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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节

      叶蓁嫁过来的时候,小喜还担心她家小姐不愿安心过日子,如今这样她就放心了,叶蓁把卫峰忘了好好和秦征过日子才是最好的。
    因为有了早上的一起散步,晚上睡觉的时候自然十分和谐,虽然叶蓁还是会忍不住在秦征肩膀上抓出红道道,秦征也没忘了在她露出爪子的时候给她双手按住,他垂眸看着被他压制得动弹不得的叶蓁,她脸颊嫣红,黑乎乎的眼睛盈着水光,咬着嘴唇要哭不哭,似难受又似愉悦,看起来便有些楚楚可怜。
    他拉着她的双手抱着他脖子:“夫人轻些抓。”
    她轻唔了一声,抱住他脖子便不放,他嘴唇落在她肩头,最后没忍住在她肩膀咬了一口。
    第二天醒来,她看他的眼神有些羞有些气,便不和他早起散步了。
    秦征有些好笑,摸摸鼻子也有些尴尬,他穿好衣服出了门,叶蓁又睡了许久才起。
    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秦征陪着叶蓁一同回的相府。
    叶蓁对叶相没什么好感,对刘氏更是如此,她不信宿主嫁给秦征会没有刘氏从中作梗,要知道叶相十多年来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能那么恰好的想起来身边会没人提醒?
    至于刘氏的两个孩子叶敏和叶辉,叶蓁对他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只是叶敏看她时不自觉的高傲和嘲笑都会让人觉得不喜,明明是第一次见叶敏怎么能对她有那么深的意见?至于叶辉,因为被叶相督促得紧,刘氏又再三强调让他要如何如何,整个人反而显得有些木讷。
    叶蓁回到相府,就算面上装得在好,也免不得会起冲突,就如叶敏看到她的第一眼那眼底的气愤和不喜都快藏不住了。
    叶敏本来是看叶蓁好戏的,但是在见到叶蓁的第一眼,她就对她生出了无数敌意。
    ——因为叶蓁长得比她美。
    樱桃嘴柳叶眉瓜子脸,一双黑乎乎的眼睛明亮如繁星,说话的声音都跟黄莺似的能勾魂,肌肤白皙胜雪透着清冷,她回到相府的时候就穿了身白衣,看起来更是美得不似凡人,她往叶蓁跟前一站就被比得什么都不是了,就连她身边的丫鬟小厮见到她都跟失了魂一样。
    更重要的是,外人都道叶蓁才是相府的嫡长女,不是她。
    如此一来,那关系自然不可能好。
    眼看叶蓁就要成年要回到相府抢夺她的位置,她能答应?所以在得知圣上有意给秦家那病秧子赐婚的时候,她就想到了叶蓁,最后的结果也果然没叫她失望。
    叶敏本来以为叶蓁要嫁给一个病秧子,这日子自然不能好过,但她没想到三朝回门的叶蓁看起来比之前还要美上三分,就连气色都好到不行,根本就没有她想象的憔悴,和整日以泪洗面。而外界传言的病秧子看起来也是俊朗无双、气质斐然的,这俩人站一起意外的相配。
    叶敏差点把手帕都给捏碎了。
    刘氏笑着拍拍叶敏的手背:“急什么?太医都说秦征活不过十八,等秦征死了,她叶蓁还能张狂?她一寡妇还能做什么?”
    叶敏这才高兴了,期盼着秦征早些死了才好,也免得叶蓁在她面前晃悠,提醒她她才是正牌嫡长女,真正的相府大小姐。
    秦征和叶相在书房相谈,叶蓁和叶敏在花园池塘狭路相逢,叶敏看着叶蓁潋滟美丽的脸庞,笑道:“还没恭喜姐姐新婚大喜,我看姐夫是个温柔好说话的男子,姐姐真是好福气。”
    叶蓁笑了笑:“这是自然,我也觉得我是好福气,才会遇到像侯爷这样的男子。对了——”她褪下手腕上的金手镯,拉着叶敏的手将手镯滑到她手腕,“妹妹长这么大,姐姐也才见过你几面,之前忙着婚事忽略了妹妹还别见怪,这是送你的见面礼,别客气。”
    叶敏可不喜欢一个金手镯,何况还是叶蓁戴过的,她忍了忍才没取下来,笑道:“谢谢姐姐。”
    叶蓁说:“不用客气。”
    都是要面子的人,何况还是当今亲赐的婚事,谁也不敢真的闹起来。
    叶蓁和秦征用过午饭后就回了侯府,那边叶敏立刻就把手镯取了下来,随手赏给了身边的丫鬟。
    当她什么人?什么礼物都能随便送的?
    她心里很不满,谁知过去没多久她就忍不住难受起来,身上脸上都长满了红色的小痘痘,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尖叫一声差点哭出来:“太医,太医!快给我请太医!”
    叶敏是相府的宝贝,她如果出事,整个相府都得热闹起来,刘氏也因为叶敏脸上的红疹急得不行,叶敏趴在她怀里哭,怎么办?她如果变丑了还怎么做太子妃?
    刘氏劝道:“没事没事的,女儿你别担心,太医马上就来,娘绝对不会让你的脸毁了!”
    叶敏一听说毁容,瞬间更是着急起来,她还想起来了叶蓁长得那么好看,是个男人看了都会失神,如果她的太子哥哥见到了是不是也会喜欢上叶蓁?所以叶敏自两年前偷偷去见过叶蓁一次之后,这就成了她的噩梦,她不想叶蓁出现,更不想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我不要毁容!我的脸如果毁了那我还不如去死!”
    ……
    这边相府大乱,叶蓁和秦征已经高高兴兴的回到侯府,管家送来一碗药,叶蓁看着秦征面不改色的喝下,就连嘴角的笑都没有丝毫落下,他看着她道:“我要去书房看会儿书,你如果无聊可以外出走走,也可以找些戏班子回来。”
    叶蓁说:“侯爷你去忙,我今天也累了,想回房休息。”
    秦征便说好,他自去了书房,叶蓁也回了后院。
    她坐在窗前踏上,小喜泡了一壶茶,她捏着茶杯抿了几口,想着这会儿叶敏又哭又闹的,心情就好了不少。
    小喜说:“小姐,你终于回来了,今天回相府的时候我可吓死了,就怕会出什么乱子。”
    叶蓁看了眼小喜,说:“我只是明白了,无论我如何在相府恳求示弱也不会得到丝毫怜惜,与其如此,不如活得有尊严一些。何况侯爷对我这样好,我怎么能负他?”
    小喜笑着说就是这个理,能想开就太好了,以后就在侯府好好过日子,何况秦征的身体看起来并没有外界传言的那般差,只要多多调养,应该能活很久,最好还能生个大胖儿子,这就更好了。
    至于生孩子,叶蓁觉得秦征是有那个能力的,只是他吃了这么久的药,这孩子还能生得出来吗?
    晚膳的时候秦征过来和她一起用的晚膳,他很讲究礼数,用膳的时候并不多言,只是给她夹了几根菜,对她笑得很温和,晚上到了床上就很凶了。
    叶蓁在侯府的日子过得很好,也收到过一些帖子,不过她都没去,那些应酬还不值得她费心,在侯府安分的待了一个多月后,她第一次上了街。
    她还是第一次来逛大魏国的市场,这街上什么都有卖,叫卖声也不少,街上更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作为大魏都城,自然繁华无比。
    小喜问她上街要买些什么?叶蓁摇头说她就逛逛,没特别想买的,等看见了再说。他们在街上走了一会儿,有些累了渴了就找了家茶楼坐下点了壶茶。
    她们上了二楼靠窗的位置,叶蓁托晒往楼下看,这一看,就看到了那个她曾经写了绝情信的卫峰。
    那个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的,他穿着一袭青衫,头戴方巾,手执折扇,身后跟着一个书童。
    叶蓁看到了卫峰,小喜也看见了,她当场就大惊失色,惊慌的看向叶蓁,叶蓁端着茶水喝了一口,看起来可比小喜冷静多了。那边卫峰并没有发现叶蓁,但他领着书童上楼来了。
    “这,这这……小姐你看我们出来这么久了,我们还是先回侯府吧!”
    叶蓁淡淡的:“不着急。”
    小喜绞着手帕人都快傻了!
    那边卫峰已经上楼来了,他冷淡的模样在看见叶蓁的还是瞬间便是一僵,他甚至是惊喜的,半年不曾见面的叶蓁看起来比之前一般无二,甚至更漂亮。
    不过只一瞬,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叶蓁写给他的那封信,信里说她要和他恩断情绝,因为她要成亲了,她的未来丈夫是权贵人家,家里是封侯拜相的大门大户,他一个小小学子是配不上她的,还希望以后如果见面了,为了彼此,最好也别提及这场错误的过往,让一切都尘封在过去……
    卫峰觉得这信不会是她写的,他甚至找人验过笔记,可惜,事实证明还真的是她。
    卫峰眯了眯眼睛,看见叶蓁梳起了妇人的发髻,她果然是成亲了。
    卫峰的书童在看见叶蓁的那一刻脸色也是一变,这居然就遇到了?他小心翼翼的看了眼他家主子,只希望可别闹得太难看。
    卫峰却是一笑,他自然的走到叶蓁面前的那一桌坐下,与她隔着两张桌子面对面,笑起来的模样有些讥讽:“看来你日子过得不错,果然是嫁了有钱人家,穿金戴银的,看起来比之前光彩亮丽许多。”
    叶蓁垂眸,笑笑说:“嗯,夫君对我很好,不用再像以前那般为了钱财劳心费力了。”
    卫峰哧笑一声:“李小姐,我还没有恭喜你,我在这里祝你和你的新婚丈夫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叶蓁抬眸看他,她的眼睛也很漂亮,圆圆的大大的还很明亮,认认真真看着一个人时,总是让人不自觉的沉浸在这样专注的目光里,就如此刻的卫峰,他捏了捏手指,告诉自己不能被一个女人迷惑两次。
    叶蓁突然起身,“告辞。”
    她起身便匆匆往楼下走去,小喜看看叶蓁再看看卫峰,行了一礼后边急忙跟上。
    卫峰见着人走远,他握紧拳头一下拍在桌面上,书童吓了一跳,紧张的看他手:“公子,您要保重身体啊!”
    卫峰喝斥:“闭嘴!”
    书童立刻噤了声。
    这边叶蓁回到侯府,小喜还是一脸惊慌,她怎么能想到时隔半年出个门居然还能碰到卫峰呢?她就怕她家小姐会被影响,会毁了现在好不容易得来的安稳生活。
    叶蓁比她要冷静些:“小喜,你这样是个人都能看出我在外面遇到事儿了。”
    小喜立刻揉了揉脸,认真又严肃的说她会注意的绝对不会露陷!
    试问哪个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妻子在外有过情人?如果和侯爷知道那还不完了?如今小姐好不容易过上些好日子怎么能毁了?
    小喜是李嬷嬷从街边捡到的孤儿,她们从小就在寺庙里长大,李嬷嬷死后,她们便相依为命,后来被迫回到相府吃了不少亏,才终于认识到世道险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才长大成熟不少。
    ……
    快晚膳的时候,秦征从书房过来,这几日他有些着凉,便不是能听到他的咳嗽声,叶蓁让人煮了清肺养胃的汤给他端来,他喝了几口,总算舒服了些。
    “今天出去玩得可还开心?”
    “还好,就是随便走走看看,整日在这里,就想出去看看。”
    秦征握拳挡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如果怕府里无聊,今年我们可以去凉州避暑,那儿天气好风景也十分优美,我想你必定会喜欢。”
    叶蓁笑盈盈的握住秦征的手说:“夫君真好。”
    他也笑了笑,让人传膳。
    这几天秦征精力不济,晚上便也做不得什么,他倒是习惯了和她睡一屋,睡觉的时候摸摸她头发说:“睡吧。”
    时间进入五月,天气愈发凉爽,距离叶蓁上次出府已经是十几天前的事情了,这天她又穿了身简单的衣衫,和小喜一同出门。
    小喜出门的时候还在祈祷可千万别又遇上,可惜都说冤家路窄,叶蓁还真就又遇到卫峰了,还是同一家茶楼。
    叶蓁托腮坐在茶楼二楼窗边,看见楼下有人在卖糖葫芦,她心血来潮,叫小喜去买两串回来:“我想尝尝。”
    小喜立刻欢欢喜喜的去了,她也喜欢糖葫芦,她买了三串,叶蓁一串她一串,还有一串叶蓁想要拿回府给秦征。
    叶蓁在吃着糖葫芦的时候,看见卫峰从楼下上来。
    男人这次是一身黑袍,不似往日一身书卷气,反而是气势凛然,像是即将出鞘的刀锋一般锋芒毕露。
    叶蓁咬着糖葫芦,看着卫峰坐在她对面的位置,小喜都因为他的出现差点把自己噎死过去,她咳了几声,吓得去拉叶蓁的衣袖。
    叶蓁笑着说:“卫公子,真巧,我们又见了。”
    不巧。
    自从上次见面之后,他就让人在这里等,这一等就是十天她才终于又出现,他得到消息就立刻赶了过来,就为了能见她一面。
    “怎么还吃这种小孩子喜欢的东西?”他看着她愈发美丽潋滟的脸庞,她面对他时没有羞愧更没有后悔,就愈发让他心中不满,对不起他的人是她,凭什么她能一脸无辜?
    叶蓁说:“因为好吃啊。”
    卫峰哧了声冷笑:“别又牙疼。”
    以前和他在一起时的叶蓁也喜欢吃糖,只要是甜的,她都喜欢,糖葫芦这种漂亮又甜甜的更是被她所钟爱,只是她牙齿不太好,每次吃太多甜食,牙齿就会难受,一难受,她就总是抱着脸颊可怜兮兮的看着他,让人心疼又好笑。
    可惜现在这些不会出现在他和她身边,她成亲了,不知道嫁给了京中哪家高官大户。
    可笑他被一个小女人甩了不说,如今他还自己找上门来受辱!
    他捏紧了拳头,书童咽了咽口水小心的退后一步,又看看叶蓁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叹息一声:红颜多祸水啊!
    叶蓁笑盈盈的看着他:“你要吃吗?”
    卫峰说不不需要。她哦了声也不勉强。
    卫峰突然命令:“你们都下去。”
    他站久了高位,习惯了命令,话语里便带出不容任何人置喙的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