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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他要让他们的‘极简’从地下走到地上,真真正正地诞生到这个世界上。
    更要让邱与嫣真正地站在舞台的中间,在自己和乐队的伴奏声中,成为他心中的摇滚女皇。
    在他们不断地努力,又不断碰壁的时候,身为父亲的白承宗不止一次找到儿子,劝他们放弃这种似乎看不到未来的打拼,早点回到白氏推拿学校来,继承自己的事业。
    然而两个倔强的年轻人还是在咬牙坚持着。
    哪怕每天都要在极其简陋的演出场所东奔西跑,赚取生活。
    可是只要能挤出一丁点儿时间,在排练场上嘶吼出一首他们自己创作的歌曲,两个人就会觉得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就在白洛笙与邱与嫣在努力坚持的时候,邱与嫣却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
    让白洛笙意外的是,在成为母亲还是坚持挚爱的音乐之间,邱与嫣竟然只思考了一个短短的夜晚,便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她爱音乐,可是她更是一个女人。
    而一个真正的女人,在孕育生命的时候,才发现世上没有什么东西,会比她自己的孩子更加珍贵。
    “老白,让我给你生个孩子,等他长大了,我和他一起做‘极简’的主唱!”
    于是,一个不论男女,都已经被父母早早起名为白简的孩子,在母亲的身体里,开始了他的旅程。
    最初的几个月,乐队的运行依然在继续。白简在母亲的肚子里,便已经开始东奔西走,并接受着音乐的启迪。
    直到邱与嫣的肚子显形了,他们才不得不回到白城,在白家的老宅里等待一个新生命的降临。
    儿子和儿媳的归来,尤其是儿媳的肚子,让白承宗又一次看到了劝说他们改行的希望。
    可是,当看到白洛笙依旧辛苦地奔跑在各个演出场地,而邱与嫣虽然大着肚子,却天天在家里忙着为新歌谱曲,白承宗终于明白并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的儿子和儿媳,确实是与自己此生钟爱的推拿按摩无缘了。
    但是对他们俩来说,音乐和摇滚,不就像推拿之于自己一样,又何尝不是他们此生最钟爱的东西!
    所以,当白简在白家老宅呱呱坠地,人人都说他的哭声像唱歌的时候,白承宗颤颤巍巍地在孙子纤长的手指上摸了又摸,留下了一句话。
    “这个娃娃嗓门大得很,手也长得齐整,长大后是愿意唱歌还是想学白家的手艺,又或者别的什么,全凭娃娃自己,他喜欢就好!”
    如果……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或许天生一副好嗓子的白简,大概真的会继承父母的衣钵,像妈妈说的那样,有一天,母子俩一起站在乐队的主唱席上。
    可惜,一切偏偏都是那么事与愿违。
    当杏花被春雨染白的某个春天,白简刚刚开始知晓人事,却已经在每天夜里,都会和爸爸妈妈一起识谱弄弦了。
    虽已年届而立,但是白洛笙与邱与嫣对音乐的痴迷与热爱,却并未因年华渐逝而衰减。
    他们依旧在奔波忙碌中坚守着梦想。
    而这一次,某个落成典礼的嘉宾表演上,主办方提出要他们演唱一首正当红的歌曲,《吉祥三宝》。
    殊为难得的是,这是一首白家三口也都非常喜欢的歌,并且还时常会一起哼唱。
    阿爸 !
    哎!
    太阳出来月亮回家了吗
    对呀!
    星星出来太阳去哪里啦
    在天上呢!
    我怎么找也找不到他?
    他回家啦!
    太阳星星月亮就是吉祥的一家……
    于是,破天荒的,在白洛笙和邱与嫣的这次演出里,多了一个完美无邪的童声合唱。
    那就是他们的儿子,白简。
    当一家三口获得现场热烈的掌声和喝彩后,兴奋的他们在春雨如油的夜晚,继续哼唱着那首《吉祥三宝》,踏上了归程。
    事过多年以后,当白简在春雨飘飞的夜里,在午夜梦回的时候,还会经常梦到那个一家三口在车上高歌的画面。
    阿妈 !
    哎!
    叶子绿了什么时候开花
    等夏天来了。
    花儿红了果实能去摘吗
    等秋天到了。
    果实种在土里能发芽吗
    他会长大的。
    花儿叶子果实就是吉祥的一家……
    是的,在春秋冬夏后,花儿叶子果实还有我,都已经长大了。
    可是我的爸爸妈妈,却再也不回来了。
    在那个冷雨纷飞的江南夜里,在戛然而止的歌声中,一辆满载幸福的车,翻了。
    太阳月亮都去天上了。
    只留下一颗孤独的小星星,一个人夜雨中无助地哭泣。
    他不仅失去了挚爱的双亲,还失去了双眸中宝贵的光明。
    第17章
    “喏,给你!”
    范平的声音打断了白简挟裹着淡淡忧伤的回忆。
    一边的‘白展堂’从梦中惊醒,直起脖颈,好奇地瞄着范平手中的物事。
    那是一个装满化妆用品的小包,是白简每周五晚上去夜场前变身的工具。
    “给我这个干嘛?”
    白简愣了愣,有些意外地抬头看着范平的眼睛,没有伸手。
    “不是答应人家小土豪要见面了吗?怎么,你还要以真身出场不成?”
    范平把化妆包塞到白简手里,朝他眨了眨眼。
    “我真替你发愁啊小白!”
    白简拿起化妆包最上面的口红,在手里掂啊掂.
    “替我愁什么,皇上不急太监急吗?”
    范平“切”了一声,将白展堂抱起来,连猫带人坐在沙发上。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你也不想想,以前你扮女装的时候,都是在晚上,而且是在光线最杂乱的夜场里。因为和观众席离得远,一般人不大可能看出来你是男扮女装。可要是白天呢?近距离呢?呵呵,你自己想想吧!”
    白简皱了皱了眉,他明白范平的意思了。
    接完那个叫叶茂的男人电话后,他一直沉浸在回忆里,神情恍惚,根本没有想过马上就要和他见面这件事。
    但是范平说的没错,这的确是一件有点棘手的事情。
    自己之所以被对方的言语打动了心扉,是因为这么多年来,在自己的骨子里,一直怀有一个苦涩又甜蜜的梦想。
    希望有一天,自己会站在一个巨大的舞台之上,在华灯之下,万众欢呼中,唱一曲母亲怀孕时在白家老宅谱下的,却从没有真正登台演唱过的歌。
    这个梦想不单纯是自己的,也是天堂中父亲和母亲的。
    在父母过世后,在车祸中失明的日子里,正是这个在心底不断涌现的梦想,让白简度过了那段最无助悲凉的时光。
    也正是这个潜意识为母亲还愿的梦想,才让白简在每周五的夜里,妆扮成舞台上的低吟曼唱的女皇。
    只不过,那个舞台和当年流动在各个草台班子上的舞台一样,不是母亲、也不是白简的终极梦想。
    所以当那个叫叶茂的男生提到组建乐队,提到摇滚,又提到了女主唱的时候,一向淡定冷静的他才会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
    而现在,范平交给自己的化妆包,让他从梦想回到了现实。
    是啊,一个男人,到底能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妆扮成一个让人信服的女人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小范,趁现在没人,我先扮上,你帮我挑毛病!”
    中午的光景,丁猛一个人坐在公寓的电脑前,鼓鼓捣捣了半天。
    叶茂兴冲冲地出去了,说是先去电视台报名,再和他的乐队老搭子们开个会,然后再和他看中的女歌手联系做乐队主唱的事。
    丁猛看着他匆匆而去的背影,满意地眯了眯眼睛。
    弟弟的事进展得不错,晚上和六哥父女俩看歌剧时自己得好好表示一下感谢。
    一想到晚上要看什么西洋歌剧,丁猛的两道浓眉不由自主地皱了起来。
    一个个长得那么富态,又喔喔啊啊跟公鸡打鸣似的,有什么好听的。
    要说声音好听嘛……
    丁猛忽然嘿嘿笑了两声。
    因为他忽然想起了一个真正好听而又带劲的声音。
    那声音又软又糥,冷中带甜,像从江南水乡吹来的轻风,好听到甚至可以唤醒自家沉睡的小猛子。
    他下意识舔了舔嘴唇,似乎还在回味那给他带来特殊感觉的场景。
    妈的!虽然让那家伙点穴跟上刑差不了多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倒像是一剂跟自己身体对症的药方一样,入到耳中,竟然会有那种神奇的效用。
    难道自己的雄性细胞对这种绵软的江南口音格外敏感吗?
    丁猛用力吸了一口烟,在烟雾中,他忽然想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