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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嗯。”
    老头看着王悦良久,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这孩子日子过得确实是不容易,他扭头四下看了眼,压低声音对王悦道:“我有个侄子在这儿开店,他夜里去老城的步行街摆地摊做点小生意挣钱,你要真的缺钱,你要不下班后跟着去倒腾一下?好歹是个门路。”
    王悦静静看着王老头,而后低头看了眼那只红包,脸上露出些笑意,“行,我去试试。”
    王老头点点头,也跟着轻轻笑了起来。
    傍晚,王悦将那红包叠成个小三角,轻轻压在了王老头喝茶的茶杯下,而后他关了小店,走出了巷子。
    天色将暗未暗的时候,他出现在了老城步行街的街头,手里头拿着张塑料折叠小板凳,脚边放着只箱子。
    王老头那侄子,是个倒腾二手旧手机的,他那吹得天花乱坠的高科技小生意,俗称街头贴膜。王悦不是好忽悠的人,无奈科学素养实在太低,他怀着一种将信将疑的态度,最终还是信了。
    跟着王老头的侄子学了几招后,他自己把塑料小板凳一支,坐在了车水马龙的老城街头。
    王悦是个认真的人,他开始认认真真地在街头卖手机贴膜。
    一张五块,贵的十块。
    第一天开张,生意只能用惨淡形容。
    大半夜了,也没几个人上来问问,更别说买了,王悦坐在路边吹了一晚上的闷热夜风,吹得头昏脑涨的。
    陷入自我怀疑的琅玡王家世子坐在街头认真反思自己是不是哪儿出错了。
    开车路过老城的谢景在等红绿灯的时候随意地瞥了眼一旁的街道,视线忽然就顿住了,午夜的城市依旧热闹,街上有行人来去匆匆,隔着长街,他瞧见玻璃橱窗外蹲了个少年,手支着下巴看着街上人来人往,脑袋微微侧着,略长的碎发随着夜风轻轻浮动。
    谢景的记忆力一向不错,他一下子就记起葬礼上的事。
    王悦这边正在瞎琢磨,身旁站了个人都没察觉,等他漫不经心地回头时,忽然就吓了一跳。
    少年立在他面前,大热的天长袖长裤,衬衣扣子一直扣到最上面的一粒,裹得那叫一个严严实实。王悦盯着那张好看的脸看了半天,脑子里就一个念头盘桓,这个人他一定很热吧。
    王悦当然认出来这人是谁了,这不是那有钱人家的贵公子嘛!
    重点是有钱!
    等了大半夜的王悦一双眼刷得就亮了,都快绿了。他忽然咧嘴冲着谢景不好意思笑了下,露出一个瞧着很朴实无华的一个笑容。
    “贴膜吗?”王悦打开箱子,“普通的两百,贵的三百八,我们见过,熟人我给你便宜点算,贵的只要两百八。”
    谢景看着他,没说话。
    王悦上辈子是顶尖的纨绔,二十多年尽和贵公子打交道了,这群人的脾性他都快摸烂了,他自认为自己也不是什么大方的人,想起上回在这家葬礼上莫名其妙挨的那一耳光,觉得宰这人一笔也无可厚非啊!
    王悦心里头算盘打得啪啪啪响,看着面前的人心思已经拐了千八百个弯,脸上依旧不动声色,傻里傻气的。
    谢景看着这少年,忽然就觉得很有意思,他看见这少年有双漆黑的眼睛,亮极了,就像是仲夏夜的星辰一样。
    王悦开口道:“到我这里贴膜很划算的。”
    谢景笑了下,这少年算计人的样子太过认真。他从兜里掏出手机递过去。
    王悦眼睛微微一亮,伸手平静地接过了那手机,“贵的还是普通的?”
    “贵的。”
    “有眼光!”王悦伸手从一旁的箱子里掏出一张膜,忽然抬头看着谢景,“我头一天开张,讲究个彩头,买一送一,添一百块钱我给你送个壳。”王悦也没光动嘴皮子,从箱子里捞出个土豪金的手机壳就给那手机生生按上了。
    谢景看着王悦把金光闪闪的手机在自己的跟前晃了下,忽然失笑。
    王悦和纨绔待久了,瞅人眼光特准,一瞧见谢景他就知道这人属于骨子里特清高的那种贵公子,绝对拉不下脸跟他这种人计较,花钱就跟施舍似的,王悦自己做无赖做久了,平生最不喜欢的便是这一类道貌岸然的清高贵公子,这人今天若是只羊,他能给他薅秃了。做的就是一锤子买卖,王悦就压根没想着今后再和这人打交道。
    谢景看着低头不太熟练却又认真贴膜的少年,一直没说话。
    少年忽然抬头盯着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王悦。”
    “谢景。”
    王悦贴着膜的手一顿,良久才道:“手机壳刻个名字吧,不容易丢,一个字五十,两个字便宜算八十。”
    王悦老实得就跟个传销头子似的。
    “……”谢景在王悦的真诚注视下,点了点头。
    谢景掏钱的时候,王悦的脸色很平静,接过来后数了一遍,数完后,又平静地重新数了一遍。
    “你很缺钱?”谢景接过手机的时候问了一句。
    王悦将钱塞到兜里的动作微微一顿,低着头轻轻笑了下,“算是吧。”长街有潮热的夜风吹过,他抬眸看了眼谢景。不知怎么的,那一瞬间,他总觉得这人的面容有几分熟悉,像是从前在哪儿见过。
    第4章 手机
    王悦背着箱子往回走,路上去二十四小时都开门的药店买了点消炎药。
    今日这买卖两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什么好说的。他把消炎药敷在了脸颊下侧的化脓伤口上,刺痛感传来,他漫不经心地揉了揉。这身体确实比不得他从前那副身子骨,虚太多了。
    他去了店里,没推门进去,而是坐在了门口的台阶上,凌晨的星光铺满了小巷子,照的白墙上爬山虎的叶子一闪一闪的。
    大花听见动静从墙洞里钻出来,一双眼碧幽幽的,王悦偏头看了它一眼,它轻轻跃入了王悦的怀中,找了个暖和的地方枕着尾巴睡了。
    王悦轻轻摸着它的背,脸上带着笑意。
    少年和猫相依为命,这一幕落在了一直跟在王悦后头的谢景眼中。
    凌晨的巷子里头,少年抱着猫坐在台阶上,低头的样子瞧上去很温柔。
    谢景插着兜立在巷尾,他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跟着王悦,这个少年身上有种莫名吸引他的气质,这气质很抓人,又兴许只是种错觉。谢景望着王悦,这些日子心头一直沉沉浮浮许多事,太久没这么宁静过。
    王悦在现代待了一年多,这里也没人整天鼓捣着要行刺他,他警觉性一落千丈,完全不知道有人跟在自己后头跟了一路,他坐在台阶上休息了一会儿,起身拿出钥匙开了店门,趴在桌子上搂着猫睡过去了,这晚他梦到天上在掉钱,他捡了一晚上。
    那一夜后,他没再见过谢景,正如他所预料的一样,薅完毛就是一拍两散。
    王悦依旧在丧事店里打杂混日子,闲暇时分会拿本地摊上买的便宜史书坐在柜台前翻两页,看看魏晋过后这一千八百多年来的风云变幻,看历史的洪流席卷这大千世界,将千百年来一切的荣辱沉浮冲刷得干干净净。
    魏晋之后,又有隋唐,隋唐之后又有宋元,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刹那间便是风流云散两千年。
    街上来往的行人没人想象得到,这搂着猫安静读书的少年,曾经是魏晋公卿堂前的炙手可热的高门新秀,随手写了“得意”二字卖出了黄金千两。
    王悦靠着柜台搂着橘黄色的大猫,读着晋书上寥寥几笔记载,默念着熟悉的几个人名地名,视线忽然停了一瞬,落在一个熟悉的人名上。
    后世之人纵观这东晋百年历史,对东晋的皇帝大多颇有微词,东晋偏安江左一隅,外有强敌环饲,内有士族门阀凌驾于皇权之上,这局势使得东晋的皇帝们似乎天生骨头就软一些,后世对东晋诸位皇帝评价几乎都不怎么样,除却一人。
    晋明帝司马绍。
    年纪很小的时候,皇子一句“日近长安远,举目见日,不见长安”曾让无数长安南渡而来的衣冠老臣泪洒长襟。这是东晋历史上评价奇高的一位少年皇帝,从王悦死的那一刻算起,他和这位皇太子满打满算刚好相识十五年,从亲如兄弟到无端反目,不过也就是近几年的事。
    他还记得第一次读到这人的结局时,他失手打翻了王老头刚沏好的热茶,滚烫的开水泼了他一手,他愣住了。
    他确实没想到,司马绍会死的这么早,年仅二十七,皇位不过坐了三年。
    这人还没来得及回到故乡长安,没来得及恢复北土,就随着史书上一两句模糊记载永远消失在了历史中。居然是病逝,王悦刚看到这一句的时候,太不可置信。
    少年空负凌云志,欲揽神州静胡沙。
    那一瞬间万千思绪在心头涌动,许多愉快的不愉快的往事都汹汹而来,王悦慢慢合上了书。
    他抬头看向门外,人来人往,正午的阳光把小巷子照得亮亮堂堂。
    好像都还是昨天的事,其实原来都已经快两千年了。
    时间一晃又是一个半月过去,王乐放暑假了,一天到晚见不着人影,十二三的小姑娘已经快野疯了。
    王悦依旧在老巷子里的丧事店里混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七月又八月,八月又九月,转眼就是秋,日子平静得有些不真实。
    这一日,忙活了一天的王悦在店里关门后照常去王老头侄子的手机店里帮忙。
    王悦确实提不起什么兴趣和现代人交朋友,也无所谓钻营,他现在过得是太平犬的日子,得过且过,所有的心思全都放在王乐和攒钱上头,平日里装老实人装的那叫一个得心应手。老实人好呀,要操心的事少,哪里像他从前活得累死累活的。
    王悦像往常一样在隔间收拾东西准备上街贴膜,忽然余光瞥见一样东西,他手里头的动作一顿,扭头看了眼。
    七零八落的手机零件在角落里胡乱堆着,桌子边缘随意地放着一部手机,那耀眼的土豪金一下子抓住了他的视线。
    王悦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眼,根本不配套的土豪金苹果手机壳硬生生地按在不知道什么牌子的黑色手机上,同样不配套的钢化膜贴歪了,右下角突出一小道,摸上去很划手。王悦翻过来看了眼,果然瞧见手机壳右下角生硬地刻着两个字。
    谢景。
    王悦对这桩生意记忆尤新,那真是个夏风和煦的夜晚。
    其实事情不难理解,那叫谢景的有钱公子哥貌似被人顺了部手机,王老头这侄子的店里平时也接这种生意,说是回收旧手机,其实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这不正好凑巧,给王悦撞见了销赃现场。
    王悦摸着那手机看了看,热情洋溢的土豪金仿佛泛着温暖的光,照耀着王悦那颗许久不见的良心。
    王悦最终还是拿着手机去找王老头那侄子了,商量了一会儿,他拿这小半个月挣的钱从人手里把手机换了过来。
    而后王悦坐在街头贴膜,手里拿着那手机,以他琅玡王家养出的正统风雅审美端详了半天,觉得这小东西真是丑到没眼看了。真是送给他都不想多看一眼的那种直白的丑陋。
    丑归丑,看得出来那叫谢景的还是用了一段时间了,王悦一边佩服这人的审美一边犹豫着要不要把东西给人送回去。
    王悦在现代日子也不短了,知道手机还是挺重要的东西,丢了怕是很麻烦。
    他捏着那手机考虑了半天,最终还是收了摊,背着箱子往回走。
    次日的清晨,王悦给王老板请了个假,站在了谢家宅院所属的小区前。他只知道那人叫谢景,也没有别的信息,那保安盘问了半天,终于让他在房间里等会儿,他打个电话问一问。
    王悦等了半天,脚步声终于在身后响起来,他回头看去,门口立了个高挑的女人,黑色的长裙将她整个人拔得很高,像是根签子似的。
    王悦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上回那葬礼上一言不合甩他耳光的女人,不着痕迹地皱了下眉。怎么是她?
    那女人倒也直接,瞧见了王悦,开口直接道:“是你捡着了手机?”她从钱包里掏出叠现金,也懒得看一眼,直接压在了王悦的面前,“把手机给我吧。”
    王悦看着她,女人脸上画着雍容的淡妆,神色没有丝毫的变化,分明是不记得王悦了。王悦下意识第一反应就去看她的指甲,上回这女人抽他一耳光,指甲划出的伤口竟然化脓了,这女人有毒啊。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女人正红色的指甲。
    女人见王悦没反应,嘴唇动了动,开口道:“把手机给我,这是你送还手机的报酬。”
    王悦看了她一会儿,开口道:“手机壳有写名字。”
    “我是他姑姑,你把手机给我就行。”女人打断了王悦的话。
    “恐怕不行。”王悦缓缓说道,“我觉得还是还给丢了东西的人更合适。”
    “我是他姑姑。”
    “我知道。”
    女人顿了一下,终于正眼看了眼王悦,少年瞧着高中生的年纪,穿着身肥大的旧校服,袖口都磨破了。她看了会儿,拿出钱包掏出把所有的现金全部一把压在了桌子上,“谢谢你把手机送回来,我是谢景他姑姑,你把手机给我就可以,你放心,我会转交给他。”
    王悦扭头看了眼桌面上的钱,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想起那个夏风和煦的夜晚,缺心眼的贵公子哥从他手中接过土豪金手机的样子,也是人傻钱多,怎么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就这么大,他抬眸看了眼那女人,开口道:“我觉得不合适,还是等他亲自过来取更好。”
    女人皱眉盯着王悦,很明显在渐渐失去耐心,风度却依旧不减分毫,她抱着手臂没有多余的动作。王悦要不是见过那天这人在她亲爹葬礼上的撒泼样子,光看这端庄的模样与这优雅气质,还真觉得这女人是个大家闺秀。
    就在王悦观察她的当口,女人回头对着门口的人道:“先去把东西拿过来,这边报警让警察过来将人领走盘问一下,仔细问清楚了东西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