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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节

      李景珑抓着鸿俊的手,按在自己胸膛上让他摸,说:“春宫图上看的。”
    鸿俊:“……”
    李景珑又亲了下鸿俊,起身道:“我给你找点吃的去……”
    “我不想吃。”鸿俊说,“再陪我睡会儿。”
    李景珑说:“听话,吃完陪你抱个够,到洛阳有三天呢……”
    李景珑好说歹说,鸿俊只抱着他不放手,又舔舔嘴唇,去舔他胸肌上的那颗乳头,李景珑被鸿俊这么一逗,全身都僵了。
    “你看,你都不硬了……”鸿俊尚且抓着李景珑的那个,说,“下次不能连着来好几次……”
    “其实是因为……”李景珑的脸色有些古怪。
    鸿俊:“???”
    李景珑又忍了一会儿,说:“不行了,我得起来。”
    说着他不顾一切地推开鸿俊,慌忙起身,匆匆穿上长裤就推门出去,赤脚上了楼梯,鸿俊一脸莫名,坐在榻上朝外看。
    “呕……”李景珑吐了。
    鸿俊瞬间五雷轰顶,不会吧,这么伤身体吗?
    甲板上,李景珑扶着船舷,稀里哗啦地朝外吐,鸿俊打着赤膊,匆忙追出来,说:“都是我不好,你没事吧?”
    李景珑:“……”
    鸿俊忙给他顺背,心想是不是昨天着凉了?李景珑却镇定自若道:“给我点儿水。”
    “下回咱们还是别……”
    “不不不,你听我解释,不是因为那个……呕……”
    “……”
    “官爷晕船了!回去躺下歇着罢!用点清淡的就好,别吃多了!”船工朝两人喊道。
    李景珑脸色煞白,算天算地,只算不到自己居然会晕船,鸿俊却觉得着实好笑,自己第一次坐船,从没想到会有这茬,从前在医书上倒是看到过的,于是跑上跑下,给他找白粥吃。李景珑整个人都蔫了,与床上那雄风大振的模样截然不同,只能坐着喝粥。
    鸿俊先是在他耳后施针,再抓了些船上人惯用的草药,熬好了让他喝下去,安置他睡下,李景珑只委顿不堪,丢尽颜面。
    “本想着两三天里,能与你好好亲热亲热……”李景珑半饿着肚子,又是反胃,又是气虚,说,“居然晕船。”
    鸿俊笑道:“没关系,这样我也喜欢。和你在一起,做什么都喜欢。”
    是时虽已人间四月,黄河上晚风仍大,李景珑在被窝里从身后抱着鸿俊,两人抬头时,便能看见舷窗外闪亮的星辰。
    第99章 神都洛阳
    两天后,船到三门峡停靠, 李景珑上岸后稍好了些, 鸿俊便站在三门峡高处,眺望黄河流水滔滔,想起鲤鱼妖毕生的愿望, 就是跳过三门峡处的“龙门”, 再化龙而去。
    虽然后来知道了不是跳个龙门就能随随便便成龙的, 还需要积功德, 但鸿俊仍忍不住先替鲤鱼妖过来亲眼看看。想到鲤鱼妖,便想到离开太行山的那天, 再想到重明、青雄, 其中种种, 恍若隔世,自己也已与李景珑走到了一起。
    而自打年初离开曜金宫后, 重明已对他不闻不问, 更似乎对李景珑从未有过好脸色,想到此处, 鸿俊又叹了口气, 没有亲人的感觉,令他只觉有些孤独。
    经三门峡进河洛地区, 李景珑便不再乘船,此处商队集散,他们花钱雇了车,跟商队下洛阳去。又得一天一夜, 坐在车里歇息,好容易将晕船那劲儿缓过了,正想再亲热会儿时,鸿俊不敢在车里胡来,忙推李景珑,忽闻外头一声:“神都洛阳——千门万户开——”
    “到啦!”鸿俊忙揭开车帘朝外望。
    李景珑以手覆脸,心中尽是无奈。
    自古时周代武王于此地定鼎称“洛邑”,洛阳便为天下之中,历秦所置三川郡,汉光武定都,至魏晋,五胡十六国后,隋帝定居此处,大唐更行两都制,洛阳称“东都”,李治、武则天长期定居此处。
    武周时洛阳被称作“神都”,全城以周天二十八星宫规划,城内“七天”建筑则对应北斗七星,犹若天上宫阙。其中紫微宫所在之处,天上星宿三垣之中垣,称作中宫,乃是天帝所居之地,名唤“明堂”。
    到得人间四月天,正应了李隆基所作诗句“洛阳芳树映天津,灞岸垂杨窣地新。”天津桥横架于洛水上,水流对应天际银汉,滚滚逝去。
    李景珑与鸿俊牵着马,进了洛阳城,东都虽不似长安宏大且鱼龙混杂,却别有一番仅属于中原的繁华感。
    鸿俊在桥上看洛河中鱼群,想到曾经人祖伏羲正在洛河畔领悟八卦,作河图与洛书,当即只觉以神州之辽阔,气象万千,足是包罗万象,只不知这一辈子能不能走完看完。
    “往东边走。”李景珑说,“沿定鼎门大街过去。”
    “住客栈么?”鸿俊问。
    李景珑摆摆手,与鸿俊各牵着马儿,两人一身服饰一看便是长安来的,东西都虽只隔数日路程,进了函谷关,风土人情却有所不同。长安人胡化较重,束袖、饰品、束发等都较随意轻散;洛阳人则较为讲究。李景珑英气,鸿俊明朗,走在街上,又有不少人朝他们投来一瞥。
    “去通天浮屠。”李景珑说,“相传最早的驱魔司就在浮屠后头。”
    昔年武曌在位之时,力建一礼佛堂,成通天高塔,后便是狄仁杰驱魔司所在之地,后中宗李显迁往长安,驱魔司也随之跟去。如今此处摘了牌,无人入住,平日里有沙弥照顾,打扫得十分干净。外头乃是极大一校场,时值春末夏初,阳光晴好,不少小孩儿在校场上蹴鞠踢毽子。
    “倒是奇怪了。”李景珑推开院子,笑道,“长安的驱魔司荒草丛生,洛阳都没人了,却收拾得这么干净。”
    鸿俊说:“怎么还有人住过?”
    李景珑答道:“永思出来捉妖时,在这儿住了一夜。”
    两人收拾行李,李景珑又见案上还摆放着粗陶茶具,想必是裘永思用过的,鸿俊方想起先前裘永思来过一趟,想必他已与李景珑打过招呼。
    说着李景珑取出几枚铜钱,乃是前朝古钱币,出去找了个踢毽子的小孩,并将赏钱交予他,说:“这两枚铜钱,请帮我送到东大街云来坊去,给一个唤佘佘的男人;这一枚,替我送到魁星街四文巷,给一个唤老五的。”
    外头小孩儿应了,两人便坐驱魔司里喝茶,房中墙上,一样有不动明王壁画,鸿俊想起少时杀了自己爹娘的那金甲战神,隐隐约约间,便是不动明王法相转生。
    他站在壁画前,抬头眺望,只见不动明王手执六件法器,其中见得最多的一柄剑,就是李景珑随身带着的智慧剑。
    “我记得青雄说过。”鸿俊道,“必须有六器齐全,才能杀死天魔,净化魔种,是真的么?”
    “那只是一个传说而已。”李景珑自顾自地煮茶,沉吟片刻,答道,“这话我也朝永思问过,我们研究了不少狄公留下的史料,传说确实如此。”
    “如果天魔复生,到得无法阻止的地步,就只有不动明王的六件法器归一,才能杀得死它,让戾气回归天际。”李景珑说道。
    “戾气本来就因世间众生而生。”鸿俊道,“最后杀掉的,其实也就是那枚魔种。”
    “嗯。”李景珑知道鸿俊话中之意,六器若集齐,目的只是毁去鸿俊心脏里的魔种而已。
    “这些年里,你就没找过其他的几件么?”鸿俊端详那六件法器,问道。
    “不可能找得到。”李景珑说,“已经失踪近千年了,从上一次天魔复生到现在,这么长时间,怎么找?”
    鸿俊问:“上一次天魔复生是什么时候?”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李景珑答道,“自白起坑杀四十万降卒起,到秦一统天下,死的人不计其数,秦二世而亡,天下再次陷于大乱,戾气终于超出了天地脉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是有天魔降生……来,过来。”
    鸿俊知道李景珑接管驱魔司以来,想必早已将过往历史熟读,所知更在他之上,便也不多怀疑。
    “如果天魔真的出来了……”
    “不会出来,我朝你保证。”李景珑认真说道,“不是时候,鸿俊。”
    鸿俊眉头深锁,李景珑又说:“第一次天魔降生,在逐鹿之战后;第二次天魔降生,在牧野之战时。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第三次天魔降生,则是楚汉争霸,你想想,其中有什么关联?”
    “都是死了许多人的大战。”鸿俊说。
    李景珑点头道:“凡人之死,怨气不得消散,才会游离于世间,越聚越多。”
    “可这一千年里,也发生了许多事。”鸿俊想了想,说,“远的不说,就说四百年前,汉胡交战,死的人还不够多么?”
    李景珑倒是没想到,鸿俊居然还知道神州历史里的这段过去,他沉吟片刻,而后道:“你觉得獬狱、安禄山所吸收的魔气,就是那时遗留下来的?”
    鸿俊点点头,李景珑叹了口气,说:“确实,随着每一个千年过去,人间的戾气都比上一个千年更多,狄公也在册子中这么写过。”
    第一个千年乃是先民们的千年,涿鹿之战前后,天魔最先诞生。第二个千年,则是上古三朝的千年,牧野之战武王伐纣破殷商四十万大军,而后仙道封神,死者虽比上一个不可考的千年,多了不少,却仍算不上血洗神州。
    及至第三个千年,人间七国角逐,战国七雄烽烟一起,生命都以百万、数百万计。白起杀赵国降卒,四十万人。六国联军兵临函谷关,五十万众。到得秦以秋风扫落叶一统六国时,这场杀戮直到了顶峰。而就在车同轨,书同文,天下终于安定后,本以为这场灾难到得尾声,却又“天下苦于暴秦”,戾气日重,最终天魔现身。
    史料已不可考,李景珑尚未找到上一次天魔复生的描述,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不动明王也随之出现,除去了天魔,将戾气还于天地脉中。否则狄仁杰也不会建起驱魔司。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鸿俊说,“有时我总在想,我究竟是什么呢?”
    李景珑平日里很少与他讨论这个问题,他甚至不想鸿俊为此而烦恼,然而随着两人的关系变得不一样后,他逐渐了解了鸿俊,发现这眉清目秀的小子平时虽然总是一脸懵样,心里却藏着许多事。
    尤其对于魔种与自己的身世,他更是心如明镜,只是大部分时候李景珑不提,他也不说罢了。
    回避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李景珑索性道:“不瞒你说,我也曾经想过,但这与你是谁无关,你就是你,你就是鸿俊,是我的媳妇儿。”
    鸿俊笑了起来,李景珑不待他回答,又说:“你说得不错,关于天魔究竟是什么,我与莫日根、阿泰、永思他们也常常讨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老祖宗教咱们的道理,要战胜对手,首先就得了解它。”
    鸿俊“嗯”了声,说:“魔种,最早应该说,是在我爹的身上,当年我爹是自己化身为天魔吗?如果是的话,不动明王又是怎么杀……杀了他的?”
    李景珑说:“首先是不动明王六器,智慧剑、降魔杵、捆妖绳、大日金轮、蚀月弓、金刚箭,目前虽不知余下五件在何处,但如果是你爹化为魔,那么只有这六件法器都在手,才能除掉他身上的魔。”
    “如果是我的话呢?”鸿俊突然说,“如果我把……”
    “不行!”李景珑说,“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鸿俊一开口,李景珑便猜到他想说什么——把獬狱分出三魂,已搜集到的魔气全部吸走,自己化身为魔,再让李景珑杀掉他。
    “好吧。”鸿俊挠挠头,说,“万一弄巧成拙,你手上又没有六件法宝,我失去意识,就更麻烦了。”
    “不是弄巧成拙的问题。”李景珑眉头深锁,带着怒气说,“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我在乎的是你,是你!”
    鸿俊反而没想到这话,只得说:“好吧。”
    看来陆许确实守口如瓶,李景珑第一次知道鸿俊这念头,当即怒也不是,惊也不行,反反复复朝鸿俊确认,鸿俊只不住口道好好好。
    “好什么好!”李景珑说,“你根本没听进去。”
    鸿俊端详李景珑,忽然有点儿心酸,事实上他对活着并无太大执念,也许是在重明身边长大的缘故,凤凰对活着本就看得很淡,青雄又是对生命并不执着的大妖怪。常说朝菌不知晦朔,蟋蛄不知春秋,人也好,妖也罢,在这浩大的天地面前,生命的时光只是沧海一粟。
    于是他打小便对生死看得很开,活着自然快乐,哪怕明日就要赴死,倒也没多少遗憾,尤其是与李景珑在一起之后,觉得人生实在是不枉来到这世上走一遭。
    但自己若死了,只怕李景珑这辈子会很可怜。
    这话他自然不敢说,否则定将惹来李景珑没完没了的训,鸿俊看他十分生气,只得连连点头。
    “你发誓。”李景珑最后说,“你会和哥哥一起,好好活着。”
    鸿俊在这一刻,心里涌起一股暖意,点头道:“好,一起活着。”
    李景珑又说:“你拿我性命发誓,你要乱来的话我就死了。”
    “那可不行。”鸿俊马上说道。
    李景珑随口道:“反正你真想这么做,我也不会杀你,就站着看你,让你杀了我,到时你就更难受了,把我杀了以后,也没人制得了你,你就成魔王了。成了魔王,整个神州就全毁你手里了。”
    鸿俊马上叫道:“你怎么能这样?!”
    李景珑说:“为什么不可以?我好歹也要为自己做点什么。”
    鸿俊压根没辙,说也说不过,李景珑脑子又聪明,自己提出那个玉石俱焚的办法,就是为了救大家,李景珑这么一说,鸿俊只好绝了这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