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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陈淮安站了起来,捏着一双拳头愣了半晌,沙声道:“那就早些睡。”
    他推门出来,出的太疾,居然差点就撞到,正站在门外的齐如意,她端着盅子汤,大约是瞧着锦棠还未睡,端来给她作宵夜的。
    俩人站点撞到一处,陈淮安语声极简短的说了句:“出去。”
    齐如意哎的应了一声,也是立刻就走了。
    不过,到了楼梯口,齐如意咬着唇回头,深深儿瞄了一眼深掩着的门,心说:主母守身子守的这般紧,二爷饥困成那个样子,我这个作妾的,难道就这样瞧着他如此痛苦的,一直等下去?
    *
    次日一早,锦棠换了件靓蓝面的束腰直裰,站在铜镜前盯着自己许久,虽说束了男子式的绾髻,却也往耳侧,缀了两只金粒子做耳坠儿。
    如今世道,女子为商当然艰难。
    像黄爱莲这种,其父是首辅,其姑是皇太后,都有人在背后指指戳戳。更何况她一个小县城里来的寒门女子,想为商,就不免要接受非议。
    不过锦棠并不怕这个,也没有因此就特地女扮男妆,毕竟女子没喉结,声线也细,一开腔就露馅儿了。
    但是,皇帝见她,肯定也不过匆匆一面。鉴于旭亲王有个走后庭的爱好,而上辈子也有颇多传言,说皇帝似乎对于男子比女人更偏爱,锦棠还是决定,从耳朵上点了点,叫皇帝一开始就知道她是个女商才行。
    关于后庭的事非,于一个行商的女子来说,总是越少越好的。
    *
    旭亲王府门外早已由皇家卫兵所警戒,两侧皆护卫们圈了起来。
    马车一辆接着一辆,将锦堂香门前的旷地整个儿占了个满满当当,男眷从东门入,女眷从西门入,如流水似的,两厢不干涉,虽说人多,但是几乎没有太嘈杂的声音。
    而锦棠没看见的是,陈淮安一袭青面交衽布衣,居然也在人群之中。
    不过,他是跟他母亲陆宝娟一起来的。
    高大魅梧,一身阳刚之气的儿子,跟在陆宝娟身后,明面上看着极为谦和。
    但是陆宝娟想要触碰他一把的时候,他旋即就会避开。
    儿子眉眼之间于她的那种厌恶藏都藏不住了,陆宝娟于是柔声道:“娘也知道自己错了,往后决不会再犯那样的蠢事儿,就这一回,淮安你就原谅了娘吧。”
    陈淮安轻轻嗤了一声笑,道:“走吧,莫在人前丢丑,你不是最怕丢丑么?”
    他不过是,想借着陆宝娟的身份入旭亲王府而已,自打在她露了那曲折的一手,想把锦棠赶回渭河县之后,于这个亲娘,两生的怜悯也就彻底耗尽了。
    *
    锦棠一到酒坊门前,遥遥便见一穿着鸦青面直裰的男子,面白貌净的,就站在酒坊门外。
    这是昨日那刘思罔,旭亲王府的大管家。
    遥遥见锦棠前来,他几步迎了下来,说道:“我家王爷一直等着,娘子快与我前去。”
    锦棠转身,于齐如意手中接过一本书,双手递给了刘思罔,说道:“这是吾家继父所著的《竹山草堂记》,听闻刘先生好书,小女便带了一本来,于您翻阅。”
    《竹山草堂记》是康维桢在竹山书院时写的书,他这本书中的论调,与如今所讲的朱程理学,孔子独尊的论调截然相反,所以此书出不得,只能以手抄的方式而流传。
    不过,因为康维桢于书中,主张万民皆等,不分高低贵贱,婚姻自由,不该以礼教压迫,而对于妇人在当阶社会中的地位,也进行的很长一段的论述与辩驳,所以锦棠一直将此书带在身边。
    与人结交,就得投其所好。锦棠觉得刘思罔虽只是个阉人之身,毕竟曾经为仕家子弟,其学问与品德还是俱备的,所以也不过顺手一礼,便将此书转赠。
    刘思罔原本对锦棠也不过平常的客气与谦和,接过这本书略翻了翻,随即拱手一拜,道:“却原来,康维桢先生竟是罗姑娘的继父,此书刘某求之已久,刘某得多谢您将它送来。”
    此时他对于锦棠的尊重,就是诚心诚意,发自肺腑的知已之敬了。
    锦棠笑了笑,跟着他进府了。
    旭亲王是今儿的老寿星,但也不过一件白衣,身边也没有什么人陪伴,就在旭亲王府阔朗的大殿中闲踱着步子。
    见锦棠一身男装而来,他笑道:“罗小东家如此妆扮,果真肖爽大气。”
    说着,他道:“既是康家故友家的孩子,你在京城的生意本王就非照料不可,所以,有人给本王情面,大手笔要了你七百坛子的酒。
    如此贵客,此时正等着要见你这个,能酿出佳酿来的厉害东家,快于我进去,见上一见,可好?”
    锦棠听这意思,那一千坛子酒里头,有七百坛子,其实不是旭亲王自己要的。
    如此大手笔的贵客,会是谁呢?
    锦棠于是跟着旭亲王,跨步进了他的西大殿。
    进殿时,旭亲王略一回头,忽而说道:“罗小东家,那耳上的金珠莫若取掉的好。听说你已然成亲,丈夫也还在考功名,为了丈夫的前途,莫若遮遮自己这女儿身?”
    锦棠当然也明白,旭亲王想给她介绍生意,就不想叫这些达官贵人们知道她是个女子,这也是他于她的爱护之情。
    她道:“不瞒王爷说,家夫于锦棠的生意向来是支持的。更何况,如今京城,也有黄爱莲黄姑娘那样的大商人,锦棠为商的头一日,就不曾想过要遮自己的女子身份。”
    旭亲王顿时疏朗一笑:“那也好,快去见见你的贵客吧。”
    锦棠只当旭亲王如此隆重,特地在自己的寿宴上摒去所有人,要引她一会的,会是当今皇帝。
    却不料,西大殿中,工笔精致绘成的,巨幅山水画前,站着一个高大,背影清瘦的男子,等他回过头来,却是她上辈子的第二个丈夫,林钦。
    第128章 手有余香
    林钦是神武卫的指挥使,又是凉州大都督,兵权在握,要几百坛子酒确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等他笑着转过身来,旭亲王说道:“这恰是本王在京城关系顶好,也顶气味相投的挚友,林钦林指挥使。”
    说着,许是因为林钦看锦棠的目光太过和悦,笑容也太过温柔,旭亲王又道:“罗小东家是位女子,而且早已嫁人,名花有主。林钦,我知道你乃是武将,各方面都要粗犷些,但切记,要尊重她才行。”
    林钦旋看锦棠旋笑:“定然。”
    旭亲王今日真正的贵客,是皇帝。皇帝也是前日才说过,要带着儿子来给他祝寿,所以介绍完人,旭亲王就出门去了。
    瞬时,阔朗的西大殿中,就剩了林钦和罗锦棠两个人。
    如今天热,又是端午,林钦极应景的,穿着件菖蒲色的交衽长袍。
    衽上花纹细细,勾着白色的花瓣。这种颜色极为挑人,尤其是男人,肤色太白,会显得文气瘦弱,肤色太黑,这种颜色简直是灾难。
    他肤色偏白,却不文弱,便衽口的花瓣儿,也叫他锋劲的眉眼,衬出一种风霜感来。
    此人虽瘦,五官分明,眉眼带着一丝沧桑,身高迫人。
    他道:“旭亲王不顾本使百忙之中,非得拉到这王府中来,说有个少年自秦州而来,经营一种名叫锦堂香的酒,味道极为正宗,迫着压着,就非得本使购上几千坛,还说这是必得要给他的面子。
    本使就想,分明卖锦堂香的是个小娘子,怎的会是个少年郎呢?显然此事有假,所以,今儿本使前来,是来替锦堂香的东家打假的。”
    本不过笑话,林钦两道锋眉弯弯,虽是笑着,却说的极为正经,锦棠不由就噗嗤笑了一声。
    “既这少年郎是罗娘子,那酒本使就非要不可了。给你半个月的时间,把酒送到神武卫去。”他又道。
    锦棠笑着应了声好,本来颇有几分拘谨忐忑,因为林钦一句玩笑也放松了下来。
    林钦不着痕迹的再往前走了一步,身上淡淡一股菖蒲香,显然,早起之后,趁着清清露草,他必定已经摘过一回草蒲了,但不知最终是赠予了何人。
    他笑着,似是想再问句什么。
    “王爷!”刘思罔忽而疾步走了进来,于林钦身后一声轻唤,打断了林钦的问话。
    *
    在西大殿遥远的另一头,刘思罔悄声说道:“我已经替黄爱莲留出了半刻钟的时间,半刻钟内,前院西边角门上会无人值守。”
    林钦侧首,牵就着刘思罔的身高,两只锐眸中闪过一丝不耐烦,随即说了句:“她是个蠢货,偏偏太后深信她,罢了,就由她们去吧。”
    “但是,就在方才,我发现,黄爱莲可能是准备把此事嫁祸到罗锦棠,罗姑娘身上。”
    林钦皱眉,回头,不可置信的望着刘思罔。
    刘思罔自怀中掏了枚乌褐色的丸药出来,递给林钦,道:“黄爱莲方才明确吩咐于我,让我把这东西,想办法藏到罗锦棠的身上。”
    林钦极为嫌恶的捏过那东西,皱了半天眉头,道:“找个避人的水坑子,扔了它去。太后做这种蠢事,咱们只隔岸观火,不搀和。”
    刘思罔应了一声,复将那枚乌褐色的丸药藏回了身上。
    事实上,徜若罗锦棠只是个普通的小商人,那枚药,刘思罔想办法会藏到她身上,至于因此罗锦棠会被什么样的事故所牵连,下牢狱或者丧命,都与刘思罔无关,毕竟皇室骨肉相残,嫁祸个把人,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刘思罔也不过一个为人鱼肉,为人利用的,微不足道的小棋子而已。
    真正改变刘思罔决策的,是锦棠赠予他的那本《竹山草堂记》,以书交友,锦棠不过随手一赠,塾不知,救她命的,恰是她随意为之的,赠书一举。
    这俩人正说着,外面忽而一阵虽低,却也中气十足的叩拜万岁之声。
    显然,是皇帝来了。
    旭亲王不仅把锦堂香酒推荐给了林钦,最重要的是引荐给了皇帝。
    皇家用酒,是京城最大最大的用酒量,能稳定的供予皇家,锦棠想要一间属于自己的商铺这样宏伟的愿望,五年之内,当能得到。
    所以,一瞧着皇帝迈步进来,锦棠也是连忙拜倒,学着殿中男子们见礼。
    朱佑镇今日微服,穿的也不过寻常衣衫,戴着软幞,怀中抱着一个约五六岁的小男孩儿。
    这孩子生了圆圆一双薄皮大眼睛,虽说年幼,却也鼻梁挺直,嘴巴生的挺像皇帝,只瞧那两只明亮的大眼睛,便知道是个聪明的。
    如此场合,当然除了皇帝与旭亲王,便林钦,也得侍立于一侧。
    旭亲王府的酒菜摆了上来,按例,都是先用银针试过,再由皇帝所带的内侍亲自辩尝之后,才能给皇帝与皇子食用。
    锦堂香酒,就摆在一侧。
    这酒,也得内侍尝过无误,才敢给皇帝吃的。
    开始先是冷盘而已,膳食太监尝过了,确定无误,皇帝先敬了一盅酒,旭亲王起身受了,这才坐下,敬皇帝一杯。
    皇帝约莫是因为酒的口味熟悉,笑道:“这是爱莲的酒,小爷爷竟也爱吃它?”
    旭亲王笑道:“皇上再尝一口试试?”
    皇帝于是再尝了一口,道:“比爱莲的酒更烈些,也非是冽,而是甘爽,此酒味道极为不错。”
    旭亲王侧首,示意锦棠上前,道:“这是自渭河县而来的,本王的一位小友,这酒,恰就是她酿的,比之爱莲的茅台口感更胜一筹,皇上若吃着好,改日本王往宫里送上几坛子,叫皇上慢慢吃。”
    皇帝对于酒的喜好没有旭亲王那么深,当然也不可能像林钦,一下子就换了自己常吃的酒,当然,他心中所想的全是国家大事,也不可能把皇家用酒这样小的事情放在眼里。
    不过因为旭亲王的面子,皇帝转头看了眼锦棠,瞧着是个矮矮瘦瘦的少年,模样倒是标致,于是就赞了一句:“酒很不错。”
    但就这一句,于跟在他身后的那群大太监们来说,已经了不得了。
    至少,这些太监们就会给锦堂香酒面子,不说皇家,止外围的这一重用酒,于锦棠来说又是一大笔收益。她隆庆坊的那间大酒坊里所产的酒,就不必担心会滞压了。
    旭亲王这个朋友,锦棠真的没有白白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