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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停车。”傅芷璇下了马车,走过去。
    赖佳立即迎了上来,双手捧起一个包袱递给了傅芷璇,福身道:“夫人,多谢你,我与大钟再过三日也要启程了!你的大恩,赖佳无以为报,只能每日在佛前祈祷夫人一生顺遂,无病无灾。”
    傅芷璇托起她:“不用谢我,你想通了就好。这些东西是让我替你带回家的?”
    赖佳眼眶一红,点头道:“嗯,我给我娘和我爹各做了一身银鼠皮的夹袄,还捎了一封信回去,你替我转交给他们。山高水远,今生只怕难得再一见,夫人,你多保重。”
    傅芷璇轻轻拍了拍她的肩:“你也多保重,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没什么过不去。”
    “嗯。”赖佳抿住唇,不舍地朝傅芷璇挥了挥手。
    傅芷璇拿着包袱上了马车,她还站在路边眼巴巴地望着她。
    “回去吧。”傅芷璇朝她喊了一声。
    马车正要汇入出城的人流,又一支队伍出城,除了押送的士兵,里面皆是老弱妇孺。
    傅芷璇眨了眨眼,回头问陆栖行:“他们是被流放的人?”
    陆栖行点头:“这史灿动作倒是挺快的。”
    傅芷璇抬起头在年轻女子中搜寻了一圈,最后只发现了一个熟面孔——荷香,却未看见季美瑜。
    显然,她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傅芷璇哂笑了一下,收回目光,放下了帘子。
    第97章
    去时裘衣加身,回来时已是盛夏, 枝头蝉鸣不息, 一声高过一声, 似乎在嫌这天气太闷热。
    傅芷璇抬起手擦了擦汗,撩开帘子向外望去,宽阔的街道上就只有他们一行人。天空中一轮刺眼的太阳火辣辣地照在地上,烤得路面滚烫,扬起的灰尘中似乎都带着火热的气息, 就连路边的小草也无精打采地垂下了头。
    陆栖行见到傅芷璇的动作, 骑马过来说道:“再等会儿,前方有客栈, 咱们在那儿歇一宿,明日再赶早进京。”
    傅芷璇看着他脸上不断往下滚的汗珠, 递了一张手帕过去:“也好,今天白日应无法赶到京城, 暂且歇一会儿。”
    “嗯。”陆栖行颔首, “再等会, 很快就到了。”
    傅芷璇不想在官道上浪费时间, 遂即放下了帘子,不再与他多言。
    过了大半个时辰,马车终于停下,头顶的炙热似乎也消下去了一些。
    傅芷璇掀开帘子一看,他们已经进入官道旁的一条林荫小道,小道旁就有一客栈, 恰好开在离驿站只有几百米的地方。
    这是京城客商南下的必经之地,来往商旅众多,客栈应运而生。
    这一路,因为不想暴露行踪,陆栖行都选择了住私舍客栈,这次也不例外。他们一行停下车,马上有小二弓着身走了出来问道:“几位住店?”
    “嗯,来六间上房。”章卫站出来说到。
    “好嘞,客人请随小的来。”小二热情地摆了个请的手势。
    最近天气太热,远途奔波易中暑,因而客人并不是特伯多,客栈里的房间还比较充裕,小二直接把他们带到了二楼的一连排房间中。
    傅芷璇住在最里间,旁边是陆栖行,然后依次过去是章卫闻方等人,侍卫都是两人一间。
    进房后,傅芷璇叫小二打来一盆冷水,擦了擦脸和脖子,又喝了一壶冷开水,总算觉得舒服了一些。
    她端着水准备拿出去倒了,走到门口恰好与陆栖行撞到一块儿,盆里的水差点洒下来。陆栖行连忙接过,递给了刚出门的章卫,然后推门而入,坐到桌前,问傅芷璇:“今晚想吃什么?”
    天气太热,傅芷璇没什么胃口,便说:“吃清淡点吧。”
    陆栖行点头,说道:“那待会儿让店家做。”
    傅芷璇坐到他旁边,抿嘴笑道:“其实不必迁就我,我吃不了多少,有什么就吃什么,反正明日就回京了。”
    这处客栈离京城还不到一百里,只要不下特大暴雨,他们明日就能赶回去。
    陆栖行抬头看着她瘦了一圈的脸,心疼地说:“让你受苦了。”
    他们连夜赶路,从安顺赶回京城总共才花了不到二十来天,这对他们这群在军营里操练过的糙汉子来说不算什么,却苦了傅芷璇,跟着他们一起风餐露宿。
    傅芷璇摇头浅笑,眼睛亮晶晶:“还好,我是坐车,你们骑马比我更辛苦。而且我还没见识过这么多与众不容的风景,也算是让我长见识了。”
    陆栖行握住她的手:“你不必安慰我。明日就到京城了,我送你回家,过几日就让外公安排好,请人去你家提亲。”
    没想到他这么着急,傅芷璇愣了一下,垂下眼睑,挣扎着,收回了自己的手,低声说:“王爷回京是有大事要做,咱们的事以后再说吧。”
    陆栖行听出她话里推脱意味,脸上的笑容凝住,深深地看着她:“你不愿意?”
    傅芷璇垂下了头,低声说:“我只是觉得现在不是提这事的好时机。王爷此次急着回京,应有更重要的事才对,先拣着要紧的事做吧,我们的事容后再说。”
    这些不过都是借口,其实是她改变了主意。陆栖行眯起眼盯着她的头顶,冷冷地说道:“我从没瞒着你什么,你应当明白,这是我们成亲的最佳时机。”
    傅芷璇静默了一会儿,抬起头,直视着他,自嘲一笑:“不是我们成亲的最佳时机,而是王爷娶我的最佳时机。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说这事以后再谈。”
    陆栖行深深地蹙起眉头:“既然你心里明白,此刻是我们成亲阻力最小的时候,为何还不同意?”
    傅芷璇勾起唇,无奈一笑:“王爷,成亲并不是婚姻的终点,这只是开始。即便我们今日成亲了,以后该面临的问题就不会产生了吗?不是的,你我心知肚明,若王爷更进一步,你我在一起总会有许多人反对,这些反对并不会因为成亲了就不存在。”
    陆栖行沉默良久,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傅芷璇盯着面前的那只粗瓷杯子,伸出手细细摩挲,于很多人来说,她就是这只粗瓷杯子,而陆栖行是那最精致的御贡绝世美瓷壶。他们是不相配的,她能做个备胎都是烧高香了。
    但她珍惜她这来之不易的人生,并不愿意将就或是委屈自己,甚至,她连这个机会都不想给别人,哪怕这人是陆栖行,而她不介意提前让他知道这一点。
    傅芷璇嘴角浮起浅浅的笑,目光豁达,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若是事成之后,王爷若还初心不改,我们再续盟誓。若王爷改变了主意抑或是有了更好的选择,阿璇也真诚地祝福王爷。”
    “你就是这么看我的,你觉得本王是那等背信弃义之人……”陆栖行气得浑身颤抖,把手里的瓷杯捏得粉碎,摔门而去。
    傅芷璇坐在桌前怔怔地盯着那堆碎片出神,良久苦笑了一下,目光似有水光溢出,她又飞快地昂起头,把这湿意逼了回去。
    也不知坐了多久,门口突然响起一道轻轻的敲门声,傅芷璇眼睛一亮,蹭地站了起来,奔到门口,拉开了门,却只看到闻方端着一只托盘站在外面。托盘上放了一碗白米粥,还有两道碧绿的小菜和一碗酸梅汤。
    她轻扯了一下嘴角,伸出手去接托盘:“谢谢。”
    闻方飞快地避开了她的手,举着托盘往屋子里走:“夫人,殿下还吩咐小人把屋子里的碎片收走,免得伤了夫人。”
    傅芷璇愣了下,既感惭愧又更加觉得自己没做错。
    闻方看到她脸上一闪而逝的感动和惭色,心里有谱了,试探地说道:“夫人,你与王爷是不是发生争执了?他刚才发了好大的火,连章卫都不敢吭声。他到现在还没吃晚饭呢,夫人,你去劝劝他?”
    傅芷璇不做声,她与陆栖行的事不是劝劝就能解决的。
    陆栖行回京后,京中各方势力盘根错节,她的家世不但帮不了他,甚至还可能拖他的后腿。况且先皇已死,仅凭贾太医的一面之词并不能令人信服,萧家又势重,反打他一耙都不是不可能。
    这时候,她在身边没有任何的助益,甚至可能阻他前程,何不放他自由。
    自古以来,联姻都是把两方势力联合在一起的最佳方式。就算陆栖行没这个心思,有野心有闺女的大臣也会动这念头,还有他的幕僚心腹也会更愿意走这么一条捷径,多方逼迫,若是情势严重,为了顾全大局,陆栖行未必还能信守当初对她的诺言。因为这时候,已经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一旦他与萧家开战,关系的就不止是他一人的荣辱富贵,还有那些追随者的身家性命。
    在如此多人性命攸关的时刻,个人的情爱算得了什么呢?
    况且,就算这些没发生,等陆栖行成功了,那些功臣不会动脑子,试图拉近与新皇的关系,混个皇亲国戚当当?一样会有人反对她,攻辄她的出身,她的二嫁之身,试图把她拉下马,给后面的人让位。
    在强大的权力面前,单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傅芷璇不愿意也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若陆栖行事成之后,还能力排众议,坚持娶她,并遵守当初的诺言,那她也愿意冒险赌一把,赌他一辈子的真心。
    但至少不是现在。
    因而她只能装作没听到闻方的话。
    闻方见自己把话都说得这么清楚了,她还是无动于衷,恹恹地撇了撇嘴,躬身说:“那夫人你先用晚饭,小的先退下了。”
    傅芷璇笑看着他:“谢谢!”
    这一天,傅芷璇没再出过房门,就连盛晚饭的托盘都是让上楼的店小二带出去的。
    夜间她睡得不大安稳,过了凌晨才勉强入睡。
    早晨,窗外枝头画眉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吵醒了傅芷璇,她睁开眼,翻身起来打开窗就看见明媚的阳光稀稀疏疏地洒落在绿油油的树叶上,在林间跳动,闪着洁白莹润的光,宛如传说中的精灵。
    不过傅芷璇完全没法欣赏这美丽的景色,因为以往这时候,他们已经在官道上了。天气太热,为避免中暑,他们总是很早就起来赶路,在正午天气阳光最炽热的时候又寻个阴凉的地方休息一会儿。
    她走到陆栖行门前,抬起手又有些犹豫。
    “夫人,你找这位客官?他昨晚大半夜就走了。”
    傅芷璇一听这话,整个人都僵住了。过了好几息,她才失魂落魄地放下了手,从脸上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哦,谢谢你告诉我。”
    小二见她情绪不对,想安慰她,又无从安慰起,挠挠头,提起空水壶下去了。
    傅芷璇站在陆栖行的门口自嘲一笑,没想到她这么快就赌输了。就因而她昨晚她的那番话,陆栖行就能弃她而去,还有什么好说的。
    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傅芷璇收起繁杂失落的情绪,走回房,拿出包袱,打开盘算了一下,她的包袱里还有十几两银子,雇车回去绰绰有余,要防的是遇到见财、见色起意的歹人。
    一个女子孤身一人雇车远行终究不太安全,思忖半晌,傅芷璇拿起包袱下了楼,她决定去不远处的驿站碰碰运气,兴许有过往的官眷家属愿意捎她一程。
    “夫人,夫人你醒了,怎么不多睡会儿?”
    傅芷璇刚下楼,穿过天井,走到客栈的前厅就听到闻方在后面叫她,她立即回头,诧异地看着他:“你们不是回京了吗?”
    闻方嘿嘿一笑说:“王爷和章统领他们昨晚连夜赶回去了,他吩咐小人留下跟在夫人面前听候夫人的差遣,对了,王爷还给夫人留了一封信。”
    说罢,闻方从怀里掏出信递给了傅芷璇,又说:“夫人,马车已经准备好了,你是歇会儿吃了早饭再走还是到车上吃早饭?”
    吃了早饭走,天又热起来了,傅芷璇想趁着天凉多赶些路,便说:“走吧,我在车上吃点干粮就行了。”
    “好嘞,马车已经准备好了,夫人请。”闻方应道。
    上了马车,放下包袱,傅芷璇才打开了那封陆栖行留下的信,这封信上只留了一句赌气意味颇浓的话:“我得尽快弄死姓萧的,不然连媳妇都娶不上。”
    傅芷璇捂住嘴,忍不住笑了出来,一早上的郁闷顿时一扫而空。
    听到马车里逸出来的笑声,闻方黝黑的脸上也升起了笑容,看来这场暴风雨总算是过去了,那他只要保护好女主人就行了。
    已经被打了两次脸,他这回绝不能再辜负主子所托。若不是王爷这次带来的侍卫中只有他一个生面孔,这差事绝不会落到他头上,他可不能再搞砸了。
    没了陆栖行他们不用赶路,加之今早出发得太晚,当天晚上,他们并未抵达京城,日落时分才赶到了离京城还有二十里的一个小镇上。
    闻方便带着傅芷璇又在小镇上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才继续赶路。
    离家数月,傅芷璇归家心切,未免第二日又起晚了,吃晚饭时特意嘱咐闻方若是天快亮时她没起来,过来叫她。
    闻方应下,果然次日天才蒙蒙亮,他就过去叫醒了傅芷璇。
    两人坐上马车时,天刚大明,趁着天气凉,两人赶紧赶路,总算在正午之前抵达京城。
    阔别四个多月,京城没什么变化,街道上还是那么繁华安宁,处处透着祥和的气息,与被血洗礼过的安城天壤之别。
    傅芷璇直接让闻方把车驶入抚宁巷。
    到了门口,她起身下车,走到门口,拍了几下门:“小岚,小岚,我回来了!”
    叫了好几声都没人应,傅芷璇疑惑地蹙起眉头:“这大热天的莫非她也去了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