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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节

      哪知她筷子还没碰到菜呢,另一双筷子就过来了,轻松的打开了她的筷子,让她夹了个空。
    “你到底想干什么?”皱眉,说他喜怒无常,可是这会儿也太神经病了,莫名其妙。
    “我的食物,岂能由他人分享?”元极看向她,那漆黑的眸子恍若罩了一层寒霜。
    秦栀不明所以,这忽然间的,他是怎么了?她可没惹到他。
    “好,我不吃,都归你了。”放下筷子,她不吃了还不行么。
    “皆属于我。”元极瞥了她一眼,冷声宣布。
    秦栀无语,“都是你的,没人和你抢。”比狗还护食。
    忍受着饥饿,秦栀扭头看向窗外,对街那商铺已经关门了,那个小二也早已没了影子。
    手托腮,看着街上仍旧来往的行人,这个时辰了,这些人还不回家,怎么瞧着也是不对劲儿。
    “这齐城,到底有什么秘密?”蓦地,秦栀问道。
    元极用饭的动作一顿,“这里的事情,用不上你。你就待在这里,可以回去时,会提前告诉你的。”
    “好吧,那我就不问了。不过,我明日想在街上走走,不知世子爷允许不?”就算元极不告诉她,但只要在这城里走走,她定会看出些什么来。
    “叫老朱跟着你,随便。”元极允许了。
    看了一眼还在柜台后忙碌的老朱,秦栀点点头,“多谢世子爷开恩了。”
    放下筷子,元极的饭也只吃了一半而已,菜基本上就没动过,看得出来,他根本就不饿。
    “你可以在这城里四处走走,但不要过于引人注意,明日也换一身装扮。”元极告诫,显然秦栀的猜测是正确的,这个齐城有秘密。
    点头,“多谢。不过,既然你不吃了,这些食物可能也会浪费,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吃了?我要饿抽了,再不吃东西,我就低血糖了。”尽管他的精神状态不太稳定,但是秦栀希望他能有点人性。
    “吃吧。”元极几不可微的扬起入鬓的眉,他吃剩下的,他不信她会吃,最起码他从不吃别人碰过的食物。
    长舒口气,秦栀拿起筷子,将元极面前的那碗饭拿过来,开吃。饿死了,她的胃都在抽筋。而且,她非常恨元极刚刚吃掉了一部分食物,这些根本不够她吃的。
    看着她,元极的表情缓缓地浮上几分复杂,随后他抬手,将面前的盘子一个一个的推到她面前。
    瞄了他一眼,秦栀不由得哼了一声,“谢谢世子爷割爱。”刚刚像狼狗似得护食,这会儿又往她面前推,就说他是神经,搞不懂。
    “只是看你一副要把盘子都吃掉的样子,觉得你很可怜罢了。”元极看向窗外,一边淡淡道。
    没搭理他,秦栀继续吃饭,管他怎么说呢,即便真让她去分析观察元极,也得吃饱了之后再说。
    将所有的饭菜一扫而光,尽管知道晚上吃这么多可能会不舒服,不过她真的很饿。
    元极一直在看她吃饭,眼睛都不眨的那种看,秦栀当然知道他在看自己,大概他是真的觉得她‘可怜’吧。不过喜欢看就看呗,又不会掉一块肉。
    最后一口饭进嘴,秦栀放下筷子,看向对面的元极,她一边拿起水杯一口喝光,“晚安。”起身,抚着肚子走上楼,腿还有些瘸,不过从走路姿势就看得出,她心情很好。
    一夜好眠,尽管白天睡了很久,但也没挡住秦栀晚上安睡。翌日醒来,她自己动手换了药,已经没有昨晚那么疼了,这药真的挺好用的。
    下楼,用早饭,始终都没瞧见元极的影子。
    吃完了早饭,老朱也过来了,他长得很和气,看着就知是那种脾气特别好的人。
    “小姐,咱们可以去街上走走了。”老朱完成了手边的工作,闲下来了。
    “走吧,今天要麻烦老朱了。”秦栀站起身,她也没改变装扮,还是那一身的布裙,和老朱身上那粗布的衣服倒是莫名的和谐。
    走出茶楼,老朱带着她在街上慢行,街上人很多,街边的商铺门大开,看起来生意兴隆的样子。
    “老朱,这齐城总是有这么多穿着便衣的军中人在来往么?”观察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秦栀忽然问道。
    老朱反倒愣了,看了看秦栀,随后又笑了。“老朽就说,主子从来不会带累赘在他身边。昨日老朽还在想,不知小姐到底有什么本领。是老朽眼拙了,原来小姐如此秀外慧中眼力超群。”
    秦栀不由得笑,“老朱说错了两点,一,我不是他的属下;二,我也没有老朱你所说的秀外慧中眼力超群。只是有些行人真的看起来很奇怪,一看就不是寻常的百姓。他们走路的姿势,以及看人的方式,都表明应该是军中人。我在军营中待了六年,十分了解他们。”
    老朱点头,“这齐城的确有很多伪装的军中人,他们扮成这样,利于行事。所以在这城中,一定不要露出马脚来。”
    转了两条街,老朱带着秦栀走进一家甜茶店,这是吴国最特色的茶点,多种多样,而且这家做的是整个齐城最好的。
    走进来,老朱便要了两种最特色的甜茶,然后与秦栀走到窗边的那桌坐下。
    打量这甜茶店,秦栀的视线从上至下,一一而过,没放过任何一个地方。
    蓦地,秦栀一眼瞧见了柜台下方的一些雕刻很特别。微微眯起眼睛,视线顺着那些纹路走,发现那是一个马蜂的形状。
    马蜂,飞蛾,小飞虫,这些寻常可见的东西,在吴国南部极其不简单,这一点秦栀清楚的认识到,并且为此付出了代价。
    马蜂?看来,这家店的主人,是以豢养马蜂为特色的族群,就是不知身份地位如何。
    根据前些日子的观察,即便在某一个族群中,到处都能看到他们主要豢养的毒物雕刻形象,但未必每个人都会操控豢养它们,应该只有一部分人才会。
    而那些人,他们在族群内的身份应该很高。
    很快的,甜茶上来了,秦栀特意观察了一下送甜茶的小二,普普通通,没任何的问题。
    再看那柜台后的老板,一直在忙着数钱,也不像是会豢养毒物的人。
    由此可见,这家店的人,都很普通,只不过属于一个豢养马蜂的族群而已。
    蓦地,又有几人走进来,秦栀看过去,却不由得挑起眉尾,公冶峥。
    进来三个人,一身绛色的公冶峥,高高瘦瘦,那眼睛瞧着一切都很新奇的模样,好像很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