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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他素来是个性情直爽粗豪的汉子,既然这样想了,就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
    更何况他也想和白简说清楚,如果他喜欢唱摇滚,以后完全可以恢复男生的身份来唱,自己也一定会鼎力支持。
    可惜,不等大猛哥向白简表述出自己的钟情与心意,白简已经把电话挂了。
    等叶茂早上强行睁开眼睛的时候,才发现自家老哥竟然趴在地上,和衣而卧,睡得正沉。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梦中遇到了不开心的事儿,满是胡碴儿的脸上一副愁闷到极致的表情。
    等他努力将丁猛叫醒,丁猛揉着眼睛,发了几秒钟的傻后,忽然反应过来昨天夜里发生的事儿。
    操,糟了!
    他操起电话便打,可惜,白简的电话依旧不通。
    他咬紧牙关从地上爬起来,二话不说便往按摩馆狂赶。
    已近深秋的北京是最美的季节,按摩馆门口的梧桐树黄叶翩跹,枝条疏朗。
    丁猛哪有心情去看什么风景,一头扑到按摩馆的大门上,就是一顿狂敲。
    等他把拳头都敲疼了,门也快砸烂了,目光一闪,才发现大门上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几个大字。
    “店主有事外出,本店暂停营业!”
    我操,我操!
    一晃,白简宅在白家老宅里,已经数日了。
    秋天的江南波澜不惊,除了没有炎夏的酷热,依旧花红叶绿,一片青葱。
    若在从前,白简是最爱趁这没有暑气困扰的秋日,在老城里走上一走,白墙黛瓦,养眼养心,令人好不愉悦。
    可是这回,他却闷在自己的小屋里,除了陪爷爷聊聊天,翻翻《红楼》,逗逗老白外,便是没来由地发呆。
    爷爷见他不期而归,先是惊喜,后是担心。
    惊喜的自是孙子终于肯回来老家,并且只字不提是不是还要远行,这自是让盼孙心切的白承宗老怀安慰。
    可是惊喜不过两日,白老爷子就发现了孙子的问题。
    说白了,就是一个‘懒’字。
    懒得动,懒得说,懒得收拾打扮,甚至连从前最爱的馆子,也懒得出去吃。
    除了在陪自己的时候还勉强算是强打精神,其他时候,简直就和他带回来的那只白猫一样,懒出了新境界。
    已经老得成精的老爷子这辈子什么事没经过,什么人没见过,孙子这个样子在他心里滚了几滚,老人家的心里就有了八分成算。
    别的不说,单看他回到家后,带回来的手机关了不用,特特地弄了个新号码的手机使着,偏又时不时地,把那不用的手机偷偷打开来看看翻翻,整个人阴晴不定,又似多了魂,又像丢了魂。
    这个样子,要是个丫头,妥妥的就是犯了相思病。便是个男的,也注定是跑不出一个情字。
    因此上,白承宗心中笃定,自己的孙子白简,必是在北京城遇上难过的情关了。
    老爷子天天盼孙子回来,孙子好不容易回来了,又怎么能看着他天天无精打采,郁郁寡欢呢。
    白简从小丧父丧母,又失明过一段时间,都是在爷爷身边长大,所以白承宗自然知道他从小最爱的是什么。
    而能让人从情关中解脱的,往往就是他生活里最爱的东西。
    因此,老爷子便花了心思,动了人脉,终于在某天下午,给白简领来了一位客人。
    ‘捍卫’自打慈善晚会那天起,真得是有愈来愈红的势头。
    这里面,一是有陆馨雅带来的流量,再就是白光先是爆红又迅速退出带来的话题,足足也被炒了好一阵子。
    所以在‘中国有摇滚’的开赛日期越来越近的时候,乐队的排练自然也是加快了频率。
    没有了白光,叶茂几个人根据陆馨雅的声线特点,又重新编了曲,调低了一些高音区的爆点。
    可是在排练的时候,陆馨雅反复唱了几次,却还是达不到白光那种游刃有余的状态。
    叶茂心里着急,脸色变了又变,终于还是稳住了心态,暂停排练,让大家都歇上一歇。
    陆馨雅倒是一副笑眯眯好脾气的样子,端着杯子来到叶茂身边。
    “小茂,你哥最近在忙什么,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叶茂略略犹豫了一下,笑道,“他呀,倒也没忙啥。就是前几天生了场病,在家趴了几天。”
    陆馨雅一脸担心,“他身体那么好,都得卧床了,这病…不会很严重吧?”
    叶茂笑着摇了摇头。
    “陆小姐不用担心,他这病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不,这两天已经没事了,今天一大早,就往苏州那边公干去了!”
    第46章
    丁猛的病其实并没有叶茂说得那么轻描淡写。
    事实上, 发现按摩院人去楼空之后,他带着宿醉后的酒气回到家,便一头扎到了大床上。
    刚开始, 丁一凡和叶红不过以为他是喝多了, 睡个觉缓缓,都没太在意。
    可是到了快晚上, 他还是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连个姿势都没换。
    丁一凡进来看了看, 才觉得儿子有点不对劲儿, 上手一摸, 我去,热得跟火炭似的。
    再看脸,本来就不算什么白晰的肤色, 这会儿完全变成了一块酱猪肝。
    大概是模糊中感觉到了额头上的凉意,烧得迷迷糊糊的丁猛侧了下身,刚巧压在那个大抱枕上。
    长条的人形抱枕柔韧温暖,让他瞬间像是抓到了什么最想抓到的东西。
    “你回来了?”
    丁猛在混沌中吐出了一句明显有些激动的话。
    丁一凡愣了愣。
    “你他妈还知道回来……”
    丁一凡眼睛直了。
    “老子够讲究了, 一起同床共枕睡了这么多天都没越过界,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你,你是不是欺负老子太软了啊!”
    眼看着儿子一个鹞子翻身, 整个人将抱枕压在了身底下,烧红的脸贴在上面,蹭了又蹭。
    这……是发烧呢还是发骚呢?
    这个小流氓发春的样子,还是自家那个打起架来不要命, 办起事来沉稳大气,一身钢铁总裁范的大猛子吗?
    该不会是发烧烧傻了吧?
    看着丁猛跟一个枕头胡言乱语,甚至还带上了肢体动作,丁一凡着了急。
    “醒醒,猛子快醒醒,你烧得太厉害了,咱们得赶紧去医院!”
    可是他虽是武生出身,身手轻快,却还是扳不动186的大块头儿子。
    丁猛像是认准了眼前的抱枕,就好象枕头上有谁的体温或是气味一样,又啃又咬又是闻的,把丁一凡看得是一愣一愣的。
    他放弃了自己一个人把儿子搬起来的念头。
    可是儿子只是发个烧,还不至于打个120来吧,不行,得把叶茂弄来。
    叶茂从自己的公寓急匆匆地赶了过来。
    他虽然昨晚也喝得不少,可是睡了一觉后,到底是年轻,已经基本缓了过来。
    他一边走一边想,昨晚大哥喝得不比自己多,而且他的酒量更是比自己大不少,竟然会弄成这个样子。看来这酒精和情伤相比,杀伤力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等他到了丁猛的卧室,看到正抱着枕头不放的大哥,才知道,这杀伤力比自己想像中的,还高了至少三个等级。
    哎,也难怪大哥是这么一种状态。
    恋爱经验丰富的叶茂明白,像白简这种做法,才是情变中对喜欢的人最狠的惩罚。
    这个一脸秀色的江南男子,看似淡漠温软,可是伤到他的心,便足够决绝果断。
    在感情上愧了他的人,不管你有多懊悔、多自责,或是感觉自己多有道理,有多少解释,他根本不给你一个表白或是说出口的机会。
    让你浑身攒了千斤的力气,也像是砸在棉花堆里,用也用不上。
    尤其当你深深喜欢上一个人之后,那种被厌恶、甩掉、冷落 ,甚至彻底抛弃的感觉,那种求而不得,又担心害怕对方莫名消失后会出事的感觉,真的是非常要命的。
    没有感情的人,或者是很少动真感情的人,当然会觉得这样的事矫情又无聊。
    可是这世上毕竟还是有人在意这些,也执著于这些。
    而丁猛,就是一个在意这种感觉的人。
    在之前,他就像是一块没有开化过的顽石,一旦动了情,才知道原来在石头里面,是一颗柔软的心。
    被老爸和叶茂强行夺去枕头后,丁猛发了一阵飚,却总算是清醒了很多。
    看了眼床上被口水弄得一片湿的抱枕,丁猛本就烧红的脸,更不是正经颜色了。
    他拒绝了老爸提出去医院的想法,坚持说自己体格好,没有大碍,吃点药退退烧就会好的。
    看到他恢复了清醒,丁一凡倒也没逼他去医院,只是一边叮嘱叶茂给大哥弄水弄药,一边对着那个被蹂躏过的枕头看了又看。
    大儿子这么大年纪却一直单身的事儿,本来大多时候是叶红在操心。丁一凡一个戏痴加身的人,既没有细细想过原委,同时又觉得儿子在打拼事业的阶段,不谈恋爱,也不出奇。
    可是刚才儿子在混沌状态中说的那些话,什么一起同床睡了没过界,没动过手指头之类的,是啥意思呢?
    和他同床的,不是那个盲人按摩师,白简吗?
    再想想他抱着枕头求欢的样子,和上面那些话联系一下,就算丁一凡再没生活经验,也感觉出了异样。
    这,可如何是好。
    白老爷子给白简介绍的这位客人,是本地一家酒吧的老板,名叫江子城。
    白简家所在的老城自古便是富庶之地,更是讲究享乐延年之乡。除了养生保健天下有名,更凭着烟雨小巷、古渡老街的江南美景,成为近年来颇有些名头的旅游之城。
    虽然在名气上,还不如乌镇、西塘般世人皆知,但在江南左近,却也算是小有名气。
    更因为尚未达到举世闻名的境地,往来的客人还不至于像那些知名景点一样,黑压压的人头一望无际,不紧不松的状态中,倒也算留住了古城该有的韵味与景致。
    而在老城最繁华的几条街道上,随着游客的日渐增多,不知不觉中,便开起了大大小小的客栈、店铺,专做那游客的生意。
    而其中一条街上,则尽是如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每到夜晚,灯光通明,人潮涌动,声色犬马,最是一个享乐的的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