啊?拎着纸左看右看,书法还行,故事也没抄错字啊?但这和他写作业、做数学写的字有什么两样?——没有半点什么“灵”的迹象!
这可是我大地球儿童几乎人尽皆知的名著选段啊!
莫非这个世界根本就是个玩笑?还是地球上别人的文章根本不能启灵?这个捷径走不了?!
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要不是亲眼所见何老师启灵的“神迹”,真是有些怀疑人生,怀疑世界了。
程尘闭上眼,让自己平心静气。
何老师曾经为她的第一本书几易其稿,呕心沥血。在地球上,在这个世界,又有哪一位文人不是用尽文思,苦心冥想才写出一本本灵性十足的文章。
他相信,地球上几千年的华章并不会比这世界的差,所区别的就在于书写作品的人。他只是抄描下了大师的经典,对于整个故事,角色没有半点入心,相信此间天地之灵有感,也不会共鸣,投入到没有半点情感,只是写满了字的文章上。
也许日后他苦读积累,又有记忆“灵赋”的帮助,会有写出真正属于自己的“灵文”原书的那一天。
但现在,请允许他借助地球上大师们的力量,至少,他想帮那个孩子活下来。
程尘将不走心抄写的那两张纸轻轻放入自己的字纸篓,重新抽出了米色的新纸。
铺开纸张,他回想起读过的那些情节,那个可爱、柔弱却又倔强不屈的小公主,11个各有性格,爱护妹妹的天鹅哥哥们……
凝重地写下:野天鹅
第17章 野……二哈?
【……在遥远的地方住着一个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艾丽莎。这十一个弟兄都是王子。他们上学校的时候,胸前佩带着心形的徽章,身边挂着宝剑。他们用钻石笔在金板上写字。他们能够把书从头背到尾,从尾背到头。人们一听就知道他们是王子。他们的妹妹艾丽莎坐在一个镜子做的小凳上。她有一本画册,那需要半个王国的代价才能买得到。】
质朴而美丽的字句从程尘心间流过,他一字一句地写着,写着那个可爱的小公主爱丽莎曾经与哥哥们一起的美好日子。不知怎地想起了前世二哈似的弟弟,中二时期偷偷卖了他珍藏的机车模型,换回个光溜溜的四肢能动的娃娃。被父母揪着耳朵男女双打时,那娃娃不幸折了手,二哈弟弟那时的惨号声至今想起来都觉得耳朵生疼。
程尘微笑着,又往下写,剧情转折,当国王父亲娶了新妻子,有了后妈,后爹自然也不远了。
爱丽莎被放逐,哥哥们被恶毒的女巫后母诅咒,变成了十一只野天鹅,远远地飞向了茫茫的世界。
他笔下不停,记录着小公主伤感和怀念,每一缕风,每一朵玫瑰都让她想起可怜的哥哥们。汗水慢慢布满了程尘的额头,他全神贯注地写着,完全将思绪和情感投入到了这个故事里。
恶毒的王后用毒辣的计谋,再一次蒙蔽了国王——如果不是他愿意蒙上眼睛,装作睡着,又有谁能够用那样简陋的方法来欺瞒一个真正的国王?小公主被驱逐了。
在海边,她终于见到十一只戴着金冠的天鹅,那是她被诅咒的兄弟们啊!
太阳落下水面之时,天鹅的羽毛才会脱落,变成昔日英俊的王子。
她坐在天鹅的背上,跟随着哥哥们飞行,经历各种磨难,得到了解除诅咒的方法——只有用双手采集满是尖刺的荨麻,用海水浸泡,用手掌揉烂,用脚踩碎……经历万种的苦痛和折磨才能织出消除哥哥们诅咒的魔法披甲。
在那期间,她不能说一个字,只要一个字,魔法就会失效,前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