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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夜游长安

      马蹄才刚迈出一步,一团黑色的东西就跃上马,坐在了最前面近马首的位置。
    崔莲廷吓了一跳,“这是什么?”
    杨昭七忙抱住噜噜,“啊,这是我饲养的猫,可能是见我出门硬跟了上来。”她瞄了瞄崔莲廷,看看他作何反应,只见他依旧笑若桃花没有不满的样子。
    “我……我可以带着它吗?”
    “无妨。”他说。
    太好啦,杨昭七忍不住搓了两把猫脸,噜噜抬脸朝着她看的眼睛只剩下眼白。
    因为人太多,马行的速度其实和人步行差不多。
    马儿驮着两人一猫悠悠来到了宽阔的朱雀大街,街道两旁极其宽阔,相距近百米,却依旧拥挤得走不动人。被宵禁抑制了一年的人们,终于可以在一年一度的上元节纵夜狂欢了。
    竟然看到了唐朝朱雀大街的盛状,杨昭七的心情不禁澎湃潮涌。
    每到上元节,皇宫的各大门前就会张灯结彩,装饰得金碧辉煌,熠熠生辉。
    眺目远望,可以见到皇宫的朱雀门前巨大的树形灯楼,其上挂满了金银璀璨、霞光万道的花灯,花灯的明光编织出龙凤双舞、虎豹腾跃的形状,犹如来到天宫之上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好一个旖旎风光、人间仙境。
    坐在马上的杨昭七看着路上的景色目不转睛,心情激奋。
    从平康坊左拐直行来到兴道坊,街市上有各式各样的小摊子,有的是胡商的摊子,衣架上挂满了琳琅满目的胡服,有不少美妇正缠着相公一块挑选心仪的衣裳。
    有的摊子随意搭了座戏台,艺人在兽皮之后演绎生动的皮影,这一出便是歌颂汉武帝思怀李夫人的故事,剪烛下李夫人袅袅的身姿与武帝喃喃呓语的“似邪非邪,姗姗起来”,令看们津津有味,动情时潸然泪下。
    还有的是小吃摊,灶台上的蒸笼冒着白气,散发出一阵阵飘香,摊贩朝恰好路过的杨昭七吆喝:“公子,婆罗门轻高面要不要来一份儿?用最纯正的天竺蔗糖精心制作,全长安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走过路过莫错过咧!”
    杨昭七莫名想笑,因为这广告词听着莫名熟悉,果然,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连广告词都是祖传的呐。
    往前走了一摊,又有一阵味道飘来,伴着芝麻香味,香的她嘴馋。
    刚路过,小贩就喊:“公子公子,尝一尝‘巨胜’吧!一文钱一条。不好吃不要钱。”
    她的眼睛已经驻足在摊子前,身后传来声音,“怎么,想吃?”
    杨昭七咽了咽口水,口是心非道:“没有。”
    崔莲廷并没有理会她的答复,反而对小厮说:“连翘,买三条巨胜。”
    “是,少爷。”连翘答。
    杨昭七心道,连翘貌似是一种植物的名字?他的扇子上也是牡丹,这人是有多喜欢花花草草。
    只见小贩从泛着金黄色的油锅里面捞出三条巨胜,还伴着油炸的噼里啪啦响声,看得人食欲大振,口水直流。
    摊子前围着一群小朋友,高举铜板,童音稚嫩,七嘴八舌嚷着:“老板,我要一条!”
    “我也要,我也要一条!”
    “喏。”崔莲廷抓住一条递给她。
    她怔了怔:“谢…谢。”
    杨昭七掂在手上仔细瞅了瞅,这不就是现代出名小吃油炸撒子嘛,起个好听但词不达意的名字“巨胜”,让人听得云里雾里。
    古人就是爱故弄玄虚。
    身后的男人忽然说话:“这东西,我小时候最爱吃。用糯米、鸡蛋和面,入盐和蜜水,拉成细面条,再在外层沾上黑芝麻,将面条交叠拧成麻花辫子,放入酥油里炸成金黄色后起锅,趁热吃最是美味。”这是爹亲自带着他一起做的,直到如今依旧记忆犹新。
    杨昭七舔舔嘴,怎么听他说的,比闻起来看起来还要好吃的样子。
    崔莲廷咬了一口,露出如沐春风的笑容。
    她也正准备咬一口尝尝鲜,低头看,奶奶的熊,有个家伙动作比她还快!
    噜噜仰头反着脑子伸舌舔了舔香喷喷的巨胜,黏糊的哈喇子从嘴角滑出溜到脖子上。
    杨昭七气愤地拍了它的屁股下,“你个臭家伙还真是完全不忌口啊!”
    此时,较他们二人走快了好些的李德裕,已经折回来了。
    “哎,我说莲廷你也太慢了吧,我这都逛几圈儿了。”李德裕看到他们两人人手一条巨胜,像只兔子一样靠了过来,“哎哎?我的呢?我的呢!”
    “没你的份,自己买去。”崔莲廷扬起下巴说道。
    “你也太过分了啊!”李德裕气呼呼地准备自己买去,崔莲廷笑着伸出一只手递了一条还热乎的巨胜过去,“喏!”
    李德裕满意地笑了,“这还差不多。”
    崔莲廷说:“给钱。”
    李德裕翻个白眼才不理他。自顾嚼着嘎嘣脆响的巨胜,嘴皮上还粘了几粒芝麻籽,含糊道:“我刚去前面看了,有样东西特别好玩,斗鸡!我们也去玩啊。”
    “斗鸡?那东西满身的野毛会脏了本少爷的衣裳。”崔莲廷说道。
    “不会的啦,去嘛去嘛!趁着这次能玩一玩,下一回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呢。”李德裕说。
    杨昭七小心地背过身瞅了瞅崔莲廷,说道:“大人斗鸡肯定百发百中,买鸡的钱赢回来不单止,还要翻几倍呢,到时只怕要羡煞旁人。”
    “如你所说,甚有道理,”崔莲廷展扇摸着没有一丝胡须的光滑下巴,点点头,“行,就玩斗鸡去。”
    斗鸡场此时围了一圈人,密密麻麻的,五颜六色的鸡毛飞得满地都是。
    在斗鸡场的场子后方挂了一幅字,“马上抱鸡三市斗,袖中携剑五陵游”。好诗,生生将斗鸡这聚众赌博的游戏添了侠士剑走江湖的豪迈大气。
    场中间传来咯咯咯的鸡叫声。
    围着一圈的人纷纷在为自己押注的雄鸡鼓气叫嚣。
    “上啊黑鸡!不要停!”
    “红鸡,不要退!啄它!啄死黑鸡!”
    场上的红鸡早被黑鸡啄得伤痕累累,场子里红毛明显多过黑毛,黑鸡的嘴边甚至还衔着一根红毛。
    红鸡在用力回击了黑鸡一下后,彻底倒在了地上,鸡脚抽搐。
    场边瞬间燃起两股声音,哀嚎和欢笑交织成了乐曲。
    押红鸡的人恼得跺脚捶胸,嘴里骂咧红鸡的不争气,所有押下的钱这下可好,都输光了!
    黑鸡的主人是一个头上绑着黑带子,快一百六十斤的魁梧壮汉。
    他正叉着腰,昂首挺胸,朝围观的人指手挑衅:“来啊!还有谁?谁家的软蛋子要上来和我的黑霸王斗?”
    大家呼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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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抱鸡三市斗,袖中携剑五陵游:源自唐·于鹄《公子行》