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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节

      金允摸了摸她的头,“你要烧金子也是要挖金矿啊……可是,你却去挖什么煤矿,这哪里是烧金子?”
    宫以沫神秘的笑了,这些以后都是有大用处的,只是现在各地采矿进展很慢,因为十分危险,所以对矿产的要求还要徐徐图之,但是耐火砖的出现还是让她狠狠的高兴了一把!如今大煜冶炼技术最高温度是一千三,有了耐火砖,一千五的温度随便烧!那么不管是炼钢,还是其他金属材料,都是小菜一碟!
    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她也没想到,一个当初柔弱的女子,发起狠来,会变成这样。
    两人回到府邸之后,都松了口气,宫以沫是因为受不了云锦那窥探的眼神,金允是觉得,只有回到家,看到她……一颗心才好似舒展开来。
    “以沫……很抱歉之前你过生辰,我没能赶回来,这个……是你的生辰礼物!” 在宫以沫的院子里,金允突然道。
    有礼物?宫以沫闻言双眼亮晶晶的!一脸期盼的接过了金允给她的锦盒。
    “这是……”
    她惊呆了!将一条璀璨夺目的项链取了出来,美目睁得大大的!十分震撼的模样,“你……既然真的烧出来了……”
    琉璃。
    古法制造琉璃,一直都是十分费力的,有十几道工序,所以是皇家专用!可是宫以沫知道,用她的方法烧制琉璃,日后一旦形成规模,琉璃的成本会大大的降低,也是生财之道!但是现在不缺钱,她便放一放,只让金允只是抓耐火砖的事。
    没有基础的他摸索这些已经很费力了,没想到他还有心思将琉璃也弄了出来,专程给她打了一件礼物,还真是……让她有些感动。
    金允,一直都是个细心体贴的好男人呢。
    “我给你带上?”
    说这一句时,金允没来由的紧张起来,生怕宫以沫会拒绝。
    可是这条琉璃项链来之不易,他几乎是日夜赶工,两边督促,一天只睡了两个时辰的情况下,才能在不耽误耐火砖进度的基础上,改进了古法,烧出了琉璃。
    不知……她会不会喜欢?
    宫以沫被这第二个惊喜惊到了,二话没说,转过身去让金允给她佩戴,而且,还将一头墨发撩了起来,露出了纤柔白皙的脖子。
    金允看着那一点温润如玉的肌肤,几乎在隐隐泛光,他喉结动了动,压下心底的旖念,将项链,带了上去……
    正文 第221章 他为什么不能拥有
    手指难免会碰到宫以沫的脖子,那一瞬间的触感,让他如惊弓之鸟一般,手指猛地缩了一下!
    但是那温润的触感,让他心里怀疑方才可是碰到的暖玉?这个念头让他心里很痒,所在在佩戴的过程中,他……故意又碰了一下,确定了方才的触感,不是他的幻觉。
    这一身暖玉凝脂……也不知日后,会便宜了谁?
    这个念头,让他的脸烧了起来,这时,宫以沫已经放下头发,转过身来了。
    “好看么?”
    她长长的睫毛眨了眨……
    泼墨般的发,纯白的衣,以及脖子上七彩绚烂的琉璃,还能有什么比她更好看?
    金允不由自主的看呆了,他……看着她从一个青雉少女含苞待放,到如今渐渐展开倾国倾城……他,也越来越克制不了自己。
    “好看。”
    他的声音低哑,但是宫以沫并没有发现,她得了礼物心里高兴!在那里美滋滋的摆弄着。
    对于她,金允是自卑的,这种自卑,导致他一直以来,都不敢将情爱宣之于口。
    她是一人抗国的奇女子,他……却是一个为了挣钱,而放下身为男子尊严去做歌姬的皇子。
    她几次三番相救,两次,挽救了他的尊严和心灵,其恩德,如同再造。
    而她,在发展自身的同时毫无保留的提携了他,可以说他有如今的成就,是宫以沫一手堆就……
    所以他在她面前毫无自我可言,他心里很清楚,他配不上宫以沫,所以……因为这份自卑,他一忍三年,在内心深处,只期盼着她能在玉衡留久一点,再久一点。
    这份记忆,才是他最最珍贵的东西。
    可是现在, 在她院子里,盛放的梅花下,她指尖捏着琉璃对着冬日的太阳照看,阳光透过琉璃在她脸上留下了五颜六色的光彩,她盈盈一笑,却能将所有绚烂的背景,衬托的黯然失色!
    这样的她……为什么他就不能拥有?
    金允心跳如雷,第一次这样质问自己。
    然后,被自己吓了一跳。
    ——
    抱着这样可怕大胆的念头,接下来的日子里,金允不再像从前那样避讳,而是……小心翼翼的与她靠近,试探她对自己的看法。
    ……一定很糟糕吧,如果没有她,他现在不是被送到了娄烨生死未卜,就是被毁了容貌,母妃被欺,所以这么久以来,她从来不曾对自己流露过一丝旖念,一直只当他是朋友。
    以前他想起这些的时候,内心的燥热很快就会被自卑压了下去,可是现在,他看着宫以沫认真的小脸,那些自卑就好像被某种渴望全部都蒙蔽了起来!让他蠢蠢欲动,险些克制不住自己!
    这么多年来,只出现了这么一个让他深爱的人啊!他好想抓住!
    配不上没关系,他会对她好的!一辈子都听她的话,作为补偿……留下来吧,留在玉衡,许他一辈子!
    被金允这样盯着,宫以沫纳闷的抬头看了一眼,“你就这么杵着啊?不是说帮我打奶么?拿好,就这么搅拌就可以啦~这个等会是要用来做奶油的,要搅拌很久,你若是觉得累,就让别人来!”
    轻快的说完这些,宫以沫准备做蛋糕胚子了,这些她以前都做过,轻车熟路!她只是突然嘴馋,想吃蛋糕……那种甜美软绵的口感,简直不要太好!
    金允连忙接了过来,“我可以的。”
    说完,他就像宫以沫方才那样,不停的搅拌打奶油。
    整个厨房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金允十分珍惜能跟她在一起的时光,所以在家的时候,其他人根本不会上前打扰,金允脾气好,但是他们若是犯了忌讳,那也会死的很惨,而众人眼中的奢月姑娘,显然就是他唯一的忌讳。
    倒腾的大半天,基础工作就全部都做好了!接下来就是宫以沫最喜欢的,抹奶油,裱花环节!她十分奢侈的用鹿皮做挤奶油的工具!奶油也被她用加了南瓜,黄花汁等一些原液,做出了不同的颜色!
    这个步骤金允帮不上忙,就在一边看着……整个厨房都弥漫着蛋糕的香气,而她,正一心一意的在蛋糕上裱花,那小模样,认真的可爱,让人想亲一口。
    这个念头,让他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旖念再一次沸腾起来!
    亲一口?他……从来没有过与她这样亲密的机会……可是他很渴望,渴望到……只是想一想,就觉得心跳如雷,生怕宫以沫会听到。
    一想到晚上戒指就会送过来了,他满心紧张!戒指,还是宫以沫偶然告诉他的,知道它的作用,他便动了心思,今晚……他就将戒指送给以沫,好……看看她的心意……
    她那样帮助自己……或许……对自己,她……也是有心的呢?
    金允不确定的想,他二十几岁的人了,一想竟然觉得脸上发热。
    宫以沫“咦”了一声,纳闷的看着他,“你是觉得厨房太热么?要不要去透透气?”
    金允连忙摇头,却见她的蛋糕已经完成了,而且她画的不是别的,竟然在上面画了一个q版的自己!
    只怪她画的太特别了,那大眼睛下一颗朱砂色泪痣,不就是他么?
    宫以沫狡黠的笑着,“走吧!带你尝尝世界上最美味的小金允蛋糕!”
    她这话分明没有一丝歧义,但是金允听了,偏偏脸上猛地火烧起来!好在宫以沫走在前面,根本没有发现。
    冬天的阳光一点都不晒人,他们忙活了一上午加中午,就为了这口吃的,不得不说这就是吃货的最高境界了。
    不同于宫抉宫澈,金允,他是真的很喜欢甜食!但是他知道宫以沫也很喜欢,所以每一次他在场,甜食都进了宫以沫的肚子,害的宫以沫还以为他不爱吃甜的呢。
    迫于淫威之下,金允好似十分无奈的吃了一口蛋糕,立马就被这个味道征服了!这绝对是他有生之年吃过的最好吃的点心!没有之一!
    见金允微微睁圆的眼睛,宫以沫得意了,“现在知道点心好吃了吧!没关系,我还会好多好吃的,以后做给你吃!”
    不知为何,她这话让金允想起了一般平民之家,洗手作羹汤的,都是妻子,他心又跳了跳,猛地吃了一大口!
    正文 第222章 倾城一舞
    “噗嗤!”宫以沫笑了,“你也不用这么心急吧!”
    她指了指他的嘴角,见他疑惑,干脆直接伸手抹去了他唇角沾到的奶油。被她碰到的地方好似触电了一般,他猛地一退,却还是被电酥了身子,怔怔的看着她。
    见他反应那么大,宫以沫纳闷了,她一边用帕子擦手,一边道,“拜托,要不要那么惊讶?我这还不是为了保全你的形象?让人看到你为了口吃的,心急的脸上都沾了奶油,这形象可崩塌了啊……”
    她一边随意的解释着,一边吃着蛋糕满足的眯起了眼睛,就好像一只大猫……在太阳底下,慵懒又自在。
    那握着勺子的手……指节葱白如玉,方才,她就是用这个手,摸了他的唇角。
    金允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一个人都会如此,但是他喜欢宫以沫,却连她随意的一个动作都招架不住……若是日后,他们……真在一起了……该如何是好?
    金允半是甜蜜半是担忧的想,夫纲不振说的就是他吧?
    此时,他的潜意识已经完全屏蔽了所有不可能,因为他根本就不想想那些,一点都不想想那些会让他觉得痛苦的东西,他……已经被幸福包围了,只要有她,每一刻都是如此。
    这算是入了魔障么?
    这时,有人走了进来。
    金允一看到来人,便下意识的看了宫以沫一眼,来人笑的十分暧昧,将一个锦盒,恭敬的递给了金允就出去了,心里想着,殿下总算要出手了!他们这些下人等这一天都等了好久了!
    宫以沫好奇的问,“是什么啊?”
    金允却连忙将盒子放进了怀里,“没什么……”戒指而已。
    但是不能是现在,以沫当初说到戒指的时候,还说了一个词,那就是浪漫,还给他解释了一下这个词的意思。
    什么是浪漫呢?他无师自通的想,有花有水,算不算浪漫?有月色,有酒,这算不算浪漫?但是好似还差了什么,他认真的想,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
    所以天刚刚擦黑,他便有些安奈不住了,心里十分急切的,想带宫以沫去一个地方!
    大晚上的,还这么冷,宫以沫本不想出门,但看金允兴致很高,她也只有“舍命陪君子”了!
    没想到,金允竟然带她去了民间乐坊!
    金允还是很聪明的,什么地方布置最精明,景色最好?那肯定就是乐坊了!
    而他们来的这座乐坊正是达官贵人汇聚的地方,里面妆点的身份雅致,假山流水,河灯点点,未化的积雪在灯火的映照下泛出光来,好似南方最精致的园林,唯一不同的,就是这里有一个夜明珠烘托的露天舞台,平日这个地方人流拥挤,但是今天,它被金允包了下来。
    宫以沫哑然失笑,“你说要出来玩,这人都被你赶走了,我还能看什么?”
    金允似乎有些羞赧,他低声道,“你……还可以看我啊。”
    宫以沫微微愣住,因为这是金允第一次对她说这样有暗示性的话,等她回头,却见金允已经一步一步走上了舞台,然后,定定的看着她。
    他有些自卑,可站在这里的时候,他很自信的!
    他除了细心,有一些经商头脑,剩下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只有跳舞了。
    宫以沫并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想跳舞,却还是从一边乐墙上取下了一把琵琶,找了把椅子在台下坐下来,展颜笑道。
    “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有兴致,但是有舞这么能没乐?我来给你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