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487 章
到丧心病狂,但小混混还是每次都去这个店里卖,因为店里有个小学徒,长得好看极了, 一双眼睛像午夜海面上的细碎月光, 小混混不识字, 没读过书,不知情爱,只知道如果一天不见他一面,就觉得这一天好像白活了。
“小学徒不但长得好看,还极有学识,和镇上那些只知道数钱的粗鄙商贾不一样, 他博文广知,连对魔物也有所研究,经常和小混混谈论降伏魔物的方法,当然很多都是纸上谈兵,但小混混听在耳朵里,就觉得这小学徒厉害极了,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
“有一天,小混混他们捕杀了一只巨鹿,小混混取了一根细长的前腿骨,削成笔杆,配上细密的鹿毛,做了一只十分精美的鹿毫笔,巴巴地去送给小学徒,小学徒收到礼物很开心,铺开一张纸,破了一锭新墨,用这只鹿毫笔,沾着馨香的墨汁,在纸上写下了三个字,送给小混混,小混混从此有了名字。
“那黑心老板好不要脸,看到鹿毫笔,竟想占为己有,小学徒自然不肯给他,黑心老板掉了面子,罚小学徒在雪地里跪着,小混混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岂能忍受这等气?当天半夜就潜入老板的卧房,一桶冰水就泼了上去,老板嗷地一声跳起来,惨叫着钻出被窝,还没站稳,就看到拎着木棍的小混混,小混混缺了大德,把老板痛打一顿,然后扒光衣服,扔进野外的积雪中。
“这黑心老板也是命大,这样竟然都没被冻死,撑着半条命爬了回来,小混混行凶的时候带着伪装,老板不知道他的底细,却怎么想都觉得店里的小学徒晦气,回来没多久就找了个茬,将小学徒撵出去了。
“那几天小混混正巧跟着捕猎团进了凶险的深山,这次他们浴血奋战,捕杀了一只猛虎,小混混取了两颗虎牙,细细地打磨光滑,做成一对吊坠,兴冲冲地拿去送给小学徒,却得知,小学徒在回家的路上,被流民袭击,财物洗劫一空,人也失踪,恐怕已经死了。
“小混混拿着虎牙吊坠,难过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恨不得杀光眼前所有人,来发泄心头的痛苦,可又知道老板虽然黑心,但他在这件事上是无辜的,就在他将要转身离去的时候,突然看到老板手里的鹿毫笔……小混混骁悍暴戾,扑上去夺过鹿毫笔,一把就chā碎了老板的脑壳。
“黑心老板为谋财杀害自己学徒,虽然死有余辜,但他到底是镇上鼎有势力的有钱人,小混混被乡贤们判定为杀人犯,流放到野外,在那个时代,野外人烟罕至,遍地都是妖魔,一个16岁的小混混,只身踏入荒野,几乎就是十死无生。
“但是他活下来了,在与一个低阶魔兽jiāo战的时候,他发现昔日小学徒那些纸上谈兵之术竟然各有各的妙处,很快就掌握了与各种妖魔战斗的技巧,并且悟出吞噬妖魔来增长力量的法门,他被故土流放,无处可去,只好四处流浪,一边降妖除魔,一边积累力量,渐渐的,竟然无师自通,成为了一名降魔师。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已经声名鹊起,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只知道无论多强大的妖魔,只要他出手,必然能降伏。他再也不是当年势不如人的小混混,天下人都知道,他是最有天赋也最有运气的降魔师,人们开始传言,像他这样一身战功的降魔师,是可以成神的,他自己也有些信了,虽然谁也没见过所谓神界是什么样子,但他满怀期待地想:若成了神,是不是就可以复活他的小学徒了……
“他去了当时的白邺城,因为很多年前,那个小学徒教他看地图的时候,曾经指着这里说:‘白邺城,风水极佳,抱海环山,背靠山麓,俯瞰平原,在这里建城,将成为天下第一难攻不落之城。’临出发之前,他先回到故乡那个小镇,找到当初流放他的那几个乡贤。就如同一个人不会记得自己随手拍死的一只蚊子一般,那几个乡贤也早已经不记得当年那个桀骜暴戾的小混混了,他没有直接动手杀人,而是将那几个乡贤关在屋子里,告诉他们,太阳升起的时候,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屋子,之后的事便没有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